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HBXRCW20210413-38-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HBXRCW20210413-38-1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团风金海洲酒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团风镇江北路(团风汽车站旁)
中标(成交)金额:1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团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团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本华,凡萍,程智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4-23
2、评审地点: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
2、收费金额:0.3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团风县团黄大道16号
联系方式:18972722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团黄大道16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13-6073666
- 2、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