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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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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2 11:18| 发布单位: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监管地:恩施市|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MDES2021-1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ZFFSCG-2021-34-00014

三、项目名称

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恩施小硒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206号金典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41.6(万元)

服务类

名称: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学浩,黄妮,蒋红珊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4-22

2、评审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0.625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旗峰坝社区新大堰(原车辆检测站对面)

联系方式:15926103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0718-898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718-8989484

  • 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磋商定稿.pdf
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劳务外包采 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MDES2021-19 采 购 人 : 恩 施 市 儿 童 福 利 院 代 理 机 构 : 湖 北 名 达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日 期 : 2 0 2 1 年 0 4 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4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 二、说 明 ............................................................................................................................... 7 三、磋商文件 ........................................................................................................................... 7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8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 11 六、竞争性磋商程序 ............................................................................................................. 12 七、授予合同 ......................................................................................................................... 13 八、询问和质疑 ..................................................................................................................... 14 九、适用法律 ......................................................................................................................... 15 十、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 15 十一、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 18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9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 22 一、评审方法 ......................................................................................................................... 22 二、评审程序 ......................................................................................................................... 22 三、评标标准: ..................................................................................................................... 24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 2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8 附件一:响应函 .............................................. 29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份证明 ........................... 30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书 ....................................................................... 31 附件四、供应商业绩表 ................................................................................................. 32 附件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33 附件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 34 附件七、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 35 附件八、技术部分 ........................................................................................................... 36 附件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声明函 ...................... 37 附件十、最终报价响应函 ...................................... 42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恩施市金龙大道 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领取磋商文件并与2021年04月22日09点30分前递 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DES2021-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1-34-00014 3、项目名称: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2(万元) 6、最高限价:42(万元) 7、采购需求:儿童福利院内设食堂,必须为所有在此就餐人员提供服务,工 作人员18人左右,儿童40人(正常上学时间周一至周四每餐25人左右,周五至周 天35人左右,寒暑假40人左右)供应早、中、晚三餐(节假日不休),以及按采 购要求提供加班工作餐、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和服务工作。服务费21万元/年,2年 共计42万元。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由采购人员对食堂进行满意 度测评,满意度高则第二年续签合同。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3、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是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复印件;如是自然人,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儿童福利院 3 地 址:旗峰坝社区新大堰(原车辆检测站对面) 联 系 方 式:15926103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0718-898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女士 电 话: 0718-8989484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人 :恩施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旗峰坝社区新大堰(原车辆检测站对面)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15926103258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 2201室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718-8989484 3 项目名称 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4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范围 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7 合同履约期限 2年(合同一年一签)。 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标准 5 9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 力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 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口组织 1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42万元,21万元/年(此预算为最 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6 1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评标委员会 3人;其中采购人 1 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2/3,评标 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3 履约担保 / 14 磋商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 / 15 磋商有效期 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起 60个日历天 16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套和副本两套,最终报价时递交,格式详见附件 17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 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 2201 室 18 磋商截止日期 详见磋商公告。 19 磋商时间 20 磋商地点 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 2201 室 2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否 22 价格扣除比例 6% 23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价 格扣除比例 2%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 计取,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计取。 7 二、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工程、服务及相关货物 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恩施市儿童福利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恩施市财政局。 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 2.4 合格的供应商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采购范围及要求 3.1本次采购范围及要求等详见第三章。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 采购单位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本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 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 8 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 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确定为无效响应。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五(5)日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 均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 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报名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 的来源)。 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将视作其同意, 对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l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 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 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或邀请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响应文件的语言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 9.1价格文件 9.2商务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 竞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4)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7)磋商文件中第三、第四章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和须提供的 其它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9.3技术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供应商应采用不可拆分方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如参与项目有多 个分包的(如适用),应按包分别装订。 10.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每页加盖供应商的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 件,以骑缝章的形式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按要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竞标权利。 10.3供应商应当对磋商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并编制详细目录(制作评分索 引表),对未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 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4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函》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所有内容。 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 10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6磋商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图表可除外)。 10.7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必须在书脊(书背)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标段 (如适用)、供应商单位名称。 10.8最终报价文件编制要求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1. 磋商报价 11.1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 款进行报价。 11.3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磋商公告(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 过此预算为无效报价)。 11.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1.5磋商结束后,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 联合体 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 磋商的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为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有效期 内供应商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合同履约期限及承诺的全部义务。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1 15.1 供应商应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最终报价文件;签署要求同磋商响应文件签署要求。 15.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其《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视为供应商放弃竞标权利。 15.3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 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5.4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供应商应将正本和所有副本合封在一 个包封中,封套上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如适用)”、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 及“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指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不准启封”字样,最终报价文件不用密封。 17.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该加盖单位公章,在封口上加盖单位公章。 18.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 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9.所有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拟派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附件三>)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三)、二代身份证原件)亲 12 自送至开标现场,并按时到场参与磋商。 20.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0.1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8条规 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六、竞争性磋商程序 21.磋商小组的组成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组成见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 小组成员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全面 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 22. 文件初审 22.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 磋商 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3 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确认修正、补充内 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 24.成交候选人确认 2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 供应商作为候选人。若出现得分相同的,则以报价低者排名优先。 24.2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24.3成交单位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出现成 交单位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成交单位经查存在违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采购文件要求等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 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 七、授予合同 25. 签订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 14 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 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 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八、询问和质疑 26.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6.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 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6.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 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6.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单位提出询问。 26.4供应商认为其竞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质疑。 26.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6.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名的称、项目编号、包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 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26.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6.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5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 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 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竞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6.9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 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6.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适用法律 2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28. 本文件所有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 规为准。 十、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16 29.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 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30.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 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 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1.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 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32.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 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 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 规定,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17 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3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 发〔2007〕51 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 品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评审时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 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可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 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 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 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网 站 (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 革 委 网 站 ( http://hzs.ndrc.gov.cn ) 和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网 站(http://www.cqc.com.cn)公示为准。 33.2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明资料: a、投标产品所在当期节能清单页面截图(包含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字 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投标 产品节能清单产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c、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产品的单独分项报价。 34.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 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 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 保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 惠: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的,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项目中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的,须提供如 下证明资料a、投标产品所在当期环保清单页面截图(包含企业名称、品牌、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b、投标产品环保清单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18 (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c、投标产品属于环保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 十一、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35.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劳务外包期限及费用 1、服务期限:2年。 2、服务期限及费用:期限 2 年,21 万元/年(含工资、保险、食品安全、税 费等一切费用)。 二、服务范围 1.儿童福利院内设食堂,必须为所有在此就餐人员提供服务,工作人员 18 人左右,儿童 40人(正常上学时间周一至周四每餐 25名左右,周五至周天 35名左右)供应早、中、晚三餐(节假日不休),以及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加 班工作餐、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和服务工作。 2.供应商必须自行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务人员购买保险,且每 月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供应商与劳务人员之间发生的一切纠纷与采购人 无关。 三、承包方式:食堂劳务采取对外承包形式,即用工和生产管理由供应商承 包,食堂设备、原材料由采购人负责的经营和管理模式。 1.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餐具、卫生器具、消防设施、防鼠灭蚊设施、 计量设备、送餐设备、及水、电、燃料等。设施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采购方。 2.承包合同终止时,供应商将按照接收时的移交清单,减除自然损耗和折 旧后向采购人办理交接。 3.承包期内设备、设施发生老化、非人为故障等致使无法继续使用的,由 采购人负责维修、更换。事先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申请单。 4.承包期内,系供应商人为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赔偿,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同样由供应商承担。 5.食堂的员工由供应商及招聘、安排、调用。供应商负责非采购人原因造 成的食堂员工一切劳资纠纷和其他事故。 6.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开餐或送餐到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20 1.保证所有工作区域的整洁卫生和厨具餐具的清洁消毒。 2.加强对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管理,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格控制 原材料成本,杜绝水、电、气、油等原材料浪费。 3.做好饭菜配送分发及采购人交办的与食堂相关的一切工作,开餐时间: 早餐 6:50,午餐 12:00,晚餐 17:50. 4.人员配备: 4.1供应商按照《合同法》和《劳动法》,合法聘请服务人员,并对其组 织施行严格和管理教育和相应的职业培训,采购人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 作期间必须有良好的形象,保持衣着整洁、仪容端庄、礼仪规范。 4.2劳务服务投入的人员需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应配备经验丰富、专业技 能强的工作人员,周一至周四不少于 2人,周五至周天不少于 3 人,且必须 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每月调休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工作量进行调整。同时 应有主管人员或兼职的管理负责人员,利于与采购人沟通衔接。 4.3服务期内,采购人工作人员必须有爱心、耐心,以孩子生长发育所需 合理配餐,细心做好每项工作。采购人对食堂工作人员不满意或需更换品味, 供应商需随时更换工作人员。如供应商不按采购人要求更换两次以上,采购 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4.4服务结束后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清点移交工作。 五、服务费支付,供应商每季度开据发票,金额为承包总额的四分之一, 采购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直接划转到供应商名下的银行帐户。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 1.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规范的服务或者无故停止服务,从 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数额支付违约金,逾期一星期以上 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七、其他 1.供应商须承担采购人食堂劳务实施、管理及相关的一切责任,不得将 本项目转包或分包。供应商如违反该规定,采购人有权对其作出处罚,直至 21 终止合同。 2.供应商不履行服务承诺或违背服务承诺中的任何一项,采购人有权要 求改正,如供应商不予理会的,采购人除了可以终止支付服务费外,可终止 合同。 3.服务期内,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意外险和工作责任险 由供应商负责,一概与采购人无关。 4.如供应商地址、电话号码有变更,应在当日内书面通知。 5.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双方报告,以减轻可能对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 力证明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改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 免于责任。 22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 法。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 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项: 序号 资格要求 需提供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 提供 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 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 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设备购置发票或 设备照片、人员证书、相关承诺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 目公告发布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 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 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交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 告发布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交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专用收据、 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 23 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 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 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0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能力; 提供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符合性审查项: 序号 审核内容 备注 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 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3 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4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5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6 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的其它条款; 7.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4 三、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满分 100分,其中价格部分 10分,技术部分 45分,综合部分 45 分。 评分项目 内 容 分值(分) 磋商报价 (10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 报价。 10分 技术方案 (45分) 人员培训及计划 安排 有培训计划、实质培训内容、周期安排、规模等,给予综合 评价,最高得 15分。 15分 投标人管理及制 度情况 投标人内部各项规章制度齐全、食品安全管理良好,企业具 有相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等国家专业部门认 可认证等,给予综合评价,最高得 10分。 10分 特殊情况的应对 及处理方案 针对食堂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应对及处理方案合 理可性的,计 10-5 分,一般的计 4-1 分,没有或不具可行 性的不得分。 10分 突出性任务预案 及保障性措施 针对食堂就餐的突击性任务有人员安排及管理预案,保障性 措施得力的,得 10-5 分,一般的得 4-1 分,没有或差的不 得分。 10分 商务部分 (45分) 业绩 承包经营过类似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一家的 2分,每增加一家 加 2分,最高得分 20分(以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为准) 20分 本地化服务机构 项目所在地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在恩施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的得 3 分,或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有服务机构。(佐证 资料须提供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 办公场所图片影像资料并加盖公章;或承诺)。 3分 人员配置 拟派的总厨师长有三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得 1分,有二级厨师 证得 3 分,有二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得 5 分;拟派的白 案主厨有四级(中级)面点师证书得 3分,有高级(三级) 及以上面点师证书得 5 分;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相关服务资 质证明得 5分。 (提供主要技术力量的劳动合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健康证、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15分 投标人近 2年内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州市级得的 1分, 省级得 2分,国家级得 4分,最多得 4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4分 标书制作。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响应文件,内容齐全、内容表述清楚、符合 相关要求、装订整齐、美观大方,便于评审专家评审。内容架构清晰、易于查 阅、审核的得[3-2]分。内容架构比较清晰、易于查阅、审核的得(2-1.5]分。 没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响应文件得(1]分。 3分 合计:100 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高低排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2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 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人) (以下简 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 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 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 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4.2 中标的投标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6 附件; 26 4.6.1 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 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 一致。 6.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 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 确规定。 9.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 (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 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7 帐 号: 帐 号: 注:本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具体采购合同成交后由采购人及成交人协商确定。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竞 争 性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9 附件一:响应函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 本一份,副本 份,投标报价: 元/年,2年合计: (注明币种,并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 。 1. 响应函; 2. 按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3.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包括 (修正或补充文件),对此无异议。 3. 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 标 人: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30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1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人): 本人 (姓名)为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 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授权单位(签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___ 签发日期: ___年__月_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 职 务: ______ 性别: 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附件四、供应商业绩表 项目名称: 注:1. 请附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 2.以上业绩必须可靠真实。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 时 间:___年__月__ 序 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 额 签约及 完成时 间 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1 2 3 4 5 ? 33 附件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住址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财务人员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高级职称人员 国税登记证号 中级职称人员 地税登记证号 初级职称人员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其 他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34 附件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 我公司在参加贵单位的“ 项目编号: 项目名 称: ”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中,郑重声明并承诺: 1.保证提供的证明、证照、证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2.提供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一致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贵单位招标项目 需求,不存在质量问题,不给贵单位造成重大损失、重大负面影响、重大安全隐患。 3、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履 行责任和义务,售后服务完全满足贵单位业务需要。 4.交易价格不得虚高,不得违反价格诚信协议。 5.不存在请客、送礼、商业贿赂等不廉洁行为的。 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同意贵单位取消一切资格,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并将我公司记入贵单位供应商失信档案,贵单位将上报失信公司到相关部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七、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36 附件八、技术部分 37 附件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8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40 (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是) 41 (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42 附件十、最终报价响应函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最终投 标报价: 元/年,2年合计: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1. 响应函; 2. 按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3.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包括 (修正或补充文件),对此无异议。 3. 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 标 人: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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