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某单位第8包组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广西纳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63号明华科技大厦第五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NAYY-F1010
项目名称:某单位第8包组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项目地点 | 采购预算数量 | 供货期 |
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 约人民币76万/年,按实际采购量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资格预审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申请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和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提供企业配备专用运输车辆证明文件(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②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自开标日算起不少于一年);③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0年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3年内参加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申请人不得有外资背景。(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3.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项目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申请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6.申请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8.一个申请人只能提交一套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9.申请人近20年有过承办政府(含事业单位)、军队类似项目以及全国连锁情况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无合同金额的以发票或银行流水证明)、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业主单位支付货款的银行凭证(合同期内任意3个月)。其中全国连锁情况表不作为资格条件,具备全国连锁情况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供。10.接受配合部队进行延伸审计检查。11.提供满足防城港市港口区两个点位以上的配送能力的承诺书。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纳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63号明华科技大厦第五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04月2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广西纳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63号明华科技大厦第五层)。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4月26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发售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08:30 12:00,15:0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纳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63号明华科技大厦第五层)。
3.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申请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文件领取联系人:李工,13481045022。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③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④《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⑥申请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⑦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廖助理 0756-3615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纳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63号明华科技大厦第五层
联系方式:李玲 13481045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玲
电 话: 13481045022
某单位第8包组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代采购公告)
广西纳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第8包组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LNAYY-F1010
三、项目概况:招标项目概况表
采购内容 |
项目地点 |
采购预算数量 |
供货期 |
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
约人民币76万/年,按实际采购量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资格预审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申请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和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提供企业配备专用运输车辆证明文件(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②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自开标日算起不少于一年);③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0年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3年内参加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申请人不得有外资背景。(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3.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4.本项目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5.申请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6.申请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8.一个申请人只能提交一套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9.申请人近20年有过承办政府(含事业单位)、军队类似项目以及全国连锁情况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无合同金额的以发票或银行流水证明)、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业主单位支付货款的银行凭证(合同期内任意3个月)。其中全国连锁情况表不作为资格条件,具备全国连锁情况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供。
4.10.接受配合部队进行延伸审计检查。
4.11.提供满足防城港市港口区两个点位以上的配送能力的承诺书。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0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广西纳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63号明华科技大厦第五层)。
6.3.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申请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文件领取联系人:李工,13481045022。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③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④《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⑥申请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⑦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欲参加的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报资格预审申请书,并于下述时间及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资格预审文件指定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 9:30时前;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法人或授权代表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西纳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63号明华科技大厦第五层)。
八、招标文件的出售
资格预审合格并经招标人现场考察通过的申请人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九、采购信息查询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助理
电 话: 0756-3615996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13481045022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63号明华科技大厦第五层
邮政编码:538000
邮 箱:706498122@qq.com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纳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