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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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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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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09时54分19秒
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ZCX-2021-006#

项目编号、标包:SDZCX-2021-006#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5.51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本项目1个包,服务期限三年,35.51万元/年。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评审文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如下: 1、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意向承接主体近三年(截止时间为评审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二)意向承接主体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承接主体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二份;购买主体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竞争性评审文件。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1-04-21至2021-04-26(北京时间)。

2、地点: 东营市香山路829号工银大厦B座1103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8120008 18654689222




评审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评审地点:东营市香山路 829 号工银大厦 B 座 1101 室 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竞争性评审文件 项目名称: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SDZCX-2021-006# 购买主体: 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山东中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4 月 21 日 2 目 录 竞争性评审公告 意向承接主体须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意向承接主体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评审时间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 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 评定承接主体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购买主体责任 第九章 意向承接主体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3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竞争性评审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 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35.51 万元人民币/年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本项目 1 个包,服务期限三年,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评审文件。 四、对意向承接主体资质要求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对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如下: 1、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意向承接主体必须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意向承接主体近三年(截止时间为评审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 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 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二)意向承接主体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承接主体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 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二份;购买主 体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竞争性评审文件。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 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获取文件时间、地点: 4 1.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4 月日 26 时 00 分(北 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香山路 829 号工银大厦 B 座 1103 室。 六、评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香山路 829 号工银大厦 B 座 1101 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8120008 18654689222 附件:竞争性评审文件 5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竞争性评审文件 山东中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 托,对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 、信誉好、实力强的意向承接主体前来参加竞争性评审活动。 意向承接主体须知 序号 须 知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购买主体 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东营区新区 0#楼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8653698368 2 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中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香山路 829 号工银大厦 B 座 1103 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46-8120008 18654689222 邮箱:sdzcxzhb@163.com 3 项目名称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4 服务地点 购买主体指定地点 5 服务期限 三年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购买服务内容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9 意向承接主体 资格条件 详见竞争性评审公告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评审 否 11 购买主体是否统一组 织踏勘现场 否,自行踏勘。 12 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2021 年 4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前 6 13 意向承接主体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意向承接主体获得竞争性评审文件后,应认真审阅竞争 性评审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意向承接主体若认为竞争性评审文件中内容存在残缺、 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购买主体予以澄清的, 请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前意向承接主体将需 要澄清的问题以 Word 格式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sdzcxzhb@163.com),并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 章送至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时间、未按上述规定提出答 疑问题的,视为无答疑问题)。 ●意向承接主体在上述规定时间前未提出任何问题的, 视为全部认可竞争性评审文件中所有购买服务内容,无 任何异议,不再受理与之有关的质疑投诉事宜。 14 竞争性评审文件 的澄清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7 日 15 时前 15 评审截止时间(评审资 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16 评审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8 响应文件份数 1 份正本,4 份副本;意向承接主体需提供响应文件电子 版(格式及存储方式自定)密封到资格证明文件袋。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 签署、盖章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20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21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东营市香山路 829 号工银大厦 B 座 1101 室。 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23 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同评审截止时间 评审地点:东营市香山路 829 号工银大厦 B 座 1101 室。 24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 定承接主体 是 25 评审控制价 (最高限价) 35.51 万元人民币/年 26 成交公示及 成交通知书 购买主体将承接主体的成交情况在本项目竞争性评审公 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并 同时向承接主体发出成交通知书。 7 27 知识产权 构成本竞争性评审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意向 承接主体书面同意,购买主体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 竞争性评审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购买主体全部或者部 分使用意向承接主体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 人。 28 竞争性评审 文件解释权 由购买主体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一、项目名称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二、购买服务内容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本项目 1 个包,具体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审控制价 本项目评审控制价为:35.51 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三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对项目转包、擅自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 (二)购买主体发现承接主体进行转包、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 同,取消承接主体实施项目的资格。承接主体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购买主 体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七、项目内容概况及服务要求 购买主体将食堂承包给承接主体进行服务管理运作,以实现管理精细、 运转高效、服务规范、职工满意的目的。 1、现有的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是购买主体的固定资产,无偿交接给承接主 体使用,经营期满后,应该保证原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意向承接主体无论中标与否,自行承担参加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 8 3、对于食堂后厨设备配备、维修、低值易耗用具(如餐盘、筷子、碗 等)由购买主体提供,低值易耗后续补充由承接主体提供。除购买主体提供 的外,其他低值易耗品(如餐巾纸、卫生工具等)由承接主体自行解决。 4、承接主体在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承接主体要服从购买主体的统 一管理。食堂所需蔬菜等材料由承接主体自行采购,必须接受购买主体监督 及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米、面、油、肉、食品添加剂等大宗物品必须在招 报价双方共同确定采购范围内采购,若承接主体需更换食用油需提前报至购 买主体处申请,同意后方可更换。承接主体对采购的所有物资严格检验,索 取食品原料产品合格证、验收单和有效购货凭证,做好台账记录,且齐全、 有效,加盖供货方公章(或签字),并随时接受购买主体管理部门的检查。 严禁采购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产品,严格落实食品 安全追溯制度。 5、承接主体须提供经营场所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履历 表。食堂项目经理外出 2 天以上需请假并报购买主体管理部门备案。 6、劳动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的形象、素质、 年龄、所持证件由购买主体审核把关。食堂工作人员一律凭有效的健康证上 岗,每年统一体检一次,如有人员调换,无健康证一律不得上岗,发现无证 人员上岗,每人次罚款 1000 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衣着整洁,按规定着装 戴帽。 7、承接主体需在饮食行业有三年及其以上经验,所有配备的人员均具 有县级(含)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健康证书。 8、食堂就餐大厅、操作间、餐具消毒等均属于承接主体管理范围,因工 作产生的烟道清理、蚊蝇管控等灭杀费用均由承接主体自行承担; 9、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购买主体的有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 态度,不能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依法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接主体自理,因承接主体的 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由承接主体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管理部门对其食堂 的处罚费用。 11、整个食堂的食品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质监 部门、卫生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购买主体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9 12、保证一日三餐正点,早餐不少于 12 个品种,午餐不少于 10 个品种, 晚餐不少于 10 个品种;每餐足量供应、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 种), 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 饭菜, 购买主体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 将有关信息通知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 良现象。 13、购买主体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控制、毛 利率、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菜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14、承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购买主体设定的区域功能进行经营,严禁私 自改变用途。否则,购买主体有权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拒不执行者,购 买主体有权终止合同。严禁把仓库改成操作间,严禁把加工区、就餐区改为 销售区。食堂内严禁住人。 15、严禁承接主体利用购买主体的场地、设备、能源做食品加工运至食 堂外经营,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16、承接主体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不断提高食堂服务及调整菜品口味,以 满足就餐人员的用餐需求;购买主体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就餐人员对食堂服 务及菜品的服务满意度标准表(具体内容在签订合同中约定)。 招标人对就 餐满意率不定时对承接主体进行抽查。满意度调查低于 80%的,将从下次支 付承接主体费用中扣减一定费用;若连续两个月就餐满意率低于 70%,招标 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一切责任后果由承接主体自负。 八、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包括水电、燃气及原材料采购等费用。设备设施由购买主体提 供,承接主体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爱护设施,及时保养,人为责任造成 损坏由承接主体负责维修,如人为造成损坏不能维修由承接主体照价赔偿。 承接主体在本项目中提供从业人员不低于 5 人(负责人 1 人、占灶厨师 1 人、面点 1 人、厨工 1 人、保洁洗碗 1 人),费用如下约定: 1、按月据实核算。 2、承接主体根据食堂经营情况,按日形成收入支出核算明细表,按月 汇总经营情况。 3、购买主体在食堂发生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其他临时抽调人员 10 等项目的就餐,按月汇总统计,由承接主体开具正式发票后,购买主体据实 结算,不包含在日常管理费用之内。 九、服务期限 中标服务期限为三年,若承接主体的服务不能满足购买主体要求时,购 买主体有权终止其合同,由购买主体另行招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 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 行,否则需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金标准由甲方与乙方签订服务 合同时约定。因承接主体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招标人不需 向承接主体支付补偿金。 第二章 意向承接主体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意向承接主体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意向承接主体必 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三)意向承接主体近三年(截止时间为评审前)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 制期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二、意向承接主体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 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1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意向承接主体近一年来不少于 6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 税申报)原件或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 6 个月的,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意向承 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 2、意向承接主体近一年来不少于 6 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 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 原件或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四)信用信息查询相关证明材料 意向承接主体近三年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但已过限制 期的。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网上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意 向承接主体公章。 注:①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2021 年 4 月 5 日 0 时至 2021 年 4 月 7 日 24 时),网页打印件必须体现查询时间。②有不良记录、失 信记录须展开后打印。 (五)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由有法定 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 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等)。 意向承接主体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六)提供合法经营书面声明并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提供开标截止 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意向承接主体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 12 件)。 (七)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并加盖意向 承接主体公章。 (八)提供《采购信誉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鉴于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有的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提供原件, 因此本章第二项第(一)至(八)款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不准参加评审评 审活动。 第三章 评审时间 一、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2021 年 4 月 27 日 10:00 时前,各意向承接主体将竞争性评审文件中需 要明确的事项、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意向承接主体的问题或者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给山东中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 将 Word 格式电子版发至山东中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 sdzcxzhb@163.com);购买主体及代理机构就需要明确的事项及存在的有关 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书面材料,作为竞争性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补充文 件。 各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在答疑文件上签字,否则,按放弃评审权处理。 购买主体对意向承接主体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 送达所有获得竞争性评审文件的意向承接主体,并作为竞争性评审文件的组 成部分,与竞争性评审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 时开始进行评审 评审地点:东营市香山路 829 号工银大厦 B 座 1101 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46-8120008 18654689222 参加评审的意向承接主体必须与当日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前签 到并提交响应文件,意向承接主体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 应文件,按弃权处理。 13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各意向承接主体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采购项目 特点和要求对竞争性评审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认真准备材料,编制实事 求是、切实可行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概况介绍,所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完成日期承诺 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主要措施等; (二)资格审查时的资信证明资料复印件及业绩材料; (三)报价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2)安全卫生; (3)内部管理制度; (4)应急预案; (5)服务承诺及优惠。 (五)意向承接主体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同时由意向承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袋单独 密封。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须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同时由意向承接主体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密封袋上注明“响应文件”字样。 密封袋以外的资料有权不予认可。 ●意向承接主体需提供与评审时提交的响应文件一致的电子版响应文 件一份(格式自拟)。 ●意向承接主体将第二章中应提供的资信证明资料原件装入密封袋内 单独密封。意向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可不装入密封袋内,但是在审查确认“资信证明”资 14 料时意向承接主体应现场即时提供。密封袋须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同时 由意向承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密封袋上注明 “资信证明”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身份证除外)有权不予认可,资格 审查后资信证明资料退还。 ●报价表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同时由意向承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一式五份,单独用档案袋装袋密封,密封袋须 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同时由意向承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印鉴)。密封袋上注明“评审报价表”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有权 不予认可。 ●意向承接主体将竞争性评审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得分加分证明资 料的原件,包括:信誉承诺、意向承接主体资信、业绩材料,装入密封袋内。 密封袋上须由意向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 意向承接主体公章。密封袋上注明“得分加分证明资料”字样。“得分加分 证明资料”密封袋内资料与“资信证明”密封袋内资料有重叠(冲突)的应 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内,密封袋以外的资料有权不予认可加分。意向 承接主体按照本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将评审资料送达评审地点。 二、响应文件递交 (一)意向承接主体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的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达评 审地点。 ●意向承接主体所报项目评审报价表、资信证明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 一并送达评审地点。 (二)意向承接主体未按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允许 参加评审活动。 (三)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得分加分证明资料(若有)未按 照以上要求密封或签章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四)意向承接主体在竞争性评审文件约定的评审时间以后不再接收响 应文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 (一)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未按规定密封的; (二)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的密封袋封无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 15 (三)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的密封袋封无意向承接主体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的; (四)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 (五)意向承接主体《评审报价表》无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 (六)意向承接主体《评审报价表》无意向承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的的; (七)意向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 评审会议的; (八)意向承接主体未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需 要缴纳的除外); (九)报价高于评审控制价的; (十)响应文件中存在购买主体不能接受的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 的; (十一)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的; (十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意向承接主体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设定了上限值,各意向承接主体基础报价不高于评审控制 价为有效报价。 (二)意向承接主体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报价。 评审时,意向承接主体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报价为完成本 项目并通过评审验收通过所需的全部费用,期间的调整、变更内容一并考虑 在内,购买主体不再另行支付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各意向承接主体结合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 确定报价;意向承接主体在确定报价时,必须是在本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范 围内,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骗取成交。因此,意向承接主体在确定报 价时,如果脱离本企业实际利润空间,为追求成交而明知低于本企业成本却 有意低于成本报价,这就是骗取成交行为。所以意向承接主体应实事求是地 确定报价。否则,在成交后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如果承接主体提出在评审 时确定的报价低于了本企业成本,都视为骗取成交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质量标准要求高,各意向承接主体要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 16 系统的、积极的方案,科学组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测算,并结合项 目每个阶段的情况作好计划安排。 第五章 评审程序和内容 一、评审小组 购买主体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本次评审小组由 3 人组成, 评审小组在评审时按有关工作纪律进行。 二、评审原则 (一)评审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竞争性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 评审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承接主体。 (二)在评审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评 审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评审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审小组全体人 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 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 (三)评审小组所以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意向承接主体分别进行评审, 并给予所有参加评审的意向承接主体平等的评审机会。 (四)经评审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意向承接主体后,由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意向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评分。 (五)参加评审会议的人员应对评审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 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三、评审程序 (一)评审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意向承接主体参加。 (二)评审小组对意向承接主体进行资格性检查,确定意向承接主体是 否具备参与评审的资格。 (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评审小组对意向承接主体资格检查结果。 (四)按照会议议程,由评审小组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承接主体分别 进行评审。 (五)购买主体对采购项目内容情况进行介绍,但不得带有涉及意向承 17 接主体的倾向和观点,其表决意见应最后发表。 (六)按照评审程序,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将最后报价交至代理机构主持 人。 (七)如果各意向承接主体的报价均超出了购买主体确定的本次采购项 目预算资金,应取消本次评审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购买主体出具了 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继续进行评审。 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对所提供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购买主 体的相应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意向承接主体在评审活动中提出的问题,评审小组应认真核实,必 须形成书面材料作为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补充,并通知所有参加评审的意向承 接主体,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八)在竞争性评审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评审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意向承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少于 3 家。最后报价是意向承接主体响应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当符合条件的意向承接主体少于 3 家时,评审小组可根据实际 工作需要,决定继续进行评审、改为定向委托方式、修订采购需求重新发布 公告或发出邀请函。 四、评审的内容 评审小组按照程序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就本次 采购的各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第六章 评定承接主体 一、评定承接主体标准 本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预算资金,评定承接主体的标准是: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意向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承接主体。 二、评定承接主体程序 (一)本次选择确定承接主体,评审小组按照程序依次同企业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就本次采购的各方面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报价。 18 计算报价得分。 (二)结合市场情况,评审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意向承接主体报价是 否符合市场正常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意向承接主体 报价组成内容,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在恶 意低价或低价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竞争性评审文件约 定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评审活动。 (三)根据评审情况填写相应意向承接主体名称和其最后报价。 (四)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审小组各成员按 评审类别分别独立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评审文件的意向承接主体进行逐项 评价打分。 1、报价(10 分) 购买主体在评标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值)为 10%(即 价格权值为 10%)。 本项目按照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且最后报 价最低的意向承接主体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意向承 接主体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审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评审报价)×价格权值×100。 意向承接主体投标报价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上限值与评审基准价之间为报价有效范围。 2、人员配备及证书(9 分) (1)提供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 提供 1 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否则不 得分) (2)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3 分;具有中式烹调 师二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2 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的,每提供一 人得 1 分;具有面点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以 企业提供证书原件及相关人员开标前一年连续 6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收 据及花名册为准,否则不得分) 19 3、业绩(6分) 意向承接主体自2018年3月1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 类似(食堂管理类)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分6分; 注: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原件。在公示期间购买主体将对承接 主体提供的业绩进行考察,如提供虚假业绩资料,购买主体有权取消其成交 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以上资料中所涉及的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应相符,否则,评审小组有权 不予认可。 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评审文件要求的,评审小组一律不予认可。意向 承接主体提供的以上业绩资料复印件要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全部编制在响 应文件中。评标时由评审小组与原件进行核对,无相应复印件者,一律不予 认可。评审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4、技术部分(75 分) 评审小组成员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有该项内容的得相应分值,每缺一 项该项不得分,同时根据意向承接主体技术方案相应内容综合考虑在相应分 值内进行自主打分。 1、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服务理念及目标,供餐服务方案,餐饮服务 行业的各项工作、工序的操作流程,评审小组在 12(含)-15(含)分之间 酌情打分; 2、安全卫生:生产安全管理方案、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卫生状况管理 方案,食品安全管理、卫生保证措施,评审小组在 12(含)-15(含)分之 间酌情打分; 3、内部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岗位责任明确,食堂管 理规范,食品质量控制制度,检查监督考核机制,评审小组在 12(含)-15 (含)分之间酌情打分; 4、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案①特殊情况应急预案②重大活动 期间及遇不可抗力情况的应急预案③食物中毒应急、投诉处理,消防事故处 理等应急预案,评审小组在 12(含)-15(含)分之间酌情打分; 5、服务承诺及优惠: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服务承诺及项目优惠条件, 评审小组在 12(含)-15(含)分之间酌情打分; 20 各评审小组成员在其各自打分表等表格上不得随意涂改、变动,若有涂 改、变动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并签字确认。 意向承接主体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以各评审小组成员打分的算 术平均数为准。 按照规定程序,评审小组应对本次项目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少于 3 名 承接主体,并明确成交候选承接主体的顺序。 ●评审得分相同的,评审小组应按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 承接主体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确定候选承接主体候选人,仍不能确定的,由评审小组投票表决 确定。 以排序第一的候选承接主体为拟承接主体。当排序第一的候选承接主体 放弃成交时,排序第二的候选承接主体递补,以此类推。 三、确定承接主体 购买主体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承接主体,按照第一、第二、第三候 选承接主体的顺序确定承接主体。 四、评审结果公告 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活动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 公告。 五、质疑投诉程序 如果意向承接主体发现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按照鲁财采 【2020】8 号文提出异议。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 购买主体及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承接 主体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购买主体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承 接主体放弃承接主体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承接主体放弃承接主体资格,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对其 处理后,按照程序确定下一名承接主体候选人为承接主体,以此类推。 21 二、签订合同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 签订采购合同。购买主体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规定处理。承接主体无 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规定处理。 合同由购买主体(甲方)、承接主体(乙方)双方签订。在签订合同之 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约定,不但购买主体要对承接主 体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承接主体也要对购买主体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 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采购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承接主体为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 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二)服务期限:三年。 (三)项目验收 按照购买主体要求进行验收。 (四)资金支付办法:根据合同,按季度支付。 (五)承接主体必须与购买主体积极配合,随时反映工作情况,研究工 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承接主体对服务方案等 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购买主体 造成损失的,购买主体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承接主体对本项目所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因承接主体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给项目和购买主体造成的损失,由承接 主体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承接主体如转包合同或擅自分包 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购买主体支付相当于合同款总额 10% 的违约金。 (八)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章 购买主体责任 22 一、购买主体应在发布竞争性评审公告之前,必须与代理机构依法签订 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密切配合、 组织好评审活动。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 合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承接主体。 三、购买主体及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核对各意向承接主体的证件,证件不 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作为意向承接主体参加评审活动;对意向承接 主体应一视同仁;确定承接主体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结果无 效。 四、购买主体及政府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 向承接主体发出成交通知书。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签订采购合同。 第九章 意向承接主体责任 一、意向承接主体编写的报价表一律按采购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 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二、报价表必须按照本采购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送达。 三、竞争性评审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意向承 接主体向代理机构索取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竞争性评 审文件为准。) 四、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山东中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原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收取。 开户名称:山东中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区支行 账号:8121 6250 1421 0106 33 五、意向承接主体在评审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意向承接主体在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 将项目肢解以后擅自分包。意向承接主体成交后项目实际主要技术人员必须 23 与评审时所报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相符;否则,意向承接主体有权取消其成交 资格,解除合同。承接主体应向购买主体支付项目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七、意向承接主体一旦前来参加评审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采购竞 争性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评审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 挠其他人参加评审活动、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一 经发现,意向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购买主体、代理机构向意向承接主体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质量技 术标准和数据,是购买主体、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意向承接主体利用的资料。 购买主体、代理机构对意向承接主体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 责。 ●意向承接主体应认真审阅采购竞争性评审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 容,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意向 承接主体由于对采购竞争性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 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律自负。 ●购买主体、代理机构不解释意向承接主体成交或未成交原因。 ●本采购竞争性评审文件由购买主体解释。 附件: 附件 1、信誉承诺函 附件 2、意向承接主体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 3、评审报价表 附件 4、合同范本 24 附件 1: 采购信誉承诺函 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中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由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 运行服务项目活动,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 购买主体签订合同问题发生,如果我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出放弃成 交结果,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等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外,根 据有关规定,愿以本《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东营市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 良行为。 二、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 内参加东营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意向承接主体未履行评审期间承诺的服务年限的, 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 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 内参加东营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意向承接主体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5 附件2: 意向承接主体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意向承接主体,郑重承诺具备以 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意向承接主体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6 附件 3: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评审报价表 日期:年 月 日 单位:元/年 名称 项目 评审前基础报价 (评审前填写) 评审中报价 (评审中填写) 评审最终报价 (评审中填写) 备注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 运行服务项目 最终报价 大写: 服务期限 意向承接主体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注:本表用于竞争性评审时记录报价情况。本表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外,另外一式五份单独密封,在评审时按规 定分发。 27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分项报价明细表 日期:年 月 日 单位:元/年 序号 费用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备注 1 管理运行费 1 2 人工费 负责人(厨师长) 1 3 占灶厨师 1 4 面点师 1 5 厨工 1 6 保洁洗碗 1 ... 报价合计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意向承接主体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注:本表用于竞争性评审时记录报价情况。本表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外,另外一式五份单独密封,在评审时 按规定分发。 28 附件 4: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与项目编号一致)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29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标的; 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中甲方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 承接主体成交包号; 包承接主体,名称为: 质量;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要求,达到项目要求。 三、 价款或者报酬; 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 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为: 四、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服务期限:三年。 五、地点:购买主体指定地点。 六、违约责任; 1、承接主体必须与购买主体积极配合,随时反映工作情况,研究工作 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承接主体对服务方案等关 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购买主体造 成损失的,购买主体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承接主体对本项目所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因 承接主体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给项目和购买主体造成的损失,由承接主 体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3、承接主体在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将项 30 目肢解以后擅自分包。承接主体成交后项目实际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与评审时 所报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相符;否则,购买主体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 同。承接主体应向购买主体支付项目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双方就与本协议有关或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 无法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九、本合同组成: (1)《东营区疾控中心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竞争性评审文件; (2)乙方响应文件; (3)乙方对本项目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承诺; (4)本合同附件。 本协议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壹式 5 份, 双方各执 2 份,代理机构 1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竞争性评审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意向承接主体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评审时间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 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 评定承接主体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购买主体责任 第九章 意向承接主体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意向承接主体须知 二、意向承接主体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二、评审时间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意向承接主体将第二章中应提供的资信证明资料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封。意向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报价表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同时由意向承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一式五份,单 ●意向承接主体将竞争性评审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得分加分证明资料的原件,包括:信誉承诺、意向承接主体资 (一)本次选择确定承接主体,评审小组按照程序依次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就本次采购的各 (二)结合市场情况,评审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意向承接主体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正常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 (三)根据评审情况填写相应意向承接主体名称和其最后报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