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C-2021-004(CQ-2-2021-039)
二、项目名称:和县第二中学食堂经营权出租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南京悦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A座东侧负二层
中标金额:65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和县第二中学食堂经营权出租 服务范围:经营期内负责和县第二中学食堂的经营管理 服务要求:中标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和县第二中学学生食堂及新建教师餐厅的日常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主纳税、自负盈亏,并承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服务时间:经营期限为2年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城成、贾成海、陆麒如、牛自成、陆常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5%
金额:98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0555-5130789。
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和县第二中学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玉带河路138号
联系人:刘元喜 联系方式:1895652579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18156596341、0555-513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加芳、陈大程
电 话:18119951086、0555-5130789
附件:和县第二中学食堂经营权出租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