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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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zip | 文件下载 | ||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NSCG[2021]126
项目名称: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甬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招标需求
第3章? 投标人须知
第4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5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330205.html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5月17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CG[2021]126
项目名称: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3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
1、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区分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将投标报名信息及营业执照电子版发送给代理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电话:0574-87384499,邮箱:594609866@qq.com)。
3、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代理,电话:0574-87384499。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甬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堰路571弄66号,甬江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大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7日13:30
开标地点(网址):甬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堰路571弄66号,甬江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大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330205.html。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甬江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2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37808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37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传 真:0574-87896118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越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84499
质疑联系人:李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84499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招标内容
服务范围 |
甬江街道食堂的日常工作餐食品加工服务。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23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剩余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
二、服务要求:
▲(一)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1)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食堂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人员具体配置如下:
序号 |
职务 |
数量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备注 |
1 |
厨师 |
1 |
45周岁及以下 |
男 |
高中及以上 |
/ |
2 |
洗杂 |
2 |
50周岁及以下 |
女 |
初中及以上 |
/ |
合计 |
3 |
(2)投标人须承诺厨师工资不得低于78000元/年/人,洗杂工工资不得低于42000元/年/人(包含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保、各项福利、高温费等)。
(二)其他要求
(1)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厨师队伍、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
(2)综合服务:中标方拟派人员须配合招标方做好值班工作。
(3)中标方拟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甬江街道食堂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4)重大、临时用餐接待,中标方拟派遣人员必须确保到岗,产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支付。
(5)招标方提供场地、水、电、燃气费及相关厨具等设施设备及能耗费用。
三、岗位职责
1、厨师
(1)做好切配、打荷及普通菜肴的加工制作等本职工作。
(2)操作结束后,应将各厨房回收的原料分类保管,妥善处理好下脚料,做好工具、用具、盛器、砧板清洁工作,磨好菜刀,关闭水、电及其它设备设施开关。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洗杂
(1)严格按照食品加工要求实施操作。
(2)洗餐具要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操作流程实施,减少餐具的破损率。
(3)每天操作结束后的清洁卫生工作,对剩余原料妥善放置处理。
四、服务责任事项
1、中标方聘用人员的养老、医保、失业等社保缴费由中标方全额承担,与招标方无经济联系。
2、中标方应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系统培训,有资质要求的岗位,该岗位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其聘用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事故,由定点单位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与招标方无经济联系。
3、中标方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动派遣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劳动派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4、中标方应确保其派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如确需调整,应征得招标方同意。
5、中标方的派遣人员应服从招标方管理部门的管理。
五、补充说明
1、食堂、厨房的餐具用具,脱排管道清洗,四害消杀,重大、重要活动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支付。投标报价必须提供费用明细表,人工费用标准应严格执行相关劳动法规,若发现有违规的则作无效标处理。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经费部分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确保用工合法,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2、招标方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中标(成交)单位的服务进行检查、考核评议,评议监督考评的内容为管理单位的投标承诺、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落实情况。
六、考核办法
分类 |
考评内容及扣分 |
工作细则 |
坚持值班岗位制度:严格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在岗在位,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酒后上岗。每发生一起扣1分/次 |
服从招标方管理。每发生一起扣2分/次 |
|
爱岗敬业、服从指挥、遵纪守法、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每发生一起扣2分/次 |
|
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准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准上班时看书看报,不准在上岗时抽烟。穿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牌。每发生一起扣2分/次 |
|
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做到地面无可见污染物。每发生一起扣1分/次 |
|
保证食品卫生。每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的,扣10分/次 |
|
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每发生一起,扣5分/次 |
核定标准如下:
年度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服务费不予核减;
年度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下的,每低1分,服务费扣500元。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
2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0000元/年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的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加班补贴、高温补贴、早餐补贴等)、社保(五金)的缴纳,暂住费、各种保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的支付,人员工作服,税金、利润及其他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注:投标人须承诺厨师工资不得低于78000元/年/人,洗杂工工资不得低于42000元/年/人(包含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保、各项福利、高温费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 2、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总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4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
5 |
现场踏勘(如有):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投标人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6 |
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无 |
▲7 |
投标文件组成: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扫描件1份。 |
8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同招标公告 |
9 |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招标公告 |
10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1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2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总金额的 5 %计收。 形式:电汇、网银、银行保函(采购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除违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应尽的义务造成履约保证金被罚没的情况外 )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
▲13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剩余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
▲14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15 |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16 |
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宁波市中介超市网就本项目竞报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534号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进行收取。此费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缴纳。 |
17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1、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应当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投标文件的签署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的签署人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若为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的, 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为同一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与同一单位具有隶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 4、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5、投标方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有相互投资参股或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关系的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或产品生产商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生产厂商正式员工。
▲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能一次性提出。
(十)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投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接受异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组成。
1、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资质证明材料: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技术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拟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实力(格式自拟);
(9)人员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商务技术资料。
2、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一);
(2)开标一览表(格式二);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三);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四);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格式五)。
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书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书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注:技术商务文件中不能出现报价。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须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人工费、服务费、成果递交所需费用、交通费、保险、利润、税金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 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处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将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内,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提醒:为了响应国家电子招投标,提高评标工作效率;也为了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相关资料进行高效的档案管理,招标人要求各投标单位提交和书面投标文件正本相一致的电子扫描件(带公章扫描件)1份放入报价文件包封中。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 带“▲”的款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7、? 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核验、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提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
3、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技术商务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4、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技术商务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有效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情况,无效供应商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
5、拆封供应商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单位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组织评标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6、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
7、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审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四)评标委员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经评审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采购单位、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单位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评审小组按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中标供应商。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单位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采购方式变更
至投标截止时间或在评审期间,出现参与投标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经相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照原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方式进行,或者改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4、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6、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7、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8、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0、若中标人被投诉有效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中标无效,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八、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4、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保证按照投标承诺及时签订合同并履约,若违背承诺,接受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曝光处理并按约定承但违约责任。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特别说明
1、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
3、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4、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补充说明
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实施规程》,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总则
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综合评分法评,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商务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符合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评标过程
1. 初步审查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评分标准。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独立打分,汇总所有评委会成员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报价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最终汇总技术商务得分和报价得分。
4.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5.中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三、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要点及说明 |
1 |
价格 |
10 |
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为投标报价×[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如有)],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注: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 |
2 |
服务管理方案 |
10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餐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执行性进行综合评议,得10-0分。 |
10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菜肴营养搭配的科学性、规范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议,得10-0分。 |
||
10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议,得10-0分。 |
||
10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节能降耗的可执行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得10-0分。 |
||
10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餐饮应急处理预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得10-0分。 |
||
3 |
人员配备方案 |
2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拟派的厨师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
9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各类人员配备的齐全、合理、科学情况,人员培训的计划、内容、目标、方式情况,人员录用与考核的标准、措施、奖惩淘汰机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得9-0分。 |
||
4 |
管理机制 |
9 |
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管理服务机构设置方案、运作流程、管理方式及计划等是否合理、切合实际进行综合评议,得9-0分。 |
5 |
类似项目业绩 |
3 |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实施过或正在实施的具有同类业绩项目,每具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6 |
服务承诺 |
12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人员素质保障承诺、资料保障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得6-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响应能力、服务便捷性等进行综合评议,得6-0分。 |
|||
7 |
合理化建议 |
5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议,得5-0分。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甬江街道办事处
乙方: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落实实施单位,经政府采购后确认为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报价(大写):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1、本价格须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中的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加班补贴、高温补贴、早餐补贴等)、社保(五金)的缴纳,暂住费、各种保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的支付,人员工作服,税金、利润及其他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注: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年度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当每年最低工资标准出现变化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费用进行调整,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剩余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6人员要求
(1乙方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7履约保证金(如有)
(1合同金额的5%计收。
(2履约保证金形式: 。
(3履约保证金收取: 。
(4履约保证金退还: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除违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应尽的义务造成履约保证金被罚没的情况外 )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8验收
按照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乙方和甲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附则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2本合同招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对合同条款具有补充作用。
(3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4乙方提供的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6)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
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三、报价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一);
(2)开标一览表(格式二);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三);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四);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格式五)。
格式一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
投标总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
甬江街道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 |
大写: 小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
投标声明 |
若无填“/”即可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总报价(元/年)作为价格分的评审依据。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投标总价(元) |
1 |
厨师 |
|||
2 |
洗杂工 |
|||
3 |
…… |
|||
4 |
||||
投标总报价(元): |
注:1、投标人须承诺厨师工资不得低于78000元/年/人,洗杂工工资不得低于42000元/年/人(包含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保、各项福利、高温费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改动此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