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10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1040286
项目名称: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
预算金额(元):1650000
最高限价(元):1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具体包含厨房设备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及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供应商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4:30
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制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 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1934 (2)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6)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 (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5)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联系电话(询问):0577-55873572
质疑联系人:陈祖新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878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勃
联系电话(询问):13566258484
质疑联系人:肖慧
质疑联系方式:136068745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财政局
地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
联系人:王工
联系号码:0577-55875065
附件信息:
20210419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发布稿).doc
1.9M
瓯江口发展大楼3#楼3层装修4.6发代理.dwg
6.6M
温州市国企采购
(线上电子招投标)
|
目 录
TOC \o "1-3" \h \z \u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的的公开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一、 说明 8
二、 采购文件 9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五、 开标 14
六、 评 标 16
七、 授予合同 19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1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6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51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72
注:采购文件中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的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1040286
项目名称: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50000
最高限价(元):1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
数量: 1套
预算金额(元): 1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具体包含厨房设备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及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制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 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1934
(2)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6)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
(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5)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联系电话(询问):0577-55873572
质疑联系人:陈祖新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878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勃
联系电话(询问):13566258484
质疑联系人:肖慧
质疑联系方式:136068745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财政局
地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
联系人:王工
联系号码:0577-55875065
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联系电话(询问):0577-55873572 质疑联系人:陈祖新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87876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勃 联系电话(询问):13566258484 质疑联系人:肖慧 质疑联系方式:13606874516 |
3 |
项目名称 |
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CTZB-2021040286 |
4 |
采购内容 |
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楼)3#楼3层厨房设备,数量:1批。 |
5 |
交付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相关内容。 |
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0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
11 |
分包 |
不允许 |
12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 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1934 注:供应商按本条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政采云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4)供应商有违反《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15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16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17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两者均可,下同。 |
18 |
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 |
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 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天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潘勃收。 |
20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天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d.投标人应加强U盘的包装与保护,因包装不当而造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或不能在开评标现场设备上正确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21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具体以政采云系统要求为准)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22 |
递交备份投标 文件地点 |
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
23 |
开标时间 和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
24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 |
25 |
履约担保 |
?需要,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
26 |
投标人信用 查询 |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6)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
27 |
合同签订 |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28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29 |
解释权 |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 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
30 |
货币形式 |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
3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采购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服务费须计入报价,无需单列。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
32 |
注意事项 |
1)本项目中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本次招标是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
3.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
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疫情期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
6.特别说明: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注: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按同品牌投标人计算。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5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二、 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8.质疑
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
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投诉
9.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政采云系统将自动发送消息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政采云系统将自动发送消息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1.1投标文件分为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1.4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2. 投标文件的构成: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12.1 资格文件须包括下列内容: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资格文件 |
附件一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制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 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 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 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 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 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 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1)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2)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3)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
(4)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5) |
6) |
投标人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
(6)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承诺函; |
(7) |
8) |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承诺函; |
(8) |
9) |
供应商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
(9) |
10) |
非联合体声明书。 |
(10) |
备注:
①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两者均可,下同)。
②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2.2 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附件二 |
2 |
▲技术规格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
附件三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
附件四 |
4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附件五 |
5 |
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有,格式自拟) |
|
6 |
商务技术部分(按“评分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需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分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相关资料上传到系统平台中时应上传到对应评分项并进行关联。 本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格式, 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 否则视为未提供。 |
附件六至附件十二 |
7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备注:
①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②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两者均可,下同)。
③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3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开标一览表 |
附件十三 |
2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附件十四 |
13.投标文件编制
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13.3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6 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投标文件的签章
1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
14.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15.投标文件的形式
1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
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份数
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
17.投标报价
17.1 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货物及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17.2 投标总报价应是中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所有的货物及服务价款,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7.3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
17.4 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7.5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7.6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7.7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7.8 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18. 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
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经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9. 投标有效期
19.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
2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23.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 开标
24. 开标形式
24.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5. 开标准备
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6.开标流程(两阶段)
26.1开标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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