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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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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HY2021-RJXQ-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HY2021-RJXQ-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4月26日 13:26

附件121.4.26-(磋商公告)职工食堂外包服务.pdf
附件2采购项目需求.pdf

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Y2021-RJXQ-C001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贰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上报名

方式: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上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非现金形式所致单位为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或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按成交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保证金账号信息如下: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金峰支行

户 名: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0181019800000732

2.付款方式:按刷卡消费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每月月底按刷卡消费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于次月 15 日前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是指参与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凭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2)凡取得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需要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配合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

(4)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19]14号)。

5.新冠肺炎防控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2)各供应商代表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给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3)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必要时,推选部分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其他人员在外面等候),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4)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开标场所的大楼入口处、楼层入口、开标室入口均需体温检测和个人通行证扫码确认后才能通行(二维码为绿码),请各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代理机构、采购人。

6.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报名费转账凭证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s_hy@163.com邮箱,因备注信息不全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金色春城

联系方式:谢先生 18046776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50号(春江花月D区41栋1号店面)

联系方式:刘女士 0797-8222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8507970222

采购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 (二)所投服务必须提供贰年及以上的质保期。 (三)服务如为某单位的专利或特有产品,请供应商在答疑期内 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供应商的方案应达 到或优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不能达到磋商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在 响应文件中作出服务承诺要求不能实施的,采购人将不予验收,责任 及后果自负。并按提供虚假材料应标,报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职工食堂外包服务范围及要求: 1、管理模式 (1)按办公室审核的就餐人员每人每餐 10元的标准,由成交供 应商开具票据到财务报账。 (2)采购人负责食堂人员工资及水电天然气,成交供应商负责 食堂所有食堂餐饮物品采购,自主采购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卫生 的食堂食材、主、副食品,每周制定食谱,按现有用餐水平及以上保 障中餐,并做好厨房、餐、包厢的卫生清理工作。 (3)接待用餐按每桌 150元标准结算。 (4)食堂餐饮场所、设施设备和餐饮用具盘好清单后全部委托 给成交供应商维护管理,人为损坏由成交供应商维修添置。 (5)建立监督检管理制度,开展满意度测评,定期不定期开展 监督检査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发现违规行为视情进 行经济处罚,以达到委托管理模式的目标。 (6)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健全财务账目,日清月结,做好规范账 务合账,市局有权进行检查核对有关账务数据。 (7)委托成交供应商的食堂应以服务甲方干部职工为目的,不 可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 (8)成交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食堂派遣工作团队,成交供应商 应将派遣工作团队名单、成员详细身份信息及健康证明等报送甲方备 案。 (9)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人食堂生鲜蔬菜类、粮油干货类 等物品(以下简称“食材”),中餐及接待用餐,厨房、餐厅、包厢 的卫生清理,食谱的制定等工作。 2、管理期限、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管理期限:食堂服务期限为贰年。 3、用餐时间及标准 (1)食堂用餐时间:12:00-13:00;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用 餐时间,确保准时准点供应用餐,采购人工作人员如有加班需延迟或 增加用餐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加班人员用餐。 (2)确保中餐菜品三菜一汤,一大荤(具体菜品见菜单)、一 花荤、一时蔬、一汤;注:大荤由中心每月更换一次。 (3)成交供应商每周五将下周菜谱交给采购人后勤主管理部门 审查备案,如有调整应事先报告。 4、食堂食材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食材均达到国家食品安全规定及相 关标准要求。 (1.1)提供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如大米、食用油(非转基因)、 面粉等,须经甲方指定品牌,具有经过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 质量标识。 (1.2)提供的蔬菜类、肉品类及相关物品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卫 生标准,食品原材料须采购于正规厂家,油类来自大卖场的正规品牌、 肉类应提供检疫证明等,大米、调料品采购符合有关标准。、 ①畜禽肉类原料应提供动物卫生检疫合格证明; ②果蔬类原料应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散装干果蔬类原料 或水发食品原料应提供生产加工单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1.3)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 证(进口食品需提供口岸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符合标签标 识管理规定,标识清楚、完整、不脱落; (1.4)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厨房用 具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均采用知名品牌类产品。 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有监督权、指导权和行政管理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民意测评或评价,测 评或评价的内容及办法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甲方最终决定,测评内容 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总和 80%以上(含 80%)为合格,如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乙方作出书面解 释并限期纠正。乙方拒绝、怠于纠正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管理期间,有下列违规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管理协议并无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 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提供的食材、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经区级以上卫生部门 证实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 ②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当发生火灾事故。 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严禁乙方私自出借厨房设备。 (4)乙方由于人为因素导致厨房的设备出现损坏,乙方应按同 类照价赔偿。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所属人员有自主管理的权利,但必须遵照执行甲 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 (2)乙方按合同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经营 理念,确保场地设备整洁和食品安全卫生,坚持每餐餐饮食品留样制 度,做到卫生好、口味好、服务好、价格优;防毒、防霉、防鼠、防 蝇、防蟑螂。 (3)在管理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 章制度。 (4)在管理期间,由粗加工切配、烹调加工、面点加工等方面 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管理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在管理期间,在经营场地内(含设备、设施、用具等)发 生的人身伤害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自觉遵守治安及消防规定,提高安全意识,防火防盗, 防毒防爆,如发生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乙方承担,因此给 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发生重大事故的,甲方即有 权单方解除管理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