招标详情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协和医院本部职工食堂2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协和医院本部职工食堂2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定稿版0222.pdf
协和医院本部职工食堂 2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LG-202102-018
采 购 人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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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篇 招标公告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采购需求
第四篇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篇 合同书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注: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3、招标文件中提到的 “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日期。“近5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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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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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协和医院本部职工食堂 2 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A座 14 楼)(地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G-202102-018
项目名称:协和医院本部职工食堂 2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外包服务费:承包期内按营业额的 6%向医院缴交。
采购需求:为协和医院职工(含家属)、学生、进修实习生等人员提供早餐、
午餐、晚餐、手术餐、接待餐等,做好订餐、就餐、集中定点送餐(含餐饮点 24
小时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可做相应调整)等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篇 采购
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逐年签订,中标人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若连续两个季
度职工满意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具体详见“第三篇 采购需
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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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2)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 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
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
假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提供《材料真实性
承诺书》 (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A 座 14
楼)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以上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上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3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A 座 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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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文件时需携带现金,售后不退;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⑺具体约定详
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 1277 号
联系方式: 高勇 13871217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A座 14 楼
联系方式:谭莉/夏红斌/周玲丽 15827305543/027-87305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莉/方雪君
电 话:15827305543/1316331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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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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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2.5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服务
3.1 “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
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人民币肆万元整。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需求
4)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5) 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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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文件格式
8)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需求及要求等。投
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
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
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
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
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
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
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
为同意。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
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
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
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
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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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 投标书
2 投标一览表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 类似项目经历表
7 拟委任的本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
8 主要设备配备表
9 技术方案
10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11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
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
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一览表》等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
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
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5 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 A4 纸规格。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篇 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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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1.3《报价组成》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
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提供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有关费用。
11.4 每一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
11.6 本项目招标的外包服务费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等的彩色扫描件;
2) 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16.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达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行号/账号:52482000018191000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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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
注:为方便保证金的退还,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可单独递交一份保证金
缴纳凭证。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17. 投标的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自开标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不足
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
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
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一份电子
文件(U 盘),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里。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
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
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
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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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至采购代理机构。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 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
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
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
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2.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需有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
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
布的其他内容。
23.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4.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4.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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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由湖北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评审专家 4 名(技术、经济等方面)和 1 名采购人代
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
24.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
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
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5.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
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
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
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
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须知 25.2
(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
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
盖投标人的印章。
26.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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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 25、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 授标
28.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名单。
28.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
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
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4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六、 授予合同
29. 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 30(条)的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特殊情况按本须知 28(条)的规定执行。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
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 公告、质疑
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
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
32.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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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
八、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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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说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采购需求,应满足或优于。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备注
1 协和医院本部职工食堂 2 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1 项 详见项目需求
外包服务费
外包服务费按承包期内营业额的 6%向医院缴交。外包服务费为固定费率价格,不作报
价竞争。
履约期限
合同履约期限:3年(逐年签订,中标人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且每一年合同期满经
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二、项目需求
按照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方向,本着办好饮食服务中心、让职工充分享有获得感、
幸福感的宗旨,决定将医院本部饮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2 楼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
1、项目概述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是一所始建于 1866 年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
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管的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是湖北省急救中心、湖北省远程医学中心
挂靠单位,系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现有职工近 8000 人。医院饮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2
楼位于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 1277 号,总面积约为 760 平米。现拟将该区域业务外包,遴选
一家专业的、有实力的、食品安全体系完备的餐饮公司经营。
2、合同履约期限:三年,逐年签订,中标人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且每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
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3、服务原则:中标人必须以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服务质量为总原则。
4、定价要求:价格与质量和份量挂钩,与同期周边市场成品价格相比必须低于 20%以上,最终
价格须由采购人核定。
5、场地服务功能设置:饮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2 楼,提供早、中、晚餐饮等服务(含餐饮点
24 小时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可做相应调整)。
6、经营模式:在医院的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服务要求
7.1 总体要求: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
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人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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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
7.2 服务范围:中标人为采购人职工(含家属)、学生、进修实习生等人员提供早餐、午餐、
晚餐、手术餐、接待餐,做好订餐、就餐、集中定点送餐(含餐饮点 24 小时服务)等服务。
7.3 质量要求:确保餐饮质量、饭菜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严禁经营变
质、变味以及隔夜剩饭菜。
7.4 品种要求:主食与菜品多样化,做到荤素搭配,并每两周推出新菜品。职工工作餐饮服务:
满足职工的日常工作餐饮需求,采用称菜、小碗菜、套餐、特色菜、小炒、接待用餐等方式;
商务接待及大型会议餐饮服务:满足医院大型会议及接待任务餐饮需求,包括桌席和商务套餐;
便民橱窗:中标方在食堂范围内规划一片区域自行经营便民橱窗,并获得相应许可,内容应该
包括日常生活所需品、休闲食品、水果及各种饮品等。
7.4.1 早餐必须保证至少有 20 个品种可供选择,包括但不限于:汤粉、汤面、饺子、炒粉、炒
面、包子、馒头、花卷、面包、油条等。
7.4.2 午餐、晚餐必须保证每餐至少有 30 个品种可供选择,包括但不限于:自选餐、特色餐等。
7.4.3 增值服务要求:大型活动、传统节日等期间需额外提供特色餐饮、便民菜品等。
7.5 供餐时间:供餐日指每周(周一至周日)的早、午、晚餐。其中,早餐:6:30~8:30,午餐:
10:30~14:00,晚餐:17:00~19:00。
7.6 食品安全要求
7.6.1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持有食品操作健康证,保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7.6.2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有健康证明。
7.6.3 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
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
7.6.4 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
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7.6.5 执行武汉市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制度,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市一清,
不得久放。
7.6.6 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有防尘、防蝇措施,有灭鼠、蝇、蟑螂的设备。
7.6.7 餐厅、厨房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
餐桌、餐椅整洁,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
7.6.8 过道及堆放厨余垃圾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7.6.9 食品操作生熟分开、盛器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
7.6.10 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隔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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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1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
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
7.6.12 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
7.6.13 每天提供的所有食物、菜肴均需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
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25g,并落实专人负责。
7.6.14 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冲洗冰箱,存放原材
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
7.6.15 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用油符合国家烹炸油管理规范。
7.6.16 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
在绿叶菜上。
7.6.17 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
7.6.18 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
冲洗,做到一餐一清。
7.7 安全要求:
7.7.1 食材安全:
7.7.1.1 所有食材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7.7.1.2 预包装食材需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证);
7.7.1.3 所有食品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索证索票。
7.7.2 其他安全:
7.7.2.1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用气、消防、卫生、环保、治安等法律、法规,配
合医院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并确保达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使之落
实到位。中标人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巡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申请采购人更换有关
器材设备,切实做到安全经营。因人为因素发生安全事故而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7.2.2 中标人应守法经营,如有违法行为和纠纷,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
7.7.2.1 中标人在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中标人负责。
★7.8 人员要求:
7.8.1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应满足食堂供餐服务需求;
7.8.2 拟派团队主要管理人员需包含项目负责人一名、厨师长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名、营
养指导员一名;须提供以上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 月)的社
保缴纳证明。
20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厨师长: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及以上;
8、监督考核
8.1 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对中标人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
材料购置渠道、服务态度、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
存储标准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中标人进行每季度职工满意度考核,日常监督
管理工作由医院后勤保障部门负责。
8.2 职工满意度考核达到 75%为合格,每增长 1 个百分点,管理费减免 1%;如果一年内连续两
个季度满意度低于 75%,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
9、中标人须知
9.1 财务管理及能耗支出
9.1.1 配合采购人财务做好月度营业收入结算工作;
9.1.2 外包服务费按中标人营业额的 6%向医院缴交;
9.1.3 承包期内水、电、天然气、蒸汽等能耗支出,据实计量,费用按 50%向采购人缴交;
9.1.4 采购人负责提供和保障场地及设施的完好,以确保中标人经营期内更好的服务于职工,
经营期内未注明的所需生产、服务设备的添置由双方协商解决。
9.2 中标人进场第一个月支出(水、电等能耗费用)由中标人垫付,次月开始由采购人财务与
中标人结算。
9.3 饮食服务中心场地调整改造,其前提:
9.3.1 确保安全,包括:房屋结构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等;
9.3.2 确保正常不间断供餐。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如需对场地进行经营性调整(包括
间隔、室内装修等)应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对调整工程实行监督。
9.3.3 饮食服务中心场地改造须出具改造方案及设计图纸,并经采购人相关部门论证同意,方
可施工,其改造费用由医院承担。
9.3.4 中标人在医院原有水、电设施基础上需增加负荷量,必须事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征得
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
9.3.5 设备设施添置问题,如需购买市场价格 2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购
买使用。
★9.4 投标人需承诺:如果中标,在本食堂正式运行前,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与食品安全
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
10、职工食堂 2 楼交接过渡期工作方案
21
招标程序完成后,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实地查看职工食堂 2 楼,一周内拿出具体交接方案,
确保职工正常用餐。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四、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进
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
五、防疫要求
中标人应拟派身体健康的员工,中标人进场前须提供所有拟派人员近一个月内核酸检测
结果,进场前的首次核酸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后期核酸检测费用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2
第四篇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细则。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
二、评标步骤
(一)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标准:
审核内容 审核因素
资
格
性
审
查
标
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
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符合该资格要求的书面承诺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
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
面失信记录的承诺即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
类食品制售)
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无
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代
理机构查询为准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所提供的材料
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格式自拟)
说
明
表中只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对于不合格的内容需经评审小组讨论,并在评审表格内说明其不合格原因;
23
初步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二)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
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
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
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符合性检查标准:
审核内容
符
合
性
审
核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保证金的缴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无虚假投标;
投标人有提交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文件;
投标人所拟派的人员团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第 7.8 条对人员的要求需在
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件)
无招标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情况。
说
明
表中只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对于不合格的内容需经评审小组讨论,并在评审表格内说明其不合格原因;
初步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分。
(三)详细评审(100 分)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依据下述
标准进行评分: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详见评分细则
基准价计算方法 /
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格式)。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
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24
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节能环保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
(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文件执行。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
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经
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技术部分得分另
外增加 5 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详见评分细则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详见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评标项
目
分
值
评标分
项
分值
细
分
子项目及分值
商 务
部 分
得分
37
企 业
信 誉
与 认
证
12
7
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受到政府部
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表彰的,每提供 1 家得 1 分,满分 3 分。(需提供
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疫情期间为防疫工作提供饮食保障,且其服务得到业主认可得 2
分。(需提供业主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疫情期间受到过政府部门表彰的加 2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得 1 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得 1 分。HACCP 证书的得 1 分。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每具备一
项相应得分,不具备项不得分。
25
类 似
业绩
20 20
能提供单日用餐人数 1000-2000 人(含)规模就餐业绩的,每提供一个
得 2 分;
能提供单日用餐人数 2000 人(不含)以上规模就餐业绩的,每提供一个
得 3 分;
本项最多得 20 分。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未能体现人数规模,需提供业主出
具的证明材料。相同的业绩按分值高的计分,并不重复计分。)
人 员
实力
5
2
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过单日用餐人数 1000 人(含)规模以上就餐业绩的
得 2 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未能体现人数规模或负责人
名称,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
厨师团队中(除厨师长外)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及以上,每提供
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技 术
部 分
得分
63
食 品
安 全
保障
24
4
投标人能提供冷链物流配送的得 3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提供
不得分。
冷链物流获得过国家奖项的再加 1 分(需提供奖项支持文件)
无法提供冷链物流配送的,不得分。
5
投标人提供“明厨亮灶”(采用透明玻璃、视频等方式)项目实施方案,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3-5 分;针对性一般、较科学合理的得 1-2 分;
明显不足的或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3
监测措施:
投标人有自己设立的食品安全及冷链物流配送安全监测部门,或有长期
合作的第三方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对日常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的得 3分。(自
己设立的食品安全监测部门的需提供己方的检测方案及检测记录;第三
方食品安全监测机构需提供该监测机构的资格证明材料以及三年以上的
合作协议)。
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3
能提供上述管理部门日常管理资料且有持续改进依据的,得 3 分。(须
提供完整的近三年的报告,每提供一年的报告得 1 分,近三年指(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没有不得分。
3
投标人内部须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及团队,对食品安全管理的
员工设立监督机制,根据内部监控流程的合理性、完备性。
内控管理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3 分;内控管理一般的得 1-2 分;内
控管理不合理、有明显不足的不得分。
3
投标人有关于突发的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应急保障预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方案科学合理的得 3分;方案一般的得 1-2 分;
方案不可行,有明显不足的或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3
投标人须有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固定的粮油供应商、蔬菜供应商、禽蛋
肉类供应商、食品调料供应商,提供详细配送协议及产品近期质检报告。
配送协议及产品近期质检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内)质检报告科学合理的
得 3 分,一般的得 1-2 分,差的不得分。
26
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
该项评分为零分。
2、所有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
数字)
(四)计分办法
安全
制度
3 3
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安全保障制度》、《餐饮安
全操作指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得 3 分;一般的得 1-2 分;不可行,有明显不足不
得分。
餐 饮
服 务
方案
8
4
投标人提供病人及家属、职工及家属、学生、进修实习生等人员就餐、
订餐、集中定点送餐及接待餐服务,以及菜品的质量、品种等相关服务
方案。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3-4 分;一般的得 1-2 分;不可行,有明显不
足的不得分。
4
投标人提供手术室送餐服务方案。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3-4 分;一般的得 1-2 分;不可行,有明显不
足的不得分。
人 员
保障
5 5
投标人提供人员保障的措施方案以确保有充足的人员,能随时满足项目
能在短时间内开业或运行中途人员更换与调整。
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4-5 分;一般的得 1-3 分;不可行,有明
显不足的不得分。
健 康
节 约
食堂
5 5
节约型食堂管理措施与方案、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等。
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4-5 分;一般的得 1-3 分;不可行,有明
显不足的不得分。
意 外
事 件
处 理
保 障
措施
18
3
投标人提供食品供应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科学合理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2 分;不可行,有明显不足的
不得分 。
3
投标人提供“事故及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2 分;不可行,有明显不足
的不得分。
3
投标人提供在停电、停水、停气等突发事件时的预案和措施。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2 分;不可行,有明显不足
的不得分。
3
投标人提供的投诉处理、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2 分;不可行,有明显不足
的不得分。
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保
单购买日期为准)已购买的“公众责任险”或“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
购买保额 1000 万元及以上,每提供一份保单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总分(100 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27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投标文件评分, 商务、技术两部
分的总分为投标人的评定分数。
2、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
件的规定,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最高的前三名
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四、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从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家单位并排序。采购人根据推荐排序依法依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序。
28
第五篇 合同书
29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
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
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招标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乙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
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
任和义务。
3.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合同履约期限限)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
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4.2 中标的投标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6 附件;
4.6.1 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
30
件的要求及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
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
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31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32
封面: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33
目 录
1 投标书
2 投标一览表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 类似项目经历表
7 拟委任的本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
8 主要设备配备表
9 技术方案
10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11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34
1 投标书
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
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 份。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
异议。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35
2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 外包服务费为当年营业额的 6 %。
合同履约期限
项目负责人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 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11(条)的要求报价。
3. 外包服务费为固定费率,不作报价竞争。
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36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
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
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
予承认。
该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7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8
4 投标保证金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
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附: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账号/行号:
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时 间:年月日
粘贴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请投标人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粘贴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购
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9
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名称及基本情况:
(1)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职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服务有关的情况:
(1)投标人提供类似服务的经验(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年限、项目业主、合同
额等):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
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40
注: 在本申明后须附:
提供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等;2、信用查询截图;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明
资料是外文的,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41
6 类似项目经历表
合同时间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项目负责
人
业主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备 注
注:
1、 应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任务,是独立完成还是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或成员单位完成。
2、投标人应随本表出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2
7 拟委任的本合同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
姓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职务
技术职称
人员具备的工
作经验
所持证书
名称
注
43
7-1 拟委任的本合同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务 职 称
在本合同
项目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
制 年
经 历
年- 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
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 注
注:1. 本表人员应与表 7 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有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所有证
件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责任自负。
2.对于有业绩要求的人员,还需附相应的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且能反应业绩要
求中的各项指标。未附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将不予认可。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44
8 主要设备配备表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国
功率、吨
位、容积
单
位
数量
设备寿
命(年)
已使用年
限(年)
现在
何处
是否处
于有效
期
合计 自有 租赁 新购
备注
45
9 技术方案
格式自拟
46
10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
分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
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
码
1
2
3
…
说明: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并举出原因,同时,
投标人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未列出的说明对招标文件的需求表示认可,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47
11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函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我单位承诺:
1、如我单位中标,拟派服务人员均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配备。若我方拟派服
务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2、我单位近三年无食品安全处罚记录,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我方
有食品安全处罚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48
(2)承诺函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在食堂正式运行前为本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与
食品安全责任险。
若我单位未在食堂正式运行前为本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与食品安全责任险,
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49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 年__ ___月___ __日
第一篇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2. 定义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
10.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一览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
10.5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篇 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
11.3《报价组成》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提供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有关费用。
11.4每一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6本项目招标的外包服务费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3.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包
1) 营业执照等的彩色扫描件;
2) 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16.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达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行号/账号:5248200001819100013425
(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内有效
注:为方便保证金的退还,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可单独递交一份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17. 投标的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自开标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一份电子文件(U盘),U盘单独密封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
19.2 信封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3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
2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
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
22.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采购人和投标人代
23.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
23.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4.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4.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湖北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评
24.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
24.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
2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
25.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26.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25、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
28. 授标
28.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
28.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
28.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
28.4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六、 授予合同
29. 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30(条)的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订立书面
30.2 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 公告、质疑
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
32.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八、适用法律
一、采购清单
二、项目需求
★9.4投标人需承诺:如果中标,在本食堂正式运行前,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与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得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四、技术、服务要求
五、防疫要求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步骤
(三)详细评审(100分)
评分细则
(四)计分办法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五篇 合同书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目 录
2 投标一览表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 类似项目经历表
7 拟委任的本合同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
7-1 拟委任的本合同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
8 主要设备配备表
9 技术方案
格式自拟10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11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编号:HBLG-202102-018(招标文件编号:HBLG-202102-018 )
二、项目名称:协和医院本部职工食堂2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陈氏詹王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金山大道北、黄港路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湖北陈氏詹王实业有限公司 | 协和医院本部职工食堂2楼餐饮服务外包 | 中标人为采购人职工(含家属)、学生、进修实习生等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手术餐、接待餐,做好订餐、就餐、集中定点送餐(含餐饮点24小时服务)等服务。 | 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人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 | 三年,逐年签订,中标人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若连续两个季度职工满意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 中标人必须以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服务质量为总原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红珍、盛武、田子春、张翠宇、高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外包服务费:为当年营业额的6 %
项目负责人:胡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
联系方式:高勇 13871217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
联系方式:谭莉/夏红斌/周玲丽 15827305543/027-87305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莉/方雪君
电 话: 15827305543/1316331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