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时间:2021-04-21
省政府机关食堂蔬菜猪肉海鲜冻货等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省政府机关食堂蔬菜猪肉海鲜冻货等食材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ZFCG-XH-2021-032
二、磋商内容:
包号 | 名称 | 项 |
一包 | 蔬菜配送 | 1 |
二包 | 猪肉配送 | 1 |
三包 | 海鲜冻货配送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附截图放于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每天 09:00~18:00在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报名后获得,报名费500元,现场开收据。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21年5月7日15:00之前递交到省政府机关食堂,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7日15:00(北京时间)
省政府机关食堂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冯岩
联系电话:892935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阳
联系电话:18694126672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甘肃银行双城门支行
公司账户: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1010130700001512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保证金”。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