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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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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泸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中心 物业管理服务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19 10:28

项目概况 四川省泸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中心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5012021000236
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中心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250000
最高限价 225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4月20日到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
方式: 请潜在投标人自2021年 4 月 20日09:00至2021年 4 月 26 日17:00前(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下同),凭注册时供应商办理的CA数字证书完成网上报名、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xxx.LZZF,含图纸)。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供应商,按供应商注册流程(点击查看平台首页-关于上线运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的通知)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不提供现场购买或邮寄等其他方式)。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皆不收取费用。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市网项目编号: zjg202104026 。1.为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供应商投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泸州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注册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注册事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关于上线运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的通知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上注册操作手册v2.3”。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与招投标文件查看工具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站首页--工具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通用)进行下载,同时附有相应的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中心
地址: 泸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830-8959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30-310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830-3101788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1.项目概述

泸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中心工作职责是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实施留置措施提供综合保障和后勤服务。本项目管理区域为泸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整体所属区域,中心总占地45余亩,其中绿化面积20余亩,其余区域主要作为日常办公、车位道路和相关配套等使用场地,主要包括办公大楼两栋(一号院和二号院)、室外道路及停车位、地下停车场及展厅,办公大楼内主要功能分布为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含一、二号食堂的大厅、包间和厨房)、楼层室外平台等,每层楼均配备独立的卫生间和工作间。

2.项目清单

序号

包号

服务项目

数量

1

\

物业管理服务

1年

3.项目要求

3.1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与具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服务量及服务要求

(一)中心一食堂的每日早中晚三餐的菜品提供和用餐服务,二食堂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的菜品提供和用餐服务,用餐人数会根据工作情况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

(二)中心室外所属区域、室内公共区域、展厅、会议室、客房、部分办公室、室外平台及相关配套区域的日常卫生清理及保洁,以及客房、餐厅配备的布草用品洗涤;

(三)中心所有会议室的会场布置、会务工作;

(四)中心所属区域水电气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五)机关会务、基础卫生;

(六)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人员配置

按满负荷测算共需36人,最低配置20人。(投标费用按满负荷测算,每月末根据实际配备人员情况以及考评结果核算费用。)

(一)项目经理1人

全面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和人员管理工作,接受并执行业主方的工作安排,负责物业公司、业主方工作对接。

1.工作时间:行政班,遇特殊情况无条件服务从业主方安排。

2.岗位要求:年龄45岁以下,男女不限,无犯罪记录,高中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员职称,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指挥能力和执行能力,善于统筹应对业主方的应急工作安排或突发事件,具备较强的电脑操作能力,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二)厨房12人(厨师长1人,炉灶3人,墩子3人,点心凉菜3人,粗加工2人)。

负责本项目内的两个食堂的早中晚三餐自助餐、工作餐(桌餐)的菜品制作和菜肴供应(一食堂部分时段节假日无用餐,二食堂节假日无用餐)。积极完成业主方提出的用餐服务需求和工作安排。

厨房具体配置人数根据就餐人数变化而增减。不启用二食堂的情况下,若业主方用餐在80人以下,基本配置为6人;若业主方用餐在80人至130人,配置8人;若业主方用餐在130人以上,配置10人。启用二食堂的情况,在前述情况下增加2人。

1.工作时间:轮换休息制,每周休息一天。相关岗位安排由厨师长具体负责,如有重要工作安排时对应的工作时间动态调整。

2.岗位要求:

(1)厨师长:年龄5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持中级厨师证,具有四星级以上酒店或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岗位三年以上管理经验,精通家常菜、本地菜肴和部分精品川粤菜的制作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指挥执行能力强,食品安全把关严,成本控制能力强,善于处置应对业主方的临时工作安排或应对重要突发事件,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2)其余岗位人员具有相关厨师服务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酒店工作经验的优先),能较好的接受并完成业主方交办的工作任务,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3)服务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早餐:每日提供各式点心、粥、面条、素菜、风味小吃等;

午餐、晚餐:自助餐就餐模式(少量桌餐服务),菜单定期调换,根据季节性或周期性推广部分新品;

按要求做到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用;拣净洗洁,切配分开;生熟食品分开,生熟用具分开;冰箱(柜)物品分袋存放等;

食堂餐具清洗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操作间工作台做到随用随清;

按规范操作和使用食堂电器和燃气设施设备,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和关闭气源,并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汇报。每日下班后,关闭好食堂操作间和餐厅门窗;

操作间和餐厅餐前餐后应及时清理,食堂所属卫生区做到无积尘、积水、蜘蛛网、杂物等。定期开展灭鼠、灭蝇、灭蟑螂等工作;

厨房下脚料及时清理并放在指定位置,所有食堂垃圾应当日处理;

操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不随地吐痰、抽烟、穿拖鞋等;

每周五厨师长拟定下周餐单,报中心审定同意后执行;桌餐在预算范围内由厨师长拟定接待餐单,报中心审定后,按餐单标准执行;

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实物盘存。

(三)会议及餐饮服务9人(会议3人,餐饮6人)

负责本项目内的会议服务和餐饮前台服务工作,积极完成业主方提出的会议服务和用餐服务。不启用二食堂的情况下,餐饮服务配置4人。

1.工作时间:轮换休息制,每周休息一天。

2.会议服务上班时间:行政班,周末或节假日需要提供会议服务时,休息时间自行调整。

3.餐饮服务:每日最少保证4人上班,早班2人(7:00—14:30),晚班2人(11:30—19:00),换休1人(替换会议及餐饮服务岗位),如有接待用餐时对应的工作时间动态调整直至工作结束。

4.岗位要求:

会议服务人员年龄35岁以下,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亲和力,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初中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会议服务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高星级酒店工作经验的优先),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餐饮服务人员年龄40岁以下,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初中以上学历,具有相关餐饮服务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高星级酒店工作经验的优先),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强,能独立完成大型自助餐或重要接待桌餐的餐饮接待工作。遇大型会议时综合协调餐饮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补充。

5.就餐服务标准:

(1)每餐前后必须对餐桌、餐厅进行清洁,保持用餐环境整洁无污迹,无油渍,每周定期对餐厅进行消毒;

(2)服务人员仪表整洁、端庄大方,熟悉接待就餐礼仪,微笑服务;

(3)就餐开始前30分钟到岗,就餐结束后,做好食堂卫生等相关善后工作后离开;

(4)负责就餐人员刷卡登记,维护就餐秩序。

6.会务服务标准:

(1)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等工作;会前指引参会人员进场入座。会议期间,15-20分钟给参会人员掺水,会议休息时清理桌面、地面、垃圾篓等脏乱物品。会议结束后,对会务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存放,关掉灯、门、窗、空调等会议相关设备,做好会议登记;

(2)负责候会室茶水服务工作;

(3)配合中心技术人员巡查各会议室桌椅、灯光、音响、空调、投影等设备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4)会务物品管理。

(四)室内外保洁及客房保洁12人(室外5人,客房7人)

负责本项目内的室外保洁、室内保洁(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室)和客房保洁服务工作,积极完成业主方提出的保洁服务需求和工作安排,所需清洁工具用品由中标人统一采购提供。

具体人数根据入住中心人数变化而增减。客房无人入住时,基本配置为7人;当业主方客房有人员入住,配备10人;连续一周入住率达到50%以上,配备12人。

1.工作时间:轮换休息制,每周休息一天。室外和室内保洁周一至周五为长白班(室外保洁6:30—18:00、室内保洁7:00—18:00,含中午休息),周末或节假日休息时间自行调整。客房保洁岗位在有人员入住期间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周末或节假日需要提供保洁服务时,休息时间自行调整。如有重要工作安排时对应的工作时间动态调整。

2.岗位要求:

(1)室外保洁年龄55岁以下,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有相关保洁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岗位工作。

(2)客房保洁年龄50岁以下,限女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有相关的客房保洁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酒店工作经验的优先),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强,能较好的接受并完成业主方交办的工作任务。

3.保洁服务内容:

(1)中心室外所属区域的卫生清理及日常保洁;

(2)中心所属公共区域、地下展厅、停车场、会议室、客房、健身房、室外平台、部分办公室及相关配套区域的日常卫生清理及保洁;

(3)保洁区域内垃圾收集、清运;

(4)大楼内外2米以下的瓷砖、玻璃幕墙。

4.保洁服务标准:

(1)各楼层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每日清运1次;

(2)大楼公共部位的卫生应做到法定工作日8小时保洁,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门窗干净,地面无灰尘、无纸屑、无油污和积水等;

(3)卫生间每日冲洗,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药物消洒;做到无蝇、无臭味、无堵塞;地面无积水和泥土,厕所周围无垃圾、杂物;

(4)各会议室、办公室、办公位地面干净,桌椅、茶几、沙发等摆放整齐保持洁净,门窗、工作间无污渍、无灰尘,水杯无茶垢、无口红;

(5)大楼污水管道每年至少疏通1次;污水管每月至少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6)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7)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垃圾清运每日不低于1次;

(8)办公大楼大厅及门厅清洁服务标准。地面无烟头、纸屑等杂物,无污渍,石材地面、墙面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灰尘、无黑迹;不锈钢表面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迹;天棚、风口目视无污迹、无灰尘;

(9)卫生间清洁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天花板、灯具无灰尘、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便器洁净无黄渍;洗手台干净,无污渍,无水迹;纸篓等收集容器及时清理,容量不超过2/3,容器表面干净;配套设施干净、无尘;镜面干净无水迹;纸品、洗手液等用品及时配置;室内无异味、臭味;

(10)会议室清洁要求。每次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议室,保证会议室随时能使用,无会时每周一、四打扫会议室。保证地面和墙面,各种家具、用具表面光亮整洁无污渍,房间内无杂物;

(11)健身房、阅览室等功能房间。每日下午下班后清理,用毛巾擦拭运动器械。每周用消毒剂消毒不少于2次;

(12)公共办公室清洁标准。专人负责,每日下午下班后入室清扫,清洁房间时不翻看资料、文件,办公桌物品要按原位置码放;

(13)其它区域及设施清洁标准。每月用清洁液、毛巾擦拭1遍办公楼内消防栓、消防指示灯、防火门等公共设施。楼上平台地面及时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栏杆、灯具、墙面:定时清洁,表面无积尘。

(五)维修工2人

负责本项目内的日常工程维修工作,定期对水电管线和设施设备进行巡检排查,独立处理日常水电维修工作,维修所需材料由中标人统一采购。

1.工作时间:轮换休息制,每周休息一天。

2.岗位要求:年龄55岁以下,限男性,无犯罪记录,高中以上学历,持电工操作证,具有相关工程操作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优先,具备较强的工程维修和应急处置能力。

3.中心设施设备:

(1)供配电系统:含高低压配电房、各种配电箱配电柜、备用发电机组等;

(2)给排水系统:含办公大楼用水管道、厕所排水管道、二次供水管道、其他各种给排水设施设备等;

(3)消防系统:含办公大楼消防水泵、喷淋系统、防排烟、烟感与温感及报警系统;

(4)空调系统:含院内各办公室、会议室、功能用房、展厅的分体式空调和中央空调;

(5)办公大楼、公共区域各种用电设备(含用强弱电线路、灯具、配电箱、弱电箱等)。

4.工程维修服务标准:

(1)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和使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各种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详细清楚;

(2)设施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滴、漏和鼠害现象;

(3)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专业维护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物业公司应积极协调和配合;

(5)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物业公司要及时通知中心进行维修处理;

(6)供配电系统日常安全检查;

(7)制定发电机组管理规程,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及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常备不低于12小时运行所需的油料,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每半个月启动发电机组试机15分钟,释放柴油滤清器中的水或沉积物,检查皮带松紧程度;按相关要求更换发电机组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冷却液;发电机组手动及自动联机正常,保护功能完善,发生停电时保证1分钟内向重点设备、区域供电;应急照明柜工作正常,蓄电池放电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蓄电池无漏液、腐蚀现象;

(8)给排水系统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生活泵、排污泵、水池水箱、管道阀门;

(9)熟悉空调设备及系统,按操作规程实施操作,确保空调设备及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10)熟悉各种电器设备,按操作规程实施操作,确保电器设备正常安全使用;

(11)负责检查并按时开关办公楼公共区域照明灯,负责检查公共区域照明灯,确保主要工作区域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以上,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服务考核办法

每月考核总分100分,由业主方组织人员考核。所有服务项目的标准,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0.5分;被领导点名批评的扣1分/次。月考核总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月考核总分在80分至94分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作为处罚,扣除项目经理当月绩效;月考核分低于80分就终止服务,给业主方造成负面影响或引发投诉或上级部门不满的,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2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详见《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3.3 履约能力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相关认证证书;

3.3.2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投入相关人员和设备设施。

3.4 其他商务要求

3.4.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4.2如遇大型会议或特殊活动,需临时增加部分人员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业主方,不得另行增加相关费用。

3.4.3中标人须与拟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标人负责支付所派驻服务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及各项补助、节日福利等。

3.4.4中标人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责,应为派驻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如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业主方概不负责。

3.4.5中标人须承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服务人员一次性全部进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提供服务。

3.4.6中标人须与业主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派驻本项目人员严守各项工作秘密。

3.4.7中标人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培训。业主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各种劳动纪律管理,如保密、卫生、安全等,禁止发生泄密、食品安全、各类设备安全等事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由中标人承担。

3.4.8对不合规定的员工,业主方要求更换时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

3.4.9业主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物品、耗材、原材料,并为中标人员工提供上班期间的工作餐。

3.4.10本项目员工服装款式及要求由业主方负责审核确定,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双方需签订承诺书。

3.4.11本项目中业主方客房、餐厅配备的布草用品洗涤包括在中标总价内,不另行计费。

3.4.12由于本项目所在地拟新建楼栋,服务面积和功能区域在服务期内有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变动,如发生此类情况,中标人和业主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3.4.13验收方法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15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每月末根据实际配备人员情况以及考评结果核算费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当月费用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且列入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