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1-D-0127)成交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嘉洁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十一经路68号(第六层610室) | 911201025723327565 | 022-23120588 | 89.43965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25日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物业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1-D-0127)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4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物业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1-D-0127
二、项目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9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0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供应商注册及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参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tjca.org.cn ,电话:022-23593752)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
3. 电子签章办理: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 http://tjgpc.zwfwb.tj.gov.cn),按照“服务指南”栏目中《供应商如何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通知》的要求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22-24538316。
(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1年4月13日9:00至2021年4月25日8:30,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8:3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1年4月25日8:3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十、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傅耀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
2.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8
3. 招投标系统操作咨询:022-24538176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杨勇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061907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
2.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3. 联 系 人:杨勇
4. 联系方式:022-58061907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021年4月13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服务期: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服务人员进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五)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三)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四)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2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客观分(49分)
1. 投标人业绩(10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物业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17年1月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物业服务内容。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2.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6分)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备1个证书得2分,最高6分
3. 派驻项目经理评价(5分)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开标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2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经理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经理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的:2分,其他:0分;
(3)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年龄在40周岁或以下的:1分,其他:0分;
4.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24分)
(1)承诺全部物业人员均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岗位表要求且身体健康的得4分,否则0分。
(2)秩序维护:拟投入本项目的秩序维护人员均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2分,最多4分;
(3)秩序维护: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2)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
(4)设备维护: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维护人员具备《中华人名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2分,最多2分;
(5)设备维护: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4)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2分,最多2分;
(6)食堂服务: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堂服务人员均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2分,最多4分;
(7)食堂服务: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6)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
5.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3分)
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0.5分,最多3分。
6. 保洁耗材评价(1分)
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扫描件得0.5分,最多1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31分)
1. 人员、岗位配置评价(5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5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4分;
其他:0分;
2.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7分)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7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其他:0分;
3.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7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7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5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简单,存在一定缺陷:3分;
其他:0分;
4 应急预案评价(3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3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2分;
其他:0分;
5.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2分;
其他:0分
6.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3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3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2分;
其他:0分;
8. 投标报价合理性(3分)
投标报价计算的合理性,根据投标人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报价科学合理:3分;
投标报价较为合理:2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一般:1分;
未按《报价分项一览表》、《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报价的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或投标报价不合理的:0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位职工约54人,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食堂餐饮服务、保洁、洗衣房、理发室、秩序、杂工、维修等服务。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二、物业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
工作时间 |
1 |
项目经理 |
1 |
40周岁或以下,大专或以上学历,三年或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 |
否 |
每周6天 每天8小时 |
2 |
保洁 |
3 |
(1)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政历清白,无不良嗜好。 |
是 |
每周6天 每天8小时 |
2 |
秩序维护 |
4 |
(1)男,60周岁或以下;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政历清白; (3)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具有一定的行业工作经验。 |
否 |
24小时值守 四班三运转 |
3 |
设备维护 |
1 |
(1)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政历清白,无不良嗜好; (4)非住宅管理经验五年(含五年)以上,并持有《中华人名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书; (5)驻场服务,不得兼管其他项目。 |
否 |
每周6天 每天8小时 |
5 |
食堂服务 |
5 |
厨师长1名: (1)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 (3)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4)常驻项目现场,不得兼管其他项目,全权代表餐饮公司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达到管理要求。 厨师1名: (1)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精通各类中餐制作,有厨房整体调动及管理能力; (3)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面点师1名: (1)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精通各类面食制作; (3)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帮厨2名: (1)其中1人为洗碗工,洗碗工熟悉洗消岗位各关键环节点的知识,帮厨人员熟悉食堂勤杂工作各关键环节的知识;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否 |
每周6天 每天8小时 |
6 |
洗衣工 |
1 |
(1)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政历清白,无不良嗜好。 |
是 |
每周6天 每天8小时 |
8 |
杂工 |
1 |
(1) 外围勤杂工、洗车,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政历清白,无不良嗜好。 |
是 |
每周6天 每天8小时 |
合计人数 |
16人 |
注: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一旦获得成交资格,上述人员按要求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项目经理:
1.负责对项目总体管理工作进行策划,对各岗人员进行培训、检查和考核,负责与客校方进行沟通协调,负责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
2.负责对员工进行岗前教育及日常工作安排,监督其岗位职责。负责制定周和月工作计划,组织安排本项目服务工作,建立完善科学的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调配人员予以整改。
3.起好带头作用,以身作则,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负责区域的工作。
4.严格按照公司物业管理程序和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为基础,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工资挂钩。督促工作人员的工作互检,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监督做好各项考核工作。
5.定期对物业人员召开会议,总结物业工作中的不足与下一步的工作改进与开展。
6.负责管辖区域的服务诉求,跟进处理采购人的意见及投诉相关事宜。
7.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部门员工每天集中讲评,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偷懒等,合理为员工安排工作,以确保区域内工作有条不紊。
8.加强团队建设,逐步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及专业服务技能、服务水平,定期组织本项目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安全教育的学习,按要求参加物业公司本部的考核。
9.负责所有物业服务设备的建册登记和申请、领取和发放工作,做好领取登记,监督使用情况。
10.合理配置该区域的保洁人员的清扫设备、工具、清洁剂等物料。
11.每日检查物业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内的各项工工作有序进行,检查各项工作记录。做到心中有数。
12.在物业服务过程中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到达现场,做好应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及时向采购人领导汇报,并带领所属物业服务人员积极处理,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13、完成领导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餐饮服务:
1.需提供餐饮服务人员5人,其中厨师长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帮厨2人。
2.餐饮服务内容:
包含厨房的清洁卫生工作、消杀(蟑螂、蚂蚁)工作,根据规定的用餐标准提供用餐服务。通常情况下,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54人左右的早、中、晚餐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提前通知供应商。
3、对供应商的要求:
(1)公司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保证餐饮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着工服上岗。
(2)供应商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料及饭菜成品留样48小时,作为食品检验依据。
(3)合同期间,场地、设备、用具、餐具由甲方提供,供应商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4)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审核,确保食品安全,并向采购人提交由省级及以上具有认证资质的审核部门出具的食品安全审核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所有餐饮服务人员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
(6)专项服务:厨房消杀(蟑螂、蚂蚁)、烟道清洁,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
(1)负责擦拭楼道、护墙板和墙饰浮土。(包括没有装饰的所有墙面)。
(2)负责擦楼道、大厅、公共区域、卫生间的玻璃。
(3)每天负责公共区域大面卫生的保洁。
(4)负责每天定时定点做好厕所的卫生。
(5)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卫生任务。
(6)结合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卫生和消毒工作。
2、服务标准
通道、楼道、回廊
(1)楼道玻璃,作业频次为每半月一次,如有检查增加频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表面干净;
(2)地面,作业频次为每天四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随时保洁;
(3)墙面,作业频次为每月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蜘蛛网;
(4)楼梯,作业频次为每天二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
(5)扶手,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干净;
(6)宣传栏,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干净;
(7)电源开关,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干净;
(8)墙围子,作业频次为每月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表面干净;
(9)门,作业频次为每周一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干净;
(10)标识牌,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
(11)提示牌,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
(12)消防设备,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干净;
(13)窗台,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无灰尘;
(14)雨雪天做好防滑提示及铺设防滑麻袋。
卫生间
(1)地面,作业频次为每天六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无积水,表面干净;
(2)门,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
(3)标识牌,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
(4)提示牌,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
(5)墙围子,作业频次为1.5米以下的,每月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
(6)洗手盆,作业频次为每天二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水渍、无杂物;
(7)面镜,作业频次为每天二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水渍、无杂物;
(8)大小便器,作业频次为每天二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内外清洁,无异味:
(9)纸篓,作业频次为每天二次,作业质量标准为内外清洁,无外溢;
(10)水池,作业频次为每天二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
(11)墙面,作业频次为每学期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表面干净;
(12)电源开关,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表面干净;
(13)明管,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无灰尘、表面干净;
(14)窗台,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无灰尘、表面干净;
(15)夏季灭蚊蝇。
公共区域
(1)地面,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杂物;
(2)纸篓,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表面干净;
(3)墙饰,作业频次为每周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表面干净、光亮;
(4)桌椅,作业频次为每周一次,每天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干净;
(5)电源开关,作业频次为每天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表面干净;
(6)一楼门窗,作业频次为每月一次,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表面干净;
(7)办公家具,作业频次为每月一次,日常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表面干净;
(8)一楼玻璃,作业频次为每学期一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污渍、表面干净;
(9)花卉,作业频次为每月一次,每周浇水,作业质量标准为无灰尘、表面干净;
(10)陈列物,作业频次为每月一次,随时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为无灰尘、表面干净;
(四)洗衣工:
每周周一至周六,为采购人提供洗衣服务。
(五)秩序服务:
1、需提供秩序人员4人,持有效保安员证上岗。
2、服务内容:门岗服务、车场巡视服务。
3、服务标准:
(1)按时关闭、开启院门;
(2)24小时轮岗值守;
(3)夜间按照规定的点位、线路进行安全巡视三次并打点,填写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按时、准确对报刊杂志的收取;
(5)遇特殊情况下的快递临时收取;
(6)院落及各停车区域车辆停放、指引、出入有序;
(7)遇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协助采购方完成临时性工作;
(8)保持工作岗位环境卫生。
(六)杂工
负责外围勤杂、洗车服务。
(七)综合维修服务
1、服务内容:
主要负责日常报修维修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抢修。
服务标准:
(1)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范;
(2)巡视重点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能够处理的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及时上报领导;
(3)保证照明无不亮、闪烁现象,筒灯无脱落、不亮现象;各层门开合正常,门锁顺滑,定门器正常;
(4)熟悉并了解项目整体基本情况及配套细节,特别是消防设施及水电管路,以便遇到特别特殊紧急时间时能立即找到关键部位,采取应急措施;
(5)每次完成巡视工作后,将巡视情况形成《综合维修巡视工作记录》,由巡视记录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上报采购人。
四、费用分割
1、保洁类低值易耗用品:尘推、提示牌、簸箕、扫帚等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清洁工具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2、保洁类一次性耗材:洗衣粉、垃圾袋等实际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消耗品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3、秩序维护类低值易耗用品:充电式强光手电等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的物品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4、餐饮类低值易耗用品:必要清洁工具(扫帚、簸箕、墩布、地刮等)、保鲜膜、围裙、套袖等实际工作中需要使用的用品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5、餐饮一次性耗材:食品袋、方巾、消毒柜毛巾、洁洁灵、垃圾袋等实际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消耗品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6、综合维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修过程中涉及的耗材、更换的零件等由采购人提供。
7、餐饮服务采购形式:采购方负责提供厨房用具的添置及更新费用、食材及调料采买费用、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等。
8、厨房消杀(蟑螂、蚂蚁)每月进行一次,每次大约2000元;烟道清洁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大约1500元。上述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物业服务过程中,对物业公司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1、如因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工作人员离职或病事假及享受探亲假,而出现缺编的现象,成交供应商应在即日内补齐, 不得空岗;
2、供应商对提供的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3、采购方有权随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实际运营岗位、人数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并据实结算,如发现违反规定,采购方有权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和标准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标准。供应商要加强对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采购方有权依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规章制度及实施标准对其每月实际工作进行考核:若服务质量未达到工作标准的可予以相应经济处罚;考核三次仍达不到预定招标要求,采购方有权调换不合格人员,情节严重的可与成交供应商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