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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1-04-23

招标详情

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23 15:09

项目概况 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141
项目名称 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720000
最高限价 72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度至2023年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4月25日到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方式: 现场获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远程获取。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邮寄办理的请电话联系028-84469198):1、单位介绍信[注明被介绍人姓名,项目名称及编号,包件号(若有)办理事项内容]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5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1个包。备案号:(2021)0356号;2、采购品目名称:C0702餐饮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4、其他资质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6、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13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028) 877-74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啸;联系电话:028-8446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啸
电话: 028-84469198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职工食堂供应及配送食材,具体为米、面、油、肉禽、干杂、调味品、蔬菜、水果、其它农副产品及相关制品等,共有四个服务地点:

1、中心机关位于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36号;

2、黄忠办公区(监管二所、监管三所)位于金牛区黄忠路10号;

3、监管一所位于锦江区大观里2号;

4、监管四所位于成华区东丽街1号“首创花与城”。

如采购人办公场地位置发生变化,食材配送服务内容和要求保持不变,服务费用不变。

技术服务要求

(一)供应及配送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品名、规格、数量供应及配送。

2、供应及配送时间:蔬菜肉类等当天使用的,按天供应及配送,每天须在早上8点-9点送到;粮油干杂等按需供应及配送。食堂点菜的,按各食堂各自点的菜供应及配送。点菜如果在当天有漏点或者换货的,能及时补充或更换,确保当天餐饮制作不受影响。

3、所有产品供应及配送必须符合产品加工运输的国家标准,并实行定车专人定点供应及配送,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各个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4、产品供应及配送时,应随车提供公司统一出具的送货单(打印,一式三联,其中供应商、送货人、收货单位各一联)。送货单内容除应包括收货单位、供应及配送日期、送货人、收货验收人等基本要素外,还应包括货物品名、生产厂家或产地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及配送数量、验收数量(此栏留空、由收货人手工填写)等必备要素。考虑询价原因,送货单可不包括价格、金额等要素。

(二)产品质量通用要求:

1、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

3、提供农药残留物检测报告(配送时提供)。

4、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三)具体产品质量要求

1、米

1.1 大米执行标准:GB1354-2009或国家最新标准。卫生检验报告须符合GB2715-2005或国家最新标准。不得使用伪劣米,执行国标一级大米标准,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1.2 包装制作要求:独立包装,包装袋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1.3、每一批次大米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生产批次质量检测自检报告;产品送达时,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180天。

2、面粉

2.1 小麦粉(面粉特精粉一级),GB1355-2005或国家最新标准。卫生检验报告须符合GB2760-2011或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国标特精粉一级小麦粉或以上标准,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2.2 包装制作要求:独立包装,包装袋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2.3 每一批次面粉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生产批次质量检测自检报告;产品送达时,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180天。

3、油

3.1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等,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1536-2004《菜籽油》,GB1535-2003《大豆油》或国家最新标准。

3.2包装制作要求:独立包装,包装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3.3 产品送达时,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180天

4、肉禽

4.1要求新鲜,无异味,相关卫生检疫检验合格。执行GB2707- 2016、GB2733- 2015或国家最新标准。

4.2冷藏冷冻要求;冷藏应贮存在 0℃~4℃,冷冻应贮存在-18℃以下。冷库温度 在±1℃以内。不同类别、批次规格的肉制品应分别堆垛,垛与垛之间应有1m 以上的通道。冷藏类肉制品的车辆厢内温度应控制在0℃~4℃,运输冷冻类制品的车辆厢内温度应控制在-10℃以下。

5、奶、干杂、调味品等

5.1 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5.2包装制作要求:尽可能独立包装,包装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5.3散装产品,需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供应。

5.4产品送达时,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180天

6、供应商应保证菜品新鲜、质优、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6.1 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6.2 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6.3 成熟度:适中,未过熟、腐烂。

6.4 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

7、有包装蔬菜:应完整干净。

8、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分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9、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身,无软化、变质现象。

10、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11、果菜类:无腐烂,色泽鲜艳光亮,成熟度正常,个大。

(四)供应及配送服务要求:

1 、供应及配送企业自行提供供应及配送服务,不得将供应及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或委外。

2、供应及配送车辆要求:

2.1根据所供应及配送产品应采用厢式货车避光运输;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2.2车辆配置要求:

需提供至少1辆厢式货车(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外部、车厢内部照片)

2.3 其他要求:

本项目服务车辆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车辆的行驶证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需提供承诺函)

3、供应及配送企业必须按采购人所填订单供应及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库房,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4、建立出入库台账。供应及配送企业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供应及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

5、人员配置要求

▲5.1供应及配送工作人员无犯罪、吸毒史和传染性疾病,具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需提供承诺函)

5.2 其他要求

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需提供承诺函)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及配送工作,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及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供应及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供应及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建立供应及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供应及配送合同。

8、因采购人临时所需的供应及配送需求,供应及配送企业应承诺在2小时内完成供应及配送。

(五)其他要求:采购人或第三方监管部门有权不定期对所有食品进行抽样检测。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及配送期限及地点

1.1供应及配送期限:合同签订至至2023年5月31日

1.2 供应及配送地点:中心机关位于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36号;黄忠办公区(监管二所、监管三所)位于金牛区黄忠路10号;监管一所位于锦江区大观里2号;监管四所位于成华区东丽街1号“首创花与城”。如甲方办公场地位置发生变化,食材配送服务内容和要求保持不变,服务费用不变。

2、付款方法和条件

2.1服务期内,结算价格每月确定一次,结算价格=市场价格*折扣率(%)。

2.2市场价格的确定,原则上采用成都市发改委(网址:http://www.cddrc.gov.cn)最近一期公布的部份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公布的同种类食材的市场平均价格。对于未公布的产品价格按市场价格作为计算基数,市场价格由采购人通过两条途径获得:一、对采购人所在区知名集贸市场和超市公布的挂牌价;二、根据物价部门官方网站(如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厅等)提供的市场零售价得出。采购人通过两条途径收集到的价格信息综合平均后获得一个最终的市场价,以本项目确定的折扣率,确定最终结算价格。采购人将不定时随机抽查成交供应商的结算价格,若采购人抽查到成交供应商未按响应的结算价格进行结算,采购人有权按当期实际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警告。若再次出现,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2.3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 10%,供应商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双方协议、核实,重新询价后再定市场价格。供应商未尽告知价格降幅义务的,取消其配送资格。

2.4每月结算一次,结算价格包括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按当月供货总量及执行价格结算货款。经双方核实后由采购人将货款转到供货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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