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RCZB20210165
二、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未成交
废标理由: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高文、张斌 | 彭泉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联系人:耿娟
联系地址:安康市江北安康大道
联系电话:0915-810885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话:15229992012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15229992012
十、附件: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4.2.doc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9日
项目编号: HRCZB20210165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1" \u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与要求 32
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5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19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20210165
2、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年, 采购预算: 800,000.00元, 项目概况: 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用于满足后勤保障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22 08:00:00 至 2023-04-21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12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代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进行缴费登记,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视为无效。(3)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7)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19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联系人:耿娟
联系地址:安康市江北安康大道
联系电话:0915-810885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 话:1522999201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人 |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
2 |
采购内容 |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与要求”。 |
3 |
预算金额 |
800000.00元 |
4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 |
5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 |
6 |
实施地点 |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安康市江北安康大道) |
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8 |
投标人 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须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10 |
保证金金额及 缴纳要求 |
缴纳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交付形式: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提交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2070 用途: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提交。 注:1.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 2、投标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其他情况,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情况影响您的正常投标。 3、凡没有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发送保证金缴纳凭证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
1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2)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4月19日9:00时前递交,逾期将被拒绝接收。 |
12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时(同磋商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
1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14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壹份(*.SXSTF); 纸质版磋商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PDF)光盘壹份。 |
15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五项磋商与评审第8条。 |
16 |
磋商小组构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
17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服务需求,报出合理唯一的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
18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单位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成交单位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文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成交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单位应赔偿该损失。 |
19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未踏勘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自理)。 |
20 |
特别提醒 |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2、电子开标、评标无法进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启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应确保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若纸质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若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4、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依据
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合格的投标人
3.1.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磋商采购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投标人。
3.1.2 资质要求
(1)必备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④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⑧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须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被省级或招标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
4.报价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6.其他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情况,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与要求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2.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或补充通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编制要求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编制要求
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磋商将被拒绝。
2.2投标人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服务方案)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3文件的制作和签名
2.3.1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开展,本项目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行的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应确保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若纸质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磋商小组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对磋商响应文件做出评判,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3.2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磋商响应文件中需要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进行签章;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 CA”进行盖章。加密和解密应当使用同一 CA,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
(1)电子磋商文件下载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2)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下载网址: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6/20180827/c8c8fb15-a7cc-4011-a244-806289d7cf3b.html,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磋商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下载网址:
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6/20170821/c3afa05b-f5e6-4e64-9fb0-e397ef73413d.html;
(3)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专用软件进行编制。若磋商响应文件签章后,导出的 PDF 文件里看不到签章,请尝试使用查看磋商响应文件工具打开未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重新导出。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和格式
3.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审系统,其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从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若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3.2投标人应按照第六部分提供的格式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缺少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3.3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的副本均须打印或用蓝(黑)色墨水书写,将磋商响应文件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凡超过200页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双面打印。因字迹潦草或编排混乱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磋商报价
4.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管理费以及各项直接间接费用、其他费、税费、突发事故保险费、服务期内服务合同与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全部费用。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
4.2本投标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参加投标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成本、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可能会遇到的市场风险等因素,在确保服务周期、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自由竞争报价。
4.3投标人所填写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和政府性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报价过程中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5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4.6投标人不得以明显低于所处行业市场的报价参与投标。当磋商小组认为某个投标人的磋商价报价明显不合理,可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人恶意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7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磋商货币 投标人提供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6.磋商保证金
6.1保证金缴纳方式
缴纳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交付形式: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提交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2070
备注: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及中标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6.3凡没有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发送保证金缴纳凭证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无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6.4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
6.5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单位按本须知第六项“签订合同”第2条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按本须知第六项“签订合同”第3.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
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7.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7.2 投标人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7.3投标人必须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7.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投标人应保证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7.6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成交单位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8.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9.1投标人应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壹份(*.SXSTF)、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PDF)光盘壹份。每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凡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9.4除投标人对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后才有效。
9.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封套上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光盘,光盘上须备注投标人名称)放入正本密封袋中。在封套的封口处齐缝粘贴密封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专袋密封由被授权人手持附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送达,法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1.2标记要求:
(1)标明“递交至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21年4月19日9:00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标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在开标当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将被拒绝接收。
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与解密
2.1电子文件递交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可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2.2电子文件的开启和解密
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统默认解密时长为20分钟),投标单位需在解密时间规定内完成标书解密。所有投标单位解密完成后由开标人员将响应文件导入开评标系统。
3、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密封核实
3.1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2参加报价的投标人代表须在报价投标人签到表中签到。
3.3参加报价的投标人代表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及监标人的监督下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投标人密封核实情况表中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须对签字确认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二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条规定,通知因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适当延长磋商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
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2)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
(5)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7)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或有重大缺项漏项,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8)重新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9)投标单位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10)磋商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投标人磋商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无法保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到相关主体失信记录的(截止时间点为磋商文件发出至磋商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互相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四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第1条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5.3在磋商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磋商截止期始至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与评审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
1.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文件开启、评审工作,磋商整个过程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1.2首先由各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对密封合格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以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继续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密封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按照本须知第四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第5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拆封。
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会议现场对开标过程进行摄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2、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及纸质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投标人拒绝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的;
(3)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以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继续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4.磋商小组
2.1采购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3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工作,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提交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2.4文件开启后,直到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承包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均不得向其他投标人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5.磋商办法及内容
5.1磋商原则:
(1)坚持磋商机会均等,信息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2)坚持竞争性、经济实效性和公平性原则。
(3)综合评估,择优选择技术方案优、业绩好、服务有保证的成交单位。
5.2磋商程序:
磋商的全过程分为第一次报价、符合性审查、磋商过程、再次/最后报价、最终评审五个阶段。第一次报价与最后报价均采取集中报价形式。
5.2.1磋商报价依据规定均不予以公布。
5.2.2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出现下列情况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资质有效性评审:本次磋商所要求的必备资质证明文件,缺其中一项或某项达不到磋商要求,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2)各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参加磋商的各投标人名称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不符的。
(3)投标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除外)或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处未执行文件规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或有效期未能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5)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6)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证件),开具虚假业绩,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7)磋商方案出现严重漏项,造成系统缺陷,已影响到该项目的实施。
(8)在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不能按期履约的。
附: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盖章和标记 |
符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规定 |
3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4 |
投标报价 |
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6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五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 |
7 |
合同条款 |
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合同基本条款的要求 |
8 |
商务响应 |
符合第五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规定 |
5.2.3磋商小组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磋商过程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4)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最后报价
6.1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应使用企业CA(主锁,否则无法完成网络报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xxxq.sxggzyiy.cn/)上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一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一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网络报价,在规定时间(系统默认二次报价时间为1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6.2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实施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实施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3最后报价是投标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1本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须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履约能力、服务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服务单位,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8.2评价和比较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最后报价”、“商务响应”、“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保障及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赋分。
8.3附:评分标准
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拟成交投标人。具体分值如下:
序号 |
分值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1 |
20分 |
投标 报价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2 |
5分 |
商务响应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单位,对商务要求及投标响应等方面进行响应,完全响应且逐项详细说明的计5分,未做详细响应的,按响应程度计1~4分。 |
3 |
13分 |
整体服务方案 |
1、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对项目需求的整体理解、自助餐区和其他用餐方案等;服务方案的全面、针对性和可行性强,能达到采购方的预期要求计10-13分;服务方案比较完善、基本合理可行计5-9分,实施方案存在部分缺陷和不足计0-4分。 |
4 |
13分 |
原材料采购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
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完整详尽、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际计10-13分,实施方案比较完善、基本合理可行计5-9分,实施方案存在部分缺陷和不足计0-4分。 |
5 |
10分 |
设备设施管理 |
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等内容。方案全面合理、完整详尽、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际计8-10分,实施方案比较完善、基本合理可行计5-7分,实施方案存在部分缺陷和不足计0-4分。 |
6 |
13分 |
卫生保洁 |
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员工餐厅的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及虫、鼠、蟑螂等的消杀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全面合理、完整详尽、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际计10-13分,实施方案比较完善、基本合理可行计5-9分,实施方案存在部分缺陷和不足计0-4分。 |
7 |
6分 |
人员配置 |
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构架,要求机构设置、项目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配置合理,并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餐饮服务经验的计4-6分,人员配置较合理,但人员配置及相关经验有一定欠缺的计1-3分,未进行描述的本项不得分。 |
8 |
5分 |
人员培训 |
提供详细的针对本项目人员管理、专业技能及安全意识培训方案以及考核制度等内容;培训计划编制科学合理、完整详尽计3-5分,编制存在部分缺陷和不足计0-2。 |
9 |
5分 |
管理服务承诺 |
根据本项目餐饮服务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以及食材加工工艺和管理方案。措施编制科学合理、完整详尽计4-5分,措施编制比较完善、基本合理可行计2-3分,措施编制存在部分缺陷和不足计0-1。 |
10 |
5分 |
应急措施 |
投标人针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异常情况处理、投诉处理、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等进行预案描述,并提供针对采购人特别需求应急措施等。措施编制科学合理、完整详尽计4-5分,措施编制比较完善、基本合理可行计2-3分,措施编制存在部分缺陷和不足计0-1。 |
11 |
5分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4月至今)类似业绩,每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为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特殊情况处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由磋商小组推荐最优服务单位。 |
8.3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4特殊情况处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由磋商小组推荐最优服务单位。
9.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②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③投标人应同时出具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委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3)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依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为准。
2)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为准。
3)投标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列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品目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优惠。
4)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同一地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优惠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优惠,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优惠。
6)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优惠;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优惠。
7)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优惠。
9.3 价格优惠比例
1)投标企业优惠比例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优惠条件的投标人,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优惠,最高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产品优惠比例
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优惠,最高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
10.1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待每位投标人,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审得分结果由高至低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0.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评审报告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报送评审结果的函》推荐的候选投标人,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定标复函》。
11.磋商保密
11.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1.2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六、签订合同
1.成交通知
1.1成交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单位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 成交服务费
2.1成交单位须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一次性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
2.2招标服务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缴纳。
2.3成交单位如未按上述2.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签订合同
3.1成交单位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单位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2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第六项“签订合同”第1.1条或第2条规定执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序名列下一个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保密和披露
1.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披露
2.1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质疑与投诉
1.质疑。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处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机构投诉。
九、投标人违规处罚
1.本项目如果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变更招标方式或重新组织招标: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认定所有投标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
(3)有证据证明有围标现象的发生。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投标人撤回其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磋商的;
(6)成交后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投标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事项。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餐厅运营管理,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工作,增强民警的幸福感、满意率,大队机关餐厅运营拟采取对外承包模式,现拟定合同如下:
甲方:高交大队 乙方:承包方
一、供餐时间
按照甲方的工作性质,负责甲方工作人员每日早、中、晚三餐及其他接待餐的供应,供餐时间:
早餐7:20—8:00,
午餐12:00—12:40,
晚餐17:30—18:20
因甲方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实际,工作时间依照甲方相关时间规定进行,保证甲方工作人员就餐。
二、承包费、承包期限及结算方式
承包费每年40万,承包费含人员工资、社保、税金、纸巾、清洁用品等物料消耗及管理服务费用。
承包期限:2年,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每月15日前结算。
三、供餐菜品
早餐:以粉、面为主,品种(含小菜)每餐不少于8种,每餐有一个新品,三天后可以重复。
中餐:以米饭为主,面食为辅,菜肴为两荤两素一汤,菜肴一周内不重复。
晚餐:以面食为主,米饭为辅,菜肴为一荤一素,菜肴一周内不重复。
食材用油必须使用半精炼菜籽油,调味品中酱油醋必须使用正规食品厂生产的酱油醋。
四、就餐形式及标准
1、机关工作人员就餐形式:自助餐,早餐5元/人,午餐10元/人,晚餐5元/人。
2、单位包间用餐:提前1个小时通知,分为4人以内,8人以内和12人以内确定用餐标准供餐。用餐标准价格应不高于酒店不低于农家乐。
五、 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厨房的水、电、气、餐厅场地无偿提供。
(2)负责无偿提供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办公用房各一间。
(3)承担餐厅餐具设备,装修改造,200元以上的设备维修费用。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原餐厅工作人员。
(5)负责每周菜单的审定,审定时间:每周五审定下周菜单。
(6)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管理,如:食材、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等,特别是严禁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7)有权对乙方厨房工作人员提供的饭菜质量、卫生效果等进行考核,并要求更换考核不合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造成间接或直接损失、损害甲方单位形象的工作人员。
(8)如乙方经营不善,造成饭菜质量差、卫生差等,经甲方监督整改无效的,或厨房考核不过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安排厨房工作人员工种配比。
(2)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厨房的水、电、气和全套厨房餐具设备。
(3)有权采购粮、油、副食品、调料品等食材,杜绝使用质量不合格的食材,严格执行甲方约定的食用油和酱油醋的采购。
(4)乙方承包机关餐厅整体运营,严禁转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每月按时向甲方上报上月餐厅运营实际经营情况。
(5)乙方承包机关餐厅运营不能对外营业,在保障正常供餐的情况下,可根据机关民警实际需求,提供食品对内销售,价格自定。
(6)负责供餐餐具消毒、餐厅卫生、食堂消防及食品安全,防止传染病和食品安全、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责任发生以上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厨房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确保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思想端正。无不良嗜好。
(8)对甲方厨房设备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控制碗碟筷的损耗率,碗碟筷的损耗率控制在3%,损耗率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厨房设备合同期满后如数交回,如因人为损害和丢失,乙方按价赔偿。
(9)随时接受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厨房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自觉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业务主管部门部署的相关工作和考核任务,保持荣誉,确保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10)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从自身防护、食品卫生管理、餐具用品卫生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食品留样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随时接受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厨房各项规章制度。
(11)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急工作预案(消防预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职工早、中、晚三餐供应及配套服务(行政日及加班日,具体以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而定)
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
二、采购要求
(一)供餐要求
1、供餐方式分为自助餐和其他用餐。
2、供餐时间
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性质,负责采购人工作人员每日早、中、晚三餐及其他接待餐的供应,供餐时间为:
早餐:07:20---08:00时
中餐:11:50---12:20时
晚餐:17:40---18:20时
3、供餐菜品
早餐:以粉、面为主,品种(含小菜)每餐不少于8种,每餐有一个新品供应,三天后可重复,供餐形式为自助餐。
中餐、晚餐:以米饭为主,面食为辅,菜肴为两荤两素一汤。每天每餐重复率不超过30%,每餐例汤在一周之内不重复,供餐形式自助餐。
4、因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实际,工作时间依照采购人相关时间规定进行,保证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用餐。
5、其他用餐情形:
采购人有招待的,应提前1小时通知(大型会议用餐提前一天通知),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确定最终招待菜单及所需食材,食材等由采购人提供。
(二)人员要求
1、厨房共设置厨师、面点师、勤杂工、管理岗四个工种:
主厨:1名
面点师:1名
勤杂工:5名
管理人员:1名
2、在厨房的人员须按采购人要求调剂,保证工种结构合理,工种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裁减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供餐,服从采购人管理。
3、厨房所有人员由供应商自行招聘、使用和管理,与采购人没有劳动、劳务关系。供应商应招聘具有较高素养、政治素质高的人员。合同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自负,采购人概不承担。
4、所有人员上岗前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厨房工作。运行期间,所有人员须定期体检。
(三)设备设施使用及食材采购要求
1、采购人提供现有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及定量的水、电、天然气供应。合同签订后,供应商进场前,双方对厨房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在交接清单上确认签字后移交供应商使用。合同终止,供应商应按交接清单上核定的物品返还采购人(自然损耗除外)。
2、对采购人厨房现有的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承包期满后如数交回,若损坏或者丢失按价赔偿。
3、供应商采购的粮、油、副食品、调味料等原材料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用油必须使用半精炼菜籽油,杜绝使用转基因粮、油、食品等。
4、服务期内厨房设备需要添置、更换或者设备维修费用超过200元的,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厨房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卫生及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卫生,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监督和检查。
2、采购人对供应商执行厨房各项规章制度、饭菜卫生和质量、服务水平、卫生环境状况实行常态检查监督,定期组织机关伙食管理委员会对机关食堂满意度进行测评,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完善,如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与食品安全的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采购人针对干部职工食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须满足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
5、供应商须接受卫生管理部门、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树立为干部职工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礼貌待人。
6、供应商应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发生食物中毒现象。食堂员工要衣着干净整洁,一律穿工作服,操作间内严禁吸烟。
7、供应商要节约水、电、燃气的使用,杜绝长明灯。要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和安全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确保职工就餐和自身的安全,如出现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在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将厨房转租给第三方经营,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9、因供应商违反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以及干部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提供不洁食物造成食物中毒的,全部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费用结算
1、服务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服务的全部内容及国家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包括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以及奖励资金、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2、费用标准要求
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大病救助、工伤及生育)合计为肆拾万元整(¥40万元)。
3、费用支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15日结算一次,由供应商负责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HRCZB20210165 (正/副)本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私章)
地 址:
时 间: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的概况
七、整体服务方案
八、原材料采购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九、设备设施管理
十、卫生保洁
十一、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
十二、人员培训
十三、管理服务承诺
十四、应急措施
十五、业绩
十六、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一、响应函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盖章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PDF)光盘壹份。
在此,盖章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报价为: 元,大写:( )。
2、我们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90个日历日(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5、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没收磋商保证金和拒绝磋商的条款。
6、我方完全理解并完全响应贵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合同条款的内容及要求。
7、我们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若我方获得成交,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成交服务费。
9、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私章):
详 细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HRCZB20210165
项目名称 |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机关餐厅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 |
|
服务质量要求 |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2、本表应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仍有此表且一致。
3、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HRCZB20210165
总 计(人民币元) |
注:1、本表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要求填写。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4、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附属服务项目进行说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需提供以下格式的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采购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代理人无权委托,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私章): (公章): 年 月 日 |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国徽一面为正,身份信息一面为反) |
代理人(被授权人手写签名): 职务: (公章): 年 月 日 |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国徽一面为正,身份信息一面为反) |
五、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六、供应商的概况
投标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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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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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名称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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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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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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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现有职 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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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等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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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等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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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 技术人员总数: 人 中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
七、整体服务方案
八、原材料采购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九、设备设施管理
十、卫生保洁
十一、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
十二、人员培训
十三、管理服务承诺
十四、应急措施
十五、业绩
十六、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私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