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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医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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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十堰市中医医院新建业务综合大楼食堂公开招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十堰市中医医院新建业务综合大楼食堂公开招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9 15:59| 发布单位:十堰市中医医院| 项目监管地:十堰市直辖|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SYSZYYY2021-03-1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SYSZYYY2021-03-10

三、项目名称

新建业务综合大楼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华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68号4幢3-2-2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新建业务综合大楼食堂公开招租

服务范围:合同约定

服务要求:合同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服务标准: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家军,李海录,余安斌,张素琼,鄢俊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4-07

2、评审地点:十堰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一号

联系方式:0719-8791792,18071360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一号

联系方式:0719-8791792,1807136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威夏

电 话:0719-8791792,18071360678

  • 食堂招租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2021.3.20).docx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SYSZYYY2021-03-10 项目单位:十堰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新建业务综合大楼食堂公开招租 二○二一年三月 目 录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2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4 第3章 采购需求。。。。。。。。。。。。。。。。。。。。。。。。 10 第4章 评分办法。。。。。。。。。。。。。。。。。。。。。。。。 11 第5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16 1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十堰市中医医院依照政府采购法,对新建业务综合大楼食堂公开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竞标人参加磋商。 1、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YSZYYY2021-03-10 (二)项目名称:新建业务综合大楼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内容:为医院职工、患者等提供餐饮服务;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定次年合同,本次招标最长执行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保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犯罪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餐饮企业,餐饮企业最低为B级;需具有相应的经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间内;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人员,有经营500人以上医院、学校等集体供餐经历,且满足三年的服务年限,以有效合同为据; 4、竞租公司应至少有一名餐饮高级职业经理人,配备食品安全员,公共营养师,面点师,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库管人员等,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健康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3、 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3月27日至 2021年3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十堰市中医院招标办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1号 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五楼 3.3.方式:现场领取或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的邮箱里。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 2021年4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4.2.地点:地点:十堰市中医医院四楼会议室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1号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 五、磋商时间、地点 5.1.时间:2021年4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十堰市中医医院四楼会议室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1号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7.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7.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7.3.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7.4.第二条中资格要求所列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办王先生 电   话:0719-8791792 十堰市中医医院 2021.3.20 附件: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响应文件上的供应商一致) 办公地址 ? 报名项目 授权代表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磋商授权代表手机 (填写联系人手机)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磋商授权代表座机 ? 磋商授权代表电子邮箱(须为QQ邮箱)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4)报名登记表; 5)第二条中资格要求所列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2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 内 容 1 采购人 名 称: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8791792 2 采购内容 新建业务综合大楼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3 采购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4 采购预算 无 5 供应商的 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餐饮企业,餐饮企业最低为B级; 、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人员,有经营500人以上医院、学校等集体供餐经历,且满足三年的服务年限,以有效合同为据; 、竞租公司应至少有一名餐饮高级职业经理人,配备食品安全员,公共营养师,面点师,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库管人员等,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健康证;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6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 7 磋商货币 以人民币报价 8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 9 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10 磋商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注明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概不退还。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封装在一个单独的密封袋中,报价表(分项目报价)一式二份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密封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正面标明“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报价表”等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封袋正面需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等标识,不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1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保证金 12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单位: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1号 13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1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14 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1号 15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二、磋商须知 1.1 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采购内容及范围 2.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 2.2 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 3. 采购预算 3.1 采购预算:按照食堂装修方案预算价格和经济运营价格(纯收入)作为商务评分参考;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磋商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现场勘察 6.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6.2 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7.2 除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另有规定外,在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响应文件的构成 8.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或撰写响应文件,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8.2 磋商报价 9. 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装修预算价和年度经济运营价格总和。 10. 报价货币 10.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1.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应使采购人满意。 12. 磋商有效期 12.1 根据本须知规定,磋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后的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3.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3.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二套,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1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磋商保证金。 三、磋商程序 15. 磋商时间和地点 15.1 磋商会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参与磋商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 16. 磋商小组 16.1 磋商小组人员数量及产生办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磋商程序和方法 17.1 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应派其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准备参加磋商。 17.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7.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4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5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 磋商响应文件评审 18.1 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磋商供应商。 19. 磋商顺序 19.1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报名倒序依次与磋商小组分别进行磋商。 19.2 磋商小组将就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等与供应商一一洽谈。 19.3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应改变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19.4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不少于三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情况退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20. 确定成交候选人 20.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2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四、合同授予标准及其他 合同、付款方式与院方协定。 21. 确定成交的标准 21.1 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原则,依据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审查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在成交候选人中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成交通知书 2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 签订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该代表需有成交供应商全权授权)签订合同。 2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纪要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申 购 名 称 新建业务综合大楼食堂经营项目公开招租。 采购内容描述 1、新建业务综合大楼负一层,面积1900平方米,具体平面图见附件。医院提供毛坯房屋,承租方自己装修经营。 2、医院提供水电接口、消防配套设施、修建隔油沉淀池、预留排水接入口等,食堂内部水电布线、燃气报装费及安装、两个接待包厢装修、中央空调末端安装、餐饮家具、餐饮加工设备等等,都由竞标租赁者自己负责。装修方案及装修预算,动工前报院方审批同意为准。 3、医院约定经营范围,承租方自负盈亏。中标后约定三年的经营期限,质保金10万元,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到期后保持场所设施完好无偿交给医院。即不能够恶意破坏,保持装修原样移交医院,能够搬动的允许承租方搬走。 具体要求 1、经营范围:主要为住院病人、职工提供膳食服务。竞标人需按医院作息时间为病人、职工供应早中晚餐,为科室提供工作餐、手术误餐、节假日工作餐、为病人及职工提供订餐、送餐服务和营养餐服务。 2、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平价销售,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剩饭菜。 3、租赁者在经营场所售卖的其它商品必须合法合规,保证平价销售。 4、工作人员按照标准统一着装,使用文明用语。 5、餐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 6、参与谈判者根据医院提供的建筑平面图,报食堂装修方案和装修预算,要求谈判现场PPT方式展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将项目转让他人经营。 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餐饮企业,餐饮企业最低为B级;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人员,有经营500人以上医院、学校等集体供餐经历,且满足三年的服务年限,以有效合同为据; 4、竞租公司应至少有一名餐饮高级职业经理人,配备食品安全员,公共营养师,面点师,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库管人员等,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健康证; 5、满足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第四章 评分办法 1.评审原则 1.1严格按照采购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进行。 1.2采购文件是评审的依据。 1.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1.4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检查和评审,按照满足采购文件规定、报价合理、方案可行、服务质量和措施可行以及社会信誉良好等要求择优选择供应商。 2.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细则进行评审。 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检查,剔出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如需要,经过商务、技术澄清后,进行详细的商务和技术审查; 各评委独立打分、汇总统计、按供应商综合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排出顺序(得分保留2位小数);形成磋商小组评审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建议,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成交人。 2.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 响应文件、磋商响应函、报价单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及供应商公章的; (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4)磋商有效期不足90天的; (5) 在一套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 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7) 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8)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9)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的; (2)符合采购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无效磋商的技术条款的。 3.评审办法附表 3.1初步评审(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性审查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拟投入设备列表及供应商拟派项目小组人员名单)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信用情况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资质情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餐饮企业,餐饮企业最低为B级;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人员,有经营500人以上医院、学校等集体供餐经历,且满足三年的服务年限,以有效合同为据; 4、竞租公司应至少有一名餐饮高级职业经理人,配备食品安全员,公共营养师,面点师,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库管人员等,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健康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响应性审查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响应文件、磋商响应函、报价单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及供应商加盖公章且真实有效; 响应文件符合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满足90天要求 报价一致性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前后一致,以正本为准。 实质性响应 1、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服务周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3、首轮磋商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4、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真实且与事实相符; 5、符合采购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有效磋商的技术条款。 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未有 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2评分细则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商务部分-基本实力(51分) 类似业绩 近三年内(2018-2020)有经营500人以上的医疗机构或行政机关、事企业单位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经历。每提供一家得2分,最高得10分。 根据提供的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进行评审。需制作类似业绩汇总表。 10 用户评价 竞标人获得类似项目的相关用户评价为优的进行评价。每提供一家得1分,最高得5分。 根据提供的用户服务评价证明材料进行评审。需制作类似业绩汇总表。 5 财务状况 根据各竞标人提供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出具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200万元以上等),对财务状况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包括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经营状况等。综合评价优得3分,综合评价次之2分、综合评价差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管理体系 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通过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 4 工作人员 (食品营养及安全管理员) 派驻具备资格证的高级营养师1名、具备资格证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2名。满足一项得2分,满分4分。 需提供营养师及食品安全员相关资格证书及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没有不得分。 4 工作人员 (餐厅经理) 派驻具有三年以上医院餐厅管理经历的得5分,具有二至三年医院餐厅管理经历得3分,其他酌情给2-0分。 提供能证明其负责医院餐厅管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5 工作人员 (厨师) 派驻厨师持证上岗,厨师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5人以上得4分,4人得3分,3人得2分,1-2人得0.5分。 根据提供的劳动合同及厨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进行评审。需制作服务人员情况汇总表 4 派驻厨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每派驻1人得2分,最高10分,没有不得分。 根据提供的劳动合同及厨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进行评审。需制作服务人员情况汇总表 10 信息系统 为了方便执行临床医师的营养餐医嘱、用户点餐及相关信息的发布,投标人须提供点餐系统(微信公众号等)。点餐系统支持信息发布得3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系统截图及功能说明,所提供证明需能有效证明其上述功能。 6 为了方便执行临床医师的营养餐医嘱、用户点餐及相关信息的发布,投标人须提供点餐系统(微信公众号等)。点餐系统支持网上支付得3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系统截图及功能说明,所提供证明需能有效证明其上述功能。 技术部分- 整体方案(49) 餐饮服务平面布局方案 根据各竞标人对食堂整体装修方案(职工食堂、患者食堂、操作间、仓库、对外小卖部等)改造布局科学合理进行评价,符合采购人要求(提供改造平面图和承诺改造投入费用明细)。切实可行得5-4分,基本可行得3-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5 食堂服务管理方案 根据竞标人提供的职工点餐、就餐、送餐等服务方案,以及菜品的质量、品种等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5-4分,基本可行得3-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5 根据竞标人提供的手术室送餐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根据竞标人制定病员营养餐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根据竞标人为医院提供的增值服务的多样性、特色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原材料保障措施 根据竞标人针对原材料的采购方案及品质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根据竞标人所提供的食品质量管理方案、食堂卫生管理方案、设备管理方案、垃圾处理方案等,方案合理周到,具体可行、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食堂内部管理方案 根据竞标人所提供的人员工岗位管理及培训、投诉管理、绩效管理等,方案合理周到,具体可行、有针对性;方案较合理,较全面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5-4分,基本可行得3-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5 接管方案 根据竞标人所提供的成熟完善的接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筹备方案、交接方案,含人员到位时间、进场准备、交接期的应急保障等,包括但不限于交接过程平稳顺利,保障服务品质。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风险承担和安全责任承担 竞标人须提供公告之日前购买的在有效期内“公众责任险”或“综合责任险”保单,累计最低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或提供中标后购买累计最低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的“公众责任险”或“综合责任险”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若不购买将视为终止合同等内容),没有不得分。(提供保单证明或承诺函得3分,没有不得分) 3 竞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承诺购买承包期间“员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得3分,没有不得分) 3 应急措施 根据竞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发生断水断电断气应急处理、食物中毒、消防等应急处理),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5-4分,基本可行得3-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餐饮保障措施 突发疫情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机构餐饮服务供应商,有完善的应急保障措施,人员、原材料采购供应措施等,根据措施的合理周到,具体可行、有针对性;方案较合理,较全面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可行得5-4分,基本可行得3-2分、不可行或有明显不足之处1分,不提供不得分。 5 总分 100 4、评定方法 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分方法、步骤、标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谈判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侯选人名单。原则上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封面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及供应商名称等。应有文件目录、页码。 响应文件应有正本一套和副本二套,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封面格 正本/副本 竞争性磋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格式自拟)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若委托代理人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委托代理人在磋商、评审澄清、合同谈判、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磋商响应函 (1) 磋商响应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方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声明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磋商总报价为:_______。 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有关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日期后,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将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磋商响应或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8.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信息和方式联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 响应报价单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磋商总报价 (小写)单位:元 (大写)单位:元 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若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则填写“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周期 付款方式 (若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则填写“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注:磋商总报价中应包含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1 页 3、 资格证明文件 (见第四章3.1条资格性审查表) 四、类似业绩证明及评价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时间 1 2 3 4 5 注: 供应商应在表后提供能证明其业绩真实性的材料,否则在评审时时将不予承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磋商时间: 五、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可根据评分细则表中技术部分评分条款来编制内容) 六、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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