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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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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采购公告[2021-04-22]

招标详情

标题 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采购公告[TZMC-202126]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临海市财政局批准,受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项目登记号:临采2021116

监管单位:临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采购单位: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内容及需求:镇食堂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35.00万元
最高限价:35.00万元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年度。

该项目已经监管部门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必须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inhai.gov.cn/ggzyjy/index.html)注册、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册、审核联系电话:0576-85280675。投标人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00前
获取地点: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inhai.gov.cn/ggzyjy/index.html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 )上获取。
售 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注册账户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也可到台州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索取)。
招标文件质疑有效期限: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
招标文件下载及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本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效力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00时。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直播开标室: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三号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说明

1、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中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
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 ldquo;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 rdquo;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政采云平台咨询电话:400-881-7190。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联系电话:0576-85280675

CA申请办理地址:http://www.tseal.cn/tcloud/lh.xhtml
联系电话:4000878198

监管部门:临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电话:0576-85188047

采购单位(采购人):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 0576-85993293
质疑联系人:戴先生
质疑联系人电话:0576-85993293

采购代理机构:台州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海市清化路7号大洋基地一区三号楼一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6-89188962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
质疑联系人电话:0576-89188960

电子邮件:2794725066@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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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标书公开文件)133.17 KB2021/4/22 14:56:08 下载
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后续手续资料汇总.zip (标书公开文件)3.81 MB2021/4/22 14:56:31 下载

网上异议投诉

临海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项目名称: 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TZMC-202126









采购单位: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台州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 7

第三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 1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7

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 30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33

三、报价文件格式 4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临海市财政局批准,受

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托,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镇食堂管理服务(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35万元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年度。

磋商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必须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linhai.gov.cn/ggzyjy/)注册、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册、审核联系电话:0576-85280675。供应商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150609:00 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zfcg.czt.zj.gov.cn/ )上获取。

磋商文件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7.响应文件的组成、效力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10506日09:00分00秒,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9.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管理系统及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

(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

10.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506日09:00时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直播开标室: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三号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标。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12、其他事项

(1)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

13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台州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海市清化路7号大洋基地一区3号楼一楼

联系人:刘晨 电话及传真: 0576-89188962 邮编:317000

电子邮箱: 2794725066@qq.com

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咨询、接收质疑函)联系人:先生 电话:0576-85993293

附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请同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

政采保联系方式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

谢芬芬

13586026113(微信同号)


政采贷联系方式

序号

银行简称

贷款年利率

政采贷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工商银行

3.8%起

王 益

13586102266

2

农业银行

3.8%起

朱科科

15858680022

3

中国银行

3.85%起

钱玲红

13666860933

4

建设银行

4.35%起

王 昕

13706553056

5

浦发银行

4.785%起

郑 强

15988990003

6

兴业银行

4.0%起

方成纲

15267208988

7

泰隆银行

5.4%起

何安青

13586122727

8

浙商银行

5.00%起

陈双双

13666868989

9

农发银行

2.85%起

金和平

13705760213

10

光大银行

3.9 %起

王玲敏

15068686860

11

湖商银行

4.8%起

叶丰恺

18657661866

12

邮储银行

3.85%起

黄梦雅

18906767388

13

温州银行

4.35%起

何宗富

15967009253

14

交通银行

3.85 %起

章 彪

13989622482

15

民生银行

3.85 %起

王都旺

13676697833

16

宁波银行

4.785%起

冯晶晶

13736200193




第二章 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位于台州市临海市沿江镇府前街1号,食堂用餐人数约130人。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招标人提供规范的食堂经营场所、设备、用品,中标人提供食堂运营服务及管理:

l、正常工作日的早中晚三餐。

2、食堂日常事务的管理。

3、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用餐。

%1、 食堂托管经营方面

(一)服务内容、服务范围

1、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劳务输出的后勤服务总承包,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厨房、厨具、水电、燃料、日常消耗品(如洗洁精、防滑拖鞋等)及所有食材,中标人负责劳务输出及服务(包括食堂日常管理、食品制作、各项服务、保洁等)。

中标人负责食堂员工管理及日常运行;负责每日用餐所需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领用、保管、制作加工等工作;负责加工、清洗等厨房前后道工作;负责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中标人主厨安排合理的营养菜谱,对所有食材进行烹饪加工及价格和质量的监督,保证食堂的成本核算。

%1、 供餐时间及要求:

正常工作日的早中晚三餐,早餐为7:00-8:00,中餐为11:30-13:00,晚餐为17:00-18:30. 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供餐的,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1) 早餐菜色品种在8个左右,包括各种传统的台州特色早点。

(2) 中餐菜色品种在6个左右(根据就餐人数调整),合理营养搭配,多种口味选择。

(3) 晚餐菜色品种控制在2个 (根据就餐人数调整),适当安排如饺子、年糕、面条、炒饭等特色小吃。

3中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的重大节日期间员工的用餐以及各类会议、短期培训人员、因公接待或集体行动等中晚餐的用餐,但招标人应提前告知,人数按实计入劳务补贴。

(%1) 人员配备要求

职务

人数

厨师长

1名

面点师

1

厨工

2


1、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应具有健康证,责任心强。

3、厨房各级任职人员应妥善使用、保管食堂器具。

4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健证。食堂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

5、员工中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6、中标人常驻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

项目管理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工作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2、投标人应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招标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3、根据招标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投标人工作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
8、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5、投标人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根据岗位统一穿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投标人提供选型经招标人确认。

6中标人负责投食堂期间的安全保险

7、员工保险要求

(1)员工人身意外险:在承包期内,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事故由投标人自行全权负责(投标人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招标人出示保险凭证,以保证招标人在投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2)其他保险及费用:投标人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工作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对此全权负责。

(四)卫生管理要求

1、配备卫生负责人,负责全面卫生管理工作。食堂管理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A级标准。
2、做好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地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平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做好厨房、餐厅等所有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3、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必须参加体检,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工作衣、帽整洁统一,工号、口罩佩戴到位。

4、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5、定期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6、按相关规定做好垃圾处置工作,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7、做好食堂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做好病原体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安全管理要求

1、把好食材等物品进货验收质量关,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农药残留测试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

4、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5、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6、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配备安全负责人,须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查处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设备管理要求

1、食堂室内外装修,投标人不应私自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改动。

2、抓好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正常维护措施,高效使用现有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食堂现有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投标人免费使用,投标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正常损耗、维修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特别是重大设备设施,如冰箱、炉灶、消毒柜等。

三、服务要求

1、质检条款

招标人中标人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中标人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中标人招标人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中标人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招标人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并在下个月的工作中改善。

2、食品质量要求

2.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工细腻均匀并搭配合理。

2.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2.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2.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2.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2.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3.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人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4当招标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指定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服务承诺

1、投标人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与招标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其他要求

1、经营期满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交还原有设备。原有设备若有损坏要修复、按原价赔偿。

2、中标人因经营管理失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人身损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中标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中标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标人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食堂营业,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达不到招标人要求及投标时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

2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交价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4

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供应商按照图纸(如有)、磋商文件等技术性资料比对现场实际参数,如有问题,由供应商发起书面质疑,如无质疑,即认为满足采购条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5

答疑与澄清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就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答复、修改和补充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予以发布。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9

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

10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

11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2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年分十二次支付合同总价,即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服务后每月15日前。

14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成交价的3%收取,验收合格后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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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本磋商文件如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并请及时告知采购项目联系人。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磋商、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

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和组织。

3.“磋商响应文件”系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

4.“产品”系指供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及结算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可能增加的成本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

(六)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七)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或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磋商须知

4.磋商原则及评标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

2.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没有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相关格式见附件,其余格式自拟。

1.资格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2资质文件复印件(如有);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

4)服务内容响应表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7)供应商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

8)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

9)商务技术响应表;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必须提供,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

4)(服务类)--提供承接企业开标前上一年度含有从业人员数据的统计报表或提供上述单位企业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单位职工缴纳社保清单,如有外地分公司的,清单中需包含各地分公司人员(如为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网上打印件亦可)。同时提供承接企业开标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从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下载打印且含有金税三期验证网址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中小企业必须提供上述资料,非中小企业企业无需提供。不提供或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的,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资料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浙财采监〔2018〕2号等规定,综合评判后确认是否给予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评标过程中如须核实上述单位网上统计、社保、税务等信息的,供应商需提供配合。

(二)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不涉及无效标条款,表格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委进行评审格式见第四章)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内容。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

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责任自负。

2.电子响应文件中公章、法人章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温馨提醒: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需要供应商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汇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或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

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后续手续资料汇总.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