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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吴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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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食堂食材供应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食堂食材供应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ZJX2021-WZ-C-002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鲜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木林路33号

成交折扣率:1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用餐约192人

服务要求:餐标是25块。早餐7元(面1种,粥、点心2种,粗粮1种,蔬菜1种,酱菜2种)。中餐18元(7菜1汤,米饭,1水果)2大荤2小荤3蔬菜。食材由采购方通过本次招标的食材供应商提供。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二年。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执行。原材料验收由采购方、供应方、食堂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五、评审专家:徐旭东、蒋怡、缪军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金额:人民币 叁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小写:319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69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51900750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联系方式:0512-6520036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业超、张瑾、陈丽韵

电话:0512-65200361

十、附件



附件:161890747047051a8cb89daa5471a94f0b9eaebfcd6a9SZJX2021-WZ-C-002的相关附件.zip

苏州吴中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SZJX2021-WZ-C-002号

采 购 人: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内容: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类别:服务类

代理机构: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四月

目 录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评审方法及标准

5、? 合同主要条款

6、? 附件格式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X2021-WZ-C-002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贰佰伍拾肆万元整(¥2540000.00);最高限价:/

4、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用餐约192人,餐标是25块。早餐7元(面1种,粥、点心2种,粗粮1种,蔬菜1种,酱菜2种)。中餐18元(7菜1汤,米饭,1水果)2大荤2小荤3蔬菜。食材由采购方通过本次招标的食材供应商提供。

1.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1肉食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质量要求: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1.2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1.3水产类(鱼、虾等)。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并符合GB 2733-2015标准。

1.4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1.5豆制品(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类。质量要求:豆制品定型包装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6家禽类。质量要求: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必须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1.7酱腌菜类。质量要求: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1.8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1.9大米配送标准:二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

1.10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11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12饼干的卫生标准:符合GB7100-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于以谷类粉、油脂、食糖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调粉、成型、烘烤等工艺制成的饼干类食品。

非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不经过任何处理的饼干类食品。

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在饼干之间(或表面)添加油脂、食糖或果酱等夹心料后不再经过加热的饼干类食品。

1.1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符合GB7099-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油脂、食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配制医学`教育网整理、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各种糕点及面包类食品。

热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加热熟制作为最终工艺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冷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在加热熟制后再添加奶油、人造黄油、蛋白、可可等辅料而不再经过加热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1.14膨化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7401-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膨化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食品: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入常压状态,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降而瞬间蒸发,导致物料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

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食用油脂煎炸或用经过调味的植物油喷洒、浸渍、干燥等方式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非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膨化器加温(调整水分)、挤压、焙烤、调味(或不调味)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1.15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6565-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面粉、米粉、豆类、薯类、蔬菜、水果、果仁为主要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油炸制成的各种定型包装的小食品。

1.16月饼馅料:符合SB10350-2002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加工的月饼馅料。

1.17调味品:(酱油、醋、盐、糖等)类,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要求。

2.原材料验收由管理方、供应方、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2.l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

2.2质量方面要求: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处罚。

3.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它严重后果的,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空调及灶具等维修服务、燃气费、餐具、洗洁精等易耗配套用品均由成交单位提供。

6.本项目要求服务人员不低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不少于7人。

(二)结算方式

1.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请投标人提供价格与苏州南环桥批发市场批发价做比较:一般以苏州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网当日公布的南环桥批发市场当日公布的批发价均价作参照,按配送物品类别作一定比例的浮动,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主体要及时告知,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2.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折扣。折扣最高限价为112%。

3.结算付款方式:供货价格一周一报价。

(三)其他要求

采购方每月对成交人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详见附件《配餐服务月考核表》。考核项目总分低于60分,则扣除人民币500元,作为处罚,以示警告:

1、成交人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合格受到处罚,采购方将按照处罚金额200元从成交人的服务费中扣除。

2、因成交人提供不洁食物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成交人所配送采购方的食材,必须是通过严格删选的,食材要:新鲜、安全,若在配送过程中,出现2次中,采购方将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4、成交人在配送过程中,如诺因为特殊因素,不能及时将货物送达,成交人必须提前通知采购方,与采购方协商处理方案,出现2次中的情况下,采购方将处以500元的罚款以示警告。

5、原材料进货单据必须齐全,单货相符,货物出入库手续完备,采购方会不定时的抽查成交人上述单据情况,若完善结果中,出现2次中,采购方需要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6、配送货物单据,必须齐全,包括:检测报告、送货单等,若一月累计出现3次中的情况,采购方将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7、原材料供应商,索证需要齐全,采购方会不定时的抽查成交人索证情况,若抽查累计3次中,采购方将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二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报名方式:

(1)申领CA: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5)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2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3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4技术咨询: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或在线咨询客服QQ: 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咨询电话:1396145209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69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5190075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南园北路天和商务大厦6-206室

联系方式: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业超、张瑾、尤君怡

电 话:0512-6520036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1?  总则

1.1.1采购方式及定义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1.1.2合格的供应商

1.? 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1.1.3适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1.1.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项目需求

4.? 评审标准

5.? 合同及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2.2.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3.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3.3磋商保证金:无

1.3.4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3.4.1供应商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4.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响应文件中。

1.3.4.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4.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 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 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2.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4.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4.3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5? 磋商与评审

1.5.1磋商仪式

1.5.1.1磋商采购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磋商小组、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5.1.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活动,否则磋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5.1.3磋商时请供应商或者推选的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

1.5.2磋商小组

1.5.2.1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磋商。

1.5.2.2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5.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5.4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5.5响应文件审查

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6供应商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5.7磋商程序、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5.7.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5.7.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5.7.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5.7.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5.7.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根据评审方法确定成交候选单位。成交单位数量:1家单位

1.5.7.7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1.5.8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1.5.8.1响应无效条款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1.5.8.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6? 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

1.6.1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1磋商小组会根据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有权评定成交人,同时也有权拒绝所有人。

1.6.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1.6.2询问及质疑

若有质疑或投诉,请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响应单位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南园北路天和商务大厦6-206室 邮编:215000

联系人:王慧 电话:0512-65200361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

1.7? 授予合同

1.7.1签订合同

1.7.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内容、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7.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7.1.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7.1.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7.2履约保证金:无

1.8联合体:不接受。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食堂食材供应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SZJX2021-WZ-C-002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用餐约192人,餐标是25块。早餐7元(面1种,粥、点心2种,粗粮1种,蔬菜1种,酱菜2种)。中餐18元(7菜1汤,米饭,1水果)2大荤2小荤3蔬菜。食材由采购方通过本次招标的食材供应商提供。

1.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1肉食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质量要求: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1.2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1.3水产类(鱼、虾等)。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并符合GB 2733-2015标准。

1.4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1.5豆制品(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类。质量要求:豆制品定型包装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6家禽类。质量要求: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必须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1.7酱腌菜类。质量要求: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1.8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1.9大米配送标准:二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

1.10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11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12饼干的卫生标准:符合GB7100-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于以谷类粉、油脂、食糖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调粉、成型、烘烤等工艺制成的饼干类食品。

非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不经过任何处理的饼干类食品。

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在饼干之间(或表面)添加油脂、食糖或果酱等夹心料后不再经过加热的饼干类食品。

1.1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符合GB7099-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油脂、食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配制医学`教育网整理、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各种糕点及面包类食品。

热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加热熟制作为最终工艺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冷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在加热熟制后再添加奶油、人造黄油、蛋白、可可等辅料而不再经过加热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1.14膨化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7401-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膨化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食品: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入常压状态,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降而瞬间蒸发,导致物料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

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食用油脂煎炸或用经过调味的植物油喷洒、浸渍、干燥等方式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非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膨化器加温(调整水分)、挤压、焙烤、调味(或不调味)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1.15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6565-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面粉、米粉、豆类、薯类、蔬菜、水果、果仁为主要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油炸制成的各种定型包装的小食品。

1.16月饼馅料:符合SB10350-2002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加工的月饼馅料。

1.17调味品:(酱油、醋、盐、糖等)类,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要求。

2.原材料验收由管理方、供应方、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2.l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

2.2质量方面要求: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处罚。

3.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它严重后果的,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空调及灶具等维修服务、燃气费、餐具、洗洁精等易耗配套用品均由成交单位提供。

6.本项目要求服务人员不低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不少于7人。

(二)结算方式

1.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请投标人提供价格与苏州南环桥批发市场批发价做比较:一般以苏州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网当日公布的南环桥批发市场当日公布的批发价均价作参照,按配送物品类别作一定比例的浮动,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主体要及时告知,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2.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折扣。折扣最高限价为112%。

3.结算付款方式:供货价格一周一报价。

(三)其他要求

采购方每月对成交人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详见附件《配餐服务月考核表》。考核项目总分低于60分,则扣除人民币500元,作为处罚,以示警告:

1、成交人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合格受到处罚,采购方将按照处罚金额200元从成交人的服务费中扣除。

2、因成交人提供不洁食物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成交人所配送采购方的食材,必须是通过严格删选的,食材要:新鲜、安全,若在配送过程中,出现2次中,采购方将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4、成交人在配送过程中,如诺因为特殊因素,不能及时将货物送达,成交人必须提前通知采购方,与采购方协商处理方案,出现2次中的情况下,采购方将处以500元的罚款以示警告。

5、原材料进货单据必须齐全,单货相符,货物出入库手续完备,采购方会不定时的抽查成交人上述单据情况,若完善结果中,出现2次中,采购方需要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6、配送货物单据,必须齐全,包括:检测报告、送货单等,若一月累计出现3次中的情况,采购方将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7、原材料供应商,索证需要齐全,采购方会不定时的抽查成交人索证情况,若抽查累计3次中,采购方将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月度考核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序号

考核项目

评价制度

1

食材新鲜度、无腐败变质食品(蔬菜、肉类、水产、冷冻、豆制品等)

 

 

2

配送准时度(按照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

 

 

3

服务态度(售后服务)

 

 

4

原料进货单据齐全,单货相符,货物出入库手续完备

 

 

5

配送货物单据是否齐全(检测报告、送货单等)

 

 

6

原料厂商索证资料是否齐全

 

 

考核结果:1、通过以上评分,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2、该供应商应处于的等级:A,120分以上 B,100-80分 C,60分以下(月考核60以下不合格)

特殊说明:优,20分、良,15分、中,12分、可,10分、差,8分(每日考核8分及以下不合格)

考核部门签字:

供应商签字

五、其他说明:

1、服务期间,如遇采购单位办公场所调整、迁移或者服务对象性质发生重大改变,采购单位将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调整,协商不成甲方可解除合同。

2、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应达到招标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配备能力并应配合采购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若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成交单位须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承诺在采购单位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能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若成交单位在综合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1)商品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擅自提价等失误,经指令整改后还屡有发生;

(2)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三次或供货迟到三次及其以上;

(3)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

(4)将承包本项目服务转包他人;

(5)月度满意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低于85分;

(6)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情节较为严重的,或者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

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产生的费用在管理费用中扣除。若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考核严重不合格将被解除服务合同。

5、供应商须为员工配置统一的工作服等。

6、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标段划分及成交单位数量: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成交单位数量: 1家 。

七、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附件)

7.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

7.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7.3 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

7.4 磋商单位一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7.5磋商单位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理人参与磋商活动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6《服务要求偏离表》与《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7.7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管理实施方案;

7.8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7.9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及质量承诺等:

7.10磋商响应单位完成类似项目案例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11评分标准中涉及其他材料;

7.12其他需磋商响应单位对本次采购的详细说明(视具体项目情况自行编制);

7.13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评分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证书);

7.14《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他申明函。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7.1-7.6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供应商的评分。

八、响应文件要求:

8.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须装订成册。

8.2响应文件密封: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可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或分别装袋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联系人等信息;

8.3响应文件中每页须加盖公章,采购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九、磋商程序

详见供应商须知。

十、综合说明

10.1供应商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10.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制,报价包括在承包期内所有食材、运输费、各种税费、人工、维护、餐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0.3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3)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

(5)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

10.4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详见苏财购〔2019〕10号。

10.5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10.6为响应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规定并执行文件.

10.7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4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单位。

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所有评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5、按苏财购告〔2021〕1号规定并执行文件,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评分标准:

(1价格分: 10分

1.1根据各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折扣率)作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如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其价格(折扣率)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折扣率)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折扣率)为最低价(折扣率)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折扣率),中标金额(折扣率)则以实际投标报价(折扣率)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10%)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比较(24分)

1、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详细服务方案比较(10分):包含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食材配送及时及运输安全保障措施;鱼肉水产蔬菜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供货价格保障措施;微利经营方案及保障措施;与各采购人的日常沟通及配合方案;发生紧急情况如人员食物中毒等应急预备方案等。

各项方案齐全,内容完善,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的得10分;各项方案比较齐全,内容较为完善,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比较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内容全,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简单,内容欠缺,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2、内部管理制度比较(6分):需包含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制度;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等。

制度齐全,内容完善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强的得6分;制度全,内容基本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一般的得4分;制度欠缺,合理性较差的得2分。

3、疫情期间项目管控制度(8分)

制度齐全,内容完善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强的得8分;制度比较齐全,内容较为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较强的得6分;制度全,内容基本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一般的得4分;制度欠缺,合理性较差的得2分。

(3基础设施情况比较(50分)

1、室内场地、设施、功能区情况比较,按要求提供资料及各区域现场拍摄彩色图片并予以说明(24分)

(1)冷冻、冷藏设施(5分):

冷库储存能力比较,冷冻、冷藏设施齐全,储存容量大,储存能力强得5分;冷冻、冷藏设施比较齐全,储存容一般,储存能力良好得3分;冷冻、冷藏设施较差,储存能力较弱的得1分。冷库如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2)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相关卫生安全指标检测室等(3分):

设施设备全面完善、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3分;设施设备全面完善、针对性强的得2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车辆装卸场地布局、物资分发区(3分)

车辆装卸、物资分发场地区域充足,配置布局合理得3分;有一定的车辆装卸、物资分发场地区域,配置布局良好得2分;车辆装卸、物资分发场地区域配置布局欠缺的得1分。提供布局图及现场装卸图等证明材料。

(4)仓储区(4分):

响应单位专仓和专栏承储、专人管理、挂牌明示,科学合理、责任明确、针对性强的得4分;科学合理、责任明确的得2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5)肉类分割区、蔬菜分拣等加工区(5分):

肉类分割区、加工区设施全面完善、蔬菜分拣加工区,区域划分合理、环境优质的得5分;加工区设施全面,区域划分合理的得3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视频监控安装措施(4分):

监控点分布均匀,监控画面清晰明确、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4分;监控点分布均匀,监控画面清晰明确、针对性强的得2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具有自有或合作蔬菜基地情况(5分)

蔬菜基地区域广、规模大,情况优秀的得5分;蔬菜基地区域、规模一般的得3分;区域规模较差的得1分,如为合作的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车辆情况比较(10分)

响应单位自有或租赁厢式货车的,每具备一辆得2分,最高10分

需提供车辆的权属证明、对应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如车辆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对应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原件(或公证件)开标现场核查,上述资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的不得分。

4、针对本项目所成立的服务团队的人员及项目负责人比较(11分):

(1)项目负责人情况比较(2分)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经验、能力、专业情况优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经验、能力、专业一般的得1分。

(2)针对本项目配置服务管理团队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比较(6分)

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分工明确,各类人员经验丰富得6分;人员配置完整,有一定的分工,具备基本经验得4分;人员配置简单,分工不够明确,人员经验不足的得2分。(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配备检测师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3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师证书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开标现场核查,无原件(或公证件)不得分。

(4综合实力比较(16分)

1、响应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材配送业绩情况,有一份得1分,最高8分。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反馈表,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开标现场核查,上述资料不全或无原件(或公证件)不得分。

2、响应单位具有SC认证(生产许可证)的得2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开标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3、响应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1分,最高4分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该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的页面截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4、响应单位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等得2分。(2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荣誉或表彰证书等证明材料,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开标现场核查,无原件(或公证件)不得分。

注:

1、响应单位针对评分内容提供对应材料并作出相关说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有关评分内容不得分,材料原件可用公证件原件替代,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不需密封。评标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得中标。

3、付款步骤、服务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


5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联系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商):

联系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等服务工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在采购人所需范围内进行采购、配送,食堂所需 列入配送范围。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

(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价格及结算:

1、合同价格:供货价格一周一报价,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折扣。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法规定的食品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凡发生一次因卫生质量问题而退货或换货,乙方赔偿损失货物价的两倍。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与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如无包装之类的早点,由甲方负责质量把关。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乙方必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食品、品牌、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送货,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达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送达的,将罚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向食堂提供的原材料结算价格必须以苏州市农副产品价格网公布的南环桥批发市场当日公布的批发价作参照,按配送物品类别作一定比例的浮动,并保持相对稳定。其中

蔬菜

肉类

冰冻食品

水产

家禽类

禽蛋类

供货价格一周一报价,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折扣。

如乙方不按规定结算,擅自涨价,应向采购人退回涨价部分金额。

7、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8、食堂所用食品按招标文件采购范围全部由乙方供应,采购人在协议期内一般不得另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9、采购人在隔月向乙方付清前一个月发生的货款,不得拖欠。

1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及食品验收制度,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11、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2、如有未尽事宜,则由采购方、供货商另行协商决定。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或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商品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擅自提价等失误,经指令整改后还屡有发生;

(2)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三次或供货迟到三次及其以上;

(3)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

(4)将承包本项目服务转包他人;

(5)月度满意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低于85分;

(6)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情节较为严重的,或者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

五、备注:

1、本协议书用于供货原材料为新鲜肉食、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蔬菜、豆制品、水产品等。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须至政府部门备案。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8.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案部门一份。

8.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8.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4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6、? 附件格式

食堂食材供应

磋商响应文件

(标号:SZJX2021-WZ-C-002)

注:须注明正本/副本

供应商(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1

格式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

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2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收到贵公司 (项目标号)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磋商响应报价表

响应报价表

项目标号:SZJX2021-WZ-C-002号

项 目

苏州南环桥批发市场批发价均价的折扣(报价为折扣)

备注

%

注:各投标供应商按照限价112%为投报折扣,如:下浮1%,则报价为111%;下浮5%,则报价为107%;下浮20%,则报价为92%,以此为例。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2)供应商情况表

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年 万元

实现利润

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备注:表格中相关事项如不够填写可另附补充材料。


格式5、《服务要求偏离表》 与《商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标号∶

序号

项 目

采购要求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项目名称: 项目标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备注

(1)

服务期限

(2)

服务地点

(3)

付款方式

其他商务要求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的服务、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采购文件要求与供应商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

2.付款方式不得负偏离。

3.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采购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格式6、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情况介绍

本次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情况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中的岗位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等一览表

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产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企业业绩一览表

企业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金额(万元)

用户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1

2

3

合计

注:具体提供内容详见评分标准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