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吉县公安局孝源警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办公业务用房新建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安吉县公安局孝源警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办公业务用房新建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交易文件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发包人为安吉县公安局,交易代理机构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本次交易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交易成交人。
2.本工程交易控制价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元)。高于或等于交易控制价的交易报价,作无效交易报价处理。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0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70平方米(其中地下3000平方米);其中派出所办公及业务用房4550平方米,交警中队办公及业务用房1820平方米;购置警务车辆、警用装备、视频监控智能化设备、办公设备及厨房设施等;并同步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约3700万元。
交易范围:①、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施工准备阶段前期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工程结算及审计的监理配合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对该工程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②、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及标后造价核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计算及审核预付款、建设工程量和进度款的计量和签证;无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并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办理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工作及决算报告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第三方审计工作;对造价进行控制、配合完成工程项目后评价管理等方面工作。
③、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与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有关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咨询服务、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召开招标文件专家论证会、开评标会议,直至发放中标通知书和协助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移交全部招投标资料归档。
④、协助业主进行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负责全过程的档案收集与管理,协助相关合同的签订及进行合约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负责竣工备案、移交、资料归档、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4.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交易申请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1)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2)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交易申请人和交易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招投标或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交易申请人和交易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本项目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含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变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涉嫌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参与投标;
(5)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及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与程序
(1)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请于2021年4月19日9:00时至2021年4月26日16:00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http://www.ajztb.com)。
(2)交易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后至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7.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
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会大厦A幢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所有交易申请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议(委托代理的,还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与报名时相同);并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交易申请人未派上述人员和携带上述原件出席交易会议或应出席的人员未能准时出席交易会议或交易保证金无法自动关联项目将导致交易现场保证金显示未缴纳,则视为该交易人自动撤回其交易申请文件,放弃交易。
注:授权代理人应当是交易申请人在职正式职工,社保缴费凭证必须从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打印,证明上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授权码(有效期内),须提供近5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费证明(以已到账为准)。
8. 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
0572-5352835。
9.相关防疫工作事项(请各交易申请人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1)潜在交易申请人授权代表若为省内的,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交易申请人授权代表若为省外的,授权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授权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地点,“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地点参加开评标活动;
(2)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重点疫区且隔离期未满的各类人员、现场体温测量不正常的等不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开评标活动;
(3)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4)授权代表进入交易会场后需戴口罩间隔1米落座,严禁聚集聊天;
(5)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交易申请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交易申请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交易有效。
10.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胜利西路92号二楼
联系电话:0572-5076515
联系人:史先生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8日
安吉县全过程咨询小额交易项目交易文件
交易工程名称: 安吉县公安局孝源警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办公业务用房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发 包 人: 安吉县公安局(盖章)
交易代理人: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监管科(盖章)
日 期:2021年4月 18日
目 录
第一章、交易申请人须知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二、交易须知
(一)总则
l、 交易工程说明
2、 交易范围、工期、质量及安全说明
3、 合格的交易申请人
4、 交易费用
5、 踏勘现场
(二)交易文件
6、 交易文件的组成
7、 交易文件的答疑
8、 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
(三)交易申请文件的编制
9、 交易申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交易申请文件的组成
11、交易申请文件格式
12、交易报价
13、交易货币
14、交易申请文件有效期
15、交易保证金
16、交易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
17、交易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交易申请截止时间
19、迟交的交易申请文件
20、交易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
(五)交易
21、交易
22、交易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六)评审
23、评审小组组成
24、评审会议(交易)
25、评审过程的保密
26、交易申请文件的澄清
27、交易申请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8、错误的修正
29、交易申请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0、交易评审方法
31、成交公示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3、成交通知书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
36、投诉和监督部门
37、付款方式
38、其他说明
39、合同主要协议条款格式
第二章、交易申请文件格式
附件A:综合评分法
安吉县公安局孝源警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办公业务用房新建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安吉县公安局孝源警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办公业务用房新建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交易文件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发包人为安吉县公安局,交易代理机构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本次交易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交易成交人。
2.本工程交易控制价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元)。高于或等于交易控制价的交易报价,作无效交易报价处理。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0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70平方米(其中地下3000平方米);其中派出所办公及业务用房4550平方米,交警中队办公及业务用房1820平方米;购置警务车辆、警用装备、视频监控智能化设备、办公设备及厨房设施等;并同步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约3700万元。
交易范围:①、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施工准备阶段前期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工程结算及审计的监理配合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对该工程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②、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及标后造价核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计算及审核预付款、建设工程量和进度款的计量和签证;无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并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办理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工作及决算报告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第三方审计工作;对造价进行控制、配合完成工程项目后评价管理等方面工作。
③、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与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有关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咨询服务、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召开招标文件专家论证会、开评标会议,直至发放中标通知书和协助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移交全部招投标资料归档。
④、协助业主进行项目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负责全过程的档案收集与管理,协助相关合同的签订及进行合约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负责竣工备案、移交、资料归档、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4.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交易申请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1)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2)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交易申请人和交易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招投标或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交易申请人和交易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本项目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含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变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涉嫌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参与投标;
(5)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及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与程序
(1)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请于2021年4月19日9:00时至2021年4月26日16:00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http://www.ajztb.com)。
(2)交易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后至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7.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
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会大厦A幢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所有交易申请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议(委托代理的,还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与报名时相同);并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交易申请人未派上述人员和携带上述原件出席交易会议或应出席的人员未能准时出席交易会议或交易保证金无法自动关联项目将导致交易现场保证金显示未缴纳,则视为该交易人自动撤回其交易申请文件,放弃交易。
注:授权代理人应当是交易申请人在职正式职工,社保缴费凭证必须从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打印,证明上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授权码(有效期内),须提供近5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费证明(以已到账为准)。
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
0572-5352835。
9.相关防疫工作事项(请各交易申请人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1)潜在交易申请人授权代表若为省内的,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交易申请人授权代表若为省外的,授权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授权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地点,“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地点参加开评标活动;
(2)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重点疫区且隔离期未满的各类人员、现场体温测量不正常的等不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开评标活动;
(3)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4)授权代表进入交易会场后需戴口罩间隔1米落座,严禁聚集聊天;
(5)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交易申请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交易申请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交易有效。
10.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胜利西路92号二楼
联系电话:0572-5076515
联系人:史先生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8日
第一章、交易申请人须知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 |
交易工程名称 |
安吉县公安局孝源警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办公业务用房新建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
1.2 |
发包人 |
安吉县公安局 |
1.3 |
交易工程地点 |
安吉县孝源街道 |
1.4 |
交易代理机构 |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7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9 |
分包 |
本交易项目不允许分包。 |
2.1 |
交易工程 概况 |
项目用地面积10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70平方米(其中地下3000平方米);其中派出所办公及业务用房4550平方米,交警中队办公及业务用房1820平方米;购置警务车辆、警用装备、视频监控智能化设备、办公设备及厨房设施等;并同步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约3700万元。 |
2.1.1 |
交易范围 |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的: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控制、 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 |
2.2.1 |
服务期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 |
2.3.1 |
质量要求 |
确保该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承诺的实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3.1 |
资质要求 |
交易申请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1)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2)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交易申请人和交易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招投标或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交易申请人和交易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本项目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含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变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涉嫌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参与投标; (5)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投标。 |
3.2 |
交易申请人资质要求审查方法 |
资质后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注: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
5.1 |
踏勘现场 |
不集中举行现场踏勘,由交易申请人自行踏勘 |
7.1 |
交易申请人疑问提交方式和时间 |
不集中举行答疑会;交易申请人在交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向发包人书面提出。 |
12.1 |
交易控制价 |
本项目交易控制价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元)。高于交易控制价的交易报价,作无效交易报价处理,剩下的报价作为有效交易报价。最低限价为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交易报价的平均值下浮8%,低于最低限价的交易报价,作无效交易报价处理。 本工程全过程咨询费用实行总价承包(含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不因工期延长等其他因素调整,交易申请人自行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 |
14.1 |
交易申请文件有效期 |
30 日历天(从交易申请截止之日算起) |
15.1 |
交易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或电汇 ?电子保函(符合湖公管办〔2018〕17 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投标保证金保险试行工作的通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银行账户: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201000043216450002731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955885120500581361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注: (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投标人,否则视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2)电子保函:应在指定电子保单平台内申请投标保证金保险,承保合额须大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电子保函生成流程:投标人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信息网一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登录)一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一“项目查看”模块点击“保证金电子保函” 一点击进入电子保函平台(或直接复制保单网址打开)一使用本单位CA锁登录平台一选择要投保的项目点击“立即申请”一选择电子保函出具机构一并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一确认投标电子保函信息提交申请意向一确认收费标准签订协议并加盖电子公章一使用企业基本账户支付相关费用一电子保函生成并推送至交易平台(如有需要可下载PDF电子版)→电子保函信息(其中被保人须为招标人)可查看确认。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16 时前汇入或办理(按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开标模块显示是否已缴纳为准)。 |
16.1 |
交易申请文件份数 |
交易申请文件的组成: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交易申请文件份数要求: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各正本1份,副本2份; 密封包装如下:①资信文件;②技术文件;③商务文件。加贴封条,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交易申请人单位公章。 本项目先开资信文件和技术文件,待资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再开各交易申请人的商务文件。 |
18.1 |
交易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递交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 截止时间: 2021年 4 月27日14时00分 |
21.1 |
交易会 |
递交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 截止时间: 2021年 4 月27日14时00分 |
30 |
评审标准及方法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交纳成交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竣工验收达到成交承诺的质量要求后一周内退回。 |
36 |
投诉和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安吉县公管办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5318213 投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年第61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令)办理。 |
38 |
交易文件及图纸 |
交易申请人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
39 |
补充说明 |
交易申请文件中须增加《疫情防控承诺书》,交易申请人必须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盖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否决其交易。 |
二、交易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交易工程名称见交易须知前附表;
1.2本交易工程发包人见交易须知前附表;
1.3本交易工程地点见交易须知前附表;
1.4本交易工程交易代理机构见交易须知前附表。
1.5本交易工程按照《安吉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办理交易申请,并经备案,现通过公开交易来选定施工单位。
1.6交易组织与安排:本工程交易依据交易规程由发包人负责,并成立交易评审小组,负责该工程的交易评审工作。开评标受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管理科监管。
1.7本交易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建设资金已落实,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8交易资料的获取
交易文件等交易资料由交易申请人在报名后至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2、交易范围、服务期要求、质量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
2.1本次交易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2.1.1所述;
2.2服务期要求:
2.2.1本交易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2.2.1所述。
2.2.2发包人要求成交人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交易申请人一旦成交,该交易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2.2.3工期要求及奖罚措施:成交单位必须在成交承诺工期内竣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根据交易管理规定,一旦成交单位确定,成交工期必须严格执行,成交工期即为合同工期。工期实行提前完成不奖,延期违约处理(详见交易函附录)。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发包人签证同意,工期相应调整:
(1)设计变更;
(2)工程款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影响工程进度者;
(3)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4)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
(5)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
2.3质量
2.3.1本次交易的工程质量要求见前附表2.3.1所述。
2.4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要求:
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负责全过程的档案收集与管理,协助相关合同的签订及进行合约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负责竣工备案、移交、资料归档、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招标代理要求:
本工程未完成的第三方咨询、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等内容的所有招标代理(含政府分散采购)工作,包括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与招标有关的事项。
3、造价咨询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提供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提供完整的内审报告,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等;
4、工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定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后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定期报业主。
(4)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
(5)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见证取样。
(6)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7)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一)人员的基本要求: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达到85%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员到位率为90%及以上。到位率由发包人的实际考勤记录为准,且需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要求),不得缺项且不得兼任,否则作无效处理,
序号 |
管理人员 |
数量 |
专业配备 |
职称(职业证书) |
其他要求 |
1 |
总负责人 |
1 人 |
房屋建筑工程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或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师 |
全过程驻场 |
2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1人 |
工程类 |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师资格 |
全过程驻场 |
3 |
造价人员 |
2人 |
建筑、安装各1人 |
国家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或造价员资格 |
按需进场 |
4 |
总监理 工程师 |
1人 |
房屋建筑工程 |
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全过程驻场 |
5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1 |
工程类 |
具有招标代理人员培训上岗证书 |
按需进场 |
6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2人 |
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
房屋建筑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按需进场 |
7 |
监理员 |
3人 |
房屋建筑工程2人,市政工程1人及以上 |
相关专业监理员岗位证书 |
全过程驻场 |
总计 |
11人 |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及职责划分
1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1.1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为本工程提供全过程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发包人要求和本工程的建设功能需求实现约定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行为及其它控制目标。
1.2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发包人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其中需要发包人予以授权或支持的部分,应提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建议。发包人将根据本工程的需要对项目管理单位予以书面授权或批准。
1.3 编制并实施《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1.3.1 自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依据相关约定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有关资料和对本项目的了解,向发包人提交符合本合同和发包人要求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并由发包人予以审核,发包人审核通过后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遵照实施。《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管理控制目标及其分解、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以及发包人要求明确的其他内容。
1.3.2 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其补充调整方案将构成项目管理合同的组成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履行管理职责,实现其在项目管理合同以及在《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中承诺的工期、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目标等相关目标、内容。
1.3.3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按照项目咨询合同及其提供并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提供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承诺其提供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应不低于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但《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并非认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和标准的唯一和最终依据,若《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与项目咨询合同其他内容、发包人根据项目咨询合同所作的确认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发包人的原则予以解释并执行。
1.4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目标进行投资管理,为发包人服务的造价咨询单位向发包人提交并经发包人确认的正式造价文件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具有约束力。
1.5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得滥用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而享有的项目管理职权。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人员必须遵守项目咨询管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出色的技能和经验,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员不得受雇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接收第三方提供的回报或其它形式的利益。
1.6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确保其提供项目咨询合同约定的咨询管理服务的主动性、工作时间,拟定选聘各专业工作单位的工作方案;与发包人确认上述工作方案后,以本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身份主动统筹安排本工程的建设工作,并在发包人的授权下选聘各专业工作单位并安排监督各项施工和供货工作;协调各项政府关系并办理有关报批报备报验手续等。
1.7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或按发包人的随时要求向发包人通报各项事务的进展情况,并自觉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和工作指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有义务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本工程的所有文件、数据、信息和情况;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在其办公场所备置一份反映和每日更新有关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一切信息的文件及资料,以供随时查阅。
1.8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严格保守咨询管理活动中知悉的发包人秘密,遵守项目咨询合同有关保密的承诺,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泄露给本单位内其他无关人员,否则应对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1.9 本工程的委托项目咨询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交流、信任”的工作原则。为保证该原则的有效落实,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发包人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有责任进行答复。
1.10 承担项目咨询管理合同规定与工作有关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承担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有关费用,自行解决餐饮、交通方式及费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人财产,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工作完成或本合同终止时,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将其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给发包人。
1.11 发包人委派的工程管理人员,需要技术培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有义务在工程进行中对该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
2、招投标管理
负责代建单位范围内无价材料比选或招标等定价工作,牵头建立比选机制、制定材料设备定价规划计划、制定比选或招标文件模板,组织比选或招标工作,审核过程成果文件,向发包人提供决策依据;
5 、工程进度管理
3.1 按照发包人对总工期的要求,指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监督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建立进度管理体系,并制定各控制目标的实施细则;
3.2 负责组织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建立其相应的进度控制目标和控制体系,并应对达到相应目标提出对策措施;
3.3 负责审核各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的保证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
3.4 全过程监控各目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偏离控制目标的现象,杜绝出现影响进度目标控制的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
3.5 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脱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确保总工期如期完成
3.6 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提供每月的工程进度信息和存在问题,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
3.7 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协调各参建单位、配套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施工搭接,组织有序的交叉施工。
4、工程质量管理
4.1 根据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和规范,以及针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2 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备案等手续。
4.3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对本项目进行单位工程划分。
4.4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针对性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供工程质量报告。
4.5 对本工程质量负责,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及时查明原因和落实责任,对事故进行备案。并组织监督事故方案的处理与实施。
4.6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验收。
4.8 工程建设不符合设计及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必须进行返工。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且不得因此而延误总工期。
5、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
5.1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根据设计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计划工期,依据设计概算和现场实际,经过合理评估提出本项目的总投资概算,报业主审核认定,确保该项目资金符合实际要求。
5.2 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提供招标咨询服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5.3 对材料设备的招标是否达到设计及质量的相关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5.4 根据工程节点的具体要求提出工程总用款计划,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年、季、月用款计划。报发包人列入付款实施计划。
5.5 根据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复核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量月进度报表,作为工程款拨付的依据。
5.6 所有临时追加用款由项目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定后动用不可预见费进行实施。
5.7 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工程造价、包括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
6、工程安全管理
6.1 按照规范要求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的申报等有关手续。
6.2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保证不因安全生产管理过失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6.3 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制度的指定和落实,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
6.4 若有事故发生应积极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7、文明施工管理
7.1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保证施工场地及现场设施齐全,工地卫生清洁和建设资料完整。交工前清理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整个施工周期内应达到行业文明工地的要求。
7.2 负责建立文明施工监督网络,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检查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7.3 在施工中发现的文物古迹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可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保护,由此影响的施工进度及其损失在施工现场予以确认。
7.4 负责因不文明施工所造成各类纠纷的及时处理。
8、工程协调管理
8.1 参与各方(设计方、咨询方、承包商、供货商、承租方)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职责权限范围,对组织架构和权限设置的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8.2 根据发包人核准后的各方权限职责体系,建立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报审及审批制度以及完整的现场管理流程和制度。
8.3 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针对各组织和个人的沟通管理体系,健全沟通制度,确保工程现场的和谐。
9、施工阶段管理
9.1 办理质监、安监委托手续及工程施工许可证。
9.2 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审查签发交底会议纪要,涉及工期费用,建设标准或使用功能的应报发包人认定。
9.3 对整个项目工期做出合理分析、对关键环节做出合理估算,同时对项目进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做出预防措施,收集有关实际工期的详细记录,定期向发包人提供进度分析报告。
9.4 审查建设监理规划,按审批的规划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建筑灰线验收。
9.5 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报发包人备案并督促和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9.6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协助发包人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9.7 协调各独立承包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及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退场时间以及相应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
9.8 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质量预查,按质量标准要求组织验收后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定期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组织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0、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
10.1 负责项目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合同等的起草、谈判、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
10.2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各单位编制合格竣工资料,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10.3 负责本项目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管理所需资料的竣工验收。
10.4 负责建立建设项目信息的流转体系,每月编制建设信息的动态流转图。
11、竣工验收及后期管理
11.1 工程完成施工后,组织系统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备案等工作。
11.2 负责对竣工图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向发包人移交完整和准确的项目档案。
11.3 协助签订工程的各类保修协议书,涉及工程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整理成册逐次移交发包人或其指定单位。在本工程保修期内,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监督相应工程的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
11.4 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的相关手续。
11.5 按有关要求整理竣工资料,拍摄工程录像,资料归档。
3、合格的交易申请人
3.1交易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3.1所述。
3.2本工程采用前附表3.2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交易申请人。
4、交易费用
交易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交易申请文件与递交交易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交易结果如何,发包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踏勘现场
5.1交易申请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交易申请人自行承担。
5.2发包人向交易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能使交易申请人利用的资料。发包人对交易申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交易申请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但交易申请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发包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交易申请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交易文件
6、交易文件的组成
6.1发包人在交易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交易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6.2 交易申请人领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向发包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交易损失自负;交易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交易申请人的交易申请文件没有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交易申请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交易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交易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交易文件的答疑
7.1交易申请人在收到交易文件后,对交易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答疑交易文件的交易申请人,均应在前附表7.1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发包人答疑。
7.2根据交易申请人的要求对交易文件做出答疑,发包人将在交易截止日期2天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jztb.com)公布。答疑纪要的内容作为交易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
8.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交易截止日期2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发包人有权主动对交易文件进行修改。
8.2交易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将在交易截止日期2天前公布。交易文件的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8.3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交易文件修改和补充均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ajztb.com)予以公布,各交易申请人自行关注网站信息,如有遗漏交易申请人自行负责(包括7.2规定)。当交易文件及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4 发包人保证交易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交易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交易截止日期至少2日前按规定形式发给所有交易申请人。为使交易申请人在编写交易申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交易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发包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交易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交易申请文件的编制
9、交易申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交易申请人与发包人之间对交易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交易申请文件均使用中文。交易申请人随交易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交易申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交易申请文件的由以下文件组成:
资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近5个月任意一个月);
(3)交易申请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成员表;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保障;
(6)投标人业绩;
(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8)投标人信用评价;
(9)其他材料;
技术文件
(1)全过程工程咨询总体方案;
(2)全过程造价咨询方案;
(3)施工监理实施方案;
商务文件
(1)交易申请函;
(2)交易报价明细表。
11、交易申请文件格式
交易申请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交易申请人提交的交易申请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交易文件所提供的交易申请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交易申请文件纸型统一采用A4纸,所有内容必须打印。
交易报价
12.1本监理项目交易控制价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元)。高于或等于交易控制价的交易报价,作无效交易报价处理;最低限价为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交易报价的平均值下浮8%,低于最低限价的交易报价,作无效交易报价处理。不因工期延长等其他因素调整,交易申请人自行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本工程全过程咨询费用实行总价承包(含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
13、交易货币
本工程交易应以人民币报价。
14、交易申请文件有效期
14.1交易申请文件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交易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的情况下,发包人在原定交易申请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申请人提出延长交易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交易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交易申请人可以拒绝发包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函。同意延长交易有效期的交易申请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交易申请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交易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交易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交易保证金
15.1交易申请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1项规定数额向发包人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交易申请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得参加交易;
15.2交易保证金按前附表第15.1项规定交纳,否则交易申请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交易,发包人将视为不响应交易文件予以拒绝;
15.4未成交的交易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天内无息退还;
15.5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7天内退还(不计息)。
15.6如交易申请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
(1)交易截止时间至交易有效期满之前,交易申请人撤回交易申请文件的;
(2)交易申请人放弃抽签的;
(3)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6、交易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交易申请人应按本交易须知有关的规定编制前附表16.1规定份数的交易申请文件;
16.2交易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全部采用打印胶装(除签名附图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交易申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交易申请文件副本必须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否则做无效文件处理;
16.3.1交易申请文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交易申请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16.3.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交易申请文件,必须同时提交交易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交易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交易申请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16.4除交易申请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交易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交易申请人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四)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
17.交易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交易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交易申请人应将交易申请文件装入一个密封袋里。交易申请人还应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交易申请人公章,交易申请文件封面须用卡纸胶装,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
17.2在交易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发包人名称;
(2)写明交易工程名称;
(3)写明交易申请人名称。
17.3 如果交易申请文件没有按本交易须知第17.1款、第17.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发包人将拒收,并退还给交易申请人。
18、交易申请截止时间
18.1交易申请人应按前附表18.1所规定的地址并在交易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交易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8.2不再进行交易
18.2.1不再交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将不再进行交易:
(1)交易申请截止时间止,交易申请人少于3个的;
(2)经交易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交易申请的;
(3)法律规定(参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2 小额交易项目第一次交易失败后,业主单位可按原条件或降低条件重新组织交易,或经业主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不背离交易文件实质性条款和报价不超过原有交易最高限价的条件下直接确定成交人。
19、迟交的交易申请文件
在前附表18.1所规定的交易申请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交易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交易申请人。
20、交易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
20.1交易申请人在递交交易申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交易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交易申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交易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交易申请人的补充、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交易申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0.3根据本须知第18条规定,在交易申请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交易申请文件;
20.4根据本须知规定,在交易申请截止时间至交易申请人在交易函中规定的交易申请文件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 交易申请人不得撤回其交易申请文件,否则其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交 易
21、交易
21.1发包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21.1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交易会议,并邀请所有交易申请人代表参加交易会议;
21.2所有交易申请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议(委托代理的,还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与报名时相同);并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交易申请人未派上述人员和携带上述原件出席交易会议或应出席的人员未能准时出席交易会议或交易保证金无法自动关联项目将导致交易现场保证金显示未缴纳,则视为该交易人自动撤回其交易申请文件,放弃交易。
注:授权代理人应当是交易申请人在职正式职工,社保缴费凭证必须从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打印,证明上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授权码(有效期内),须提供近5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费证明(以已到账为准)。
21.3交易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当拒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交易文件要求密封、装订和标记的;
(3)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供交易保证金的;
(4)交易申请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1.4交易会议由发包人或交易代理机构主持。
(1)发包人、交易申请人及有关人员签到;
(2)发包人或交易代理人宣布交易会议开始,并宣布交易纪律;
(3)发包人或交易代理人校验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文件密封情况;
(4)发包人或交易代理人对交易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到场验证;
(5)发包人或交易代理人拆封各交易申请人的交易申请文件,宣读报价等内容;交易评审小组对交易申请人的交易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为有效交易申请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为无效交易申请人,由相关监管部门到场监督;
(6)确定交易基准价:“附件A:综合评分法”;
(7)确定成交人:“附件A:综合评分法”;
(8)交易申请人授权代表对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9)主持人宣布交易结果及交易会议结束。
22、交易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交易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交易申请处理:
(详见附件A)
(六)评 审
23.评审小组组成
根据《安吉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组建本工程的交易评审小组,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24、交易
交易休会期间,评审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采用封闭式方式进行。
25、评审过程的保密
25.1交易后,直到和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止,凡属于对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5.2在交易活动中,交易申请人试图向发包人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将拒绝其交易申请。
25.3交易结束后,发包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情况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任何解释。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泄露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交易申请文件的澄清
26.1为了有助于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交易申请人对交易申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交易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交易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6.2在评审过程中,如对交易申请文件中有疑问,评审小组需要对交易申请人进行询问,或要求补充资料说明时,交易申请人不得拒绝。
27、交易申请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7.1开启交易申请文件后,评委先对交易申请人交易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是否实质性响应了交易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交易申请文件应与交易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交易申请人,交易申请文件不得进入成交基准价的计算。
27.2如果交易申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交易文件各项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交易申请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交易。
28.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9、交易申请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9.1评审小组将按照交易文件规定对交易申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评审小组依据交易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产生成交候选人,并提交评审报告。
30、交易评审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交易评审方式。
由评审小组先对交易申请人的交易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交易申请文件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交易申请人再进入确定成交人程序。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A:综合评分法”。
31、成交公示
31.1确定成交候选人后,将在相关媒介进行公示3天。交易申请人对本次交易活动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提出。投诉受理、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本次交易确定的成交人。
33、成交通知书
成交公示结束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发包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成交人的交易申请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
34.2成交人如不按本交易须知第34.1款的规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成交人必须书面承诺接受取消其2至5年内参加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申请人资格并予以公告。
34.3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施工,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5、履约保证金
35.1合同协议书签署之前,成交人应按前附表35.1规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待竣工验收达到成交承诺的质量要求后一周内退还。
35.2如成交人未按35.1规定执行,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其他
投诉和监督部门
交易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交易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年第613号令)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见交易须知前附表。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仲裁委员会名称:湖州市仲裁委员会
37、支付方式:
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价款合同,按中标报价确定。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至合同酬金的30%,工程进度达到80%时,支付至合同酬金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酬金的90%;余款到工程决算审计后按实调整并一次付清。
第二章、交易申请文件格式
外包封面
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工程名称: 发包人: 交易申请人: 注意: 年 月 日 时 分交易,交易申请文件此时间前不得开启。 交易申请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正本/副本
施工交易申请文件
(封面)
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交易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交易申请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交易申请人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交易申请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交易申请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交易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交易申请文件、参加交易会议和处理交易会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交易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交易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交易申请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注册时间 |
电话 |
传真 |
||||
资质 |
注册资金 |
|||||
体系认证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职工情况 |
人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高工人数 |
占人员数的% |
|||||
工程师 |
技工、技术员 |
|||||
其他情况 |
||||||
单位简介 |
注:单位情况除此表外,可另附文字和图片资料加以说明。
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安费概算(估算) |
项目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项目说明 |
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交易申请人名称(盖章):
日期:
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 名 |
本项目拟任 岗 位 |
年龄 |
性别 |
专 业 |
职称(专业)证书 |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
备注 |
说明: |
交易申请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注: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本表格格式若不符合交易申请单位实际情况,可自行添加或修改。
所有人员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