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1年04月至2021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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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港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标的名称:空港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标的数量:2; 主要功能或目标:空港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需满足的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配送的食材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服从。因价格浮动,采购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中标人采购合同总金额。 二、采购范围 肉类、蔬菜类、水果类、鲜鱼类、干货副食品、粮油、面粉、乳制品、调料等。全年不间断为机关食堂提供用餐食材配送服务。结算费用以实际采购食材的品种、价格、数量计算,包含税费、运输费等。 三、供货方式 1、批次订货: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食品采购清单》,中标人收到《食品采购清单》后按清单上的内容定时、定点为采购人提供配送。食堂一日三餐就餐时间分别为上午7时30分、中午11时30分、下午5时30分,供应商需在当天7时00分前配送第一批食材,早上9时00分前配送当天所有食材。 2、临时订货:采购人因临时需要,有权临时向中标人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中标人在送货时补上《临时食品采购清单》予以确认。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所订购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包装等,于双方约定的时间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中标人保证根据采购人需要,随时供货。 四、食材供应质量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或超过保质期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食材。若因食材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相关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双方确认的实际采购货物品种、数量、价格结算,按实支付)。 2、付款方法:按月支付,中标人提供本月采购清单给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及时划拨给中标人。 3.付款条件:无质量问题,无中毒事件,履行了服务承诺,并同时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发票。; |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 5,760,000.00 | 2021年05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揭阳空港经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