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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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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定标意见表图片.jpg附件2贺兰山岩画食堂外包项目招标文件(1).docx

一、项目编号:ZDPA(YC)-2021-020(招标文件编号:ZDPA(YC)-2021-020)

二、项目名称: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创羽思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滨河新区创新大厦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156.2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创羽思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贺兰山岩画景区食堂承包,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75人,主要提供景区职工的早、中、晚餐 合格 服务时间为3年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忠华 马子力 王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49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贺兰山贺兰口

联系方式:余建政13709577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恒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马伟15509596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建政

电 话: 13709577205


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ZDPA(YC)-2021-020






采购单位: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4


目 录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二、供应商须知 6

三、磋商程序和原则 12

四、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1 3

五、供应商响应无效的情形 12

六、 综合评分细则 13

七、技术及参数要求 1 6

八、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 6

九、投标文件格式 1 7

十、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19








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ZDPA(YC)-2021-020

2、项目名称: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580000.00元 最高限价:1580000.00
5、采购内容: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承包

时间

采购内容及需求

预算金额

(元)

/

银川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

3年

贺兰山岩画景区食堂承包,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75人,主要提供景区职工的早、中、晚餐(详见招标文件)

1580000.00

数量合计

1项

预算合计

1580000.00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及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等相关规定。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以上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日期,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2021415日至202142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8 :30-12:00 ,14:00 - 17:30。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本公司将会给报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14259:00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恒泰大厦13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1424下午14:30分前。

注: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入指定账户,缴纳时请注明资金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1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恒泰大厦13楼)

12、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ningxia.gov.cn)。

13、公告期限:2021414日至2021421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5、采购单位: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贺兰山贺兰口

联 系 人:余建政 联系方式:13709577205

16、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恒泰大厦13楼

联 系 人:马伟 联系方式:15509596996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415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贺兰山岩画职工食堂承包项目

招标内容:贺兰山岩画景区食堂承包,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75人,主要提供景区职工的早、中、晚餐

2

采购人: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建政 联系方式13709577205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恒泰大厦13楼

联 系 人:马伟 联系方式:15509596996

3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415日至202142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8 :30-12:00 ,14:00 - 17:30。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招标文件通过的投标单位预留邮箱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4

采购预算:1580000.00最高限价1580000.00

保证金缴纳金额: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缴纳截至时间:2021424日14:30分前

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缴纳或银行转账

现金缴纳:投标人现场缴纳,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银行转账:

账户:马伟

账号:6217 0044 7002 2546 75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火车站支行

注:1.缴纳时请注明资金用途投标保证金

2.截至开标时间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或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以我公司保证金账户到账为准)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内

6

标文件质疑截至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在2021421日下午18:00前.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世e招(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楼)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4258:3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14259:00

8

开标时间:20214259:00

开标地点: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楼

9

服务周期三年

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到采购方办理付款手续。

10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

投标文件可以正反面打印但必须胶装,不得使用其他方式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11

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12

备注:

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入指定账户,缴纳时请注明资金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政府采购政策及适用范围

1.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发布的清单为准。

1.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报价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X(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注: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1. 以上提供的相应材料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该扣除后报价仅作为评审报价排序,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实际最后报价签订。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宁夏经济发展,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详见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gp-ningxia.gov.cn/)“通知”公告栏。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宋晓雨,0951-5069348;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丁辉,0951-5189839。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采购人应积极支持供应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成交供应商在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2“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文件和要求.

3.资格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以上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日期,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4投标保证金银行缴纳证明或凭证。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3.1-3.4资质证件各一份,以备评委进行资质审查,投标人未安要求提交或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携带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3、以上资质证明3.1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中须附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3.2-3.4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须提供复印件,且正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订立合同协议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而不论其磋商结果如何。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内容

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投标人须知。

5.3合同主要条款。

5.4技术要求。

5.5投标文件(格式)。

5.6合同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6.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7.1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2招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使用的文字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9.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

10.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 本次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包括包装、供货运输及装卸,否则甲方有权利终止本项目。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标准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的标准。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招标人的利益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招标文件编制的“13.6”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转账;

(2)电汇;

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公司按投标企业缴纳对公账号退付。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将合同送至代理公司留档。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企业缴纳对公账号退付。

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⑴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⑵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的编制13”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5.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 一份 和副本 三份 胶装后用包装袋封装即可。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

16.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之前启封”字样。

16.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招标人时,能原封退回。

17.投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授予合同

19.合同的授予

19.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0.中标服务费

20.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中标服务费。

21.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供应商。


22.合同签订及履约

22.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采购人在验证中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后,方可与该中标人签订合同。

22.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2.3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⑴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⑵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到采购方办理付款手续。


(六)质疑与投诉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质疑及投诉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951-6601742

2

评标结果质疑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亿元-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备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




三、磋商程序和原则


1、制定磋商文件。包括磋商程序、内容、合同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2、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确定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成立磋商小组。

3、专家组由专家库抽取或邀请3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在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邀请。

4、在磋商过程中如遇到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5、磋商及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磋商文件内容完整,磋商小组可直接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及评审程序。

6、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说明原因。

8、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供应商响应无效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响应无效,磋商响应文

件给予退回,不得参与最终报价及综合评分程序:

(一)供应商未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的,响应无效;

(二)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四)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条件的,响应无效;

(五)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六)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综合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各自最终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

企业实力

15

1、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盈利得3分,亏损不得分。

2、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3、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得3分;

4、具备清真食品准营资质得4分;

3

人员配置

5分

1、食堂总负责人持有全国餐饮业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

2、具有三级中式烹调师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一人;本餐饮服务项目配备人员总数不少于三人;满足以上要求得3分,少一项扣1分;

4

实施方案

50

1、经营管理方案:食堂定位、理念及管理规定;(0-5分)

2、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服务礼仪规范、服务标准与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0-5分)

3、食品管理方案:食谱搭配方案及菜品变化措施;(0-5分)

4、设施设备管理方案:水、电、燃气等设备的管理及维护等;(0-5分)

5、原材料管理方案:采购、验收、储存、加工方案;(0-5分)

6、食堂安全管理措施:食品安全监管架构,储存、留样及添加剂使用安全管理方案;(0-5分)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应急器材、消防培训、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措施;(0-5分)

8、食堂卫生管理方案:食堂、食品、人员的卫生管理措施,垃圾处理及消毒管理措施;(0-5分)

9、就餐管理方案:就餐管理规定、方式、秩序等;(0-5分)

10、投诉处理措施:(0-5分)


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最终确定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采购,采购供应商将由采购人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采购单位履约情况进行供货安排。

评标要求:

1、商务标部分:如评委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时,投标人应写出书面材料证明其合理报价的原因,经多数评委和该报价的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继续评标,否则该投标人投标予以拒绝。

2、方案评审情况等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3、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中未载明的事项或排他性、歧视性条款要求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4、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在第二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一)、竞争性磋商函

(二)、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商务响应表

)、经营管理方案:食堂定位、理念及管理规定

(五)、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服务礼仪规范、服务标准与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

(六)、食品管理方案:食谱搭配方案及菜品变化措施

(七)、设施设备管理方案:水、电、燃气等设备的管理及维护等

(八)、原材料管理方案:采购、验收、储存、加工方案

(九)、食堂安全管理措施:食品安全监管架构,储存、留样及添加剂使用安全管理方案

(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应急器材、消防培训、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措施

(十一)、食堂卫生管理方案:食堂、食品、人员的卫生管理措施,垃圾处理及消毒管理措施

(十二)、就餐管理方案:就餐管理规定、方式、秩序等

(十三)、投诉处理措施














(一)、竞争性磋商函

致: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根据贵公司 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机关提供所需的服务,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单位,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交工,并交付采购机关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书的要求,向贵公司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磋商报价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时间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单位开户行:

账 号:







(二)、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定标意见表图片.jpg 贺兰山岩画食堂外包项目招标文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