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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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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第二次)

招标详情

彭水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第二次)
【信息时间:2021-04-23】

彭水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彭水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PSZC-WT-CS-2021001
三、项目号: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六、项目详情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4月23日 00:00-2021年5月6日 09:30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方式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5月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1年5月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栋2楼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 10:00
开标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栋2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彭水县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徐老师
采购人电话:13452236222
采购人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街50号
代理机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曾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78493000
代理机构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栋2楼
十二、附件(上传)彭水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第二次).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PSZC-WT-CS-2021001

采购项目名称:彭水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第二次)

采购人:彭水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77242032"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1

HYPERLINK \l "_Toc477242039"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77242047" 第三篇 项目技术(服务)需求 11

15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受彭水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彭水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场地使用费底价

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数量

彭水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第二次)

15万元/年

50000.00元

1个

二、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

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1年4月23日起登陆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下载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二)所有响应供应商统一于2021年5月6日9时30分—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现场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同时报名现场缴纳标书费300元(售后不退)。

(三)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在响应文件外另行准备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不需此项);

3.磋商响应函;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文件制作费。

(五)保证金的交纳

1.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2.保证金到帐时间:从采购公告发出起至2021年5月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止,若在此期间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报名无效。

3.保证金交纳形式:

(1)本项目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直接交到采购人指定银行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8301010400151840000000057

银行账户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响应供应商必须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网上银行、企业基本账户转账、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方式(不允许使用超级网上银行系统)一次性交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所有供应商的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直接转(汇)入采购人指定银行和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存款方式交纳保证金,凡以现金存款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要充分考虑银行转(汇)账等时间差的因素(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和跨行汇入等的时间要求),对超过时间到账的保证金一律视为未递交保证金和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开标后与其他保证金一起退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对其超过时间到账的保证金与其他保证金一起退还。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处理。

①所交纳的保证金金额与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符的;

②所交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的。

(六)磋商地点: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5月6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密封、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报名,我中心恕不接受。

(三)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卫

电话: 13452236222

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街5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曾伟

电 话:(023)78493000

地 址:彭水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二楼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磋商项目技术需求(磋商项目服务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无效竞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磋商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上发布,请各竞标人注意下载,凡是参与本次竞标的供应商,采购机构均视同已获悉并接受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磋商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磋商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开始时间起60天。

3.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须从目录逐页编码。

(2)响应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如果是双面打印的响应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正本须加盖骑缝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误处作必要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成一袋。密封袋封面上注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密封袋的封口须密封完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5.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6.场地使用费交纳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费用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7.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8.无效磋商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处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

(2)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

(4)响应报价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限价的。

(5)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6)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7)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磋商程序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在正式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磋商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三)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七)磋商结束后,向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统一发放二次报价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在同意磋商内容的前提下、在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按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质疑函的数量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质疑函》内容须按财政部的范本进行制定(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进行下载) 。

5.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篇。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质疑答复方式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

(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采购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函的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

2.2质疑函内容未按财政部的范本进行制定的;

2.3质疑函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4质疑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五)投诉

1.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七、成交通知书

(一)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彭水县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采购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四)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年。

服务地点:彭水县人民医院。
十、履约保证金缴纳

(一)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履约保金存入采购人提供的专户。

(二)成交供应商在银行划转履约保证金时,进帐凭证上应注明用途、项目名称。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持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采购人处办理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无息退付。


项目技术(服务)需求

一、食堂基本情况

彭水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位于彭水县人民医院,面积约360平方米(其中二楼食堂面积约为270平方米,一楼超市面积约为90平方米),共二层。

二、服务对象及用餐人数

服务对象为彭水县人民医院干部职工,约700人左右,每人每月招标人补助300元。平均住院患者约500人。主要保障职工、部分患者就餐和配送餐。

三、用餐要求

1.供餐时间(根据上班时间调整)。

夏季: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8:30。

冬季: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8:30。

2.供餐标准。工作餐实行统一标准,自助和分餐相结合,且一周内菜品不重复。其具体标准如下:

早餐:7元/人,供应米粉、面条、鸡蛋、包子、馒头、稀饭、豆浆、凉菜等;

午餐:15元/人,每餐供应热菜6种(三荤三素)、汤(荤素交替供应)、水果等;

晚餐:8元/人,每餐供应热菜4种(二荤二素)汤(荤素交替供应)

供餐方式:职工以自助和分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患者及陪伴采取订餐,送餐制(或送到指定地点售卖),对院方部分特殊科室提供送餐上门,并在供餐时间上可以作相关调整。

4、结算方式。实行一卡通系统管理,就餐人员凭统一制作的就餐卡先刷卡,后用餐。

四、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2.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3.保证食堂内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蚊、防鼠、防尘设施;

4.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适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不使用未消毒餐饮具、工具、容器等;

5.食品原料管理: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用三无产品,以及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6.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每日每餐对餐饮具进行消毒;

7.杜绝使用转机基因食品等物品,保证食材新鲜;

8.加强从业人员服务礼仪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9.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厉行节约,提倡“光盘行动”,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强化节约意识,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浪费。并通过提前对用餐人数的分析和预估,实施动态管理,提高食材利用率,降低支出成本。制定餐饮文明公约,设立流动监督员,对浪费食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曝光。

五、其他事项。

1、食堂的场地由采购人有偿提供,并负责房屋基建装修(含固定不能移动部分,如嵌入式灶、架、台等)。

2、食堂经营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水电气、人员工资、维修维护、税费等)由服务供应商自行负责。

3、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凡参与本项目投标无论是否勘察均视为已勘察。

六、场地使用费:年缴,签订合同后,每一个合同自然年度到期以前提前一个月缴纳下年使用费。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竞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审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审程序

1.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不少于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工作由其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开标

(1)开标应当在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公开发布。

(3)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4)开标会现场须核验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供应商代表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不符合上述身份要求,其响应文件不予开启。

(5)通过现场抽签确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

(6)开标时,由供应商竞标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将所有响应文件送入封闭评标区,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3.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到齐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小组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按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

因素

检查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见格式文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原件备查。

4.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特定资格条件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篇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注: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

响应方案

每个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磋商文件第一篇、第二篇和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质量技术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完成期限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售后服务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响应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需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资格审查及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如果磋商小组觉得有必要就商务或技术部分和供应商进行磋商,则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6)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磋商小组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二、评标标准

评审因素配分

评审因素配分

评审标准得分

资格评审(25)

企业业绩(10分)

近3年经营机关及企事业任一类型食堂经营管理成功案例、且每一个食堂经营面积不少于500平米和就餐人数不少于1000人,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不超过10分。提供合同书和业主方证明。

厨师及等级(10分)

1.提供红白案厨师2020年7月至12月社保证明及健康证明每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2.厨师等级证书有中级技师得分1分;

3.厨师等级证书有高级技师得分2分;

4.有营养师证书得分2分。

企业食品安全体系证书(5分)

供应商获得ISO9001 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标准化管理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认证体系,每一项1分,最高不超过5分。

技术管理评审(25分)

人员配置(3分)

配置合理3分, 一般1分。

岗位职责、培训管理(3分)

职责清晰,培训有计划。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职责和培训计划进行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库房及进出库管理 (4分)

管理有台帐,及合格证明留存得分4分,没有者不得分。

消毒、留样、灭四害管理(5分)

有计划,记录、有相关签字留档得分5分,不全面得分3分,没有者不得分。

消防、食品、人身安全管理(5分)

有计划、有培训、有考核标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及考核标准进行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停水、停电、停气应急预案(5分)

有计划、有培训、有考核标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考核标准及相关预案进行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报价

(50分)

投标报价(50分)

供应商有效的报价中的最高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报价得分=(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重×100%。

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一)确定原则

采购人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确定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对采购结果进行公告,并发出中标成交书。

3.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四、磋商有关要求

1.磋商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哄抬或不合理刹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与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有关成员串通谋取成交,不得以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的有关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不得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成交。若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初始磋商后,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有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补遗书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五、无效竞标条款

磋商小组评审时,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竞标:

(一)供应商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的;

(二)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上述供应商的均无效;

(四)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进行装订、密封或未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五)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六)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七)响应报价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限价的。

(八)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九)竞标有效期、服务进度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响应文件要求的。

六、废标条款

磋商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方经过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的方式,就乙方承包彭水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提供餐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承包食堂的地点和服务范围。

1.服务地点: ,面积约360平方米左右。

2.服务保障范围:职工和院方病员早、中、晚用餐;用餐形式:打餐和分餐结合,。

第二条 承包期限和费用

承包期限时间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甲方未招标确定新的服务单位进场之前,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直至新中标服务单位进场为止。

根据乙方中标价,场地使用费为每年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三年的场地使用费共计 元。

第三条 服务形式

服务形式采用服务外包模式,合同约定双方责、权、利关系,即由甲方提供场地、装修、厨房设备及餐具,乙方自主运营管理,自负盈亏,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 资质许可

1.乙方必须具备经营餐饮服务业相关条件,向甲方出示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鲜章的复印件备案。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营运资质证件,确保合法经营。

3.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第五条 服务内容及标准

1.供餐时间(根据上班时间调整)。

夏季: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8:30。

冬季: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8:30。

2.供餐标准。职工工作餐实行统一标准,一日三餐均为打餐和分餐结合,其具体标准如下:

早餐:7元/人,供应米粉、面条(臊子两种)、鸡蛋、包子、馒头、稀饭、豆浆、凉菜等;

午餐:15元/人,每餐供应热菜6种(三荤三素)、汤(荤素交替供应)等;

晚餐:8元/人,每餐供应热菜4种(二荤二素)、汤(荤素交替供应)等;

医院病人及家属用餐标准按照市价执行,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意见,用餐时间和销售场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按时供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延后供餐。

4.乙方于每周五(节假日除外)按时报送下一周职工菜单,经审核通过后在确定实施。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须向甲方提前报送值班人员备案表。

5.乙方需每天在公示栏中公示进货渠道、价格、数量。保证渠道正规,质量过硬,并积极配合定期开展食材快速检验,主动接受监督。

6.乙方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无质量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

7.甲方考核组按月进行考核评价,每月综合考核评价不得低于80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食堂的服务及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指导。

2.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服务场所及物业维修。

3.协助乙方办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年度检验手续。

4.协助解决乙方在食堂内与职工发生的纠纷。

5.每月初甲方支付员工月生活补助300元,并全额充值到员工个人卡账户。甲方员工可以在年度内分两次一次性消费个人卡上的余额,乙方须在甲方员工提出一次性消费的同时对本次消费予以九折。

6.甲方应该制定相应的职工就餐节约粮食方案,并鼓励员工实行“光盘行动,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活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间,按合同所规定模式以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餐饮服务,乙方依法和行业规定制定相应管理服务流程,负责餐厅具体的经营管理。食堂的消防、安全和卫生,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分包、转包,不准擅自停业。

3.乙方应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储运、加工、售卖,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品质,杜绝发生食品中毒等严重责任事故。

4.乙方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内所需能源介质(水、电、天然气等)。

5.乙方负责餐厅自用员工的招聘、薪资、社会保险和日常管理、培训。

(1)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无传染病和病原,持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帽子、口罩,规范管理,并及时将人员信息报甲方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2)乙方负责对员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礼仪、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应急抢险措施等内容定期培训,确保餐饮服务优质、安全高效;

6.乙方负责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因食堂自身管理服务不到位,导致劳动纠纷或致人损伤等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保证设备设施完整,在壹日之内交付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8.乙方应严格执行刷卡用餐管理。

9.乙方接受甲方、用餐单位对菜品质量和餐厅管理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并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整改情况。

10.乙方如遇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不能按正常时间提供膳食,应及时与甲方、各用餐单位联系,同时采取妥善补救措施处理。

1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工,承担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乙方及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用工关系,乙方负责人员管理,如所聘人员出现工伤、医疗等意外事故,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费用结算与支付

1.乙方的营业收入由POS机刷卡消费的职工用餐、接待用餐收入、病人及家属用餐组成。

2.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人员工资、食材及设备维修、维护等食堂运所营产生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及履约保证金退付

1.出现下列情形的,扣减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月考核评价低于80分的,按200元/分的比例扣减扣履约保证金,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对甲方或考核评价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每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在承包服务合同期内提前解除服务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1)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对甲方或各用餐单位组成的考核评价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连续2次拒不整改或连续3次整改不达标的;

(2)乙方连续2个月综合考核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下的;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累计扣减履约保证金50%以上的;

(4)本年度甲方员工个人账户用于餐厅消费的额度不足全年甲方发放总金额30%的;

(5)乙方管理不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6)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被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或清算或解散或取消营业资格的;

(7)乙方擅自停业或分包、转包的;

(8)乙方发生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3.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十五天之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4.如甲方违约,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5.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协商解除合同。

6.发生双方不可抗力因素情形之一的,合同中止。

(1)任何一方由于地震、洪灾等重大灾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天内提供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允许延期或不履行本合同。

(2)因政府行为,军事行动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的。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彭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遗漏或未完善之处,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二〇二一年 月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格式)

(二)报价一览表

(三)诚实守信承诺书

(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表”准备相关资料。

(五)技术方案(自拟)。

(六)服务承诺差异表(格式自拟)。

(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供应商按照评分细则对应提供相关的资料)。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的技术服务。

4.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5.我方承诺:本次的竞标有效期为60天。

6.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响应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场地使用费报价单价(元/年)

服务期限

场地使用费报价总价(元)

3年

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1.报价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准确无误填写清楚,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

2.开标一览表内容必须打印,手写视为无效投标。


三、诚实守信承诺书(范本)

诚实守信承诺书

我方以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法理原则、法治精神的要求,特作出如下诚实守信承诺:

一、我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系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方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及他人挂靠等行为,也并非以我方名义为他人参与采购活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保证递交的本项目采购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审过程中发现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有虚假内容,同意将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且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发现我方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同意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且参与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我方绝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他人串通参与采购活动,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我方绝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六、我方绝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质疑和投诉。

七、我方绝不“围标串标”,不在采购活动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八、我方严格遵守采购活动现场纪律,服从相关单位及部门的管理。

九、我方依法成为中标供应商后,保证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按时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及行政机关的处罚,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依法成为中标供应商后,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严格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主动接受履约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及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我方依法成为中标供应商后,在履约过程中保证依法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有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同意由采购人在项目款中代付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或合同履约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采购文件、合同及法律规定接受行政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外,相关单位及部门有权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申报我方不良信用记录。

我方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及行政机关依法取消参与采购活动资格、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参与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决定,给国家及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表”准备相关资料。相关格式文件附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名称)(职务名称) 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职 务: 职 务: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供应商公章:

附:授权代理人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三)书面声明(格式)

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行政处罚”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五、技术方案。方案格式自拟,方案必须涵盖及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三篇中的所有内容。

服务承诺差异表

采购人要求服务内容

供应商提供服务内容

差异

说明

年 月 日

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供应商按照评分细则对应提供相关的资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