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0
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分散采购
招标公告
启东市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人民医院
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电话:0513-8310618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晓威
地址:启东市国动产业园2号楼303
联系方法:0513-83901130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
项目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五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投标人应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antong.gov.cn)。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七楼小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3-83106188
启东市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0日
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分散采购
招标公告
启东市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人民医院
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电话:0513-8310618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晓威
地址:启东市国动产业园2号楼303
联系方法:0513-83901130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
项目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五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投标人应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antong.gov.cn)。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七楼小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3-83106188
启东市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0日
附:招标文件
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分散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二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分开封装。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
6.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7.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 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有效的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1.资格审查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标
供应商应根据本标书“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五条“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商务技术标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商务技术标文件中的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承包方负责为职工及实习生、进修生、体检人员、住院病人及陪客家属供应(早、午、晚三餐及夜宵)餐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治疗饮食加工制作服务。
2、食堂现状:建筑总面积约1632㎡,分四个层面,职工食堂、病员食堂各半。医院负责水、电、气三通开通;并配备有基本厨具设备设施及冷藏柜等,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前自行到医院实地查看,没有的设备设施中标方自行添置)。
3、医院概况:医院现有职工1300多人,临时员工(包括后勤工友)300人,实习生、进修生、学生约100人,开放病床1200张。每天就餐人数多少承包方自行调研考虑。
(二)供餐要求
1、营养食堂对住院病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病人餐饮需提供一日三至六餐服务;
2、所有病区的配送餐工作,每天由配餐员上病区信息化点餐、送餐制;
3、病员的治疗饮食根据医生开出的医嘱配餐;
4、可以由病员及家属自行点餐;
5、职工值班早餐由配餐员送至各病区 ;
6、由膳食委员会、职工代表每天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三)服务内容如表:
1、取早餐 |
2、送早餐 |
3、订餐 |
4、取午餐 |
5、送午餐 |
6、送流食或半流食 |
7、取晚餐 |
8、送晚餐 |
9、餐车、餐具的收集、清洗、消毒等工作; |
10、打、送值班职工早餐 |
11、负责每天早中晚餐的各种食品及各种菜肴的分拣、切割、清洗、切配、打餐等 |
12、全院病区的盒饭配送; |
13、负责食堂内所有卫生工作。 |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就餐服务等,必须遵守《劳动法》、《食品卫生法》、《消防安全法》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2、根据病情需要和医嘱要求提供病员餐(治疗饮食)如:糖尿病饮食、低蛋白饮食、低脂饮食、低盐饮食等治疗饮食;代谢膳食;流汁、半流汁、软食等普通饮食。
3、按上级部门文件和三级医院复评中的规范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规范台账记录。
(五)人员要求
1、根据大型三级综合医院食堂经营要求,中标供应商有依法自主用工权,用工的安全及风险等一切由中标供应商自负,中标供应商自行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并负责员工的工资及福利,根据《劳动法》执行,必须购买员工人身意外险或公众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2、从业人员,年龄30岁以下≥3人,年龄50岁以下一半以上,都有经过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核发健康证明,持证、挂牌、着装规范上岗。
3、营养食堂配有专职营养厨师至少1人,服从医院临床营养科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
4、配有厨师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厨师至少5人。三级及以上点心师至少2人。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三级医院餐饮从业经验。
6、食堂的配餐员人员配置按照实际情况核定数量,但不得少于10人,其中感染科需配备1名专职配餐员。
以上所要求的营养厨师、厨师、配餐员、勤杂工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等,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编制相应的人员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配置人数不得负偏离。
其中,项目负责人(现场对服务方案进行整体阐述及回答问题的项目经理)、厨师、营养师、点心师等人员须按实填写,中标后不得置换,院方有权对上述人员的出勤进行考核。
(六)管理模式
1、由中标人委派专业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专业餐饮管理、经营,经营过程中,需根据实际经营环境,做好月满意度调查,进行优化调整,转变经营理念,不断创新与完善,充分展现公司企业文化,为采购人提供优质膳食服务。
2、采购人有权监督、指导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3、中标人必须保证其经营行为合法有效;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劳资纠纷、员工人身伤害等,完全由中标方负责并依法承担责任。
4、招标方有权建立监管小组(或膳食管理委员会),根据综合考核细则(见附件),对中标方的原材料采购、品种、价格及成本、饮食产品质量、卫生要求及安全等工作实施全过程检査、监督和管理指导。
①、对中标人采购的大米、食用油品(非转基因)、鱼肉类、蔬菜类等食材来源需从大型超市、食蔬基地、原厂家或经销商等正规渠道采购合格产品,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验收;
②、监督中标人的服务品种和价格;
③、督查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④、抽查评价饮食产品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5、中标人合同承包期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禁转租、转包。
(七)经营管理措施
1、强化食品安全措施,确保饮食安全。
①建立安全责任制。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采购人的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②建立中标人内部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员,中标人所有员工要与中标人签订卫生安全责任书,把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③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制度。所有制度张贴上墙,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做出急救措施,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安全隐患。具有相应安全生产措施,保证落实到位。严守操作流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染;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如出现任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3、管理制度上墙。中标人需在开展经营的1个月内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各个环节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八)工作流程管理
1、制订菜单。中标人管理人员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人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2、采购。膳食采购由中标人自主采购,采购人、工会、营养科、后勤保障科、财务科共同监审参与指导,但必须保证:
①具有可追溯性。渠道合法、安全,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并按照国家规定索取凭证,以保证质量。
②禁止采购以下食品:①地沟油、工业盐、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②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③建立原材料出入库登记台账制度。采购人有权力对中标人台账进行随机检查。
3、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规定的就餐时间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4、就餐服务。就餐期间中标人管理人员要协调好内部事务,负责打菜人员要固定窗口,打饭菜数量要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充足,保证打饭快速有序。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5、餐后及时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6、每天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消毒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7、泔水等废弃物由中标人统一处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到采购人备案,提供健康证明。更换、补充人员必须经过备案。采购人将不定期的对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如在1个月内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惩罚。
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3、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绞肉机、醒发箱等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认真细致。
4、做好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膳食中心管理人员请假。
5、工作人员要服务规范、文明用语;工作期间内员工之间不得嬉笑打闹、发生口角。
(十)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是无毒、无污染,保证新鲜并在保质期内,肉类原料须经检疫部门检疫、检验并有合格证。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严格按照挑选、去根、去皮、洗净、切配、烹调的程序制作饭菜,生熟食品分开加工(熟食品加工由专人负责,有专用加工间和专用刀具砧板)。
4、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5、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6、保持饭菜留样48小时,做到每餐留样。
7、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①餐具、厨具卫生:
(1.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1.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②环境卫生:
(2.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膳食中心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2.3)对膳食中心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2.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③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3.1)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切菜,加工面粉等)应注意手卫生。
(3.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8.油烟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十一)监督与管理
1、采购人监管部门、医院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与不定期对膳食中心进行“卫生、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设立意见箱,接受采购人的监督。采购人还定期做病人的问卷调查,通过听取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中标人必须及时响应,并提交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3、采购人将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膳食中心工作人员职责、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调查。
4、中标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5、中标人做好水、电及天然气安全管理,按月上交费用并做好节能台账记录。
(十二)奖惩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协商产生服务满意度考核办法,并约定综合满意率90%为中标人的服务工作目标;当综合满意率≤85%时,每降低1%扣2000元;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当满意率<80%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每次罚2000至10000元的罚金,无法限期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一年中三次综合满意率<80%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如综合满意率为90%以上,每升高1%,医院奖励3000元。
2、因中标方组织保障不利造成误餐,影响病人就餐及正常医疗、办公,视为违约,每发生一次罚10000至30000元的罚金。
3、中标人如在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②职工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③不服从采购人监管,服务态度恶劣,多次提出问题未及时整改。
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采购人有关规定。
⑤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及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三)菜品价格
以启东市物价局官网民生价格为采购指导价,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医院周边同类菜品价格,毛利率控制在30%以内。
(%1) 费用
1、在运营期间,中标人必须对采购人财务公开,按月提交承包经营财务报表(包括成本分析表),接受采购人财务监督并按月营业额的百分比(见下表)缴纳管理费用至启东市人民医院指定账户。
阶段 |
管理费(月营业额) |
月营业额30万以下 |
0 |
月营业额30万--50万 |
3% |
月营业额50万--80万 |
4% |
月营业额80万—100万 |
5% |
月营业额100万以上 |
6% |
2、中标方于每月5日之前,向招标方提交上月的承包经营财务结算表。招标方审核确认后,于每月10日之前,按中标方在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的约定,扣除中标方上月应上交招标方水电费、天然气费等费用和违约处罚金后,将中标方上月结算金额(无息)转入中标方的银行账户中。
3、病人就餐采用信息化点餐制。
4、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资产应正常合理使用,不得转让、转卖、出借、改拆,并保证承包经营结束时资产移交验收完好、合格。对非正常损坏的资产由中标供应商予以修复或按建造安装价、采购价赔偿。
5、厨房设备、设施维修费由中标人承担。
6、用餐餐具、厨房设备(潜在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查看现有设备)等由中标人提供。
7、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工资、福利等由中标人承担。
(十五)履约保证金
1、中标方向招标方交纳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履约期间与招标方发生债权债务纠纷,不主动依法处理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招标方可动用履约保证金清算,同时不免除中标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履约期间,如发生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应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50万元。中标方如无纠纷和违反合同规定,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招标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方。
2、任何一方单方面在合同期限内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如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中标合同履行开始一年内完成整体改造(商务技术标评审第6点)及必要的设备、设施投入,并能正常使用。(所有装潢和改造项目,需报备院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六)资产管理规定
1、招标方提供给中标方使用的资产,经中标方现场验收确认后,双方办理合同期间资产使用移交手续;并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合同终止当日,中标方将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资产交新的承包经营者,现场验收合格后,招标方与中标方办理合同终止资产移交手续。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方对招标方提供的资产应正常合理使用,不得转让、转卖、出借、改拆,并保证承包经营结束时资产移交验收完好、合格。对非正常损坏的资产由中标方予以修复或按建造安装价、采购价赔偿。
(3)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需投资购置自动洗碗机、信息化设备、厨余垃圾处理器和中标方认为需要自行添置辅助设备,采购方指定添加的设备(自动洗碗机、信息化设备、厨余垃圾处理器),在中标方退出承包经营时,自行搬走,不结算残余值。其余所有固定资产,设备,装饰装潢等,在正常可以使用的情况下,无条件无倘移交给医院,承包方不得拆除破坏。如不能使用或人为损坏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十七)承包期限
本次膳食中心承包经营招标的合同期限为叁年,双方合同每年签订,满意度不低于85%,则可以继续履约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程序及评标标准
1资格性审查评审——2商务技术标评审——3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评审内容
⑴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⑵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
⑶资格性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三点。
(%1) 商务技术标评审(10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各自评分。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1 |
投标人业绩 |
1、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经营过三级及以上医院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三级及以上医院项目开具的满意度好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原件备查) 注:以上二项业绩单位不得重复。 |
12 |
2 |
管理体系认证 |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每有一项得2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打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截图。 |
12 |
3 |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 |
(1)拟派项目经理:(7分) 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1分; 具有营养配餐师证书,得1分;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 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分; 服务过大型医院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得1分。 注:需提供公司缴纳3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 (2)主要人员得分(14分) 1.厨师长(3分): 具有一级厨师证,得1分; 具有职业经理人证书,得1分;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 注:需提供公司缴纳3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 2.前厅经理(2分): 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得1分;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 注:需提供公司缴纳近1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 3.食品安全员(2分):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得2分, 注:需提供公司缴纳近1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 4.厨师(3分): 人员配备中每有一个三级及以上的厨师证(人社部颁发),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公司缴纳近1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 5.营养师(2分): 人员配备中有三级及以上的营养师证(人社部颁发),得2分。 注:需提供公司缴纳近1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 6.投标人管理团队中具有获得消防员证或消防员培训证的,得2分。 注:需提供公司缴纳近1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 |
21 |
4 |
食品检测 |
投标人具有食品快速检测仪设备的得2分,具有检测报告的得2分。 |
4 |
5 |
企业荣誉、信用证书 |
1.2016年以来荣获国家级荣誉的得1分,省级荣誉的得0.5分,最多得3分; 2.中国团餐理事单位得2分;烹饪协会会员得1分;最高得2分。 3.获得相关协会颁发中国团餐十大品牌金奖,得2分,百强单位得1分。 4.投标人获得全国政府采购重合同守信用AAA级证书得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5.《全国营养健康餐饮示范单位》称号得1分,无不得分。 6.投标人获得纳税等级A级得3分,其他不得分( 需提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链接及截图)。 7.投标人制定过团餐行业内的相关标准,国家级的得1分,市级得0.5分。最高得1分。 |
15 |
6 |
餐饮服务总体规划改造方案 |
对现有布局(一楼、二楼、三楼、四楼)进行整体布局结构调整(改造方案PPT,包括进场后改造的时间节点安排),由评委现场酌情打分,最高得8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8 |
7 |
应急预案 |
1.停水、停电处理预案科学合理得1分,一般0.5分,无得0分; 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得1分,一般0.5分,无得0分。 3.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得1分,一般0.5分,无得0分。 4.投标人有为服务的单位投保公众责任险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公司为其他单位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 |
4 |
8 |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案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餐厅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打造6T厨房,可实施性、操作性,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 |
6 |
9 |
特色治疗饮食方案 |
有患者治疗饮食(糖尿病饮食、低蛋白饮食、低脂饮食、低盐饮食等)治疗膳食方案以及提高就餐率的优化方案比较(5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5 |
10 |
菜单运行 |
早、中、晚餐基准提供套餐种类、价目,菜肴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方案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5 |
11 |
前期进场交接流程方案 |
投标人中标后拟定前期工作交接流程方案,被评为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分1分。 |
3 |
12 |
项目经理整体方案阐述 |
限时20分钟,项目经理现场对服务方案进行整体阐述及回答问题。最高得5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5 |
注:参与现场对服务方案进行整体阐述及回答问题的项目经理须是拟派常驻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
|||
合计 |
100 |
||
第四部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复制招标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6.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7.投标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问题的。 |
(四)中标人的确定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并列排名第一,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单位(抽签者在潜在中标人中间产生)。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5.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承诺书
启东市人民医院: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们愿意提供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6.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同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7.如被确定为中标人,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若违反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采购人可按招标文件予以处理。
8.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须出示此证明)
启东市人民医院: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