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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的中标公告
发布于 2021-04-26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WXHCCG2020-01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采用委托管理方式,即中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食品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负责粮油类原材料、食品原材料及所有食堂物料消耗用品(不包含手套、口罩、消毒用品等一次性物品)的采购;餐具、厨房设备、设备保养费及水电费由采购人提供与承担。2/最终报价:3392177.16(元)无锡市伊甸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无锡市永丰路338号91320203757978916Q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采用委托管理方式,即中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食品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负责粮油类原材料、食品原材料及所有食堂物料消耗用品(不包含手套、口罩、消毒用品等一次性物品)的采购;餐具、厨房设备、设备保养费及水电费由采购人提供与承担。合格,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二年合格,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青,方雷英,陆英,严志华,耿红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价标准八折计取,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为:成交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成交金额的1.5%,成交金额100-500万费率为成交金额的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7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计量测试院

地 址: 无锡市

联系方式:(0510) 828-05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内15号楼

联系方式: 15190244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龙

电 话: 15190244468

附件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65.2K

  • 招标文件-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docx

    134.7K


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WXHCCG2020-01


项目名称: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计量测试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21

第四部分 合同书…………………………………………...……27

第五部分 附件……………………………………………....32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WXHCCG202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餐饮服务

2

采购人:无锡市计量测试院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春新东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3

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采用委托管理方式,即中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食品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负责粮油类原材料、食品原材料及所有食堂物料消耗用品(不包含手套、口罩、消毒用品等一次性物品)的采购餐具、厨房设备、设备保养费及水电费由采购人提供与承担

2、服务期: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3、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4、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3816704元人民币。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6、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拟派主厨具备中级烹饪师(高级工)资格证书;

4、授权委托人、主厨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提供采购文件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接受报名。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提供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20号晶石国际中心A座25楼2501室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提疑截止时间:202148日1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48日16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人。

7

投标保证金:无。

8

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9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4239:00至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239: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10

评审时间:2021年4231000

评审地点: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11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2021年423评标结束

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12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一正,暗标部分一正三副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只读光盘,光盘包含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并在光盘上清楚的标明投标人名称、光盘内容名称电子文本密封于明标正本中

13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计量测试院

联系地址:无锡市春新东路8号

联系人:叶沁

联系电话:0510-828050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0510-88213531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邮件:69755359@qq.com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1)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 投标人应到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 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招标文件的解释

%3. 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

%3. 采购人、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明标部分包括:1、证明文件部分;2、报价文件部分;3、电子光盘或U盘(电子光盘中必须包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暗标部分包括:技术文件

明标部分:

1、投标函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2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2 主厨具备中级烹饪师(高级工)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授权委托人、主厨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2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2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人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2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6、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1)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2)拟派主厨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8、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及评分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9、补充性文件

报价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人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人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暗标部分:

1、技术文件:服务方案

投标单位应编制针对本地区、本项目特点的技术、服务、组织方案,并作为今后实施的相关依据,方案编制应严谨、完整并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

(六)投标报价说明

(1)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两年总报价。

(2)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企业管理情况、市场风险等因素,认真勘查服务实施地点现状,测算服务成本,同时自行承担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采购人不作解释。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7.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一正二副,暗标部分一正三副。投标人应(1)将明标部分正本及电子文档(不可擦写的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正本”,将明标部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副本”;(2)技术文件(暗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文件正本”,将技术文件(暗标)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文件副本”;(3)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装入在一个袋中,并在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可以随身携带;(5)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 暗标编制、装订要求:

暗标需单独成册,不得有分册。暗标的封面和封底、目录及装订夹采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统一样品(白铁皮盖板式装订夹)。

暗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排版要求: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复印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单倍行间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采用小5号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有空白页,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

网络图、平面图、进度表用A4纸单面黑色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字号不作限制。

暗标按要求编制,不得编制粗糙、不得缺漏项、不得格式混乱、不得条理不清、页数不得少于60页。

10.投标费用自理。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7.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8.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格证明文件等);

1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12.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3. 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5.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7.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18. 不同投标人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9.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0.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21.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2.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3.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4.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5.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6.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多、格式混乱外,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60页的);

27.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8.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9.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0. 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1.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2.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4.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开标、评标:

1.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3.1.1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如有);

3.1.2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3.2 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人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人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4.信用信息查询

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中国(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评标工作程序:

5.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

5.1.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5.2.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人授权代表。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 比较与评价

5.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5.4.2 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5.4.3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技术规格及性能、投标人评价、技术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5.4.4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6、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评分标准

明标部分: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明标部分

(1)投标报价 15

(2)投标供应商评价 25

2、暗标部分

(1)技术文件 60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15分)

1)本项目采购人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价格扣除:

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除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外,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如为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如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

1)企业业绩(12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业绩的每个3分,最高得1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内,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标的、数量、金额应清晰可见,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分。

2)认证及相关证书(3分)

1、投标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1分;

2、投标供应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1分;

3投标供应商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1分;

(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3)人员配置情况6分)

1、拟派主厨年龄45周岁以下,且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的得2分。

2除主厨外,拟派人员中持有中式烹饪师(高级工)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3除主厨外拟派人员中点心师持有中式面点师证的,得1分。拟派人员中具有烘培烘烤工证书的,得1分。

注:上述需提供所有人员有效的证书(中式烹饪师(高级工)证、中式面点师证烘培烘烤工证、健康证)所有人员由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社保证明拟派主厨须提供5年以上被服务单位有效证明或5年以上餐饮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须提供原件,无原件或者原件不全不得分。

4)应急配送能力(4分)

投标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临时通知,能够在半小时以内完成餐饮配送的,得4分,1小时以内完成得2分,1.5小时以内得1分,超过1.5小时不得分。

注:承诺书格式自拟,并须提供能够完成应急配送的证明,如供应商经营场所到采购人办公场所(无锡市春新东路8号)的地图导航截图等材料,供应商经营场所地必须为供应商自有场所或租赁合同场所。经营场所自有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经营场所为租赁则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发票原件;证明材料不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评委无法认定的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暗标部分:

(二)技术标(服务方案)部分60分):

1)餐饮管理工作制度(8分)

2)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7分);

3)餐饮服务针对性保障措施8分);

4)人员配置架构图及人员岗位职责(7分);

5)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考核标准(8分);

6)卫生管理制度(8分);

7)食品索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7分);

8)售后服务承诺(7分)

除采购文件“(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中涉及到本项评分的情况外,技术标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

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确定中标人:

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本次招标的定标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 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3. 定标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2.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十)、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价标准八折计取,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为:成交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成交金额的1.5%,成交金额100-500万费率为成交金额的0.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暂估30000

(十)、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附件: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采用委托管理方式,即中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食品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负责粮油类原材料食品原材料所有食堂物料消耗用品(不包含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采购。餐具、厨房设备、设备保养费及水电费由采购人提供与承担。中标单位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受采购人监督考核。

服务期: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服务项目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二)食堂提供的菜品拟按以下标准执行。

早餐:面条、3点心、2粥、3粥菜、3面浇头、2蛋类、杂粮、姜丝、豆浆;

午餐:5菜(2大荤1小荤2素)、1主食、1杂粮、1汤、1水果、酸奶;

初步估计早餐就餐人数为130人,午餐就餐人数为180人。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菜品数量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菜品种类明细:

面条:汤面、拌面;

点心:蒸发面、油发面、烘发面;

粥:白粥、杂粮粥;

大荤:红烧肉,清蒸白鱼,红烧排条,烧鸡公,红烧大排,水煮肉片,狮子头,剁椒鱼块,梅汁排骨,炸鸡排,红烧鸡腿,酱鸭等;

小荤:萝卜烧肉,番茄炒蛋,麻婆肉末豆腐,花菜肉片,韭菜炒蛋,青椒土豆肉丝,回锅肉等

素菜:细菜,白菜,茼蒿,毛白菜,生菜,香菇青菜,药芹,包菜等;

主食:米饭,杂粮饭;

杂粮:山芋,玉米,南瓜,山药等;

汤:番茄蛋汤,山药牛腱汤,萝卜肉圆汤,菌菇汤,鸭血粉丝汤等;

水果或酸奶:香蕉,苹果,橘子,酸奶等。

备注:粮油必须为非转基因材料。

(三)外包方式费用标准

必须配备主厨1名点心师1名,切配人员1名,帮厨、洗碗工、保洁等3名

备注:上述人员为工作单位所需人员的最低配置,投标人所配备人员总数不得低于上述要求若低于上述标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结算

1、成交后,按双方签订合同条款经采购单位每月考核合格后,中标方应当于每月的月底出具当月餐饮业服务发票,采购最晚应当于次月的30日前付款。每月考核低于85分(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考核低于75分(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方有权将中标单位无条件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备餐人数若超过招标文件中的数量,与采购方协商后另行结算。若主要食材单价涨幅超过10%时,由中标方提出申请,采购方确认后调价,主要食材单价跌幅超过10%时,采购方有权进行调价。

(五)人员素质要求

1.主厨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招标文件-无锡市计量测试院食堂外包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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