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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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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2021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2021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要素公布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1-xqgs5e3e26fe791633b2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评分标准;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年04月26日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4月26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提供电子稿)向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反映。 反映地址: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 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或非书面形式和个人提供的意见建议一般不予受理!

3、意见接收机构: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联系人: 徐招红

5、联系电话: 17858166756

6、联系邮箱: 28627667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1、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 2、意见建议以书面(含传真)为准,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WORD版电子稿,并电话与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附件信息:

  •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2021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要素4.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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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残疾人联合会大病医疗和意外伤害补充商业保险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2021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要素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2021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2021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1年,采购预算金额为40万元,详见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有该项目业务承接能力,且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即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

2、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分办法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

(4)技术分评分细则(80分)

序号

项 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经验

具有餐饮从业经验(根据从业经验的每有1家得1分,最高9分。

0-9分

2

食品安全管理

从业单位已取得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1家得2分;2家得4分;3家得6分;3家以上得9分。

0-9分

3

后勤管理服务人员

投标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具有国家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2分;具有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资格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0-8分

4

主厨等级

派驻食堂主厨具有中式初级烹调师等级证书得3分;具有中级烹调师(二级、技师)等级证书得6分。

0-6分

5

副厨、面点师等级

派驻食堂副厨具有中式初级烹调师等级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烹调师等级证书得3分。具有面点师证书得3分

0-8分

6

员工培训,健康证及社保

企业对员工有培训措施得2分;

派驻食堂的每位员工都有健康证和已交纳社保得6分,缺一不得分。

0-8分

7

食品安全保障

原料有资质的单位实行统一配送得4分,投标人有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4分。

0-8分

8

后勤服务方案

管理食堂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卫生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操作性强,思路科学清晰。按其细则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打分,0-8分。

0-8分

9

菜谱制定

以安全、经济、季节、营养为原则制定5月份中餐菜谱共4份,每份排一周(5天)菜谱。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打分,0-6分。

0-6分

10

服务承诺

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承诺如下:1、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2、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纠纷;3、中标企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早餐、中餐、包厢公务接待的供应,以及甲方临时所需的增餐服务工作,4、承诺对派驻员工安全操作承担全部责任。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承诺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0-4分

11

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

根据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打分,0-6分。

0-6分

注:以上评分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相关人员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进行商务评审。

五、项目内容

一、项目介绍

(一)食堂基本情况:外包范围为机关食堂、大桥分中心食堂和思安分中心食堂,共3个食堂。外包内容主要是食堂工作人员劳务外包和食堂管理。机关食堂位于次坞镇人民政府内 ,总面积约 300 平方米,餐位 100 个,包厢 3 个。

(二)目前基本需求:

1.餐饮需求:工作日提供早、中、晚餐,以快餐为主,兼顾接待餐(一般提前一天通知,特殊情况例外)。 

(三)食堂主要设备设施按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配置。

二、食堂工作人员配备要求

工作人员要求8人,年龄要求: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技术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职业素质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三、管理项目

实行快餐制,就餐人员挑选餐品后打卡或餐票结算。

(一)餐饮服务内容:

1.目前基本需求:每周一至五(除节假日)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早、中餐以快餐为主兼顾包厢桌菜,节假日提供值班人员就餐(中、晚桌餐为主);全体加班或特殊情况需提供加班餐的,党政办另行通知。

2.包厢公务接待:根据规定标准、规格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0元/人。

3.餐饮服务标准与要求:

(1)早餐:8元/人,提供稀饭、豆浆、面条、包子、面包、饺子、蛋糕、馄饨、小笼、蛋炒饭、年糕、粗粮(玉米、番薯、南瓜等)等,花色品种不少于8个;提供卤、酱菜3个以上供选择。

(2)中餐:二荤二素15元/人,提供菜肴4荤4素以上菜品供选择;

(3)晚餐:提供一荤两素,10元/人;

(4)值班:工作日值班人员晚餐使用桌餐,节假日值班人员(包括双休)早餐和晚餐使用桌餐,每餐由镇补贴200元。

早点与中、晚餐的菜肴做到勤变换,按季节及时调整菜品,每餐菜肴要求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饭菜必须现烧。

四、运行模式

食堂餐饮与食品配送采取外包与监管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具体餐饮实行经营单位明码标价,自由选择套餐和自助消费的模式,菜价和食材供应由镇指定人员进行监控。

(一)具体要求

1.中标单位要负责日常的监管与考核工作。

2.中标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指派相应的厨师、服务员、洗理杂工等人员。中标单位与劳务人员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

3.中标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对指派人员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并配合镇政府做好食堂事务管理。负责包厢、窗口、大厅等各项服务;负责食堂每天生产的垃圾处理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合同期限与纠纷处理

一年为一个招标合同周期(即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

若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采购单位不支付一个月服务费,且中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承担一年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采购单位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承担一年合同额20%的违约金。其他纠纷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通过诸暨仲裁委员会解决。

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业主方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按季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在次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若达不到业主方的考核标准,业主方有权扣减服务费,并对服务单位提出期限整改,限期整改一年超过三次仍达不到业主方的考核标准的,业主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服务方承担相关损失。

按照合同要求的支付日期,凭发票及时支付。

六、双方职责

(一)投标单位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合同转包给他人,并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包厢公务接待、食品供应以及招标单位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等工作。

2.投标单位应自觉遵守招标单位和食堂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招标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3.投标单位应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4.投标单位应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或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后勤服务中心视实际情况决定,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

5.投标单位须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员工考核办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防方案,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

6.投标单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五险一金”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时,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无关。

中标后实际提供的服务团队要符合招标的技术资格要求。在履行期间无特殊情况,主要劳务技术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如变动要事先征得后勤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若擅自更换服务团队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减少必要的劳务人员,由此影响工作,采购单位有权扣除服务费,若未能及时落实采购单位意见的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赔偿。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诸暨次坞镇人民政府(下称甲方)负责提供食堂所需的用房与水、电、煤气并负责做好食堂有关硬件设施的配备,日常维修工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任何指派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管,在正当理由下,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指派人员的要求。

3.甲方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按季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无特殊情况,在次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确定一名具有较好管理水平和沟通能力的负责人,指派技艺与素质较好的厨师等相关人员。其中窗口服务员要求品貌端正,年龄要求: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2.乙方应对指派人员经常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操作规范,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并要统一规范着装与持证上岗。

3.乙方应想方设法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注重菜肴的色、香、味、美、鲜,做到品种多样化,对干部提出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意见要及时改进,确保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上。

4.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和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因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派遣单位管理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与承担。

5.乙方应严格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厨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对食堂所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打扫、一周一大扫,实行定岗、定位实时保洁。

6.乙方应按餐饮行业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做好用电、用水、用火、用气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七、餐饮服务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奖

1

未按规定穿戴上岗或工作服明显不洁

扣50元/人次

2

工作人员在食堂区域内吸烟

扣50元/人次

3

下班后没有及时关灯

离开岗位没有关水龙头且未造成其他影响

扣50元/次

4

碗、筷、盘等餐具留有食物残渣或不洁

扣50元/次

5

没有及时清理餐桌与地面卫生

操作间乱堆乱放、地面积水较重

区域卫生没有及时打扫

扣50元/次

6

在烹饪区及打菜区域发现苍蝇、蟑螂、老鼠

扣50元/次

7

不按要求留样

扣100元/次

8

隔餐饭菜未按规定处理上柜供应且未造成其他影响

扣100元/次

9

在饭菜中发现有头发丝、清洁球丝等异物

扣100元/次

10

餐具、炊具未按程序清洗、消毒、存放

扣100元/次

11

与就餐人员、同事等发生争吵

扣100元/次

12

人为贻误开饭时间10分钟以上

扣100元/次

13

擅离工作岗位,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

扣200元/次

14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人员监督管理,造成一定影响

扣200元/次

15

饭菜准备不够,导致员工5人以上无法就餐

扣200元/次

16

主观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

负全责

17

违反食堂与其他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处理

18

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下,每下降1%

扣200元

八、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九、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编号:诸广和20 - - 号)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2021年 月 日起至2022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标的:乙方按照甲方采购要求,为甲方三个食堂提供食堂运营服务,确保食堂正常运营,满足甲方工作人员餐饮需要。

三、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运营服务费用每年 元整(小写: 00.00元)。运营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用、意外风险金等乙方运营服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支出均有乙方承担。

工作餐费结算乙方每月根据实际消费金额向甲方统一结算,当月结清。工作餐费不开具税票,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包厢和桌餐及外送快餐等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开具税务发票向甲方按月结算,每月一结向甲方统一结算.

四、费用支付方式:运营服务费用分三部分支付,甲方在合同签订的第一个月支付20%(? 元),半年后再支付40%(? 元),余款部分在合同期满付清。

五、其他有关事项

水电煤气费由甲方承担。

食堂内部必要设施、设备的购置、添置和维修需由乙方申报,经甲方审核同意批准,费用由甲方承担。食堂内卫生用品、餐巾纸等由乙方提供。

乙方要负责保护甲方财物,财产单独造册,甲乙方各持一份,合同解除时清点交接。

六、用餐要求

1.目前基本需求:每周一至五(除节假日)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早、中餐以快餐为主兼顾包厢桌菜,节假日提供值班人员就餐(中、晚桌餐为主);全体加班或特殊情况需提供加班餐的,党政办另行通知。

2.包厢公务接待:根据规定标准、规格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0元/人。

3.餐饮服务标准与要求:

(1)早餐:8元/人,提供稀饭、豆浆、面条、包子、面包、饺子、蛋糕、馄饨、小笼、蛋炒饭、年糕、粗粮(玉米、番薯、南瓜等)等,花色品种不少于8个;提供卤、酱菜3个以上供选择。

(2)中餐:二荤二素15元/人,提供菜肴4荤4素以上菜品供选择;

(3)晚餐:提供一荤两素,10元/人;

(4)值班:工作日值班人员晚餐使用桌餐,节假日值班人员(包括双休)早餐和晚餐使用桌餐,每餐由镇补贴200元。

早点与中、晚餐的菜肴做到勤变换,按季节及时调整菜品,每餐菜肴要求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饭菜必须现烧。

七、双方职责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合同转包给他人,并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包厢公务接待、食品供应以及招标单位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等工作。

2.乙方投标单位应自觉遵守招标单位和食堂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招标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3.乙方应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4.乙方应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或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后勤服务中心视实际情况决定,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

5.乙方须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员工考核办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防方案,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

6.乙方应对劳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社保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时,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无关。

7.甲方负责提供食堂所需的用房与水、电、煤气并负责做好食堂有关硬件设施的配备,日常维修工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8.甲方有权对乙方任何指派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管,在正当理由下,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指派人员的要求。

9.甲方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按季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无特殊情况,在次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

八、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如乙方产生损失,由乙方自负。

不能满足甲方服务要求,连续二个月满意度低于50%的。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开展食堂经营提供服务的。

违法经营或从事违法活动的,如提供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材油品,提供违禁食物等。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不符食品安全法要求,经指正拒不改正的。

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

不及时支付员工资、社保费用及劳动保障。

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解除合同的。

一年为一个招标合同周期(即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报价为一年的报价,具体实行一年度一签。服务费为一年的服务费。服务期内乙方认真履行合同,较好完成工作任务,无安全质量事故与重大投诉,用餐职工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原项目承接主体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

九、违约责任

1、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自签订合同之前,需向甲方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

2、若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采购单位不支付一个月服务费,且中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承担一年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采购单位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承担一年合同额10%的违约金。其他纠纷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通过诸暨仲裁委员会解决。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公司、次坞镇招标办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2021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