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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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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二大队购置厨具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交警支队二大队购置厨具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GDZJ-ZF21013]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为采购人实施自主采购,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肇庆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交警支队二大队购置厨具项目(项目编号:GDZJ-ZF21013)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报价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相关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报价。有此报价意向的合格报价人可从以下内容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谈判文件。

2、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项目内容

数量

完工期

质保期

最高限价

交警支队二大队购置厨具项目

1批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

1年

439,350.40元

(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叁佰伍拾元肆角)

备注:

1)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2)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报价人的报价不能高于该限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3、合格报价人指:

1) 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报价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报价人的信用记录,若报价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报价人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证企业资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文件公示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5、谈判文件将对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发售,发售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洽购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6、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与下列原件一致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报价人发售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证书副本(须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复印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自然人);

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可参照谈判文件第五篇报价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7、报价文件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2:30~3:00 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谈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谈判文件截止递交当日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8、兹定于2021年4月26 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点谈判。届时请报价人的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

接收报价文件和谈判地点: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

9、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40002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758-2323822 传真:0758-2235788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交警支队二大队购置厨具项目.pdf

GDZJ-ZF21013委托协议.pdf

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采 购 人:肇庆市公安局 委托编号:GDZJ-ZF21013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二大队购置厨具项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1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交警支队二大队 购置厨具项目 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 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编号:GDZJ-ZF21013 2.项目名称:交警支队二大队购置厨具项目 3.预算金额:?439,350.40 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叁佰伍拾元肆角)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小组; 5.邀请相关部门现场监督(如需); 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组织评审工作; 8.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9.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发送成交通知书; 10.配合甲方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2.收取报价保证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 2 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 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小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 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以及应对项目过程和未进行公告的评审结果保 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10.甲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包括 答疑、澄清内容)与成交供应商签定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11.甲方有义务在与成交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前督促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小组。 7.乙方应配合甲方依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以及应对项目过程和未进行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9.乙方可按约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 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 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2. 委托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结束为止。 3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金额为:?8,5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肇庆市公安局(盖章) 乙方: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或印鉴: 代表签字或印鉴: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 3号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南侧 16 号东骏 名城 8层 814 室 电话:0758-2740002 电话:0758-23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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