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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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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城县电子产业园食堂(含小超市)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城县电子产业园食堂(含小超市)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4月23日 08:4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城县电子产业园食堂(含小超市)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南城县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8: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36.95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翰
项目联系电话15007948451
采购单位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南城工业园区河东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翰 15007948451
代理机构名称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城县盱江大道6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 艳 0794-7250656

项目概况

南城县电子产业园食堂(含小超市)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RS-2021-JC001

项目名称:南城县电子产业园食堂(含小超市)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5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95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城县电子产业园食堂

(含小超市)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采购人 )根据实际需求,委托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就南城县电子产业园食堂(含小超市)经营项目(项目编号:NCRS-2021-JC001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响应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 项目名称

    简要说明

    租赁期限

    租赁金

    食堂经营

    经营大伙快餐、风味小吃、小超市

    三年

    租金每年123180元,租赁场地2053 m2 (食堂面积1923平方米,小卖部130平方米)。按5元/ m2 /月收取租金。

    2. 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 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2019或2020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2020年3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3)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4、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到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实);2、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5、磋商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为2021年5 月7日下午15 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投标无效。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叁副)出席磋商大会。

    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 伍万 元整,各响应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南城县电子产业园食堂(含小超市)经营项目)或项目编号(NCRS-2021-JC001),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7、 采 购 人: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南城工业园区河东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翰 联系电话: 1500794845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 南城县盱江大道658号

    联 系 人:汪 艳 联系电话:0794-7250656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采用1+2,租赁合同每年一签,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进行续签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

    (三)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 附件 )。

    (四)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 附件 )。

    (五)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节能环保产品

    (1)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新一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强制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要求,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范围内选择产品参与协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购买的产品不属于最新一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强制采购目录范围的,对于供应商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范围内产品参与协商的,予以优先采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原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2019或2020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2020年3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城工业园区河东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吴翰 15007948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城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城县盱江大道658号

    联系方式:汪 艳 0794-7250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翰

    电 话: 15007948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