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22 17:20
项目概况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1、官网售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网站(http://www.biaoyuanzhaobiao.com/)标书售卖系统购买。 2、现场购买地址:成都高新南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N2门栋12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86202100014 | ||
项目名称 |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1200000 | ||
最高限价 | 1200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包1: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8:00前采购人所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9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包2: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8:00前采购人所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9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包3: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8:00前采购人所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9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包4: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8:00前采购人所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9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适用于包3);包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包1);包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4)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4月23日到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1、官网售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网站(http://www.biaoyuanzhaobiao.com/)标书售卖系统购买。 2、现场购买地址:成都高新南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N2门栋1204室。 | ||
方式: | 通过官网售卖或现场售卖的方式获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应提前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一),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以扫描件形式将《报名登记表》提交代理机构,完成报名手续。 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现场购买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售价: | 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1年05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高新南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N2门栋1204室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一、计划编号:20210083,科目编码:208991,资金来源:年初预算,采购品目名称:A1501(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本项目采购预算:120万元,最高限价:118.5万元,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六、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方案》(川财采2019(180)号)的通知,本项目各包分别预留最高限价1.5%的资金,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正溪下街1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8569933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192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女士 | ||
电话: | 028-877919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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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办事处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四个包,包1: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调味品(含干杂);包2: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包3:采购肉类;包4:早餐(包子、馒头、鸡蛋等)。
5.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18.5万元。包1:26.4万元;包2:30万元;包3:52.5万元;包4:9.6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7.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包1)
7.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适用于包3)
7.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4)。
%1、 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各包要求
包1: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调味品(含干杂)
1、质量要求
1.1大米
1.1.1大米执行标准:GB/T1354-2018标准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
1.1.2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米类执行标准。
1.1.3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1.1.4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投标人承诺交货时提供):
1.1.4.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法定或通过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内容应符合粮食GB2715-2016标准要求,每季度一次。
1.1.4.2《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1.2面粉
1.2.1产品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1.2.2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
1.2.3质量等级:特制一等。
1.2.4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筋力适中,吸水率高,口感筋道等特点。
1.2.5本次投标应提供带CMA或CNAS标识的小麦粉检验报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1.2.6《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1.3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
1.3.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1.3.2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1.3.3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1.3.4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1.3.5食用植物油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16-2018植物油要求。
1.3.6执行标准:
1.3.6.1花生油:国家最新标准;
1.3.6.2大豆油:国家最新标准;
1.3.6.3玉米油:国家最新标准;
1.3.6.4菜籽油:国家最新标准;
1.3.7油类质量要求:
1.3.7.1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否则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1.3.7.2本次投标应提供带CMA或CNAS标识的菜籽油检验报告。
1.3.7.3《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1.4调味品
1.4.1质量要求标准:
1.4.1.1食盐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1.4.1.2酱油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1.4.1.3食醋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1.4.1.4豆瓣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1.4.1.5味精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1.4.1.6鸡精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1.4.1.7酱类食品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1.4.1.8淀粉制品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1.4.1.9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
1.4.2所有调味品产品外包装需注明产品名称、品牌、规格。
1.4.3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1.4.4食盐: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4.5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1.4.6食醋: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1.4.7味精: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1.4.8鸡精: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1.4.9酱类食品: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1.4.10淀粉制品: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1.4.11《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1.5干杂类
干杂类食材料必须是预包装,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61-2019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SC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2、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包2:新鲜蔬菜、新鲜水果
2.1新鲜蔬菜
2.1.1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63-2019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2.1.2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附《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2.1.3《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序号 |
类别 |
包含品种 |
质量要求 |
1 |
叶菜类 |
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
2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
3 |
瓜类 |
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 |
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 |
4 |
根菜类 |
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 |
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 |
5 |
薯芋类 |
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 |
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 |
6 |
葱蒜类 |
大葱、分葱、四季葱等。 |
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
7 |
豆类 |
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 |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
8 |
水生类 |
茭白、藕、荸荠、慈菇、菱角等。 |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 |
9 |
多年生类 |
竹笋、黄花菜、芦笋等。 |
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黄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 |
10 |
芽苗类 |
绿豆芽、黄豆芽等。 |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
2.2新鲜水果
2.2.1苹果: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2.2.2香梨: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2.2.3小米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2.2.4八月桔: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
2.2.5冬枣:果皮赭红光亮、皮薄肉脆、甘甜清香、大小均匀。
2.2.6西瓜: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瓤。
2.2.7火龙果:果面火红有光泽,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无皱缩,大小均匀。
2.2.8龙眼:果色棕黄,果粒均匀,果身较平滑有光泽,果肉不粘手,易剥落,有韧性;无霉烂,无黑斑。
2.2.9油桃: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面无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
2.2.10哈密瓜: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及其无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
2.2.11所有水果应保证新鲜、干净、无霉烂变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注: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2、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其他要求
3.1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采购,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3.3、投标人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3.4、定期提供每批次农药残留报告。
包3:肉类食品
1、质量要求
1.1、猪肉类
1.1.1、冷鲜猪肉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冷鲜猪肉符合GB9959.1-2019标准,符合GB2707-2016标准,符合GB31650-201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1.2、冷鲜猪肉质量要求:冷鲜猪肉必须是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每边胴体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
1.2、牛羊肉类
1.2.1、冷鲜牛羊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冷鲜牛肉符合GB/T27643-2011(冷冻、鲜牛肉加工标准)、符合GB31650-201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检验检疫标准。
1.2.2、冷鲜牛羊质量要求:冷鲜牛羊必须是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每边胴体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不得有病、死牛羊。
1.2.3、鲜分割牛肉的感官要求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1)色泽: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淡黄色;
(2)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可恢复;
(3)气味: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4)肉眼可见杂物:不得带伤斑、血淤、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杂质。
1.3、速冻肉类
1.3.1、所投产品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GB16869-2005、符合GB31650-201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检验检疫标准。
1.3.2、品种:鸡腿、鸡脯、鸡翅、鸭脯、烤肠、半边鸭、鸡米花等。
1.4、鲜禽类
1.4.1、鲜禽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GB31650-201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验检疫标准。
1.4.2、质量要求:必须是新鲜无异味,不得有病、死鸡鸭兔。
1.4.3、鲜禽(去头、去脚、去内脏后)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按时食用,做好交接手续。投标人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
包4:早餐(包子、馒头、鸡蛋等)
1、质量要求
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二)服务及配送要求(实质性要求)
包1、包2:
1、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2、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投标人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3、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4、运输工具、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运,生产、配送、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变质、不清洁、不卫生的产品。
5、投标人已购买或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至少200万元。(已购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中标后购买的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包3:
1、配送车辆为专业冷藏车,须有制冷设施,禁止不开制冷而用冰块降温,肉类应整片悬挂、禁止堆放,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保证肉类新鲜、清洁卫生。冷藏车必须每天清洗、消毒,无污垢,保持清洁(清洗消毒记录,存档 备查)。整块配送(双章清晰可见),不得配送零散肉类(采购人单位单独所需分割肉除外)。
2、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做好严格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建立出入库台账。投标人对所应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
②中标人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签订合同前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③中标人应自行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1、 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临时配送需求,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拒绝或未按时完成的,采购人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5、基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配送的每批次肉类食品均需提供通过核酸检测的证明材料,检测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已购买或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至少200万元。(已购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中标后购买的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包4:
1、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2、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投标人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3、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4、运输工具、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生产、配送、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变质、不清洁、不卫生的产品。
5、投标人已购买或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至少200万元。(已购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中标后购买的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三)抽检机制(实质性要求,各包均适用)
1、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委托专业机构随机不定期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检测,送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2、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原材料,立即停止使用,投标人应及时更换,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未及时更换的,将取消投标人配送供应资格,对采购人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考核办法(实质性要求,各包均适用):
1、每月由采购人组建的考评小组对投标人实行考核,得分不得低于85分,低于85分,并将处以当月供货总金额5%的罚款。
考核项目 |
具体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标准 |
得分 |
送货服务 |
设立供货团队固定的人员为提供配送服务 |
10分 |
人员不固定,出现一次扣2分 |
|
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 |
10分 |
未按时送到,出现一次扣2分 |
||
原材料价格 |
是否按时提交每周食材价格表 |
10分 |
未按时提交,出现一次扣2分 |
|
是否按照市场价格报价并按照下浮率下调 |
10分 |
未按照下浮率下调,出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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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质量 |
是否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食材,杜绝以次充好、来历不明货物 |
8分 |
未按合同及招标文件采购食材,出现一次不得分 |
|
投标人建立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并是否执行 |
8分 |
未执行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出现一次不得分 |
||
投标人是否及时提供食材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确保原材料溯源 |
8分 |
未提供食材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出现一次不得分 |
||
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并向采购人提供市场信息 |
8分 |
未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市场信息,出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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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服务 |
投标人驻点人员是否坚守岗位,杜绝出现脱岗现象保障采购人应急响应 |
10 分 |
驻点人员未坚守岗位,出现一次扣2分 |
|
应急保障配送是否及时并保障食材质量 |
10 分 |
应急配送不及时,出现一次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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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是否因食材出现投诉现象 |
8分 |
出现一次不得分 |
2、退出机制
2.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启动引退机制:
合同期内,两次考核在80分以下。
2.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提供配送服务时,出现3人及以上集体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人身伤害、火灾等刑事治安事件或责任安全事故的。
当引退机制生效时投标人应在二十日内做好退场准备,并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办理交接。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且投标人与其成功完成交接前,投标人应继续正常提供合同中约定的服务。
%1、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各包均适用)
1、交货时间: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8:00前采购人所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9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办事处。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下浮率)×实际结算数量-考核扣款(若有)。最终结算价格按关于落实四川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方案的规定,不能超过预算扣除后的最高限价。
4.2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根据最新一期成都市发改委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网址:http://cddrc.chengdu.gov.cn)各市场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对于未公布的产品价格由采购人代表和中标人定期对天府新区内至少三个大型超市/菜市场零售价进行考察,共同确定市场价格。
4.3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在每月2号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份配送的货物配送清单和发票,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转到中标人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
4.4中标人结算价格包含配送货物本身的费用、包装费、车辆运输费、运输过程保险费、质量保证费、可能的法定部门检测费用、相关的伴随加工服务费、搬运费及配送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5、验收方式和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的定义:如产品10元,优惠2元,即下浮率为20%)。投标人经综合测算后,统一报所投包件内容的统一的下浮率。(下浮比率≧100%或者下浮比率≦0,作为无效投标)。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明细表:
包1、包2、包4: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30%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最多的有效投标下浮率为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30分;其它投标人下浮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下浮率报价得分=(1-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30%×100。 注:相关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服务方案41% |
配送方案12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材准备方案;②食材配送进度计划;③配送保障措施;④配送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扣1.5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6分。 在除上述方面外,投标人额外提供在配送方案方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一条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质量保障方案12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障体系及质量目标;②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③质量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投标人额外提供在质量保障方案方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一条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12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采购;②食品的保管;③配送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投标人额外提供在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方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一条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特色服务 5分 |
例如:提供部分蔬菜去皮切割服务或水果清洗服务(附可供服务项目表),提供的服务项目五项及以上的得5分,在五项的基础上每减少一项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特色服务的不得分。 备注:投标人根据各包情况提供相应的特色服务。 |
|||
3 |
履约能力15% |
15分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含)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售后服务12% |
12分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呼叫电话和响应时间;②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③应急处理方式及配备专职人员;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投标人额外提供在售后服务方案方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一条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5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因素 |
包3: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30%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最多的有效投标下浮率为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30分;其它投标人下浮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下浮率报价得分=(1-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30%×100。 注:相关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服务方案36% |
配送方案12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材准备方案;②食材配送进度计划;③配送保障措施;④配送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扣1.5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投标人额外提供在配送方案方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一条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质量保障方案12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障体系及质量目标;②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③质量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投标人额外提供在质量保障方案方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一条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12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采购;②食品的保管;③配送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投标人额外提供在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方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一条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3 |
履约能力20% |
20分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每有1台配送车辆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含)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售后服务12% |
12分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呼叫电话和响应时间;②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③应急处理方式及配备专职人员;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每有一处不切实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投标人额外提供在售后服务方案方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一条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5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