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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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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4月18日 10:1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
行政区域大同市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8日 10: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预算金额¥29.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2-24555559
采购单位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平城区府南街1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 13753255912
代理机构名称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臧先生 0352-2455559

项目概况

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2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DXC-2021-FW025

项目名称: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委托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 进口产品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注:

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未提供,响应无效。

2.格式见第七部分。

9.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评审中,等同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10.贫困地区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统计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2)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

(3)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2办公室

方式: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名单位获取磋商文件还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号存款信息;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

地址:平城区府南街178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13753255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臧先生 0352-2455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先生

电 话: 0352-2455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