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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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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于 2021-04-24

招标详情

2021-04-24 01:29:38.0
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1-04-23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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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g202104-127-01]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1).CZZF I 2021 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交易文件 项目编号:czcg202104-127 采购人: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 目 录 2021 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2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二、投标人须知...................................................................................................................... 13 (一)总 则 .................................................................................................................. 13 (二)交易文件............................................................................................................... 1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7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 21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 23 (六)合同的授予 ........................................................................................................... 26 (七)纪律和监督 ...........................................................................................................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9 一 总则 ................................................................................................................................ 29 二 投标文件初审 .................................................................................................................. 30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31 四 比较与评价...................................................................................................................... 32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 39 (投标文件一)............................................................................................................................. 46 项目 .............................................................................................................................................. 46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 51 二、技术标格式文件 ..................................................................................................................... 52 (投标文件二)............................................................................................................................. 52 项目 .............................................................................................................................................. 52 第七章 交易文件备案表 .................................................................................................. 61 2 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 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5 月 13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4-127 项目名称:2021 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就餐职工约 3000 人,食堂早、中、晚三餐开放,人均消费约 440元/ 月,预计年消费约 1200万元(其中包含原有一家食堂的年消费额约 600 万元)。食堂位置 由投标人自行选址,必须设立在一楼,且得到业主方认可;距离县政府大楼 500米范围内, 面积须满足 500平方米及以上,冷菜、热菜、消毒间等经营区域分开,就餐大厅需具备空 调、电视等电器设备。所有的餐饮设备及配套设施均由中标人提供,菜单的标准由凤阳县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制定。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内不允许接待其他单位和个人 的用餐(含生活用品超市)。本项目的宗旨是节约粮食,反对浪费。 2、招标范围: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含生活用品超市)。承包经营;具体详见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 15日内入场服务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 发包人依据中标单位经营服务情况于上一年度结束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评 分系统考核,90分以上按照合同继续履行,90分以下要进行相应处罚。如因招标等原因 造成合同履行起始时间延后,或因政策性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 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 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 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 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4月 23日至 2021 年 5 月 13日 地点: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 口西南角)第一开标室。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5月 13 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 口西南角)第一开标室。 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 □电子保函 2.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投标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 号:1313072138000272395 ②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 号:179731143181 ③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 帐 号:122300010400142010000000029 ④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 号:34001737508053004951-8326 ⑤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凤阳支行 帐 号:241060102100004311800003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 中注明:“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 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 3. 电子保函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 投标。 银行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递交要求:纸质保函原件扫描至电子件上传到投标文件 中;纸质保函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招标(采购)文件中保函格式的受益人为项目的招标(采购)人。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 项 目 只 接 受 在 安 徽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 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 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 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 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 数字证书和电 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 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 转 5-2 ;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 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 (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 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投标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 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 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①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 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②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 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 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 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 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6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方式: 0550-22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涂山东路 1757 号投资大厦 7楼 701 室 联系方式: 15955228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兵 电 话:15955228373 05522080566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1 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czcg202104-127 3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 15 日内入场服务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发包人依据中标单位经营服务情况于上一年度结束前组 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评分系统考核,90分以上按照 合同继续履行,90 分以下要进行相应处罚。如因招标等原因造 成合同履行起始时间延后,或因政策性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 行,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供货方式 按采购人要求 5 地点 凤阳县境内 6 招标人联系人 及电话 联系人:李股长 电话:0550-2223010 7 代理机构联系 人及电话 联系人:吴兵 电话:05522080566 15955228373 8 资金来源 / 9 采购预算 / 10 采购需求(内 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1 质保期 /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3 投标人资格条 件及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15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4月 29日 17时前 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chuzhou.gov.cn/) “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同时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 邮件形式传至2359261450@qq.com且须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15955228373))。 8 17 招标人澄清的 时间及方式 2021 年 4 月 30 日 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chuzhou.gov.cn/) “答 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若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请 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 投标人自负。 18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9 招标代理费 按照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 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代理费壹万捌仟元整,不含专家 评审费。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按时计取(评委费无发 票)。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给招标代理机构。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 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20 投标人要求澄 清交易文件的 截止时间及方 式 同表 16 21 最高投标限价 / 2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 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3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24 投标文件数量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内容与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一 份;(投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 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 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 本 1 份,副本 3 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 给代理机构)。 25 签字或盖章要 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 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 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 电子光盘投标 文件具体密封 要求 / 27 电子光盘投标 文件封套上应 载明的信息 / 28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及地 点 详情见招标公告 9 29 开标时间及开 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5月 13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凤阳县府城镇新 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一开标室。 29. 1 解密截止时间 解密程序开始后 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 计时为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开标时无须 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 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 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 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 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 标系统操作手册》; 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 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 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 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 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 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分钟,否则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30 开标程序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远程解密,不需要)。 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 3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安徽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2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候选人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 33 中标结果公告 媒介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 等网站 34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5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不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交款时间:不要求 收款单位:不要求 退回时间:不要求 36 付款方式 / 10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 间 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 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 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 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 传。 4.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 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 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 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5.投标人须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 锁。(如未办理 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CA 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 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 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00409/003b 4fbb-d353-4c21-adb0-0dc54c70b797.html。 因未及时办理 CA 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本项目加密投标文件所用 CA 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 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 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 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 请联系 0550-3801701; 8.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 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 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标结果。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 //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 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数字证书并 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 交;已办理过 CA 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 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 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 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 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 转 5-2 ;2. CA 数字证书有关 问题:安徽 CA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 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 (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 C 11 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 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 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 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企业报名程序 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 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 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 n/fwzn/011006/20200415/8f60d9a4-f6cd-4018-8984-02b36e f92119.html; (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 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 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 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 法查处;投标人 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 收; (5)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 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 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 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 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 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 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8)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 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 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9)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保证金)的情形,银 行转账的,由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采 购)人予以追缴。 12 特别说明 1、本次开标启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无须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递交电子光盘 投标文件。 2、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 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1)投标截止 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解密时 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不得超过 60 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 法详见“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https://ggzy.chuzhou.gov.cn /fwzn/011006/20200415/0f4f2581-0577-4c0d-af56-731ccaf 08778.html。 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 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 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若为外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中标后将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失 信行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系统中提供的表格与交易文件中不一致时,以交易文件中 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3、友情提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 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 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 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 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 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 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 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 况,责任自负! 4、本交易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 作出明确规定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 款,均视为对本交易文件的响应。 5、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交易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交易文件 为准;如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 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6、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13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保期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服务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3.标包(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1 个标包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 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 信息库中注册并且审核通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 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 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澄清。 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 内容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 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 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 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5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 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交易文件中的 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交易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 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 第 26条。 13.2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 13.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交易文件中 的要求。 13.4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 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1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6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 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 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 CA 数字证 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 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 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 转 5-2 ;2.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 徽 CA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 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 C 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 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 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 16 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 0200415/8f60d9a4-f6cd-4018-8984-02b36ef92119.html; 13.7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 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交易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交易文件 15. 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 交易文件。 16. 交易文件的组成 16.1 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16.2 除 16.1 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所遇到的问题 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chuzhou.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 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00415/8f60 17 d9a4-f6cd-4018-8984-02b36ef92119.html),要求招标人对交易文件予以澄清。 16.4 交易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 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交易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 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 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 束作用。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 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3 交易文件的解释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交易文件的发出 18.1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 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 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 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交易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 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本项目不采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交易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及其光盘刻录说明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 18 分组成。 21.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 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均可);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资信评审评分所需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1.2投标书二(技术标) 21.2.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证明 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21.2.2 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交易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 术参数响应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详细的货物名称、规格、技术参数等【附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 格式见附件】; (2)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评分的资料,包括:证书、证明等资料原件 扫描件或影印件; 21.3.1 商务标部分 商务标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 项报价清单》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 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 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清单》 中注明。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9 (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格式见附件);(如是) (6)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 (7)交易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其他相关资料; 21.4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 (1)投标单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 CA锁登录下载交易文件(.czzf 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自行准备投标光盘,制作 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 2 种:第一种.cztf 格式加密投标文件,此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 传投标文件”来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 格式是不加密投标文件,是防止投标人在 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成功或者解密不成功的情况下,由投标人购买自带刻录和数据备份 工具的光盘,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备用。(远程解密,不需要)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刻录到不同 的光盘中,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 (3)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否则,后果各投标人自 负。 (4)请投标单位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 CA锁进行上传投标文件, 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 井工、吴工, 电话:0550-3801701。 21.5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 标单位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并将上传的投标文件复制一份刻入 电子光盘中。电子光盘须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人未按交易文件要求递交电 子光盘投标文件的,以投标人网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为准,不得拒绝投标人投标。(远程解 密,无需现场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 22.投标报价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 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 20 价和总价。 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 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 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 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 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 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9 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 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交易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 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交易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 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 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 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 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 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 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2.14投标报价方式:本工作采用总价方式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 整确定风险系数进行报价,除罩棚和混凝土场地面积变动外结算时其他总价不作调整。 22.15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管 理、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交通和通讯设备、材料、后续服务费用、利润、税金及政策性 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2.16 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用、设备保险费用、材料费(含主材、辅材、安装配件)、 材料加工费、安装材料所需的人工费、试验费、检测费、培训费、运送至工地现场的运输 费、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的装卸费、材料现场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用、 专家评审费、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及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维保期内发生的任 21 何缺陷的修复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列入到报价之中。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2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交易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2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 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4.2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交易文件规 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24.4 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文件的规定 执行。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1 投标文件份数: 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 单位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 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 1份,副本 3 份; 内容与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一 份;(投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2 25.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 定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远程解密,无需现场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26.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远程解密,无需现场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26.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 26.1.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26.1.2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3 未按交易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6.1.4 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 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7.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提交(本条不适用)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 投标人未按交易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 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得拒绝投标人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指定开标室,主动向收件人 申请投标登记),逾期登记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不接收投标人投标。 27.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5招标人收到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7.6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 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7.7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须带其有效加密锁(CA 锁)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 CA 锁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无 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 件,可导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 被否决。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投标人在本章 27.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8.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21.5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 28.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 23 取的投标保证金。 28.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8.5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 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 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27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 标人参加。 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9.2.1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也可邀请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 加。 29.3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 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宣布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 (5)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同时宣读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标书进行比较和评价; (7)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8) 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29.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 评标委员会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0.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0.1.2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24 3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 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 评标委员会接受招标人授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0.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 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标 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 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 阅读、研究交易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 熟悉交易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25 31.1.4 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标办法 31.2.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1.3评标原则: 31.3.1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4 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 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 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1.5投标文件的澄清 3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 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 出书面答复。 31.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 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6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 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 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8评标报告的签署 31.8.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 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6 31.9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1.10 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 为 1个工作日。 32. 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 32.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名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并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 方可发出。 32.2.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 原因和其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投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变更交易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管局《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暂行规定》(滁公管【2017】4号)相关规定 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27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 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2 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 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交易文件第 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担保。 3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3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37.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8 39.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诚实信用 41. 询问、质疑 41.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 招标人。 41.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 41.1 条问题, 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1.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 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 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 公章后,将该质疑函递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41.5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 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 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41.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2. 投诉 42.1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 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 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交易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交易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 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 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 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 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 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 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0 二 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重 要 要 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 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检验电子标书(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扫面 件) (2)保证金缴纳情况 按规定数额和时间缴纳 (3)投标人备案入库报名情况 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企业信息 库中备案且审核通过并在网上报名 2 投 标 人 应 符 合 的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5)资质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承诺书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 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书 (7)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书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在人 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9)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 年无行贿行为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 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10)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 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11)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 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 审查文件时插上 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 3.3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 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 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31 4.符合性审查 4.1 评审细则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标书的有 效 性 (1)投标文件签署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2)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3)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 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完全响应。 2 标书的完 整 性 (5)投标文件份数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7)商务条款响应程度 (包括供货期、售后服务、 技术培训等) 完全响应或优于交易文件要求。 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标书中须按交 易文件要求上传原件扫描件,以供审查。 4.3.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 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交易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 4.5 投标人可在现场 20 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 根据交易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 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完善诚信库管理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 最新且有效。 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 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 的,视为无效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 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5.2 投标 32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 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 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 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4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 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 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 比较与评价 综合评分:对以上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下述评分明细表进行综合打分。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 序 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3 1 投 标 人 综 合 实 力 50分 一、投标 人业绩 与荣誉 35分 1、自 2016 年 1月 1日起,就餐总人数不小于 1000 人的党政机关餐 饮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5分最高得 10 分。 注:?食堂服务业绩和就餐服务业绩均可得分。 ?所有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以上材料若 不能反映人数,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2、投标人获得“中国绿色餐饮企业证书”称号,得 4分, 3、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 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类”和“品牌类”的荣誉或奖项, 每提供一个得 4分(最多得 8 分) 4、除上述评委认可的荣誉外,自 2016 年 1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 准)以 来,投标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 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多得 8分); 5、投标供应商连续 2 年度(含 2 年)纳税人信用评价 A 级的得 1 分,(最多得 1 分)(以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6、自 2016 年 1月 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供应商连续 四年获得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团餐百强 企业”荣誉的得 2 分,提供不全和发证机关不一致的不得分,(最 多得 4分); 注:1.上述荣誉或奖项必须是颁发给投标人主体公司的(投标人分 支机构或项目点所获奖项或荣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 提供获奖 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 可)等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等评审内容 的,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 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二、投标 人社会 公益性 10分 投标人在新冠疫情抗疫活动中作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抗击疫情爱心企业”荣誉的得 10分,(最高得 10分) 荣誉或奖项必须是颁发给投标人主体公司的(投标人分支机构或项 目点所获奖项或荣誉不得分) 34 三、体系 认证 5分 1、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2、具有有效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3、具有有效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4、具有有效的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5、具有有效的 HACCP 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资质认证需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序 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2 拟 投 入 的 人 员 40分 一、项目 负责人 14分 1、项目经理(1人) 1.1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关单位食堂服务业 绩,并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 得 1 分,(最高得 2分); 1.2 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且获得过“餐饮业优秀职业 经理人”称号的得 2 分,具有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且获得过“餐饮业优秀职业经理人”称号的得 5 分,(最高得 5 分); 1.3 具有有效的市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 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得 1 分;具有省级及以上食 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 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得 3 分,(最高得 3分); 1.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 4分,(最高得 4 分); 注:1、项目负责人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 纳的近 12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否则不得 分。 2、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信网官网查询截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提供不得分。 35 二、厨师 12分 2.厨师长(1人) 2.1 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的、得 4分; 2.2 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4 分; 2.3 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下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分); 注:此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 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健 康证明,否则不得分。 三、项目 其他人 员 14分 1、配备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得 2分。 2、配备一名中级及以上后勤管理师,得 2分。 3、配备一名营养师得 2分。 4、配备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每提供一名得 1分,满分 2分。 5、配备服务人员 20人以上有健康证的得 6分,配备服务人员 10-20 人有健康证的得 3分,10 人以下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人 员不可兼任,同时提供该员工在本企业工作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未提供的不得分。 序 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 服 务 方 案 横 向 比 较 10分 一、管理 方案 3.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餐饮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 1、投标人对食堂整体管理体系建设的方案,酌情赋 0.2-0.5 分。 2、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酌情赋 0.2-0.5 分 3、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 方案等),酌情赋 0.2-0.5 分。 4、具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酌情赋 0.2-0.5分。 5、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酌情赋 0.2-0.5分 6、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酌情赋 0.2-0.5分 7、投诉处理方案,酌情赋 0.2-0.5分。 36 有关说明: 1)以上评分过程中,数据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人资信得分+技术标得分。 3)评标专家检验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 检验中以上相关材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中标候选人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在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时将在相关媒体予以 公开、公示。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两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依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名中标人。如果最终得分有两个及以上相同的, 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人。 8.无效投标条款 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二、管理 制度 2分 1、管理方式:内部管理架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 酌情赋 0.5-1分。 2、工作计划:合理有序,具有可操作性,横向比较,酌情赋 0.5-1 分。 三、人员 培训 2.5 分 1、人员培训: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行为规范的培 训等,横向比较,酌情赋 0.2-0.5分。 2、人员管理:录用与考核、淘汰机制、奖罚、协调关系、服务意识、 量化管理及标准运作等,横向比较,酌情赋 0.5-1分。 3、管理规章制度:公众制度、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 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方面,横向比较,酌情赋 0.5-1分。 四、食品 安全保 障 2分 1、食品安全保障:横向比较,酌情赋 0.2-0.5分。 2、科学营养食谱:横向比较,酌情赋 0.2-0.5分。 3、应急预案:针对大型活动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横向 比较,酌情赋 0.5-1分。 37 (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 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须带其有效 加密锁(CA锁)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 CA 锁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 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可导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电子光 盘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被否决。 (3)未按第二章第 26.1.1 项或第 26.1.2 项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光盘 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本项目不适用)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 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本条不适用)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5) 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 (6)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8)被暂停营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投标人使用相同的序列码加密锁或 MAC地址进行报名的; (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15)投标人使用相同 IP 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 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16)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与现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本 条不适用); (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 响的; 38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 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 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的 规定对交易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8)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9)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 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8)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39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说明 1、就餐职工约 3000人,食堂早、中、晚三餐开放,人均消费约 440 元/月,预 计年消费约 1200 万元(其中包含原有一家食堂的年消费额约 600 万元)。食堂位 置由投标人自行选址,必须设立在一楼,且距离县政府大楼 500 米范围内,面积 须满足 500平方米及以上,冷菜、热菜、消毒间等经营区域分开,就餐大厅需具 备空调、电视等电器设备。所有的餐饮设备及配套设施均由中标人提供,菜单的 标准由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制定。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内不允 许接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用餐,(含生活用品超市)。 本项目严禁中标人将已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转让,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经营范围 1、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以大锅饭菜为主,小品种为辅。 食堂内部配有超市。不得私自增加经营项目,不得涉外经营。 2、严禁出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和霉变食品。 三、经营要求 1、经营范围:售卖的粮油等商品必须为天润发(当时凤阳最大超市)在售商品, 且不得高于天润发超市价格;卤菜价格不得高于小胖卤菜店价格(相关外卖商品 在售卖前,价格必须报招标人审核,对于未经审核同意售卖的商品,甲方有权拒 绝给予结算费用),售卖商品目录最终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如若发现有擅 自抬高价格、扩大商品目录的行为,将给予 1000-5000 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经营方式:按工商规范经营管理,自备所有许可证。超市工作人员由中标企 业自行聘用,有《聘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3、所进货物必须登记建立台帐(注明: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食品安 全标识、合格证等)。招标人派人随时督查。 4、严禁经营《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外的食品。 5、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每周到招标人超市督查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每次督查自行登记备案)。 6、超市装饰、货架等所有设施、工作人员和人员经费由中标企业自行支付; 40 7、外卖商品服务:中标人可提供食品类外卖、送餐服务。 8、招标人有权对超市的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货源质量、卫生秩序 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 9、承包人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 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10、食堂由二家餐饮企业负责全面经营,各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 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 11、招标人负责全面监管,承包人直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作人 员全部由承包人自行安排,与招标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承包人应按规定与 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新劳动法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经营者 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经营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 关。 12、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上级主管 部门制定的标准。如因承包人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责任,由承包人负 全责。 13、承包期间的用水、用电、用气、卫生费由承包人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和招标人 的相关要求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14、厨具设备,使用期间,维修由承包人负责。承包期间承包人可添置需要的厨 具设备,承包期满添置的厨具设备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商店合理布局,设备自备。 15、食堂采用一卡通系统,职工在食堂用餐和商店消费一律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否则按规定处罚。 16、经营人所聘用人员(55 周岁以下)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备 案。培训考核合格并与经营人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卫生法》等。经营期间,食堂职工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数,招标 人随时抽查,违者每人处违约金 200 元/天。 17、所供菜肴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每天要求更换其中的三分之一品种,价格 由发包人核定。超市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18、食堂必须明码标价,招标人有权检查督促乙方饭菜质量、价格、 卫生、服务 态度等。饭菜价格按市场价核算,保证质优价廉,营养卫生。 19、经营期间, 中标单位应保证食堂各个窗口食品的质量、价格、 卫生、服务 41 态度等,如有食堂窗口出现食品不健康、不卫生等不良行为,后果由中标单位 承担,中标单位须针对此项作出承诺。 20、食堂(含餐厅、操作间)的废弃物处理,经营人必须与收集人签有协议。 21、经营人在经营期间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 2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议。 四、招标人对经营者处违约金标准 (1)不明码公示饭菜价,处违约金 500 元/次。 (2)免费汤和调料必须有专人管理,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0 元。 (3)饭菜价格检查利润超过规定要求,第一次处违约金 500 元,以后加倍罚款。 (4)不遵守招标人统一规定的饭菜价格,查出一次处违约金 500 元。 (5)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0元。 (6)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否则处违约金 500 元。 (7)餐具应当清洗干净,如发现餐具有明显清洗不干净的情况一次处违约金 500 元。 (8)生熟盆必须明确标志,分开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 (9)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元。 (10)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违者处违约金 200 元。 (11)对餐具及用具应及时消毒,未及时消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12)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乱倒垃圾,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 (13)操作间打扫不干净,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14)工作期间不准员工酗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15)不准超范围经营,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0 元。 (16) 工作期间, 工作衣帽穿戴不整洁, 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元/人。 (17)严禁在操作间和售饭窗口抽烟,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 (18)实行一卡通,就餐者实行刷卡制,凭卡购买,不得进行现金交易,招标人 将通过明查暗访进行监督。如发现有现金交易,每人次处违约金 500 元。(停 电、机器故障经发包人批准除外) 。 (19)每餐熟食必须留样(48 小时),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处违约金 100 元。 (20)经营人如受到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招标人将 42 对经营人处罚同样数量的违约金。 (21)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 五、经营期限 发包人依据中标单位经营服务情况于上一年度结束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按 百分制评分系统考核,90分以上按照合同继续履行,90分以下要进行相应处罚。 如因政策性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要求 1、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有关业绩、企业信誉、人员等方 面进行考察的权力,中标单位应予以配合,如不配合或发现中标单位有弄虚作假 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本办法未列入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友好的原则协 商解决。 3、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中标人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作业时应穿着醒目的工作制服。如在工 作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因意外事故、疾病等造成人生伤害、死亡的,责任全部 由中标人负责。 43 第五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食堂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 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食堂位置由投标人自行选址,必须设立在县政府大楼 500 米范围内,经 营场所必须在一楼,且得到业主方认可。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等。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 第二条 支付 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 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甲方的 就餐费用当月消费,次月付款。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费用后 12 日内退 还(无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 调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等进行检 查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 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 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44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 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 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 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 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造成合同不 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 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失。 3、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 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 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 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 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 30 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 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如因政策性因素造成 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 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 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 45 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 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 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 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裁决。 第十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 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47 目 录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 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均可);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附 件); (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资信评审评分所需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8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联系方式(手机号):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交易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 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章) 联系方式(手机号): 年 月 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采用本授权委托书 49 附件 2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 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 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50 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 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 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 办法》(皖政办【2015】52 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 督。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 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51 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近三年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 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 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 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52 二、技术标格式文件 技术标 (投标文件二)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53 目 录 (1)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评分的资料,包括:证书、证明等资料原 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54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 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 章): 投标单位名称: (签章) 日 期: 55 附件 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 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56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 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 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 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 3 名(含)的 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 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 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 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 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 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 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 附件 2 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查询为准。 附件 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 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的; 57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 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 号)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 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 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 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 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 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 58 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 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 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 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 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 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 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 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 人进行协商 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 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 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或者开 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 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 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 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 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59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 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 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 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 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 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按规定支付,经有关机关核实认定后拒不偿还拖欠的; (三)依法应招标的工程未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或搞场外交易的,在招投标过程中 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 (四)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经核实确实存在侵害群众利益 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中下发执法建议书、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处罚决定拒 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 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60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 78 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二)围标、串标的; (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可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钉钉软件(https://www.dingtalk.com/)并通过 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加入开标直播群,加入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由管理员审核通 过后进入相应开标室,即可参加开标实时视频会议,投标人未及时参与的,视同对本项目开评标全过 程无异议。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解密工作应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完成解密工作) 开标室二维码: 61 第七章 交易文件备案表 1 项目名称及概况 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2 采购单位 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3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采购单位及联系 方式 采购单位代表:李股长 联系电话: 0550-2223010 5 代理机构及联系 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兵 联系电话:15955228373 05522080566 6 投资额(预算价) /万元 7 交易方式 除公开招标方式外的交易方式要附审批文件。 8 时间安排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21 年 4月 23日 询问: 2021 年 4月 29日 17 时前 答疑、补遗、变更: 2021 年 4月 30日 17 时前 谈判: 2021 年 5 月 13日 9 时 00 分 9 清单、控制价备 案情况及下浮比 例 清单控制价已经造价站备案:(本项目不需要) 本项目控制价下浮比例为 / 10 谈判保证金 5万元 1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2 采用交易文件范 本类型 采购有技术标无范本 13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本交易文件(无)限制性条款,符合相关规定(是)。(如有限 制性条款,请详细说明依据及原因) 交易文件已经审核把关,无意见 (附相关会议记录或联合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字: 招标采购单位盖章: 交易文件已经内部三级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附三级审核记录)。 项目负责人签字: 代理机构盖章: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二)交易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七)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二 投标文件初审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四 比较与评价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一) 项目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二、技术标格式文件 (投标文件二) 项目 第七章 交易文件备案表 2021-04-23T10:08:12+0800 62页(386,170) 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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