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竞争性谈判]纸坊街办事处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竞争性谈判]纸坊街办事处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纸坊街办事处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1 14:39| 发布单位: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江夏区|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WHHT-ZC21-03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夏财采计【2021】00200号

三、项目名称

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华大百果蔬农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工业园C区12号厂房钢构厂区西半边及附属办公楼1.2.3.4楼

中标(成交)金额:95(% )

服务类

名称: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纸坊街道2021食堂配送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方斌,蔡农旗,柯慧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4-19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2、收费金额:1.36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纸坊街办事处

地 址:文化路12号

联系方式:027-818227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联系方式:027-818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027-81819119

  • 谈判文件(1).docx
江夏区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WHHT-ZC21-030 采购项目名称: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单 位: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单位: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 二○二一年四月 第一章 谈判公告 江夏区财政局2020年8月-12月机关食堂原料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概况: 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HT-ZC21-030 项目名称: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清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分拣、运输及其协调人员每个岗位最少一人,同时需准备2名预备人员(轮休),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健康证及近6个月(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 4、供应商须自有载重量 0.5 吨及以上的运输车辆一辆(提供行驶证及保险证明,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具备 1 名司机专车按需送货,提供驾驶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及近(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 5、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提供完整的服务合同,及用户评价表需甲方盖章; 6.供应商提供近6个月(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整的完税凭证和近两年(2018、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行贿”出具无行贿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10.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方式: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公告中的第二项申请人资格条件报名审核,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清晰可见、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不接受补遗文件。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核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视为审核不合格,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5. 开启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与沙羡街交汇处附近北 电话:027-818227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联系方式:027-818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027-81819119 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 第二章 谈判程序 1、 竞争性谈判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参加谈判的投标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方可参加正式谈判; (三)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及评定标准等事项; (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 (五)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投标人提供最终报价; (六)确定投标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未成交的投标人; (七)整理谈判记录,汇编成代理资料。 二、谈判会议程序 (一)介绍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到会人员; (二)查验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委托书及身份证; (三)查验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响应文件的密封性是否完好; (四)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抽签谈判顺序; (五)谈判(投标人介绍情况,评委提问); (六)投标人提供最终报价并签字确认; (七)评委评审。 三、谈判内容 (一)投标人介绍企业情况及类似业绩;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介绍服务方案、计划; (四)供货质量的承诺; (五)服务期的承诺 (六)其他优惠说明; (七)谈判专家小组提问; (八)二次报价。 第3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人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 3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清单 4 资质要求 详见 第三章(二) 二 5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6万元 6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7 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 9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1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套和副本贰套,电子版U盘壹份 11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2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9日14:30时 13 谈判时间 2021年4月19日14:30时 14 谈判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15 其他 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次谈判以及加盖公章的二次报价函(见附表一) (二)谈判须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二、参加竞争性谈判投标人的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分拣、运输及其协调人员每个岗位最少一人,同时需准备2名预备人员(轮休),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健康证及近6个月(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 4、供应商须自有载重量 0.5 吨及以上的运输车辆一辆(提供行驶证及保险证明,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具备 1 名司机专车按需送货,提供驾驶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及近(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 5、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提供完整的服务合同,及用户评价表需甲方盖章; 6.供应商提供近6个月(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整的完税凭证和近两年(2018、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行贿”出具无行贿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10.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竞争性谈判的文件 (一)在谈判之前,采购人根据需要可对谈判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准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谈判时间; (三)投标费用: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文件的编制、递交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组织机构及企业状况 (六)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七)类似业绩及服务方案 (八)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九)货品规格参数表 (十)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要求,递交一式叁份响应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不论中标与否,所有的文件均不返回。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的签字人签字和盖章。以电话、电报、传真形式递送响应文件的概不接收。正本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须装订牢固胶装成册,不得有活页。编制目录,并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标注连续页码。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装入包封内加以密封,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因包装密封不好,导致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2、投标人应准备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要求在商务部分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响应文件的副本应由正本的复印件组成。 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成一册,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合封在一个包装并加以密封;并另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注明“投标函”字样,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 ①项目名称: ②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 ③ 2021年4月14日09:30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所有响应文件的封口及骑缝处应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2、投标人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与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文件的单价与总价全部应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人报价应为完成本招标范围内全部费用,包括供货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报价不得有漏项报价及少报数量等。如发现有以漏报、少报方式来骗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标志、密封;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的; 4、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 5、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6、响应文件标明的投标人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审查时的不一致,且这种不一致明显不利于采购人或为谈判文件所不允许; 7、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潦草、模糊,辨认不清; 8、投标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9、 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的; 12、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 13、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五)其他 1、投标人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报价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与项目管理部门签订合同; 3、谈判报价有效期: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 (六)签订合同 1、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3)天内按照指定的地点,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该代表需有成交人正式授权证明)进行商务谈判,三十(30)天内签订合同; 2、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投标人中标后,违反谈判文件或响应文件的约定、或未经招标人允许超期不签订商务合同、或借故拖延商务谈判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投标人一旦中标,通过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后,不得私自转包或分包,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七)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八)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采购人及投标人的本次谈判活动,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WHHT-ZC21-030 3、采购预算:96万元 4、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整体单价下浮率(%)进行报价,年度总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报价须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所需的所有费用。 5、结算方式: 最终结算价=实际采购量×市场零售价×(1-下浮率)。 市场零售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由中标人提供每月武汉市场(江夏区中百仓储、武商量贩等大型超市)公布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当月基准价以中标人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采购人有权对各包中标人每月提供的当月基准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假报价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取消中标资格,具体由合同中约定。 6、付款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结算时中标人须在每月20日之前将上月订单内所有原材料及半成品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同时应提供《送货清单》、《当月基准价》、《验收配送单》及供货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年度最后1个月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7、质量要求:如发现各中标人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具有合同中约定。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 (一)物资配送品种 (1)每天不少于10个菜品,每天配送所需(早、中、晚餐)的食材、调料、主食及半成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类别 品类(种) 1 蔬菜类 包菜、菠菜、蚕豆米、大白菜、冬瓜、番茄、篙芭、广东菜心、红椒、红薯、胡萝 卜、葫芦、瓠子、花菜、黄豆芽、黄瓜、金针菇、板栗、韭菜、韭黄、韭菜花、苦瓜、篱蒿、绿豆芽、毛豆米、嫩南瓜、藕、平菇、茄子、豆角、山药、玉米粒、生菜、丝瓜、四季豆、蒜苗、笋瓜、土豆、芹菜、豌豆米、莴苣叶、西芹、苋菜、香菜、小白菜、小红番茄、芋头、杏鲍菇、洋葱、油麦菜、竹叶菜、竹叶菜梗等 2 禽蛋类 皮蛋、鹌鹑蛋、鸡蛋、咸鸭蛋等。 3 水产类 鳊鱼、财鱼、刁子鱼、桂鱼、河虾、鲫鱼、净鱼块、鲢子鱼、鲈鱼、鲶鱼、牛蛙、胖头鱼、鳝鱼、带鱼、泥鳅等。 4 肉类 牛肉、牛肚、牛腩、肉丁、肉丝、肉片、筒子骨、五花肉、鸭块、鸭腿、羊肉、猪肚、猪肝、猪心、猪血、土鸡、鸡爪、鸡块、鸡腿、鸡翅、猪排等。 5 冻品类 冻鸡块、冻鸭块、冻剥皮鱼、冻带鱼冻、小黄鱼、冻牛肉、海带等。 6 豆制品 柴火豆腐、臭干子、豆腐泡、豆油皮、腐竹、干子、老豆腐、霉千张筒、素鸡、蓑衣干子、香干、豆丝等。 7 调味品 白糖、白醋、冰糖、生粉、鸡精、味精、番茄酱、酱油、黄豆酱、耗油、生抽、老抽王、豆鼓、花椒粉、花椒油、辣椒酱、甜面酱、陈醋、料酒等。 8 调料类 八角、白果、白扣、陈皮、孜然、豆豉鲮鱼、山楂、十三香、坛坛乡剁椒、五香粉、细孜然、香果、香叶、小茴香、玉果、云鹤碘盐、无碘食盐、芝麻酱、生粉等。 9 干货类 白木耳、白芝麻、干豆角、干腐竹、香菇、枸杞、黑木耳、红枣、梅干菜、花生米等。 10 主食类 奶粉、宽粉、热干面、细粉、小米、小麦仁、玉米渣、面粉、黄豆、绿豆、馒头、包子类、饺子类等。 11 半成品 卤制品等 12 粮油类 非转基因食用油、大米等。 (2)每天配送所需的食堂用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类别 品类(种) 1 食堂用品类 一次性碗筷、一次性桌布、洗洁精等 注:1、以上类别、品类(种)、规格及数量仅为初步制定,具体以采购人提供每日采购计划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所供应货物各个类别的品牌、品类(种)、规格等。 3、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所需物资。 4、采购人将需要采购的食材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采购计划所列明的物资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二)商品质量要求及送货时间 投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投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鉴定),投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1)鲜活肉类鱼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类加工企业,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及复冻现象,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符合禽肉类相关国标,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畜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必须是规范统一定点屠宰的畜、禽,新鲜、无异味、无化学保鲜。 5)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6)每次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书及样品。 7)按具体食堂采购需求将肉类分解成片、丁、丝、块状,鲜鱼加工成块、蓉状。 8)每天早上对食堂进行冷藏(肉类、水产)配送,到货时间为每天早上6:00前。 (2)瓜果蔬菜类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须符合农产品质量管理法,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 项目 指标( mg/kg )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 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 ,无畸 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 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 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 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 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 ,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4)对所供蔬菜保鲜、无腐烂、损伤进行初步加工如:去泥沙、去黄叶整齐干净等。 5)每天早上对食堂进行配送,到货时间为每天早上6:00前。 (3)干货调味品类 1)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 2)干货制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3)包装: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以及产品说明等方面的内容,而且在包装袋内还有产品合格证。 4)颜色:有光泽无虫蛀,无杂质,颗粒整齐均匀。 5)味道:纯正无异味。 6)按食堂计划要求,每日配送给食堂。 (4)主食类:包括热干面、汤面、粉等 1.必须是新鲜的、无异味。 2.每天早上对食堂进行配送,到货时间为每天早上6:00前。 (5)粮油 1)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SC认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投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一晚三级米。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小碎米总量≤1% 不完善粒≤3%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④油类执行标准: 花生油:GB/T 1534-2017 大豆油:GB/T 1535-2017 葵花籽油:GB/T 10464-2017 油茶籽油:GB/T 11765-2017 玉米油:GB/T 19111-2017 橄榄油:GB/T 23347-2009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霉变粒不得超过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 g/kg~20μ g/kg)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 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 g/kg) 、赭曲霉毒素 A(≤5μ g/kg) 。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 、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 有明确的商品标签, 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6)食品包装 投标人所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5kg/块,外包透明薄膜,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的清水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 (7)其他要求 1)对于临时性增补的物资能够在计划下达后3小时内送达。 2)为规避采购的生鲜货品在运送的路途中产生变质的情况出现,要求在当日气温超过20℃(含20℃)时启用相应的冷藏保鲜设备。 3)投标人须承诺每日配送的物资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配送的物资具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4)要求配备至少一辆专车和至少一名专人负责每天的物资运输和卸货。 5)部分物资必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 6)部分物资由采购人指定。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将所有物资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物资配送能力,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 3.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自行制定一份全面性的服务方案; 4.因采购人地理位置特殊,投标人须做出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服务期间应急措施及承诺; 5.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6.技术服务:供货方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7.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 8.如采购人发生紧急情况,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应急措施及方案和相关承诺; 9.若发生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更换并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合同中约定。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 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已收到的《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详细研究谈判文件并仔细考察了现场后,我公司对项目现场了如指掌。我方愿意按 (%)的投标下浮率承担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应由中标方完成的全部工作。 在此,我方郑重承诺: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WHHT-ZC21-030的《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经现场踏勘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后,我方愿意以投标下浮率 (%)的投标总价并按谈判文件、合同条款、采购人的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所有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合同协议书的要求开始供货,直至服务期结束 (4)我方愿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以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 (签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传真: 投标人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招标编号:WHHT-ZC21-030 1 项目投标下浮率(%) 2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3 延期处罚 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最高不超过 元 4 质量目标承诺及处罚措施 质量目标合格,如达不到标准,罚款 元 5 售后服务承诺 6 优惠性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一律用下浮率报价。 2.优惠性条款是指投标单位标准的服务承诺条款外,投标人提出的相关的竞争性优惠条款。 3.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一份。 1 1 三、资格证明文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分拣、运输及其协调人员每个岗位最少一人,同时需准备2名预备人员(轮休),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健康证及近6个月(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 4、供应商须自有载重量 0.5 吨及以上的运输车辆一辆(提供行驶证及保险证明,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具备 1 名司机专车按需送货,提供驾驶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及近(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 5、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提供完整的服务合同,及用户评价表需甲方盖章; 6.供应商提供近6个月(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整的完税凭证和近两年(2018、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行贿”出具无行贿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10.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五、组织机构及企业状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电话 传真 纳税类别 营业执照证号 职工人数 总人数: 技术人员: 行政人员: 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组织机构框图 (包括结构、领导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及数量等情况)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货品详细技术规格书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基本原则及要求,原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性能等的详细描述。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七、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投标说明 偏离说明 填表须知:如投标人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交货要求及商务条款有偏离,请填入此表内。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八、服务方案 应详细说明服务的计划、措施、响应时间、人员安排、优惠措施等。因采购人地理位置特殊,投标人须做出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服务期间应急措施及承诺等。 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1.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2.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技术内容。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此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合同为准。) 江夏区纸坊街道办事处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武汉市江夏区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服务内容: 1.1 1.2 1.3 2.合同金额: 本项目按整体单价下浮率(%)进行报价,年度总结算费用据实结算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报价须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所需的所有费用。 3.服务期限: 4.履约保证金(选用)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5.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 5.1 服务质量保证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 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6.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7.变更 7.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7.2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实际采购量×市场零售价×(1-下浮率)进行结算。 8.专利权 乙方应承诺保护甲方在使用合同货物或者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验收 9.1由甲方负责进行验收考核,乙方协助。 9.2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不达要求者,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 10.结算原则 10.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作为结算依据; 10.2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 11.付款方式 11.1 。 11.2 。 12.合同修改与解除 12.1 本合同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本合同如需修改,必须达成书面协议,并作为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2.2 合同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 12.3 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或因不可抗力解除的,供应商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12.4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13.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3.1 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 13.2 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 13.3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 13.4 负责处理好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工作。 14.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4.1 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14.2 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14.3 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14.4 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6.争议处理 16.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武汉市江夏区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 16.2 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武汉市江夏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17.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列举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旦发生,证明文件由法律规定部门签署,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逾期履行和继续履行的方法,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要求损失赔偿。 18.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8.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18.2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HHT-ZC21-030)、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8.4 乙方在本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媒体方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中为用户设定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的,不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8.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18.6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 约 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评定标准 一、谈判小组: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评定原则: (一)竞争优先,择优选用 (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评定标准: (一)全部实质性响应本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人信誉好。 (二)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四、评定办法: (一)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谈判小组依据评定标准及原则,根据响应文件及谈判情况进行评审,最后向采购人推荐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侯选人(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三)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未成交投标人,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废标: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废标: 1、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标志、密封; 2、无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3、响应文件标明的投标人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审查时的不一致,且这种不一致明显不利于采购人或为谈判文件所不允许;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4、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潦草、模糊,辨认不清; 5、投标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附表一 二次报价函 招标编号:WHHT-ZC21-030 1 项目投标下浮率(%) 2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延期处罚 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最高不超过 元 4 质量目标承诺及处罚措施 质量目标合格,如达不到标准,罚款 元 5 售后服务承诺 6 优惠性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在响应文件不需要保留,二次报价函需单独准备,盖上公章,以备谈判时现场手写投标总报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