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南通市传染病防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老年病医院、南通市肝病研究所、南通市皮肤病研究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管理采购人食堂,满足广大病员和医护人员提出的改善食堂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经医院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经营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投标人定义

招标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投标人:通过招标人资格后审的餐饮企业(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项目需求: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四、项目概况

1、医院概况: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2 年,医院总用地面积56636(含新增用地6222)平方米,医院现有建筑面积62717.71平方米。二期建成后总面积为126967.51平方米。医院职工总数1300余人。目前每天在医院就餐职工约400-500人左右,病员订餐500-600人左右。

2、场地:食堂现有场地面积1075㎡,近期拟改扩建,扩建后将增加近500㎡,是一幢与现有食堂相邻的二层框架结构,设一台1.25T客梯,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约75平方米的净化鼻饲制作区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招标,确定委托经营企业实施相关管理。中标餐饮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委托经营期结束,如期退出后,扣除未结各项费用后无息返还。食堂经营用的水、电、气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4、餐具及设备:医院提供现有的设备、设施和餐饮用具、公共餐具等。中标单位进场后,对现有的设施、设备、餐饮用具、各种冰箱、储存柜、公共餐具,现场进行清点交接并登记造册。用具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自行添置购买,用具、设备损坏中标方自行负责维修。

5、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其营运场所必须满足消防,安全生产,油烟处置,油水分离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

6、经营权经营期间,采购人将对本院在岗员工按月发放工作餐补助300元到医院食堂刷卡消费。

7、在食堂委托经营期间,中标方不能正常经营、或非法超范围经营、或因不正当经营造成医院职工和病人意见大、投诉多、或给医院带来其他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

8、就餐模式:职工自愿选择就餐,住院病员送餐至床前,送餐员必须统一服饰,着装整洁,年龄不得超过50岁,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每天就餐人数,中标方自行调研考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废标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境内服务的供应商。

4、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两名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件,要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资格(此两人必须为现场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要保证拟派所有从事餐饮服务人员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提供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

6、投标人代表为投标单位法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经投标单位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项目参与方勘查现场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卫生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察看,以便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现场情况及招标人的项目需求等,现场察看须在招标人的陪同下进行,并取得勘查现场的证明材料(提供勘查现场时的实景拍照照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商务技术标评标。

1、现场勘查时间: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进行实地现场勘查,招标公告发出后10日内(逾期不再进行)与招标人联系,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对项目现场进行勘查(格式详见附件1,勘查现场时的实景照片放在资格审查材料正本内,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没有现场勘查的投标人将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13862938262。

2、资格后审材料、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3日下午2时,投标人必须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5楼会议室,逾期恕不接受。

3、评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3日下午2时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5楼会议室。

4、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626278398

监督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13515203219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 工 联系电话:13906272111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文件0422.docx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RNTZB2021065






采购单位: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5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2 4

第五章 合同授予 30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38

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4 1

第一章 招标邀请

为了进一步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管理采购人食堂,满足广大病员和医护人员提出的改善食堂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经医院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经营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投标人定义

招标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投标人:通过招标人资格后审的餐饮企业(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项目需求: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四、项目概况

1、医院概况: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2 年,医院总用地面积56636(含新增用地6222)平方米,医院现有建筑面积62717.71平方米。二期建成后总面积为126967.51平方米。医院职工总数1300余人。目前每天在医院就餐职工约400-500人左右,病员订餐500-600人左右。

2、场地:食堂现有场地面积1075㎡,近期拟改扩建,扩建后将增加近500㎡,是一幢与现有食堂相邻的二层框架结构,设一台1.25T客梯,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约75平方米的净化鼻饲制作区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招标,确定委托经营企业实施相关管理。中标餐饮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委托经营期结束,如期退出后,扣除未结各项费用后无息返还。食堂经营用的水、电、气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4、餐具及设备:医院提供现有的设备、设施和餐饮用具、公共餐具等。中标单位进场后,对现有的设施、设备、餐饮用具、各种冰箱、储存柜、公共餐具,现场进行清点交接并登记造册。用具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自行添置购买,用具、设备损坏中标方自行负责维修。

5、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其营运场所必须满足消防,安全生产,油烟处置,油水分离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

6、经营权经营期间,采购人将对本院在岗员工按月发放工作餐补助300元到医院食堂刷卡消费。

7、在食堂委托经营期间,中标方不能正常经营、或非法超范围经营、或因不正当经营造成医院职工和病人意见大、投诉多、或给医院带来其他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

8、就餐模式:职工自愿选择就餐,住院病员送餐至床前,送餐员必须统一服饰,着装整洁,年龄不得超过50岁,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每天就餐人数,中标方自行调研考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废标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境内服务的供应商。

4、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两名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件,要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资格(此两人必须为现场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要保证拟派所有从事餐饮服务人员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提供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

6、投标人代表为投标单位法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经投标单位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项目参与方勘查现场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卫生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察看,以便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现场情况及招标人的项目需求等,现场察看须在招标人的陪同下进行,并取得勘查现场的证明材料(提供勘查现场时的实景拍照照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商务技术标评标。

1、 现场勘查时间: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进行实地现场勘查,招标公告发出后10日内(逾期不再进行)与招标人联系,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对项目现场进行勘查(格式详见附件1,勘查现场时的实景照片放在资格审查材料正本内,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没有现场勘查的投标人将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13862938262

2、资格后审材料、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 13日下午2时,投标人必须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5楼会议室,逾期恕不接受。

3、评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3日下午2时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5楼会议室。

4、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626278398

监督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13515203219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 工 联系电话:13906272111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含现场勘查),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投标人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涉及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招标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1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5、除非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人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采购文件内容有修改,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招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现场勘查时间: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进行实地现场勘查,招标公告发出后10日内(逾期不再进行)与招标人联系,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对项目现场进行勘查(格式详见附件1,勘查现场时的实景照片放在资格审查材料正本内,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没有现场勘查的投标人将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13862938262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招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参与项目招标并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一)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单独密封)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两名现场管理人员中式烹调师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拟派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

(4)项目参与方勘查现场的证明材料。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证明。

(6)提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以上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带原件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技术投标文件(单独密封)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四章)

1)公司规模、信誉与认证

2)企业业绩;

3)提供服务人员专业性;

4)管理制度;

5)应急预案;

6)食材、调味品选用品牌;菜谱、品种、重量、价格等(可附图)

7)消防安全

8)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9)现场答辩。

3、价格标文件(单独密封)

1)报价单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投标人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②技术投标文件③价格标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本,副本四本。

3、在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应的投标文件名称、招标人的全称、投标人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尚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投标文件:①、②、③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招标人的全称、投标人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七、相关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文件相关资料费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评标专家评审劳务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1)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收费费率为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执行;取费基数参照目前就餐人次测算中标人中标服务期内供餐流水收入。

(2)评标专家评审劳务费用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执行,按实结算。

3、日常经营均由中标方自主经营且自负盈亏,供餐收入为中标方的全部流水收入。

八、联合体参与招标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九、投标文件及招标费用

1、招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

2、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招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保证金退还(本项目不收取)

十一、未尽事宜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2 年,医院总用地面积56636(含新增用地6222)平方米,医院现有建筑面积62717.71平方米。二期建成后总面积为126967.51平方米。医院职工总数1300余人。目前每天在医院就餐职工约400-500人左右,病员订餐500-600人左右。

2、场地:食堂现有场地面积1075㎡,近期拟改扩建,扩建后将增加近500㎡,是一幢与现有食堂相邻的二层框架结构,设一台1.25T客梯,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约75平方米的净化鼻饲制作区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招标,确定委托经营企业实施相关管理。中标餐饮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委托经营期结束,如期退出后,扣除未结各项费用后无息返还。

4、餐具及设备:医院提供现有的设备、设施和餐饮用具、公共餐具等,中标单位进场后,对现有的设施、设备、餐饮用具、各种冰箱、储存柜、公共餐具,现场进行清点交接并登记造册。用具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自行添置购买,用具、设备损坏中标方自行负责维修

5、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其营运场所必须满足消防,安全生产,油烟处置,油水分离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

6、经营权经营期间,采购人将对本院在岗员工按月发放工作餐补助300元到医院食堂刷卡消费。

7、在食堂委托经营期间,中标方不能正常经营、或非法超范围经营、或因不正当经营造成医院职工和病人意见大、投诉多、或给医院带来其他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

8、就餐模式:职工自愿选择就餐,住院病员送餐至床前,送餐员必须统一服饰,着装整洁,年龄不得超过50岁,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每天就餐人数,中标方自行调研考虑。

二、服务范围

医院23个病区住院患者订餐、配送;全院职工和进修实习生等用餐;食物的采购、加工、分发、售卖等。

三、基本要求

1、病员普通餐由中标人自己制订每周菜谱及单价,院方监督。治疗饮食由营养师制定,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其套餐价格,中标人需按治疗饮食要求严格执行,菜谱由订餐人员下发到病区以及每间病房,供病员参考。

2、用餐时间:病人常规送餐时间为:早6:30、中11:00、晚17:00,治疗饮食除外,具体时间须根据病情要求。其他人员用餐时间:早餐6:30-8:00点,中餐10:30-12:30,晚餐16:30-18:00点。

3、服务内容:为住院病员、病员家属、医护员工、进修实习学生、后勤服务公司工人等提供日常三餐饮食、值班餐、治疗饮食;为医院公务接待提供桌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特殊单元的送餐;普通病员订餐、配送;特殊病员治疗饮食、营养餐饮制作、配送;窗口零售普通客饭、快餐、面食、小炒、净菜和半成品菜、各类点心等等。午餐、晚餐可选菜肴品种多样化;桌餐满足要求。就餐提供热菜服务。夏、冬季节必须开放空调;夏秋季开启灭蚊、灭蝇设施。

4、服务态度:热情好客,不争吵不打架,积极处理好意见和纠纷,主动提高病员和职工满意度;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

5、质量要求: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冬季有保温措施,严禁经营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院方监管。

6、环境卫生要求:保障环境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设施设备卫生,做好每日、每周和每月定期环境卫生,分区责任明确,台账资料齐全,满足上级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和符合三甲医院标准(见附件2:等级医院检查标准)。

7、价格要求:为保证职工和患者的利益,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8、满意度要求:委托经营3个月后不得低于市卫健委委托第三方调查中的平均水平。

9、安全要求:所有菜品必须按规定留样,不得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违法刑事犯罪事件、火灾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0、其它:食堂现有厨师9人,其中3个正式在编,1个编外合同制,以上4人医院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3个退休留用厨师、2个劳务工厨师、4个订餐员、7个勤杂工,由供应商自主决定使用与否。

11、供应商能够按照医院要求提供专业化的管理、规范化的操作,为院方食堂加工饭菜等工作提供服务,并对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负责,不断提高职工和住院患者就餐满意度。

1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管理人员及厨师持有相应等级证书。供应商即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医院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

四、供应商自带的物品(必备)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所有工作人员健康证,工作鞋,围裙、袖套、口罩、工作帽等

厨师、订餐员、送餐员分别统一着装

2

订配餐系统

含病员和医院职员

3

其它(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

五、服务期限和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服务期限: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1年服务合同(否则按照招标推荐结果依次选择)。如果在委托经营期间各方面表现好,患者和职工满意度高,委托经营期满,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院方相关部门讨论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委托经营合同。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A、供应商与医院签订合同,采购人责任义务如下:

1、收取房屋设施、灶具等固定资产折旧及场所使用费;

2、提供食堂现有用房,面积1075㎡,改扩建后将增加近500㎡;

3、提供现有的厨具、设备、设施、餐具、餐桌等,双方清点列单后移交。

4、院方提供内线电话1部;电脑3台;

5、提供住院患者信息,以方便订餐;

6、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天燃气表,费用每月结清;

7、医院给本院职工每月300元,充值在饭卡内。原则上在食堂消费,一年内卡上余额不退款。

8、指定监督员对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医院考核由“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根据双方约定的考核细则每月进行一次。

9、委托经营期满,提前一个月拿出新一轮委托经营方案并告知供应商。

B、中标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接受院方和第三方对食堂服务的全面考核评估,满意度不达标接受相应的处罚;

2、缴纳房屋设施、灶具等固定资产折旧及场所使用费,不低于20万元/年。缴纳履约保证金拾伍万元整(¥150000.00),在委托经营期内若均无相应扣罚,合同期满后,无息如数退还;

3、在合同规定委托经营期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终止委托经营合同;

4、供应商自配订餐系统(含病员和医院职员)。如若添置新的设备、用具等,所有费用自理,医院不予分担;

5、食品经营满足卫生监督部门要求;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若因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委托管理的厨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聘用的其他厨师;同时享有15天带薪休假,如无法安排,则抵薪资。

7、其他人员由中标方自行安排,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厨师有厨师证;一切运营费用均由中标方自理;

8、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资格审查、违规处罚、以及食品安全许可证办理等,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9、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汽、停水、停电时,应尽力想方设法保证病员和职工正常饮食供应;

10、每月按实缴纳水电气费用;

11、委托经营期满,配合院方做好下一轮食堂委托经营的交接和安全平稳过渡的各项工作;

12、委托经营期满,院方确定下一轮委托经营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中标方享有优先权。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为拾伍万元(转账支票),委托经营期满,医院确认无相关扣罚后无息退还。如果委托经营期内履约保证金被扣,乙方须在本年度结束前一月内至甲方财务科补齐拾伍万元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以下情形的扣款:

1、定期考核以及满意度测评不符合要求的扣款;

2、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院内有关管理规定,或委托经营期内将医院设备损坏、灭失(达到我院资产报废年限,经我院资产报废小组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酌情扣罚;

3、没有按合同经营至委托期满,或委托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或违规转包经营,但未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取消经营资格;

4、委托经营期内发生纠纷、斗殴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发生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刑事犯罪事件、火灾事故、其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造成医院重大损失的,则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取消经营资格。

5、委托经营期满,积极配合过渡期间各项服务达标和饮食正常供给,并确保安全卫生,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监督考核办法

成立“食堂监督管理小组”,由医院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各种关系,对中标方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根据第三方测评情况进行督查整改,日常监管工作由临床营养科负责(考核办法见附件3)。

根据市第三方调查满意度和双方约定的考核细则对食堂进行考核测评,每月一次。

八、付款结算

1、病员订餐要求中标方自带订餐软件,收费方式自定;

2、医院职工刷卡消费,上缴水电气费用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处罚费用后,每月结清;

3、特殊科室的配送餐、过餐、加班餐、接待餐等,凭食堂监督管理小组签字的结算单,双方按月结清。

九、其他

1、中标方成为采购人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

2、中标方与医院在本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委托经营合同。

3、服务从业人员与医院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中标方应培训好服务从业人员,相关岗位需持证上岗,中标方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4、中标方在开展各类服务管理时,必须支持和配合医院开展工作,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

5、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按劳动法交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6、食堂及设施、设备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

7、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附件2:等级医院检查标准(膳食部分)

一、为员工提供膳食服务,提供营养配餐和治疗饮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保障饮食卫生安全。

1、有专职部门或专人负责医院膳食服务,并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

(1)根据医院规模,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医院膳食服务,有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与考核制度;相关人员应知晓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并符合食品安全上岗健康要求。

(2)有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和膳食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经营核算、设备维护等)。

(3)医院需确认供应商生产、运输及院内分送场所的设施与卫生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要求。

(4)有配送餐饮服务的措施并落实。

(5)职能部门有检查与监管。

(6)持续改进有成效,患者和员工对膳食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食品原料采购、仓储和食品加工规范,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1、有食品原料采购、仓储、加工的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2、有食品留样相关制度,并落实。

3、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4、有措施保障食品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的落实。

5、职能部门有检查与监管。

6、持续改进有成效,所有食品管理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三、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有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演练,相关人员知晓。

2、职能部门对应急演练有检查与监管。

3、持续改进有成效,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附件3: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成立“食堂监督管理小组”,由医院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各种关系,对供应商方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根据第三方测评情况进行督查整改,日常监管工作由临床营养科负责。

1、根据市第三方对市直25家医院食堂服务满意度调查排名和双方约定的考核细则进行,每月一次。

满意度调查排名在10(含)-15(含)名的,不予奖惩。

满意度调查排名在前10名的,每提高一个名次,按履约保证金的1%予以奖励。

满意度调查排名在第15名以后的,每下降一个名次,按履约保证金的1%予以扣除。

2、发生纠纷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5%比例的服务费;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一次扣履约保证金0.5%比例的服务费;发生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事件者扣除履约保证金1%比例的服务费;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保证金全额扣除,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一、招标人组织评审

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规成立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成员共5人,由采购单位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共同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从评委专家库中产生。

2、评审小组的职责:

(1)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审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本次招标监督委员会报告。

(4)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招标监督委员会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招标监督委员会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有关记录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招标开标会。

二、评审原则

1、招标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委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投标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

3、评审小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三、评审程序

1、参与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检查确认密封情况完好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4、采购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四、招标评定结果的方法

1、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取算数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项目招标的总分值为100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其中技术标得分满分85分,报价得分满分15分。

4、确定中标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若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单位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号)。

5、招标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6、对落标的投标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五、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

)商务技术分85

各投标人得分为评标委员会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下所设分值均为各条评分最大得分值,请评委根据各条评分内容在0~所设分值之间酌情打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公司信誉与认证

10分

1.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餐饮业荣誉证书的: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上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有效的投标人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种证书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有专业评级机构评测的企业AAA资信等级证书的得1分。有专业评级机构评测的企业AA资信等级证书的得0.5分,其它不得分(以上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业绩经验

10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或类似单位5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以上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和服务单位书面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提供服务人员专业性

15分

1、按照1:50的人员配备比例提供服务人员管理架构、岗位人员配备、岗位制度、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及考核方案等,以及对医院食堂现有人员的安置方案,由评委酌情打分;优10分(含)~8分(不含)、良8分(含)~5分(不含)、一般5分(含)~0分(含),本项最高得10分。

2、除拟派两个现场管理人员外,投标人拟派驻其他人员中有中式烹调厨师的:(壹级)得3分,(贰级)2分,(叁级)1分,(肆级)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如拟派人员中有不同等级,则按高等级评分)。

3、投标企业拟派驻人员中有食品质量管理师(高级)得2分,(中级)1分,(低级)0.5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如拟派人员中有不同等级,则按高等级评分)。

注: 以上所有证书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为其缴年纳社保清单复印件(2020年8月---2021年1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记录,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

管理制度

10分

根据投标人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性、可能性、实用性等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优(8分-10分)良(4分-7分)一般(0分-3分)

5

应急预案

5分

根据投标人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的具体、全面、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0-5分

6

调料、粮油等食材的使用,菜谱、品种、重量、价格等

20分

1、调料、粮油(非转基因)等食材需使用品牌产品。选用品牌由供应商自荐。评委根据供应商响应品牌知名度、品质等横向对比评审打分,优8-10分,良4-7分,一般1-3分。调料、粮油选用非品牌产品的,该项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菜谱、品种、重量、价格表等清单(附图)由评委酌情打分。优8-10分,良4-7分,一般1-3分。

7

消防安全

5分

根据投标人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制度、预案、检查、汇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0-5分

8

服务承诺、协助优惠及合理化建议

5分

提供24小时供餐服务及其他服务优惠措施,对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合理化的应对方案。由评委酌情打分。0-5分

9

现场答辩

5分

评标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及医院实际情况现场进行问答。由本项目拟派现场管理人员参与,需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0年8月---2021年1月)连续6个月社保记录,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由评委酌情打分。0-5分


(二)价格分15

对投标人上缴给采购人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场所使用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报价不得低于20万元/年。

价格分统一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100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本项目不涉及)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投标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8、招标评审小组认定为其他情况可确定为无效投标的。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合同授予


一、服务期限: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1年委托经营合同(否则按照招标推荐结果依次选择)。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一式四份。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进行食堂财产的盘点与交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

三、中标人在食堂食品加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或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相关费用在当月费用中扣除。

四、合同格式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项目合同书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食堂业务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管理范围及要求

1. 管理范围:医院23个病区住院患者订餐、配送;全院职工和进修实习生等用餐;食物的采购、加工、分发、售卖等。

2. 食堂管理要求

2.1、病员普通餐由中标人自己制订每周菜谱及单价,院方监督。治疗饮食由营养师制定,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其套餐价格,中标人需按治疗饮食要求严格执行,菜谱由订餐人员下发到病区以及每间病房,供病员参考。

2.2用餐时间:病人常规送餐时间为:早6:30、中11:00、晚17:00,治疗饮食除外,具体时间须根据病情要求。其他人员用餐时间:早餐6:30-8:00点,中餐10:30-12:30,晚餐16:30-18:00点。

2.3服务内容:为住院病员、病员家属、医护员工、进修实习学生、后勤服务公司工人等提供日常三餐饮食、值班餐、治疗饮食;为医院公务接待提供桌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特殊单元的送餐;普通病员订餐、配送;特殊病员治疗饮食、营养餐饮制作、配送;窗口零售普通客饭、快餐、面食、小炒、净菜和半成品菜、各类点心等等。午餐、晚餐可选菜肴品种多样化;桌餐满足要求。就餐提供热菜服务。夏、冬季节必须开放空调;夏秋季开启灭蚊、灭蝇设施。

2.4服务态度:热情好客,不争吵不打架,积极处理好意见和纠纷,主动提高病员和职工满意度;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

2.5质量要求: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冬季有保温措施,严禁经营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院方监管。

2.6环境卫生要求:保障环境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设施设备卫生,做好每日、每周和每月定期环境卫生,分区责任明确,台账资料齐全,满足上级监督部门规定要求。

2.7价格要求:为保证职工和患者的利益,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2.8满意度要求:不得低于市卫健委委托第三方调查中的平均水平。

2.9安全要求:所有菜品必须按规定留样,不得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违法刑事犯罪事件、火灾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10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做好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改变现有的房屋结构和设施。

2.11因餐饮服务需要而产生的水、电、燃油(气)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12餐具及设备:医院提供现有的设备、设施和餐饮用具、公共餐具等,乙方进场后,对现有的设施、设备、餐饮用具、公共餐具,现场进行清点交接并登记造册。用具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添置购买,用具、设备损坏中标人自行负责维修。

2.13经营权经营期间,甲方将对本院在岗员工按月发放工作餐补助300元到医院食堂刷卡消费。

2.14在食堂委托经营期间,中标方不能正常经营、或非法超范围经营、或因不正当经营造成医院职工和病人意见大、投诉多、或给医院带来其他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管理。

3 其他事项

3.1 乙方从业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文明用语,态度热情,维护甲乙方的企业形象。

3.2 乙方及从业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对知晓的任何甲方、乙方的经营活动信息及材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3.3 乙方应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具备健康证等相应的上岗证或资质证书,并及时提供从业人员名单、作息时间、考核内容、检查标准等资料。

3.4 乙方服务人员与医院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乙方应培训好服务从业人员,乙方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3.5 乙方在开展各类服务管理时,必须支持和配合医院开展工作,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

3.6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按劳动法交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7食堂及设施、设备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

3.8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9 付款结算:

3.9.1病员订餐要求中标方自带订餐软件,收费方式自定,费用归成交供应商;

3.9.2医院职工刷卡消费,上缴水电气费用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扣除费用后,每月结清;

3.9.3特殊科室的配送餐、过餐、加班餐、接待餐等,凭食堂监督管理小组签字的结算单,双方按月结清。

第二章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1年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否则按照招标推荐结果依次选择)。1年到期后,委托经营管理满意,双方无异议续签一年。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责任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审定乙方拟订的食堂管理与服务方案,并以方案中的服务标准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1.2 甲方对乙方有考核权。甲方成立考核监督小组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按月度、季度对乙方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考核。

1.3 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监督权。乙方从业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

1.4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食堂管理和服务的房屋和设施;房屋结构性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1.5 甲方不得无故干预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1.6 协助乙方做好食堂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1.7 甲方责任义务(医院方)

①医院给本院职工每月300元,充值在饭卡内。原则上在食堂消费,一年内卡上余额不退款。

②提供食堂现有用房,面积1075㎡,改扩建后将增加近500㎡;

③提供现有的厨具、设备、设施、餐具、餐桌等,双方清点列单后移交。

④院方提供内线电话1部;电脑3台;

⑤提供住院患者信息,以方便订餐;

⑥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天燃气表,费用每月结清;

⑦指定监督员对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医院考核由“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根据双方约定的考核细则每月进行一次。

⑧委托经营期满,院方提前一个月拿出新一轮委托经营管理方案并告知中标方。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1 负责甲方食堂管理和服务以及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2负责食堂管理所需要的厨房易损用具、清洁用品等的采购与管理。

2.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食堂管理与服务方案。

2.4 负责编制食堂管理与服务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卫生制度挂牌上墙。

2.5 对食堂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食堂管理范围内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6 自行约束物品、耗材的采购,严格控制进货质量、数量、价格,接受甲方的监督。

2.7 建立物品、耗材台账,反映采购、领取、使用情况,便于甲方检查、监督。

2.8 加强对食堂、物业管理中水、电、气、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控制,安全管理符合甲方要求。

2.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有关的食堂管理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与食堂管理业务有关的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和物品。

2.10乙方保证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适用按规定需持证上岗人员),并定期进行体检。

2.11 建立食堂管理业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录有关变更情况。

2.12乙方责任义务(餐饮企业)

①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接受院方和第三方对食堂服务的全面考核评估,满意度不达标接受相应的处罚;

②每年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场所使用费 万元(每月10日前缴纳 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拾伍万元整(¥150000.00),在委托经营期内若均无相应扣罚,合同期满后,无息如数退还;

③在合同规定委托经营期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终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④如若添置新的设备、用具等,所有费用自理,医院不予分担;

⑤食品经营满足卫生监督部门要求;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若因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⑥委托管理的厨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聘用的其他厨师;同时享有15天带薪休假,如无法安排,则抵薪资。

⑦其他人员由中标方自行安排,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厨师有厨师证;一切运营费用均由中标方自理;

⑧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资格审查、违规处罚、以及食品安全许可证办理等,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⑨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汽、停水、停电时,应尽力想方设法保证病原和职工正常饮食供应;

⑩每月按实缴纳水电气费用;

?委托经营期满,配合院方做好下一轮食堂委托经营的交接和安全平稳过渡的各项工作;

?委托经营期满,院方确定下一轮委托经营管理时,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权。

2.13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14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好安全防护。

第四章 特别约定

1. 合同期内,乙方须诚信经营,专款专用,保证经营状况良好。

2.合同期内,乙方员工向甲方有效投诉不断的,视为乙方管理职责不到位,甲方可中止合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1. 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非违约方有权中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非违约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2.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3. 合同期内,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4. 合同期内,乙方发生影响医院形象行为、不服从甲方管理、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等情形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第六章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拾伍万元(转账支票),委托经营管理结束,医院确认无相关扣罚后无息退还。如果委托经营期内履约保证金被扣,乙方须在本年度结束前一月内至甲方财务科补齐拾伍万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以下情形的扣款:

(一)定期考核以及满意度测评不符合要求的扣款;

(二)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院内有关管理规定,或委托经营期内将医院设备损坏、灭失(达到我院资产报废年限,经我院资产报废小组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酌情扣罚;

(三)没有按合同经营至委托经营期满,或委托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或违规转包经营,但未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取消经营资格;

(四)委托经营期内发生纠纷、斗殴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发生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刑事犯罪事件、火灾事故、其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造成医院重大损失的,则全额没收风险抵押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取消经营资格。

(五)委托经营期满,积极配合过渡期间各项服务达标和饮食正常供给,并确保安全卫生,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七章 附则

1.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格式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有关质疑资料”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投标人未进行招标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在招标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人确认的事项,投标人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技术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本次招标项目响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后审的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资格后审资料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请分别装订、分别单独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投标书组成:

1、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单独密封)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两名现场管理人员中式烹调师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拟派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

(4)项目参与方勘查现场的证明材料。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证明。

(6)提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以上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带原件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技术投标文件(单独密封)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四章)

1)公司规模、信誉与认证

2)企业业绩;

3)提供服务人员专业性;

4)管理制度;

5)应急预案;

6)食材、调味品选用品牌;菜谱、品种、重量、价格等(可附图)

7)消防安全

8)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9)现场答辩。

3、价格标文件

1)报价单二、投标文件封面范例


江苏省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分别对应填写: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

分别对应填写: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招标单位全称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文件04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