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东北大厦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中联大酒店
早餐食品项目采购自行办理结果公示
一、自采项目名称:丹东中联大酒店有限公司早餐食品采购项目
二、使用单位:丹东中联大酒店有限公司
三、使用单位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2号
四、联系电话:18804150866
五、自采项目编号:2021-DBDSZX038
六、谈判小组名单: 关键 唐立明 车达
七、自采批准主管:赵建立
八、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悦霞家常菜馆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06-3号
九、成交金额(预估):50000.00元(含1%税点)
十、自采成交情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单价(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数量 |
含税合计 |
成交供应商 |
1 |
豆腐脑 |
/ |
公斤 |
3.96 |
1% |
0.04 |
1 |
4.00 |
丹东市振安区悦霞家常菜馆 |
2 |
豆浆 |
/ |
公斤 |
3.96 |
1% |
0.04 |
1 |
4.00 |
|
3 |
油条 |
/ |
公斤 |
15.84 |
1% |
0.16 |
1 |
16.00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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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4.00 |
十一、服务要求:
1. 送货周期:乙方接到订单后,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限期内,送到甲方指定的验收地点。
2. 交付:食品运至到货地点由甲方签字接收后视为乙方交付,此前发生的食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食品运抵交货地点后,如发现损坏或变质,乙方应当予以更换或者进行必要的补救,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质量要求:必须保证食品新鲜,如发现食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4. 食品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的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5.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所供食品的质量问题,给酒店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 售后服务:为保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食品质量,甲方有权用成交金额(预估)5%作为质量保证金、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提供的食品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其他争议,甲方将上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东北大厦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