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技能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考生,针对2021年度宁波市专项能力考核目录内传感器应用等10个无试题资源项目,宁波市社保卡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卡鉴中心”)现面向全大市范围公开征集开发单位,开发期为30天,具体公告如下: 一、专项职业能力开发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开发内容 | 1 | 传感器应用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2 | 裱花蛋糕制作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3 | 人像摄影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4 | 航运经纪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5 | 香榧栽培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6 | 物流配送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7 | 油条制作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8 | 生煎包制作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9 | 粽子制作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10 | 服装定制人体测量 | 开发 | 根据考核规范编制:技能题库、培训标准、考点标准、考评规范 |
二、参加采购的开发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开发单位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研究工作。开发由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择开发成员。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职业开发、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过同类项目开发的经验,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开发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开发单位开发成员一般不少于三人(含负责人),对所申报的项目有一定开发基础和相关开发成果。 (五)项目负责人需组织项目开发全过程,并承担该项目实质性开发开发工作。每个负责人只能同时主持一个项目,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承担项目者如未按原计划完成,须完成后方可申报新的项目。 三、项目研究经费 确定开发单位后,市卡鉴中心与其签订协议书,项目成果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开发经费。 四、申报材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请。申报材料如下: (一)《宁波市专项职业能力试题资源开发申请书》电子稿及A4纸质盖章扫描件一式一份(见附件); (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开发成员的职称证书或职资格证书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 以上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于2021年5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276287611 @qq.com。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专家评审,择优选定。 五、注意事项 (一)开发过程中,开发单位应根据各级人社部门关于技能人才评价最新改革精神进行调整。 (二)开发单位须遵守技能人才评价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规范,认真开展开发编制工作。 (三)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市卡鉴中心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 艳、林 怡; 联系电话:0574-89583349,83867336。 附件:1、宁波市专项职业能力试题资源开发申请书 2、传感器应用等10个项目考核规范 宁波市社保卡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