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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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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1.4.16(最终版).doc

项目概况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3A-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J-SPYC20200308

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3.0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

四平市烟草公司梨树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

四平市烟草公司伊通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

四平市烟草公司双辽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

2.3 最高投标限价:93.08万元整

2.4 招标范围:

2.4.1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204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150人,并提供就餐人数不固定、不定时的晚餐。 每周工作时间以发包方工作时间为准,节假日不休息时不增加费用,因生产经营任务完成全公司休息时不减少费用。(不包括食材采购);

2.4.2四平市烟草公司梨树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90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34人(不包括食材采购);

2.4.3四平市烟草公司伊通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62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62人(不包括食材采购);

2.4.4四平市烟草公司双辽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61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30人(不包括食材采购)。

2.5 服务地点:

2.5.1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大路1555号四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2.5.2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前进大街梨树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5.3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1333号伊通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5.4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新市街双辽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2021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18日。

2.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2021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1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服务;3.3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厨房)服务能力,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应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3A-01室

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类似项目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1555号

联系方式:薛先生0434-3599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3A-01室

联系方式:周东琦1804368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先生

电 话: 0434-3599953

服务招标文件范本-省财政厅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HLZJ-SPYC20200308

招 标 人: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 37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9 -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LZJ-SPYC202003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商。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

四平市烟草公司梨树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

四平市烟草公司伊通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

四平市烟草公司双辽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

2.3 最高投标限价:93.08万元整

2.4 招标范围:

2.4.1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204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150人,并提供就餐人数不固定、不定时的晚餐。”每周工作时间以发包方工作时间为准,节假日不休息时不增加费用,因生产经营任务完成全公司休息时不减少费用。(不包括食材采购);

2.4.2四平市烟草公司梨树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90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34人(不包括食材采购);

2.4.3四平市烟草公司伊通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62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62人(不包括食材采购);

2.4.4四平市烟草公司双辽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61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30人(不包括食材采购)。

2.5 服务地点:

2.5.1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大路1555号四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2.5.2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前进大街梨树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5.3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1333号伊通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5.4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新市街双辽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2021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18日

2.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服务;

3.3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厨房)服务能力,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应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419日至2021年4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类似项目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1555号

联系人:薛先生

电 话:0434-3599953

招标代理: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3A-01室

联 系 人:周东琦                 

电    话:18043681717          

传    真:0431-8056178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1555号

联系人:薛先生

电 话:0434-359995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

联 系 人:周东琦                  

电    话:18043681717

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LZJ-SPYC20200308

1.1.5

服务地点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大路1555号四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前进大街梨树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1333号伊通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新市街双辽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204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150人,并提供就餐人数不固定、不定时的晚餐。”每周工作时间以发包方工作时间为准,节假日不休息时不增加费用,因生产经营任务完成全公司休息时不减少费用。(不包括食材采购);

四平市烟草公司梨树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90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34人(不包括食材采购);

四平市烟草公司伊通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62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62人(不包括食材采购);

四平市烟草公司双辽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早餐就餐人数平均61人,午餐就餐人数平均30人(不包括食材采购)。

1.3.2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服务;

3、投标人须具备食品(厨房)服务能力,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1.9.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通知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的原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证件合一的,需提供新版带二维码营业执照);

2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证明,提供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 信誉良好承诺书: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5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要求的内容,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投标书内需再附全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述证件应装袋递交,并在封袋外面列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及份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名称与装袋内容不一致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转账,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名称: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账号:61090078801000000823

联系人:周东琦

联系电话:18043681717

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将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原件。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分包

不允许

3.6.2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1份电子文件(U盘形式),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文本文件为准。

3.7.5

装订要求

1、分一正四副共五册装订,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制作投标文件评分目录一览表(装订在投标文件首页),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的每一项列出对应的投标文件所在页码(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提供支持性证明。

未按以上要求装订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4.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 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收件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开会会议纪律:参与开标会议的只能是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一人,无关人等不得在会议现场逗留,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将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上交,会议结束后返还(如会议期间,有不按要求上交通讯工具,被发现的,可能导致取消投标资格);会议进行期间,所有人员不得随意出入会场。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全部由技术、经济社会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预中标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网站

10

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

最高投标限价

930800元

10.2

修正报价

投标人只允许提供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0.4

评分目录一览表

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制作投标文件评分目录一览表(加在投标文件首页),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的每一项列出对应的投标文件所在页码,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提供支持性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评分目录一览表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0.5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伍仟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

10.6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支付方式:转账、本票、汇票、保函(推荐使用五大银行的保函)

履约担保支付金额:合同价款的3%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

注:转账、电汇(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保函(使用五大银行的保函)。

注: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附页

投标疑问

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LZJ-SPYC20200308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疑问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

1.9.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评分目录一览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开标记录表;

(5)投标保证金;

(6)企业信誉承诺书;

(7)投标报价说明;

(8)资格审查资料;

(9)服务方案;

(10)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并提供分项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劳务市场价格做参考来确定报价。以保证服务质量为前提,任何以不切实际低价恶意竞标将导致投标书被拒绝。

3.2.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人工、材料及管理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等全部费用(包含用餐费、客饭服务费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务清单中标价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需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价格风险,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3.2.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2.4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并证据确凿;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等材料。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人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文件电子版2份、开标记录表需要额外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开标前单独提交。

4.1.4 未按本章第4.1.1 项、第4.1.2项和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在指定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保证金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或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格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 标 时 间:2021年 月 日

服 务 周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最高投标限价:930800元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投标保证金

(有/无)

服务周期

投标有效期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唱标人: 记录人:

监督人: 招标人: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时前将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中标通知书

公司

贵单位在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LZJ-SPYC20200308)中所递交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和有关法规评审已被接受,确定贵单位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

合同价为:¥ 元

投标有效期为:

服务期限为:

兹以本《中标通知书》正式通知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速来下述地点签订合同。

买方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初步评审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承诺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证件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盖公章)(证件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盖公章)(证件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证明,提供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盖公章)。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投标内容

具体范围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保证金

有,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要求,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保证金收据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权利和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投标价格

不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及不切实际的恶意竞标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其他

招标文件内要求的其他废标条件。

注:1、“√”为合格,“×”为不合格;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2、如评审不合格需注明不合格原因。


(二)详细评审表

序号

评分内容

报价(35分)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最低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5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每高2%时,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最高扣10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部分

(25分)

食堂管理

(20分)

1.主食及菜品种类齐全、多样化,菜谱讲究营养搭配、善于推陈出新,优得8-6分,良得6-4分,一般得4-2分;

2.是否有食堂服务的具体措施及安排。包括餐饮服务措施,会议餐饮服务措施,餐饮相关的服务标准等,优得8-6分,良得6-4分,一般得4-2分;

3.是否有职工意见反馈及处置机制,有得4-1,无不得分。

制度管理

(5分)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制度健全、内容全面、措施合理,具有实际操作可执行性的,优得5分;良得3-2分;一般得1-0分。

商务部分

(40分)

企业业绩

(5分)

近2年(2019年至今)有经营过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食堂后厨服务的业绩,在1项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满分5分。

项目负责人

(5分)

依据外包服务管理负责人经验和业务能力及用户评价进行横向比较,优者得5分,良者得3分,一般得2-1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用户评价提供原件)的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盖公章)。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劳动力计划安排 (25分)

机构合理、管理人员、主要服务人员配备充足并都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餐饮人员都参加过业务培训,所有人员都有3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人员稳定性好,服务人员均缴纳五险,得10-8分;

机构较合理、管理人员主要服务人员、配备充足并都有2年以上经验的,餐饮人员部分参加过业务培训,所有人员最少有2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人员稳定性较好,服务人员均缴纳五险,得6-4分;

机构人员较少或管理经验不足两年的、餐饮、保洁人员无培训记录,人员流动性大,服务人员五险缴纳不齐全,得2-0分。

(提供人员相关资料证明,标书内附复印件盖公章)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配备厨师2名(含2名)以上,且其中有1名以上拥有高级以上厨师证的,所属分公司后厨服务配备厨师1名(含1名)以上,且拥有高级以上厨师证的,得10-8分;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配备厨师2名(含2名)以上,且其中有1名以上拥有中级以上厨师证的,所属分公司后厨服务配备厨师1名(含1名)以上,且拥有中级以上厨师证的,得7-5分;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配备厨师2名(含2名)以上,且其中有1名以上拥有初级以上厨师证的,所属分公司后厨服务配备厨师1名(含1名)以上,且拥有初级以上厨师证的,得4-2分;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配备厨师2名(含2名)以上,所属分公司后厨服务配备厨师1名(含1名)以上,不具备厨师证的,得2-1分;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及所属分公司配备厨师1名,得1-0分;

(提供人员相关资料证明,标书内附复印件盖公章)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配备面点师2名(含2名)以上,所属分公司后厨服务配备面点师1名,且拥有面点师证的,得5-4分;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配备面点师2名(含2名)以上,所属分公司后厨服务配备面点师1名,得4-3分;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食堂后厨服务及所属分公司配备面点师1名,得1-0;

(提供人员相关资料证明,标书内附复印件盖公章)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5分)

有利于招标人的实质性优惠条件,综合比较,优惠条件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

注:1.投标报价得分出现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字,第五位四舍五入。


(三)评标办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确定。

对各项评分进行汇总,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进行汇总后,将各投标单位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最后得分,拟定“综合评分排序表”,按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及分值构成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35分)

(2)技术部分(25分)

(3)商务部分(40分)

2.2.2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二)。

3、评标程序

3.1 评标程序

3.1.1 评标程序:

(1)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2)熟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1.2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①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②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拒的影响结束具备评比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中途更换:

①应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②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施回避制度。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为无效。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详细评审

3.3.1 分项评分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价指标根据评分标准分别加以评审和打分。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标指标打分时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进行汇总后,将各投标单位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最后得分,该得分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3.2 投标人的评价和评分办法

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的满分为100分,将对各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各投标人各项评价指标得分之和就是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由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依法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服务合同

合 同 范 本

甲方: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进行 服务事宜,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

2、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三、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服务时间为:

2、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服务地点为:

四、服务人员

本合同所约定提供服务的人员为隶属于乙方的员工。乙方可根据工作量和工期要求合理调配服务人员的数量,并实施有效管理。

五、服务要求和标准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和标准应与 标准相一致。

六、服务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______元整。该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格,不因工时、工作量、加班等事由而增加服务费用。

七、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服务的质量、标准等情况,在乙方完成服务内容的次月15日,凭乙方的有效合格发票,按月支付服务价款。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财产安全及保洁所用工具、清洁剂和人员服务态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根据乙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对限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相同问题又再次重复出现,甲方有权根据物业服务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处罚,罚款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用水、用电、工具存放地点和更换工作服的场所和临时办公场所。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进行重新服务。

4、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甲方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帮助乙方解决实际困难和协调内外关系,以保证食堂经营安全有序的运行及清洁区域的有效秩序。

6、甲方接到员工对乙方饭菜价格、服务态度、食品质量、卫生等方面的投诉,有权进行调查核实,乙方应予配合,一经查实,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7、合同期内,非乙方原因发生公司房屋结构出现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对所提供的现有设备如发生故障自行维修,合同期满,乙方要保证所有设备正常使用,但自然损耗致不能正常使用的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只允许在合同签订范围内经营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内容。乙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委托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乙方根据国家及公司对食堂公益性保障用餐的价格、质量和数量等相关指导意见提供基本伙食保障用餐经营服务,不得擅自提价,价格变动需要与甲方商定。

3、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乙方自行聘用人员,合法经营,依法用工,单独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依法保障其员工权益。乙方保证参与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是经培训并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服、工帽整齐洁净,窗口服务人员佩戴口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所聘人员《健康证》、专业技能证明及乙方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履历表。因乙方不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必要证件或因工作人员不具备《健康证》而使甲方被相关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员工住宿问题。

5、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应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工作。

6、服务人员应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约水、电。

7、乙方必须遵偱安全文明作业的规定,在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服务人员的操作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单位制定的日常规章制度。

9、乙方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相对稳定,不得擅自减少服务人员数量,造成服务队伍混乱,影响服务质量。在服务过程中,如甲方需求,乙方可对服务人员适当增加。

10、乙方应对自身的财产及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负责,对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应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如果出现甲方不能接受的情况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九、不可抗力

1、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2、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了甲方可以接受的天数,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者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2、任何一方因为违约而导致另一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3、在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仍没要进行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并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正式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双方确认的有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乙方完全按承诺及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后,甲方、乙方可参照本合同商讨合同续约事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二、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一:

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廉 政 责 任 书

(项目名称)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守法、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大写):

二、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的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不得向乙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四、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就有关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有义务向对方监督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六、双方领导有责任告知有关工作人员遵守本责任书,并监督执行。

七、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监督部门各备案一份。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商务合同相同。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承办人(签字): 承办人(签字):

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科 监督部门:

负责人: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1.1 就餐人数。

单位

早餐人数

午餐人数

四平市局(公司)

204

150

梨树分公司

90

34

伊通分公司

62

62

双辽分公司

61

30

1.2 双方义务:发包方负责提供食材、灶间、加工间、库房、厨房设备、工具、清洁用品、易耗品、水电燃气等。承包方负责清洗、加工(食材粗加工、精加工)、烹饪、打餐、保洁、设备和工具维护保养等服务。

1.3 承包方服务团队应执有健康证,无前科劣迹。人员、岗位配备及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岗位

人员配备

资格条件

1

红案厨师

承包方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满足健康从业要求

2

白案厨师

承包方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且满足健康从业要求

3

辅助人员

承包方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满足健康从业要求

4

其他

承包方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满足健康从业要求

承包方提供服务未能达到发包方要求时,承包方应及时调整,直至达到发包方满意为止。

1.4 发包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工作时间以发包方工作时间为准,节假日不休息时不增加费用,因生产经营任务完成全公司休息时不减少费用。

1.5 主副食及菜品要求

1.5.1 “每日固定两餐” 主副食及菜品要求:

早餐:开餐时间7:30—8:20。

至少安排(不限多于以下标准):粥≥2种,主食≥4种(如馒头、包子、豆包、油条、饼、面包、点心、米饭等);汤(羹)≥1种;饮品≥2种(如牛奶、豆浆等);煎蛋、水煮蛋、茶叶蛋、烤肠等;热菜≥2种;炝拌菜≥4种;小咸菜≥8种;明档现做小吃≥2种(如馄饨、面条、汤圆、水饺、碴条、米粉等)。

午餐:开餐时间11:30---12:30。

至少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