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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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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勤务送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4-20
[西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勤务送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C206160Z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勤务送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85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1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满德楼东北饭庄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华龙街中段112号

送餐地点:为西长安街街道、什刹海街道、德胜街道等辖区提供勤务餐配送服务。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吾午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23号

送餐地点:为天桥街道、陶然亭街道、大栅栏街道、椿树街道等辖区提供勤务餐配送服务。

第3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志军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西路316号院二号楼三层3018室

送餐地点:为金融街街道、月坛街道、新街口街道、展览路街道等辖区提供勤务餐配送服务。

第4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龙城丽华快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中街2号院4号楼4-7A

送餐地点:为白纸坊街道、牛街街道、广安门外街道、广安门内街道等辖区提供勤务餐配送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勤务送餐采购

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且生效后一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生、张殿节、张志佳、史凤英、吴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09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 总中标金额 处为本项目预算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39号

联系方式:郗警官 010-83995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

联系方式:林如蓉、苏憬清、丁梦羽 010-65909800 13124797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如蓉、苏憬清、丁梦羽

电 话: 010-65909800 13124797529

ZC206160Z 勤务送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1包)发售版.pdf

ZC206160Z 勤务送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2包)发售版.pdf

ZC206160Z 勤务送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3包)发售版.pdf

ZC206160Z 勤务送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4包)发售版.pdf

1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勤务送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 包:天桥街道等辖区 招标编号:ZC206160Z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招标内容清单和要求.......................................................................27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与评价.......................................................3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委托,对下述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勤务送餐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ZC206160Z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850 万元整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分 4个包进行采购,其中: 包号 包名称 包控制金额 (人民币/万元) 服务要求 第2包 天桥街道等辖区 250.00 为天桥街道、陶然亭街道、大栅 栏街道、椿树街道等辖区提供勤 务餐配送服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进行投标。 特别说明: 4.1 为保障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辖区勤务人员用餐质量,本项目为固定价格采 购项目,餐食标准为:早餐 15 元、午餐 35 元、晚餐 35 元、夜宵 15 元,无需供应 商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作为本项目的评审因素。 4.2 为保障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辖区勤务人员正常用餐,配送公司必须按时按 质将勤务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送餐地点。本项目共分 4 包进行采购,由于服务范 4 围较大且地理位置分散,供应商在本项目 4 个包中选择一个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 只允许中标一个包。若该供应商在 4 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包号的自然 顺序确定中标。(例如,A公司在第 1包和第 2包的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名,则其只被 允许在第 1 包中获中标,第 2 包的推荐中标供应商根据综合排名依次递补,即第 2 包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获中标,以此类推)。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00 至 9:30(北京时间) 8.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9. 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第一会议室 11.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909800 13124797529 联 系 人:林如蓉、苏憬清、丁梦羽 开户名(全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5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账号:110938847410701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重要提示:招标文件中,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 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该“*” 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 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资料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本章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1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林如蓉、苏憬清、丁梦羽 电 话:010-65909800 13124797529 1.1.2 采 购 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 39 号 联 系 人:郗警官 电 话:010-83995595 *1.2.4 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证 书中必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8.1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中: 其中第 2项:如提供审计报告作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审计报告; 《商务及技术分册》中: 其中附件 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正本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为本人签字,手签章 或人名章均被视为无效投标。如果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附件 5可以不 提供,但须提供正本的供应商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内容自拟,但 7 条款号 内 容 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10 1、投标保证金:第 2包:人民币伍万元整 2、保证金形式: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特别提示: 3、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不迟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 前,使用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账户 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 进行密封及送达。 开户名(全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账号:110938847410701 4、如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 标有效期。 *11.1 《商务及技术分册》附件 1投标书中的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12.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注:电子文档为全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采用 PDF 格式,载 体形式为 U盘。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对正 本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如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00 至 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6.1 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第一会议室 28.1 本项目无须支付履约保证金。 *32.2 供应商应在《资格证明文件分册》正本中提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原件,本项目 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整。 上表中的条款号对应本章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号 8 适用于供应商须知的增加或者说明的变动: 一 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 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 规定执行。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有关监狱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 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有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认定标准,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 其他 1 供应商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 投标,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2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的,其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单位公章; 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7 供应商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供应商按照本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 9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 *8 供应商应在《商务及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附件 9样品承诺书(格式)原件。 *9 供应商应在《商务及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附件 10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供 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格式)原件。 *10 供应商应在《商务及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附件 11 保密承诺书(格式)原件。 10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1.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委托的、依法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 构。 1.1.2 采购人: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1.3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1.4 “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 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4 供应商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满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资 格/资质标准要求。 1.2.5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 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2.6.1 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1.2.6.2 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6.4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2.7 信用信息查询 1.2.7.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2.7.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1.2.7.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各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档案管理规定,与其他评标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1.2.7.4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参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的,应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合格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联合体任何一方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1.2.7.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将拒绝其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1.3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 段谋取中标。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4 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 法律责任。 1.4.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2 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1.4.4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的; 1.4.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4.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 1.4.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 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 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3. 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4.2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13 4.3 供应商应当注意投标风险:如果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4 供应商应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备,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 方,应在收到文件后 2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补齐。否则, 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 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2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回函予 以确认。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期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为 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应答,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清单和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 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 标。拆开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14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及技术分册》,供应商应完整 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须按 A4 幅面装订,并编 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逐页标明页码。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格式) 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1.2.4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如有的话) 特别提示:根据 87 号令的相关规定,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资格证明文件分册》仅在资格审查中使用,不作为符合性检查和 综合评审的依据。供应商因任何原因将有利于评审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符 合性审查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公司简介、技术方案、产品说明、业绩证明材 料、售后服务方案等)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 审内容未被认可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商务及技术分册》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附件 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附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15 附件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7——技术服务偏离表(格式) 附件 8——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技术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等(参照 招标文件需求自行编制) 附件 9——样品承诺书(格式) 附件 10——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格式) 附件 11——保密承诺书(格式) 8.2 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8.3 所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及技术分册》应当为真实、有 效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胶装成册,且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密封和装订规定执 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分册》或《商务及技术分 册》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 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固定价格采购项目,无需供应商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作为本项目的 评审因素。 10. 投标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0.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 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 16 (5)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10.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 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4 凡是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或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 10.1 条、 第 10.3 条的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 10.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6 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办理退还:中标供应商须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 部门办理。 10.7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以电 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汇款 信息办理汇款。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 须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凭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 理。 10.8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保证金本金外,还 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 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 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当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至少 日内(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 定)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1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 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 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 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 17 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撤销,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 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 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 份(详见<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 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 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人亲 笔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代替,也不得由 他人代签。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 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12.3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单位公章,仅加盖骑缝章不予认可。 12.4 投标文件应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并装订、胶封成册,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12.5 为了便于评审及区分,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的书脊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 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如有)。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复印 件应清晰整洁。 12.6 对投标文件进行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不予 认定。 12.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 13.1 投标时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及技术 分册》)密封递交: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 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各密封袋/箱正面须分别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版”字样。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 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 18 13.2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当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 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中内容应当与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中内容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单独 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供应商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同时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应 附有此表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3 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或保函原件等非现金形式 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 独递交。 13.4 在第 13.1、第 13.2、第 13.3 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13.4.1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和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3.4.2 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13.5 拒收情形: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4. 投标截止期 14.1 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 递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 的地址。 14.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3 拒收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9 1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 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撤回投标的通知,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同时出具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 15.2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5.3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 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 开标及评标 16. 开标 1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 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 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6.2 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供应商名称、服 务期、送餐地点、书面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等。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实质内容, 评标时不予承认。 16.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之 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 16.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做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20 18. 投标文件的审查与澄清 18.1 投标文件的审查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8.1.1 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8.1.2 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 应。 18.1.3 只有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够进入比较与评价阶段。 18.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 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 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8.2.3 投标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时将按以下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 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内容经供应 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8.2.4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19.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9.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得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9.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对每份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满 21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并且没有重大偏离。对于 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均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 投标的响应性仅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判断,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 19.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9.4 供应商或投标文件出现的下列情形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6)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价格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无效投标情形; (9)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的;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或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 比较与评价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0.2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评标办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 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22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1. 废标 2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价格不一致, 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开标之后,至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 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 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任何活 动的,其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3.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 除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按如下原则及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供 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23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4. 确定中标供应商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 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除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外,将按评标报告 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5.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采购人将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在授标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供应商中标的权利。 26. 中标通知书 26.1 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 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 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 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 则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 27.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 证金,形式为 (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9. 保密和披露 29.1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4 29.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 有关人员披露。 30. 腐败和欺诈行为 30.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30.1.1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变相 提供、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0.1.2 “欺诈行为”是指中标供应商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 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 供应商之间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恶意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公平竞争 性,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30.2 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在本采购过 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 合同。 31. 质疑与投诉 31.1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其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 范围仅限于上述三方面的事项。 31.2 提出质疑的期限 31.2.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1.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1.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1.3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其他形式的恕不接受。 31.3.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5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对质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3.3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 31.4 供应商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本文 件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且质 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逐项如实填写。 31.5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1.6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26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 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2. 中标服务费 32.1 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2.2 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2.3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 服务费。 32.4 中标服务费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33. 适用法律 33.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 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27 第三章 招标内容清单和要求 (如本章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服务要求: 为保障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勤务人员正常用餐,供应商必须按时按质将勤务 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勤务地点。西城分局将以任务书的形式将具体勤务送餐任务 下派给中标供应商,并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送餐任务。 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配料、成品、餐具,必须保证是依法从正规渠道所得, 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一年。 二、餐标及配餐要求: (一)餐标 1、早餐:15 元 2、午餐:35 元 3、晚餐:35 元 4、夜宵:15 元 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高送餐标准,以实际任务单要求金额为准。 (二)食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 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 制性规范的要求。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中标供应商 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关于食品安全的承诺函原件,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 内容需包括:如获中标,我公司承诺在服务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 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如出现因食用我公司提供的 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我公司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无条件 解除合同。 28 2、全部菜品均应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不得提供隔餐的剩余食品。 3、熟制后食品应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4、热菜供餐时应保持温热。 5、热菜食品表面应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6、素菜食品应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7、水果等应无腐败变质情况。 8、若发现配送餐品不合格(包括但不限如餐盒破裂、饭菜中有虫、菜量减少等),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重做、更换或免收本次供餐费用,给采购人造成误餐的, 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商家提供供餐,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三)菜品要求 1、主荤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不包括鸡肉和鸭肉,鱼应无刺或少刺。 2、次荤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及素菜的菜品。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每日、每顿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一定的清真饭菜。 5、饭菜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6、确保菜肴品种的时常翻新和荤素合理科学搭配,一周内菜品不重复。 7、结合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提供特色服务。 (四)配餐最低要求 1、早餐:粥或其他汤类、牛奶,包子、肉卷、蛋糕、油饼、油条等,鸡蛋或咸鸭 蛋,小菜。具体菜品种类的容量或重量要求如下: 序号 菜品 每份最少容量或重量 备注 1 粥 380ml/份 任选 1种 其他汤类 380ml/份 牛奶 200ml/份 豆浆 250ml/份 2 包子 80g/份 包子、肉卷、蛋糕、 油条、油饼等可任 意组合(总量不少 于 240g) 肉卷 80g/份 蛋糕等甜品 60g/份 油条 80g/个 29 油饼 80g/个 3 鸡蛋或咸鸭蛋 50g/个 4 小菜 适量 2、午餐:应保证至少四菜一汤,一个主荤、两个次荤、一个素菜,主食应备米、面 食, 每餐配酸奶或水果。 序号 菜品 每份最少容量或重量 备注 1 主荤 150g(主料) 2 次荤 荤:80g,素:160g(生料) 3 素菜 220g(生料) 4 主食 米饭、面食等可搭配,总量不少于 300g 5 酸奶 100g 6 水果 150g 7 汤、粥 300ml 3、晚餐:应保证至少四菜一汤,一个主荤、两个次荤、一个素菜,主食应备米、面 食,每餐配酸奶或水果。 序号 菜品 每份最少容量或重量 备注 1 主荤 150g(主料) 2 次荤 荤:80g,素:160g(生料) 3 素菜 220g(生料) 4 主食 米饭、面食等可搭配,总量不少于 300g 5 酸奶 100g 6 水果 150g 7 汤、粥 300ml 4、夜宵:不作固定要求。 三、服务要求 (一)食品原料采购要求 30 1、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健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每月向采购人提供全部食材进货台 账及相应票证。 2、食品原料确保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安全有保障,需满足以下要求: (1)大米(东北大米)必须符合 GB1354-86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2)大豆油必须符合 GB1535-2003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 因食品认证。 (3)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86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 品认证。 (4)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非转基因食品认证;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进 行加工;猪肉检测报告中要包含“瘦肉精”检测。其他产品检测报告需提供分类技 术参数,例如鸡肉:按琵琶腿、鸡脯等。 (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非转 基因食品认证。 (6)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7)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水果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且符合食品安全法 要求,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8)饮品须在保质期内并且绿色健康,无国家禁止添加剂。 (9)水产原料必须由具备合格资质的供方供货,供方资质证件需齐全,并出具水产 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证每日提供的海鲜水产新鲜(部分水产要求鲜活),并能 按照厨房要求加工宰杀洗涤干净。 (10)冻货海鲜食材需提供原产地信息、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动物检疫标志, 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 进行半成品加工。 (11)运输冷藏食材时要有其相应的冷藏措施,运输车辆应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 品污染。 (二)中央厨房配备及操作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可集中完成食品加工制作并配送。 2、中央厨房位置合理,可满足快速送餐及菜品保温要求。 31 3、中央厨房加工配送配置食品、食品冷却、包装应按规定设立分装专间。 4、专间内操作应符合: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 得进行加工。 (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 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 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3)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 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 30 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4)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5、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对中央厨房的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如中央厨 房及专间操作规范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及行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 中央厨房及专间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中标供应商进行勤务用餐配送,中 标供应商应支付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勤务用餐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经过 两次整改仍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及行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 求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 (三)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具备规范的管理体系认证(例如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如具备类似项目经验获良好的履约信誉及用户反馈,可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证明材料。富有经验的厨师、营养师队伍与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应不少于 30 人, 服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可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2、项目负责人要求:管理经验丰富,具有丰富送餐服务管理经验。 3、厨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具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 肴的制作,熟练使用厨房设备。 4、营养师:具有丰富餐饮服务经验,对配餐进行指导,具有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 员证书。 5、所有服务人员:全部人员必须有合格的健康证,确保全部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备有效的驾驶证等,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6、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满足并落实国家、北京市在不同时期关于疫 32 情防控的要求。对于采购人内部对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及人员管理的相关要求也要 无条件满足并落实。 (四)运输及配送要求 1、根据采购要求,具备相应数量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组织实施专业配送。供应商须 具备接到通知后,在西城区域内同时派送并按时到达不少于 8个指定地点的送餐能 力。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 载工具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内外清洁,定期消毒, 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如运输冷藏食品原料 要有相应的冷藏措施)。 3、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 心温度保持在 70℃以上。 4、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盛装食品的餐具及用具必须为 无毒环保产品。 5、勤务用餐后,供应商应及时将使用过的餐盒、餐具及残余垃圾统一收集、分类并 运输至垃圾中转站。 (五)送餐时间及地点 1、预计配送时间范围:早餐(4:00-7:30),午餐(11:00-12:00),晚餐(17:00-18:00), 夜宵(根据采购人要求)。具体配送时间以实际勤务时间和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2、正常情况下采购人提前至少 3小时通知供应商配餐数量及要求。 3、突发情况下,供应商能保证在 1.5 小时之内将配餐送至指定地点,用餐数量为 500 份以内。 4、本包送餐地点:第 2包:天桥街道等辖区:为天桥街道、陶然亭街道、大栅栏街 道、椿树街道等辖区提供勤务餐配送服务。 如有重大勤务、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以采购人通知的配送数量和地址为准执 行送餐任务。 四、样品要求: *1、供应商须根据送餐餐盒包装标准,结合自身经验,提供配送时拟使用的餐盒及 餐具样品 1 套。如获中标,样品将作为采购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对中标供应商所供 33 餐盒及餐具的抽检时对照使用。餐盒及餐具样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密封要求同 投标文件的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须在《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册》中提供餐盒由具备 CMA 或 CNAS 标识检验机 构出具的符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的检测检验 报告复印件、餐盒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 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的餐盒生产厂家 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其他: 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提供完整的送餐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 责人及服务人员配备、中央厨房配备、食品原料采购、配餐方案、运输配送及保温 措施、应急预案、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2、上勤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上勤时间及地点无法确定,供应 商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响应。 3、供应商需考虑到勤务上勤地点特殊的交通情况及特殊的用餐环境、有重大勤务时 的交通限行问题,也应考虑到因勤务任务的不定性,有取消已定送餐任务的可能。 4、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对 留样食品进行标记并记录,确保留样食品可追溯。 5、本项目中标有效期为 3年,中标后合同签订服务提供期限为 1年。首次签订的合 同期满后,在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按年度签订之后两年的服务合同。如因勤务 送餐安排调整、财政预算变动或财政相关政策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续签之后两年 的服务合同,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本项目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按月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送餐确认单并经采 购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对账,采购 人内勤或指定人员对确认单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章予以确认; 双方对账人员应于每月 10 日前核对上月度(自然月)账目,确认无误后中标供应商 持有开具的等额正规餐饮发票及签章的对账单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 发票及付款申请后向有关财务部门申请款项,经批准后采购人将餐费结算至中标供 应商。 34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与评价 一、投标文件的审查 (1)资格性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格式) 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 信用信息查询情况 9 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证明文件(如有) 10 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 要求的 (2)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1 没有出现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情形 2 没有因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 没有因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价格不一致,导致采购人无法支付 4 没有出现属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无效投标情形 5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日 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8 没有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商务部分 14 分,服务方案 86 分,满分 100 分。 (3)评分标准如下: 35 评分标 准 评分细则 分值 商务部分 (14 分) 类似 业绩 1、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 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 2分,最高得 8分。 审核依据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 首页、服务项目、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采购人有 权对上述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 2、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中,能够 同时提供采购人开具的满意度好评,每提供一份加盖采 购人公章的好评证明材料得 1分,最高得 2分。 审核依据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好评意见复印件。 10 企业管 理体系 认证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注:以上证书需为国家认可的专业认证机构出具的,有 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评审依据为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服务方案 (86 分) 整体服 务方案 对本次服务工作内容理解情况,对工作量的合理评估, 及整体服务方案: 对服务需求理解透彻深入,对工作量评估科学合理,并 能够针对勤务送餐的特性及实际要求进行客观准备的 分析,服务方案思路清晰准确,全面完整详细,且科学 合理,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8-10 分; 对服务需求基本理解,对工作量评估较合理,能够针对 针对勤务送餐的特性及实际要求进行较客观准确的分 析,服务方案思路较为清晰,较全面合理,基本满足项 目实际要求:5-7 分; 10 36 基本理解主要服务需求,对工作量评估合理性一般或较 为简略,针对勤务送餐的特性及实际要求进行的分析较 为简略,服务方案简略或有所遗漏:3-4 分; 不能准确理解服务需求,对工作量的评估不合理,不能 对针对勤务送餐的特性及实际要求进行分析,服务方案 遗漏较多,不能满足项目实际要求:1-2 分; 未提供具体方案的不得分。 食品原 料来源 供应商近一年粮油副食、肉禽蛋品、蔬菜、水产等各类 食材进货台账/合同/凭证健全,供应链均正规可追溯、 稳定安全可靠,各类食材可选品牌或种类丰富多样: 8-10 分; 供应商近一年粮油副食、肉禽蛋品、蔬菜、水产等各类 食材进货台账/合同/凭证较健全,大部分食材来源较正 规可追溯、较为安全可靠;各类食材可选品牌或种类较 丰富:5-7 分; 供应商近一年粮油副食、肉禽蛋品、蔬菜、水产等各类 食材进货台账/合同/凭证较健全,部分食材来源较正规 可追溯、较为安全可靠,各类食材可选品牌丰富性有所 不足:3-4 分; 供应商近一年粮油副食、肉禽蛋品、蔬菜、水产等各类 食材进货台账/合同/凭证不健全或部分食材来源不够 明确或正规,未明确是否可追溯:1-2 分; 未提供食材来源的不得分。 10 37 配餐服 务方案 1、早餐配餐方案(5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早餐食 谱菜品种类丰富多样,搭配科学合理,营养丰富,科学 均衡,出具的菜谱两周不重样,且菜品重量优于早餐配 餐最低标准:5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早餐食 谱菜品种类较丰富多样,搭配较科学合理,营养较丰富 且科学均衡,出具的菜谱一周不重样,菜品重量满足早 餐配餐最低标准:3-4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菜品重量满足 配餐最低标准,但配餐不丰富或搭配合理性及营养科学 均衡性一般的:1-2 分; 未提供早餐配餐方案,或供应商中央厨房无法承担全部 菜品的当餐制做,或提供的食谱菜品种类或菜品重量不 满足配餐最低标准的不得分。 2、午餐配餐方案(10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午餐食 谱菜品种类丰富多样,主副食及荤素搭配科学合理,营 养丰富,科学均衡,出具的菜谱两周不重样,且菜品重 量优于午餐配餐最低标准:8-10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午餐食 谱菜品种类较丰富多样,主副食及荤素搭配搭配较科学 合理,营养较丰富且科学均衡,出具的菜谱两周不重样, 菜品重量优于午餐配餐最低标准:5-7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午餐食 谱菜品种类不丰富,或主副食及荤素搭配搭配科学合理 性有所欠缺,或营养的丰富性和科学均衡性有所欠缺, 出具的菜谱一周不重样,菜品重量满足午餐配餐最低标 准:3-4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菜品重量满足 30 38 午餐配餐最低标准,但午餐菜品种类不丰富且搭配不合 理:1-2 分; 未提供午餐配餐方案,或供应商中央厨房无法承担全部 菜品的当餐制做,或提供的食谱菜品种类或菜品重量不 满足配餐最低标准的不得分。 3、晚餐配餐方案(10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晚餐食 谱菜品种类丰富多样,主副食及荤素搭配科学合理,营 养丰富,科学均衡,出具的菜谱两周不重样,且菜品重 量优于晚餐配餐最低标准:8-10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晚餐食 谱菜品种类较丰富多样,主副食及荤素搭配搭配较科学 合理,营养较丰富且科学均衡,出具的菜谱两周不重样, 菜品重量优于晚餐配餐最低标准:5-7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晚餐食 谱菜品种类不丰富,或主副食及荤素搭配搭配科学合理 性有所欠缺,或营养的丰富性和科学均衡性有所欠缺, 出具的菜谱一周不重样,菜品重量满足晚餐配餐最低标 准:3-4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菜品重量满足 配餐最低标准,但晚餐菜品种类不丰富且搭配不合理: 1-2 分; 未提供晚餐配餐方案,或供应商中央厨房无法承担全部 菜品的当餐制做,或提供的食谱菜品种类或菜品重量不 满足配餐最低标准的不得分。 4、夜宵配餐方案(5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夜宵食 谱菜品种类丰富多样,搭配科学合理,营养丰富,科学 均衡,出具的菜谱两周不重样:5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夜宵食 39 谱菜品种类较丰富多样,搭配较科学合理,营养较丰富 且科学均衡,出具的菜谱一周不重样:3-4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夜宵食 谱菜品配餐不丰富,搭配合理性及营养科学均衡性一般 的:1-2 分; 未提供夜宵配餐方案,或供应商中央厨房无法承担全部 菜品的当餐制做的不得分。 配送服 务方案 1、物流运输队伍(5分) 送餐物流运输队伍车辆充足,专业配送车辆数量完全满 足项目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5分; 送餐物流运输队伍车辆较为充足,专业配送车辆数量基 本满足项目要求,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3-4 分; 物流运输队伍专业配送车辆数量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 求的:1-2 分; 未提供车辆情况的不得分。 审核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协议 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配送方案(5分) 整体配送服务方案全面,完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 送流程环节具体详细,可实施性高,能确保多点准时送 达,且运输时间及时有效,客观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 要求:5分; 整体配送服务方案较全面,基本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配送流程环节较具体详细,可实施性较高,且运输时间 较及时有效,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3-4 分; 整体配送服务方案较简略和常规,未和本项目实际情况 有效结果,配送流程环节较简略有所缺失,可实施性较 弱,运输时间的及时性和客观合理稍差:1-2 分; 未提供具体配送方案的不得分。 3、保温措施(5分) 15 40 针对项目的实际需求,保温设备、设施和保温管理措施 全面齐全,科学合理,特别是冬季勤务送餐保温措施科 学完善,可实施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5分; 针对项目的实际需求,具备主要的保温设备、设施和保 温管理措施,基本科学合理,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和可实 施性,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3-4 分; 未很好的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保温设备、设施和保温管 理措施较常规和简略,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较弱:1-2 分; 未提供具体保温管理措施的不得分。 服务团 队 人员配置完整充足,架构清晰,岗位配备全面,各岗位 职责科学合理清晰,针对性强;且对拟派人员来源均有 客观支持材料,来源稳定可靠,具备专业技能证书(包 括但不限于厨师证、营养师证等有利于项目开展的相关 证书),完全满足服务要求:5分; 人员配置较完整,架构较清晰,人数较合理,岗位配备 较全面,各岗位职责基本合理清晰,针对性较强;且对 拟派人员来源部分有客观支持材料,基本满足服务要 求:3-4 分; 有基本的人员架构,岗位配备简略,岗位职责针对性较 弱,或对拟派人员来源没有具体描述,来源不确定,无 法确认是否完全满足服务要求:1-2 分; 没有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服务团队情况的不得分。 5 中央厨 房配备 及专间 操作管 理规范 中央厨房的面积和专间设立科学合理,设备齐全,中央 厨房位置合理,可满足采购人紧急配送要求,完全满足 采购人需求;专间操作流程,设备、工具、容器管理和 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详细,标准明确,规范合理,专业性 和可实施性强,能完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管理:5 分; 中央厨房的面积和专间设立较科学合理,设备较齐全, 中央厨房位置较合理,基本可满足采购人紧急配送要 5 41 求,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专间操作流程,设备、工具、 容器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较全面和规范合理,专业性和 可实施性较强,基本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管理:3-4 分; 中央厨房的面积和专间设立科学合理行稍差,设备有所 欠缺,无法保证满足采购人一般服务需求及紧急配送要 求;专间操作流程,设备、工具、容器管理和人员管理 制度较简略或有所欠缺,规范合理性较差,专业性和可 实施性较弱:1-2 分; 未提供具体情况及具体操作管理方案的不得分。 审核依据为拟为本项目服务的中央厨房的位置、功能区 域平面图、设备清单或购买凭证等及专间操作管理方 案。 重大活 动及节 假日特 色服务 方案 针对重大活动或节假日特殊情况,对特色服务内容考虑 全面,完整详细,客观可行,可实施性强:3分; 针对重大活动或节假日特殊情况,提出的特色服务方案 较简略,有一定客观可行性:2分; 针对重大活动或节假日特殊情况,提出的特色服务内容 较常规,没有充分结合勤务送餐,以及重大活动或节假 日特殊情况等实际情况,可实施性较弱:1分; 未提供具体特色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3 42 食品卫 生管理 和环境 卫生管 理方案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环境 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出有针对性的食品安 全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充分结合本项目特征 制定,内容全面且可行性强:3分; 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环境 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出的食品安全卫生管 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基本结合本项目特征,内容较全 面,可行性较强:2分; 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环境 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出的食品安全卫生管 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较常规,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 较少,内容较简略或有所遗漏,可行性较差:1分; 未提供具体方案或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的要求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 的,不得分。 3 突发应 急预案 突发应急预案全面详细,针对紧急送餐、突发疫情、食 物安全等特殊情况均具备完整详细的应急预案,且措施 有针对性、方法科学有效、控制手段先进,且可操作性 高:5分; 突发应急预案较为全面详细,针对紧急送餐、突发疫情、 食物安全等特殊情况均具备较详细的应急预案,安全措 施有一定的针对性,方法较为科学,控制手段较为先进, 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3-4 分; 突发应急预案较简略,方法较为科学,但针对性较弱, 仅为范本性描述,控制手段较为单一:1-2 分; 未提供具体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5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签署日期: 4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 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餐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 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合同书条款 d.合同一般条款 e.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f.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一、供餐经营资质 45 乙方承诺其具有正规、合法的相关餐饮经营资质、具备相关合法手续及卫生许 可证等资质和能力,其应安排符合餐饮服务健康标准同时领有健康合格证的工作人 员为甲方提供供餐服务。 二、餐标 1、早餐:15 元 2、午餐:35 元 3、晚餐:35 元 4、夜宵:15 元 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高送餐标准,以实际任务单要求金额为准。 三、食品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 规范的要求。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 2、全部菜品均应由乙方中央厨房当餐制做,不得提供隔餐的剩余食品。 3、熟制后食品应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4、热菜供餐时应保持温热。 5、热菜食品表面应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6、素菜食品应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7、水果等应无腐败变质情况。 8、若发现配送餐品不合格(包括但不限如餐盒破裂、饭菜中有虫、菜量减少等),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更换或免收本次供餐费用,给甲方造成误餐的,甲方有权 委托第三方商家提供供餐,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对留样食 品进行标记并记录,确保留样食品可追溯。 四、菜品要求 1、主荤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不包括鸡肉和鸭肉,鱼应无刺或少刺。 2、次荤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及素菜的菜品。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每日、每顿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一定的清真饭菜。 46 5、饭菜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6、确保菜肴品种的时常翻新和荤素合理科学搭配,一周内菜品不重复。 7、结合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提供特色服务。 五、配餐最低要求 1、早餐:粥或其他汤类、牛奶,包子、肉卷、蛋糕、油饼、油条等,鸡蛋或咸鸭蛋, 小菜。具体菜品种类的容量或重量要求如下: 序号 菜品 每份最少容量或重量 备注 1 粥 380ml/份 任选 1种 其他汤类 380ml/份 牛奶 220ml/份 豆浆 250ml/份 2 包子 80g/个,每份不少于 3个 任选 1种,包子、 肉卷、蛋糕等可任 意组合(每份不少 于 3个) 肉卷 80g/个,每份不少于 3个 蛋糕等甜品 60g/个,每份不少于 3个 油条 80g/个 油饼 80g/个 3 鸡蛋或咸鸭蛋 50g/个 4 小菜 适量 2、午餐:应保证至少四菜一汤,一个主荤、两个次荤、一个素菜,主食应备米、面 食, 每餐配酸奶或水果。 序号 菜品 每份最少容量或重量 备注 1 主荤 150g(主料) 2 次荤 荤:80g,素:160g(生料) 3 素菜 220g(生料) 4 主食 米饭、面食等可搭配,总量不少于 300g 5 酸奶 100g 6 水果 150g 7 汤、粥 300ml 47 3、晚餐:应保证至少四菜一汤,一个主荤、两个次荤、一个素菜,主食应备米、面 食,每餐配酸奶或水果。 序号 菜品 每份最少容量或重量 备注 1 主荤 150g(主料) 2 次荤 荤:80g,素:160g(生料) 3 素菜 220g(生料) 4 主食 米饭、面食等可搭配,总量不少于 300g 5 酸奶 100g 6 水果 150g 7 汤、粥 300ml 4、夜宵:不作固定要求。 六、食品原料采购要求 1、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健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每月向甲方提供全部食材进货台账 及相应票证。 2、食品原料确保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安全有保障,需满足以下要求: (1)大米(东北大米)必须符合 GB1354-86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2)大豆油必须符合 GB1535-2003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 因食品认证。 (3)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86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 品认证。 (4)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非转基因食品认证;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进 行加工;猪肉检测报告中要包含“瘦肉精”检测。其他产品检测报告需提供分类技 术参数,例如鸡肉:按琵琶腿、鸡脯等。 (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非转 基因食品认证。 (6)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48 (7)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水果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且符合食品安全法 要求,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8)饮品须在保质期内并且绿色健康,无国家禁止添加剂。 (9)水产原料必须由具备合格资质的供方供货,供方资质证件需齐全,并出具水产 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证每日提供的海鲜水产新鲜(部分水产要求鲜活),并能 按照厨房要求加工宰杀洗涤干净。 (10)冻货海鲜食材需提供原产地信息、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动物检疫标志, 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 进行半成品加工。 (11)运输冷藏食材时要有其相应的冷藏措施,运输车辆应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 品污染。 七、中央厨房配备及操作要求 1、甲方应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可集中完成食品加工制作并配送。 2、中央厨房位置合理,可满足快速送餐及菜品保温要求。 3、中央厨房加工配送配置食品、食品冷却、包装应按规定设立分装专间。 4、专间内操作应符合: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 得进行加工。 (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 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 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3)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 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 30 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4)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5、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接受甲方对中央厨房的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如中央厨房及专间 操作规范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及行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中央厨房及 专间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乙方进行勤务用餐配送,乙方应支付甲方委托 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勤务用餐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经过两次整改仍不符合相关国家 规定及行业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八、服务人员要求 49 1、乙方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富有经验的厨师、营养师队伍与工作人员,服务人 员应不少于 30 人,服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可满足甲方服务要求。 2、项目负责人要求:管理经验丰富,具有丰富送餐服务管理经验。 3、厨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具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 肴的制作,熟练使用厨房设备。 4、营养师:具有丰富餐饮服务经验,对配餐进行指导,具有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 员证书。 5、所有服务人员:全部人员必须有合格的健康证,确保全部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备有效的驾驶证等,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6、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满足并落实国家、北京市在不同时期关于疫情 防控的要求。对于甲方内部对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及人员管理的相关要求也要无条 件满足并落实。 九、运输及配送要求 1、根据采购要求,乙方应具备相应数量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组织实施专业配送。乙 方须具备接到通知后,在西城区域内同时派送并按时到达不少于 8 个指定地点的送 餐能力。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 载工具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内外清洁,定期消毒, 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如运输冷藏食品原料 要有相应的冷藏措施)。 3、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 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 70℃以上。 4、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盛装食品的餐具及用具必须为 无毒环保产品。 5、使用的餐盒应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并提供具备 CMA 或 CNAS 标识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餐盒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送餐时间及地点 1、预计配送时间范围:早餐(4:00-7:30),午餐(11:00-12:00),晚餐(17:00-18:00), 夜宵(根据采购人要求)。具体配送时间以实际勤务时间和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50 2、正常情况下甲方提前至少 3小时通知乙方配餐数量及要求。 3、突发情况下,乙方能保证在 1.5 小时之内将配餐送至指定地点,用餐数量为 500 份 以内。 4、送餐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如有重大勤务、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以甲方通知的配送数量和地址为准执行 送餐任务。 十一、乙方订餐电话和主要负责人: 乙方订餐电话: 或 负责人: 如果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知订餐情况时,乙方应主动电话咨询甲方员工【 】,联系 方式: ; 十二、支付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按月进行结算。乙方须提供送餐确认单并经甲方签字确 认后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乙方应安排专人与甲方对账,甲方内勤或指定人员对确 认单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章予以确认; 2、双方对账人员应于每月 10 日前核对上月度(自然月)账目,确认无误后乙方持 有开具的等额正规餐饮发票及签章的对账确认单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发 票及申请后向有关财务部门申请款项,经获批后甲方将餐费结算至乙方; 3、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行号: 乙方应对上述乙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乙方银行账号变更应提前 10 日以 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提供账号有误或未及时将变更通知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上述账户付款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无须承担相应 的责任; 4、乙方需确保发票为税务局监制正规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一经查实,甲方有 权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税务机关处理并不予支付发票金额所对应的费用;乙方承担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且甲方对本合同享有单方解除权。 51 十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不得无故拖欠费用; 2、甲方有权对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提出要求,有权对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类似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经营项目的合法资格,合法经营,且乙方应当使用自己的营业执照、 发票;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员工保质保量提供供餐服务; 3、乙方要确保菜肴品种的时常翻新和荤素合理科学搭配,一周内菜品不重复,保证 为甲方提供足量的餐饮; 4、乙方必须在每月 25 号至 30 号提供下月菜单,甲方可根据需求做部分调整,经双 方确认后作为次月供餐菜单的依据,非经甲方负责人员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改动;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饮食卫生法律法规,确 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对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严格把关,严禁采购变质变霉的 食物,保证食品及操作环境的卫生,并保证能够通过卫生监督、检疫等相关部门的 检查; 6、乙方指派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合格证,并接受甲方负 责人员的检查,注重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分餐时应戴好工作衣帽与口罩; 7、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时间按时送餐; 8、乙方应在每月 10 日前提供上个月全部食材进货台账。 9、乙方留存每餐样餐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储存,以备检查。一旦发生食物中 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 作。 十五、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如乙方提供餐食质量不合格、或送餐时间延迟、或送餐数量不足,乙方应免收本 次全部供餐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委托第三方商家 提供供餐所产生的费用等)。若发现配送餐品不合格(包括但不限如餐盒破裂、饭 菜中有虫、菜量减少、饭菜不卫生、不按菜单配菜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 52 商重做、更换或免收本次供餐费用,给采购人造成误餐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 商家提供供餐,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上述情况累计出现 3次或甲方 员工对乙方累计有效投诉 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有权拒绝支付 供餐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食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卫生事件的,乙方应承 担中毒人员和疑似人员所有医疗、检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院费、后续治疗费、 伤残赔偿金、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且免收甲方当月全部供餐费用,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对中央厨房的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如中央厨 房及专间操作规范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及行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 中央厨房及专间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中标供应商进行勤务用餐配送,中 标供应商应支付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勤务用餐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经过 两次整改仍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及行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 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供餐义务转给第三方或擅自改 变服务性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张赔偿。 5、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纠纷或经营中发生的违法事件,由乙方 自行处理解决,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不承担违 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的证明。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均应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 7、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利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守约方 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8、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若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 方送达解除通知书,自解除通知书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 53 一致,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供餐服务的,双方须另行签订新合同;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发生法律 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交付甲方备查,并作为合同附件。 (1)公司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 54 甲方: 乙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字): 地址: 地址: 联络人: 联络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5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如供应商以自然人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 56 2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由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审计报告必须包括审计报告正 文和“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 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果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 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应当能说明供 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情况。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不 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7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供应商必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文件。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缴纳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中,收款人 一栏不得为空白)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复印件。自行编 写无效。 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8 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依法纳税。 2、供应商必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证明文件(个 人所得税不予认可)(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缴纳凭证复印件,且凭证 中收款人一栏不得为空白),自行编写无效。 3、未发生应税行为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供零 申报手续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内容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0 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保证金金额 退款银行名称 退款银行行号 退款账号 如获中标,请贵司开具以下服务费发票:请在( )中划√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下信息,如未提供或填写不完整,视为 开具普通发票: 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 询截图。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以上内容及信息还应单独制作一份,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和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或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 61 标记并单独提交。 62 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采购中若中标,我 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贵公司可接受的 支付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承诺方公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63 8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1.2.4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如有的话) 64 《商务及技术分册》 附件1 投标书 致: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发布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的规定,签字代 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 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 份。 据此,供应商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承诺如获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价格提供服务: 1、早餐:15 元 2、午餐:35 元 3、晚餐:35 元 4、夜宵:15 元 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高送餐标准,以实际任务单要求金额为准。 (2)送餐地点为 , 服务期限为 。 (3)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4)供应商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 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由于供应商自身未能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而产 生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将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7) 我方承诺,我方不属于供应商须知第 1.2.6 条规定所提及的任何一种情 况。 (8)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完 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者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65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日期: 66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送餐地点 服务期限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此表还应当单独制作一份,并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 交,以供唱标使用。 2、除要求填写的内容外,开标一览表不得做任何内容或格式的增加、删减或修 改,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7 附件 3-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 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8 附 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9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单位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单位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所属行业 企业性质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 型 (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员工数量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职称 学历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相关单 位 如不涉及填写:无 须列出本单位的直接控股单位或直接上级单位(或母公司): 须列出本单位直接管理或直接被管理的单位: 须列出跟本单位为同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单位: 备注: (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 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70 附件5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者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 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中(含投 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采购过程中除质疑以外的有关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至领取投标保证金时失 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 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71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应答 偏离(正/负/无) 说明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本项目中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付款条件及合同条 款等。如供应商对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如实逐项填写,并注明“正 偏离”或“负偏离”;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72 附件7 技术服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 服务要求 招标文件页码 及条款号 投标应答 偏离 (正/负/无) 说明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73 附件8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技术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等 (参照招标文件需求自行编制) 74 附件 9 样品承诺书(格式) (供应商须作出如下承诺,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致: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中提交的样品在保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包 括但不限于丢失、外观、包装、零部件等在内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承诺方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75 附件 10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格式)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为加强我局项目建设,规范供应商与我局合作行为,现就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相关内容进行告知。 与我局合作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具体行为将被列入我局供应商不良 行为记录: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 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 利益; 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76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 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 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 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五)依据《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 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录用我局辞职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且为 其提供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岗位的; (六)在与我局合作过程中,发生失泄密问题、履约能力差、配合工作不力、 服务不到位、完成效果不佳等,被终止入围资格、框架协议、履约合同,或造成我 局利益损失; (七)有其他损害我局利益行为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我单位已知悉上述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77 附件 11 保密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参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勤务送餐采购项目的服务工作,为保证在服 务过程中所涉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自 愿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乙方编制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文档、 资料,仅供本项目小组人员参考使用,乙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妥善保管,不 得拍照、备份、遗失、转借、复印。 2. 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 及时报告甲方。 3. 本项目完成后 15 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部分或全部资料。乙方应根据甲 方要求,如数退还。 4. 乙方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 5. 乙方造成的泄失密事件,乙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6. 本项目保密期限为永久。 供应商名称(企业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包号 包名称 包控制金额 (人民币/万元) 服务要求 第2包 天桥街道等辖区 250.00 为天桥街道、陶然亭街道、大栅栏街道、椿树街道等辖区提供勤务餐配送服务。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投标文件构成 9.投标报价 10.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有效期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 14.投标截止期 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6.开标 17.组建评标委员会 18.投标文件的审查与澄清 19.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比较与评价 21.废标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 确定中标 23.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确定中标供应商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6.中标通知书 27.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9.保密和披露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31.质疑与投诉 32.中标服务费 33.适用法律 第三章 招标内容清单和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与评价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内容自拟) 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 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8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1.2.4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如有的话) 《商务及技术分册》 附件1 投标书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附件5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7 技术服务偏离表 附件8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技术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等 附件9 样品承诺书(格式) 附件10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格式) 附件11 保密承诺书(格式)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