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371-2140GHSZ10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血站献血者营养餐厅食材配送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信息”更正内容,详见附件:更正内容
2.招标文件中关于“第六章 采购需求书”更正内容,详见附件:更正内容
3.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25日17点30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4月23日
三、其他更正事宜1. 其他内容不变。
2.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血站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N9区宝安区中心血站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5-29994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裙楼04层11A
联系方式:李小姐、王小姐 0755-332038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小姐、王小姐
电 话:0755-33203878
附件:更正内容/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10423/20210423173124_95342.docx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1. 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更正如下: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注:所提供的服务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的,享有6%的价格折扣。投标报价=1-下浮率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
一、价格部分 |
25 |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
评分方式 按公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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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部分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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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质量保证方案 |
20 |
根据本项目质量保证的各方面方案进行评价,包括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质量追溯方案、规章制度。 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2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16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10分;满足以上两项要求的评价为合格得6分:满足以上一项及完全不满足的评价为差得0分 |
专家打分 |
2 |
应急响应时间 |
7 |
投标人承诺:“如遇采购方临时紧急用餐需求或投标人所提供的肉菜质量不符要求需退换货时,在得到采购方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1个小时内送到的得7分,1-2个小时内送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完整或不满足要求均作不得分处理。 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专家打分 |
3 |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 |
5 |
投标人须提供《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承诺的,采购单位可直接终止合作”。满足要求的得5分,未提供《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作不得分处理。 证明文件: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专家打分 |
4 |
配送服务方案 |
28 |
根据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进行评价,包括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 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28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16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10分;满足以上两项要求的评价为合格得8分:满足以上一项及完全不满足的评价为差得0分。 |
专家打分 |
三、综合实力部分 |
15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投标人业绩情况 |
5 |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食材配送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未体现食材配送的,须有服务单位提供有食材配送并盖有服务单位公章的证明,否则业绩无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服务网点 |
5 |
1、投标人常驻深圳市宝安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得5分; 2、常驻深圳市其他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得3分; 3、承诺中标后在宝安区设立一个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以上三项不可重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具有注册地址)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如有合作公司提供售后服务的,提供合作协议以及合作公司的营业执照(具有注册地址)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承诺中标后设立服务机构的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3 |
投标人诚信评价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5分。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 |
专家打分 |
2.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书”更正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项目采购范围:粮谷(米、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一次性饭盒用品等食堂原材料。
项目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等。
2.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1 |
深圳市宝安中心血站献血者营养餐厅食材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服务期限3年, 合同一年一签。 |
二、服务要求
(1) 项目基本要求
1) 本项目为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血站献血者营养餐厅食材配送招标项目,本项目将产生1名中标供应商。
2) 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1) 食堂配送内容及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遵循采购人食堂需求及签订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食堂物资的配送。在规定的时限内对食堂物资进行准点配送 ,并提前准备好紧急预案,沟通协调好与采购人食堂物资配送工作。
2) 配送货物品种: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水果、粮油、副食、干货、调配料等主副食品、一次性餐具及一次性饭盒用品、洗涤等配套用品
3) 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必须保证食品和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鲜肉、蔬菜类每日必须提供相应的的检测报告,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 需具备配送服务的专用车辆及配送人员,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业务,按每天制订的采购单提供专门配送服务。
5) 在深圳至少有一个配送中心(提供具体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距离配送目的地车程距离在40公里以内,并能针对采购单位情况制定高效、优质的配送方案。
6) 必须在每天早上7点45分前把所配送的食堂原材料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由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入库。
7) 定期有温馨提示,提示哪些蔬菜瓜果质量较差,哪些价格涨幅大等信息。
8) 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没有准点到达指定配送地点等,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人可取消资格。
三、服务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血站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个年度的任务完成后,由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不予续签的,通过重新招标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给予续签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
五、报价要求
1.所有食材的价格均以中农网每月5、15、25号公布的精品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以投标人在《投标一览表》中填写的下浮率为准。下浮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中农网无公布的精品品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具体协商,参考市场行情、周边大型超市及投标人所报的零售单价下浮率来确定标准执行。
2.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3.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4.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
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30号之前划帐结清。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将原材料送达指定食堂。若到货时间因中标人原因延误,迟到30分钟以内的,采购人给予警告处分,半个月内获警告处分2次或以上的,扣中标人当期货款的1%作违约金;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的,中标人按当批货款的5%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迟到超过1小时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货物,中标人并按当天应采购蔬菜的金额的20%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启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到就近市场进行应急采购。
2.漏单:如中标人漏单则须无偿补货,必须当天早上10:30前补货至食堂。
3.中标人所送个别货物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保证在当天10:30前增补送到。退货后中标人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中标人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20%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使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实施紧急采购;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当批总金额的30%以上的,采购人除退货外,中标人还按当批货款的20%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此情况在半个月(一个结算周期内)出现2次或以上的,中标人构成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导致蔬菜整体质量下降的情况除外)。
4.收货后,采购人如在加工过程中发现有变质腐烂等现象的,必须在当天以电话、传真、电邮或微信等方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负责安排人员次日回收处理,并签名确认退货数量。如有变质的蔬菜,但采购人未以上述方式通知中标人的,中标人不予退货。
5.如个别品种因市场价格波动原因(经采购人调查证实由季节性及天气问题造成的品种紧缺除外),中标人不供货或供货量与订单量相差较大的,采购人有权处以中标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订单数量—实收数量)*配送价。
6.采购人严格按照订单明细收货。
7.由于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用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除偿付采购人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
8.采购人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分,根据配送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漏送的货跟踪处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评分低于75分以下的供应商或被采购人约谈超过三次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