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机关 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购置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YS-2021-TJDL-ZF0011)成交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伍加贰百晏(天津)餐饮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凯达道11号增1号 | 91120110MA05KERM03 | 022-24925550 | 221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购置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含汉民食堂和回民食堂两个食堂,就餐人数约200人,餐标:20元/人/天。负责以自助餐的形式提供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早、中餐的用餐饮食制作和服务(包括汉民和回民职工用餐饮食制作),以自助餐方式提供节假日及工作日晚值、加班人员的用餐饮食制作。 服务要求:饭菜供应办法:不限量自助或分餐方式;每周提供食谱,待采购人确认后执行,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改变;回民特殊供应,标准一致。菜式品种应经常轮换,以本地家常口味为主,每周制定一次特色美食菜谱如:异国风味美食或民族特色美食,每周内菜品不重复;包子、饺子、肉饼、每周二进行调剂,每周可选一种,不得连续重复。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中标人负责以自助餐的形式提供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早、中餐的用餐饮食制作和服务(包括汉民和回民职工用餐饮食制作),以自助餐方式提供节假日及工作日晚值、加班人员的用餐饮食制作。设专人负责餐厅的环境卫生、餐具消毒清洁、餐饮服务等工作。 |
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服务范围:包含汉民食堂和回民食堂两个食堂,就餐人数约200人,餐标:20元/人/天。负责以自助餐的形式提供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早、中餐的用餐饮食制作和服务(包括汉民和回民职工用餐饮食制作),以自助餐方式提供节假日及工作日晚值、加班人员的用餐饮食制作。
服务要求:饭菜供应办法:不限量自助或分餐方式;每周提供食谱,待采购人确认后执行,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改变;回民特殊供应,标准一致。菜式品种应经常轮换,以本地家常口味为主,每周制定一次特色美食菜谱如:异国风味美食或民族特色美食,每周内菜品不重复;包子、饺子、肉饼、每周二进行调剂,每周可选一种,不得连续重复。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中标人负责以自助餐的形式提供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早、中餐的用餐饮食制作和服务(包括汉民和回民职工用餐饮食制作),以自助餐方式提供节假日及工作日晚值、加班人员的用餐饮食制作。设专人负责餐厅的环境卫生、餐具消毒清洁、餐饮服务等工作。
竞争性磋商-服务
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购置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YS-2021-TJDL-ZF0011)
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1.04
目 录
TOC \h \z \u \t "标题 3,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8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28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0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委托,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购置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购置食堂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YS-2021-TJDL-ZF0011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包含汉民食堂和回民食堂两个食堂,就餐人数约200人,餐标:20元/人/天。负责以自助餐的形式提供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早、中餐的用餐饮食制作和服务(包括汉民和回民职工用餐饮食制作),以自助餐方式提供节假日及工作日晚值、加班人员的用餐饮食制作。设专人负责餐厅的环境卫生、餐具消毒清洁、餐饮服务等工作。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预算
22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一个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不限于本项目)。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需网上报名。
A、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各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tjjinyousen@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B、文件费汇款凭证;(1)招标文件500元/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3)微信支付码付款,备注公司名称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
帐 号:122910847910101
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3.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A区2号楼赢家伟业3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工
2.联系方式:022-87201285、1862246267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兴业道与贵达路交口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84893154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A区2号楼赢家伟业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7201285 18622462675
4.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
帐号:122910847910101
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提供的服务及涉及的物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一、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四)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能力的证明材料,如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或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系列/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2000系列/ISO 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等。
(五)投标人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岗位配置、整体服务流程方案、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人员培训管理方案、食材追溯及进货渠道、应急预案、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二、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包含汉民食堂和回民食堂两个食堂,就餐人数约200人,餐标:20元/人/天。
(二)、服务内容
1.中标人负责以自助餐的形式提供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早、中餐的用餐饮食制作和服务(包括汉民和回民职工用餐饮食制作),以自助餐方式提供节假日及工作日晚值、加班人员的用餐饮食制作。设专人负责餐厅的环境卫生、餐具消毒清洁、餐饮服务等工作。
2.遇有临时或特殊情况提前通知服务商做好相应人员安排和准备工作。
3.采购人提供厨房及餐厅的全套设备、设施(包括消防设施),根据食堂建设、使用标准,中标人在通过采购人同意后可进行相应改造。大型灶具设备等由采购人负责维修,如发生灶具设备损坏问题(非人为问题),须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进行维修。
4.餐厅运营所需水、电费、燃料由采购人承担。
5.餐厅运营房屋日常消耗用品如:食材、清洁工具和清洁灵,洗碗液,餐巾纸等都由中标人承担。
6.每日饭菜留样48小时。为保证食材新鲜度及复杂食材预处理,中标人应配备半加工厨房。
7.投标人需负责厨房餐厅及餐具的卫生清理、消毒及其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管理。
8.投标人需负责食堂人员管理,在不影响供餐的前提下合理用工;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并对食品安全负责。
(三)菜品要求:
(1)饭菜供应办法:不限量自助或分餐方式;每周提供食谱,待采购人确认后执行,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改变;回民特殊供应,标准一致。
(2)早餐标准:凉拌菜5种以上,主食3种以上,肉制品1种、鸡蛋1枚/人,一汤一粥;每周保证提供牛奶不少于2次。
(3)午餐标准:每餐全荤1种,半荤半素1种,素菜2种,汤类1种,主食品种2种以上,辅食1种,水果1种。
(4)晚餐标准:每餐全荤1种,半荤半素1种,素菜1种,汤类1种,主食品种1种,不得与中午菜品重复。
(5)菜式品种应经常轮换,以本地家常口味为主,每周制定一次特色美食菜谱如:异国风味美食或民族特色美食,每周内菜品不重复;包子、饺子、肉饼、每周二进行调剂,每周可选一种,不得连续重复。
(四)人员要求
★1.本项目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配置要求最低如下:(需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提供人员配置表、人数最少为10人)
汉民食堂:需配备项目经理(食堂管理员)1名,厨师2名(含厨师长)、面点师1名,帮厨2名,食堂专职保洁员2名。
回民食堂:需配备厨师1名、帮厨1名。
2.本项目需配备厨师长,厨师长应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三级(高级)或以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为承包单位的合同制员工。
3.人员培训
投标人需要对本项目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需要提供完整的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内容。
(五)食品安全事故
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若发生此类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立即终止合同。
(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中标人在提供餐饮管理服务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负责餐厅范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中标人负责食堂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清洁、消毒及餐具用品的维护保存。
2.★职工餐厅原材料由中标人负责采购,所有原材料必须保证健康、无污染、源头可追溯。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协议的能力,及履行协议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2.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2.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
3.投标人须在服务现场安排一名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
★4.中标人需要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用餐员工缴纳公众责任险(以保证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中标人无力赔偿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八)、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九)、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服务期第6个月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额的50%。(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代理服务费和食材费、调料费、人员费用(工资、保险、福利费等)、所需的清洁工具费、耗材费用(清洁灵,洗碗液,餐巾纸等)、清洁费、服装费(服装、鞋、劳动保护用具等)、管理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投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的最终优惠价格。
3.餐厅运营所需水、电费、燃料由采购人承担。
4.如超出规定就餐人数,所需配餐费用另行计算,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及投标报价内。
5.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服务期或费用索赔。
6.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审中予以考虑。
7.验收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三)时间要求:
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服务期第6个月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额的50%。(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40000元整。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供应商应具有针对本项目的相应的实施能力。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四)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文件要求,属于清单目录内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采用优先采购评审方法。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分(10分)
1.价格(1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客观分(31分)
1.投标人业绩(6分)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最多得6分;
类似成功案例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名称及盖章;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用户章;
(4)第(2)、(3)可任意提供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2.投标人实施能力(5分)
提供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或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系列/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2000系列/ISO 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5分。
3.拟投入项目经理评价(2分)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
提供项目经理五年以上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其他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4.拟投入项目厨师长评价(2分)
拟投入的项目厨师长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项目厨师长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
拟派项目厨师长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高级或以上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证书,提供一个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5.拟投入项目厨师评价(2分)
拟投入的项目厨师(不含厨师长)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项目厨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
拟派项目厨师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四级/中级或以上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证书,提供一个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1分,本项最高2分。
6.拟派服务人员评价(5分)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服务人员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岗位要求且全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满足项目需求书中要求人员数量得5分,每少1人减0.5分,本项最低得0分。
7.半加工厨房(4分)
评审标准:若为自有房屋,同时提供房产证明、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若为租赁房屋,同时提供租房协议、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半加工厨房≥1800平米:4分;
1000平米≤半加工厨房<1800平米:2分;
半加工厨房<1000平米:0分。
净菜配送(5分)
评审标准:若为自有净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清洗机、毛发去杂机、切菜机、沥水机、风干机、冷却机等设备),同时提供购买设备发票、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若为租赁净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清洗机、毛发去杂机、切菜机、沥水机、风干机、冷却机等设备),同时提供租赁设备协议、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提供1件净菜设备上述证明材料,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主观分(59分)
1.人员岗位配置(8分)
从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岗位配置方案内容,阐明配置思路。
项目人员数量安排非常合理,投入人员相关工作经验非常丰富,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8分;
项目人员数量安排较为合理,投入人员相关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各专业人员配备基本齐全:6分;
项目人员数量安排合理性一般,投入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程度一般,各专业人员配备不合理:4分;
其他:0分;
2.整体服务流程方案评价(9分)
从食材采购、半成品加工、分发、配送、后续餐具回收、剩余餐食处理等工作流程进行评价:
流程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9分;
流程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6分;
流程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一般:3分;
其他:0分。
3.食堂餐厅环境卫生(9分)
对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进行评价:
食堂餐厅环境非常干净整洁,整体的保洁服务完全满足相关要求:9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较好,整体的保洁服务能满足相关要求:6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一般,整体的保洁服务基本能满足相关要求:3分
其他:0分。
4.人员培训管理方案(9分)
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标准等方面对培训方案进行说明和描述:
培训内容十分丰富全面,培训时间非常合理、培训标准要求非常高:9分;
培训内容比较丰富全面,培训时间比较合理、培训标准要求较高:6分;
培训内容不够丰富全面,培训时间不够合理、培训标准要求一般:3分;
其他:0分。
5.食材追溯及进货渠道评价(9分)
从食材的购入源头、每批次食材的检测情况、食材进货渠道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食材追溯及进货渠道完整且科学合理:9分;
食材追溯及进货渠道完整且科学合理性一般:6分;
食材追溯及进货渠道完整且科学合理性较差:3分;
其他:0分。
6.应急预案(7分)
从食材采购、服务人员安排、配送车辆备用、加工制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价:
紧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7分;
紧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好:5分;
紧急预案不太实用,经济,可行性一般:3分;
其他:0分。
7.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8分)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8 分;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可行性一般:5 分;
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未指定专人与采购人沟通:2 分;
其他:0 分。
分 扣分条款
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但不影响实质内容的;
(2)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非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3)不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
(4)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非关键位置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5)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但不导致投标无效的;
(八)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答的。
(九)出现以下任何情形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2)未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
(5)组成联合体磋商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磋商协议。
(6)不具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磋商小组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代理服务费的规定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付。
2.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参照下表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 率 成交金额(万元) |
服务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二)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供应商公司邮箱。若有更正,请供应商将“更正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扫描件传至公司邮箱tjjinyousen@163.com。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内容,接受更正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一阶段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第二阶段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文件须胶装)。
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
2.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3.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四)踏勘现场、磋商预备会及答疑会:
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磋商预备会及答疑会。
2.供应商可自行踏勘,食宿自理。
(五)其他
1.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3.实质性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处理。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及财库〔2015〕124号规定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5.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6.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4.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二)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2.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采购单位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采购单位将会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报价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更正公告一经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语言及计量单位
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书、辅助资料表和证明材料等,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并胶装成册。
2.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准备第一阶段(资信、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第二阶段(价格文件)响应文件两套文件,每阶段文件包括三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各自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金融、保险、电信等分支机构可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4.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
5.每个供应商应提交二套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的第一阶段资信、技术、商务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和一正二副的第二阶段价格纸质文件、电子文件),一经磋商开始,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光盘1份一起密封完好;第二阶段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光盘1份一起密封完好。分别在密封封皮上注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并在密封处盖公章。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北京时间 时 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体到分钟)正式磋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公章。
2.磋商当日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未按时提供的及资格要求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拒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4.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且该通知须有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二) 评审原则和方法
1.评审原则
(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审的依据。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不以最低的磋商报价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5.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三)磋商步骤
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表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同时根据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一个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符合性检查: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1)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共设置两次报价,响应文件第二阶段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磋商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报价一次,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对该供应商的磋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手段磋商的;
(2)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且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授予合同
1.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议,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次磋商,合同将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而且是最终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同时认为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能提供最佳服务的供应商。
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材料、设备和设施的采购数量以及各分项工程的采购工程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价格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4.成交通知
(1)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后,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五、询问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按照相关的要求和格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4.质疑受理部门: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李工,电话:022-87201285。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质疑文件模板请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ds.tj.gov.cn)下载专区-质疑函参考格式下载。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6.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关于响应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参与磋商
(1)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活动提供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价格扣除6% |
评审价=总磋商报价×(1-6%) |
注:①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磋商价为准。
②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4.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5.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中允许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磋商小组
6.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本次评标的磋商小组依法由3位评委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位,其余2位专家全部从天津市政府网平台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磋商小组的工作。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要对磋商小组意见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整理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2 磋商小组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 如有必要,磋商小组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1.5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天津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合同草案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JYS-2021 -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贰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一般条款
说明:
1.本合同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成交单位和采购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成交单位名称、项目成交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
3.签订合同双方都应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应盖骑缝章。
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采购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5.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采购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 第一阶段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代表:
供应商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1.响应文件总目录(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2.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注: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光盘(word文档)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 (说明:填写“已经具备”或“不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天。
5.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除取消磋商、成交资格外,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我公司保证所投服务中涉及的商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磋商小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 磋商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 (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双面复印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致: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供应商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供应商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供应商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注: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商务条款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技术要求 |
磋商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1 |
||||
2 |
||||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
||||
序号 |
技术要求 |
磋商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注: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技术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采购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6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甲方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 第二阶段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代表:
供应商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附件7 报价书
致: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文件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价格为
报价 元(注明币种)
大写 (文字表述)。
2. 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 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8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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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9:
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日期:20 年 月 日
备注: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10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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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 |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
监狱企业 |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页。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
填报要求: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购置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YS-2021-TJDL-ZF0011
致: (采购单位) /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小组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本项目做出最终报价:
总报价
小写:
大写: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磋商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不装订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用于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最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