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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餐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采购人: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485号(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8866007(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天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县(区)文化路463号 | 联系方式:0536-8501971 | 二、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餐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00202102000172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餐厅托管服务采购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0.000000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1年4月27日9时0分至2021年5月10日14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 3.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采购文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4、售价:0元5、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在线平台online.smartcert.cn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zytz/048001/)。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江苏智慧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何工:19961895596;张工:15666226239。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 4.售价:0元 | 四、公告期限:2021年4月27日 至 2021年4月29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5月11日13时30分至2021年5月11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抵达现场。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5月11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抵达现场。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璐 联系方式:0536-8501971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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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璐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5时21分13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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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
中心职工餐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FCG-2021-0000141
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00202102000172
采 购 人: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天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磋商办法
项目概况
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餐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应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05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餐厅托
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1-0000141
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0020210200017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前期已单独公开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04月 27日 09时 00分至 2021年 05月 10 日 14时 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
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
并获取采购文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
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
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
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
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
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
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
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
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
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09:0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
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
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售价:0元
5、CA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
口,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online.smartcert.cn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
展公共资源交易 CA 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查阅(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zytz/048001/)。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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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智慧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
技术人员 7*24 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61895596;
张工: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注意事项。
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
除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
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05月 11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
解密,无需抵达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05月 11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
解密,无需抵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
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供应
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
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 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对列入潍坊
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
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 1485号
联系方式: 0536-8863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潍坊天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经济开发区民主街 10088 号山东跨境电商总部产业园一期工程
27号楼
联系方式:0536-8501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马昆明
电话:0536-8501971
注: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磋商,请尽早阅知磋商文件中
的《电子招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2、本项目实行“无直播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磋商,请尽早
阅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供
应商手册),详见附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磋商结束之前保持联系畅通,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联系不到而引起开评标不畅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4、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5、本项目在开评标前及过程中若有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技
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代理机构电话:0536-8501971
6、本项目实行在线报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关于开评标活动疫情防控的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
效减少人员聚集,有序开展开评标活动,现将开评标活动现场的相关注意事项告
知如下:
一、减少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数量,每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原
则 上不多于 1 人,对近 14 天内有较重疫区的旅行史的投标人人员建议不要参
加 本项目开标会议。
二、投标人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
毒。 投标人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后应按代理机构人员的引导从北侧扶梯
到达四楼体温测量处,依次测量体温,领取个人信息登记表,如有未配戴口罩者
或体温超过 37.3℃、咳嗽等症状的投标人人员,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
进入开标室。投标人人员进入开标室后按顺序递交相关资料,在代理机构引导下
按每人之间不少于一个座位的间隔就坐。
三、本项目开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投标人人员自行离开开标室活动。项目开
标 结束后暂时休会,投标人人员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市政务服务中
心,并按代理机构通知及时参与企业业绩及实力等确认,确认结束后可离开潍坊
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休会期间和业绩及实力确认结束后投标人人员不得在潍坊
市政务服务中心逗留。本项目取消复会和现场公布评标结果环节,评标结果通过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查阅。
四、投标人应自行综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参与投标活动的各种不利因素,如
交 通、住宿等,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按时参加投标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履
行相关义务。
五、因疫情影响,请各供应商投标人员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出具电子健康码。
对显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或拒不配合查验的人员,安保人员有权拒绝
其进入。请供应商投标人员尽快申办健康码,因未申办健康码或健康码显示“黄
码”或“红 码”而无法参与交易活动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餐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 购 人: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职工工作日早、午餐食堂餐饮服务;详见服务要求。
质量标准:保证食材新鲜卫生、食品种类丰富、荤素搭配得当,环境整洁卫生、人员配备到位。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服务质量及后续政策满足且双方均同意情况下,
本合同续签,续签机制为 1+1+1,服务期最长三年。
2 合同名称: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餐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数)
6
(1)答疑时间:供应商在阅读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于 2021年 05月 06日 10:00
前以 E-mail(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和 Word 格式文件两种形式) 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
话通知代理机构,过期不再接受任何疑问。
代理机构邮箱:wftpzbdl@126.com 电话:0536-8501971
(2)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
(3)答疑及澄清文件经有关单位同意后,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后(文件
格式为.WFCF)制作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报价)。答疑及
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
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7
响应文件包括:
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
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
人承担。
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潍坊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PDF 格式响应文件是使用电
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导出的 PDF 格式的响应文件。
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若需成交人补充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在规定时间内,成交人应将所需
纸质版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5月 11日 14:00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传送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9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专门设定开标地点,各供应商在会员系统
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解密时间:
(1)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通过系统自行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段解
密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开标后,各供应商即可在线解密,开标后规定时间内非自身原因无法完
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询:0536-8097130 或 8080958。(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 CA 锁、网络不稳定等)。
(2)开标后供应商必须时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评标专家评审意
见,通过“发送业绩确认”模块将业绩确认表发送至供应商端。各供应商在“业绩确认”模块
中,选择对应相应的项目,点“操作”按钮进入业绩确认页面,查看并确认内容及附件信息,
若认同该业绩信息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我公司认同此业绩”,点击左上方的“同意”按钮;
若不认同,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原因,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相关附件,点击左上角“不同
意”按钮,等待再一次业绩确认。
(3)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完成开标解密后 20 分钟内将开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
wftpzbdl@126.com电子邮箱,内容包含: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4)各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后
期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以上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
资格。
(5)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取消复会环节,请各供应商自行到相关网站查看中标结果。
10 评标原则:综合评分法
11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2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项目投标报价要求事项》,
是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违反该要求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3
投标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无
样品:无
14
招标控制价:130万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5
企业注册信息:供应商需及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信息,确保交易中心网所上传的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格审查的资料齐全有效,否则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及评审。
16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项目投标报价要求事项》, 是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违反该要求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7
质疑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部 94 号令):
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只接受符合质疑函格式的书面材料。
2.联系部门:潍坊天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联系人:王璐、马昆明 联系电话:0536-8501971;
通讯地址:潍坊经济开发区民主街 10088号山东跨境电商总部产业园一期工程 27号楼。
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另行提出的不予接受。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备注: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项目的暂停、延期
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
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行进入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
(竞争性磋商)
一、总则
(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磋商行为,提高磋商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招标投标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
(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竞争性磋商,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网上竞
争性磋商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
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竞争性磋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竞争性
磋商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供应商提交的网上信息采集入库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争性磋商活动。进入交易平台的企业
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
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四)网上竞争性磋商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及
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工作须知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确认(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采集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采购文件,
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
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视为放弃,参与磋商将被拒绝。
三、CA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江苏智慧
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online.smartcert.cn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
交易 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查阅(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zytz/048001/)。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 13:00-17:00。
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
江苏智慧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
技术人员 7*24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61895596;
张工: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注意事项。
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江苏智慧
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
证平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
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四、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
(一)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
(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 998 0000
(二)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响应
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补充、答疑、
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
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供应商需及
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四)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 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
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响应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
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有关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明确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
式。如果采用,务必仔细核查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供应商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响应文件时,应注意使用的
造价软件须经过主管部门评测通过,并能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竞争性磋商系统无缝对接。
3.响应多个标段时,须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响应文件须使
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
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
“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在网上提交加密响应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储存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以及 PDF
格式响应文件的 U 盘或光盘(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
密响应文件和 PDF 格式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用)。储存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 PDF 格式响
应文件 U 盘或光盘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供应商须保证启用 U 盘或光盘时能正常读取)。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供应商应将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一同密封提交。供应商需在 U 盘或光盘
表面粘贴标识,将项目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息写在标识上。
五、解密响应文件
解密时,供应商应使用 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进行现场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 CA。
六、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应妥善保管 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必须
重新用 CA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1、
CA 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二)供应商必须在解密时携带 CA。一个 CA 在制作响应文件到评审结束期间,仅能为一
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多个 CA。
(三)供应商因 CA 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分
钟)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
任。
(四)因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可导入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继续解密。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
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自
行承担责任。
(五)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
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响应过程文件(文件格式为.etbp)制作
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
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突发情况处理
(一)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
并作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
的;
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
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
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
面造成损坏的;
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磋商过程的
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
2.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磋商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竞
争性磋商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竞争性磋商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
A、总则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潍坊天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购买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即中标单位(卖方或中标供应商)。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3 项所述的方式已获得。
三 、 合格的供应商
为证明供应商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
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法律证明文件包括:资格审查
及磋商办法中涉及到的所有证件不再要求提供原件,须在电子响应文件 中上传原件资料的扫
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
晰: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
供应商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或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含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和二维码)。磋商小组通过扫描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或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的二维码,
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真伪,经查询真实的,视同提供了营业执照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本项不需要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 ;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7、信用信息查询: 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①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 信用中国 ” 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 ;
② 查询截止时间节点为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一天 。
③ 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
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将现场
公示。
注:
(1)上述 1-7项涉及的资料为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上传(须在
电子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上传加盖公章扫
描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上传资料不全或审查不合格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2)若上述证件因证书年检或延期等原因无法提供的,可上传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
(3)以上所有资料在开标前随响应文件一并上传,开标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文件。
4、勘察现场
4.1 供应商将按前附表第 6 项所述的时间,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
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
费用。
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
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
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投标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上述
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具体金额以成交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实计算(按照
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按服务类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采购人均认为该费用
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额缴纳。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代理费收款人账户、收款人开户银行等相关信息,内容如下:
开户行:中国银行潍坊城东支行
户名:潍坊天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账号:241606547395
B、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和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磋商公告
第一章 磋商须知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磋商办法
6.2 除 6.1 内容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
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磋
商文件后 1 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
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
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申请,
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下同)向代理机构提出并予以确认,代理机构将
以答疑文件的形式予以书面解答,答疑文件只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采购人的答复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网站发布。供应商自行从网站或供应商系统
中下载。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查看,后果自行承担。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磋商文件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8.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
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 补充通知经采购人和有关单位同意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发放。供应商自行从网
站或供应商系统中下载查看。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查看,后果自行承担。
8.6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C 、磋商报价说明
9 、磋商报价
9.1 本项目执行统一预算价格 130 万元,报价不参与评审。
9.2 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
1.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在线解密后至
磋商(谈判)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澄清、答疑、报价等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进行。请各供应商在文件解密后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实时登录系统关注在线报价和在线会
话功能模块,及时参与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事宜。2.各供应商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自行下载“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功能操作手册,
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方便供应商学习、理解在线报价、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以磋商
(谈判)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要求为准。3.供应商通过“在线报价”和
“在线会话”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附件为供应商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供
应商必须按其承诺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追究相关责任。4.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有关的澄清、磋
商、报价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其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以上一轮报
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并参与价格评审。
10 、响应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投标货币
10.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招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
文。
10.2 除国家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0.3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D、响应文件的编制
11、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
被拒绝。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1.2 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 “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 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
行制作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供应商人在满足
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
和格式进行编制(详见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电子响
应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已在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登记的可直接从会员系统中提取;未登记的,
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1.3 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
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 ,
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不予受理。
11.4 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
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递交
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视为投标无效,将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
11.5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 同时生成已盖章非加密响应文件
一份,并可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 PDF 格式的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用。未加密
的电子响应的文件和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保留存储,根据实际项目
需求,供应商须配合将相关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1 供应商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份数为“前附表”所述的份数。
12.2 响应文件应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
12.3 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
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2.4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指示进行的,或者
是采购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13 、投标有效期
13.1 响应文件在“前附表”第 6 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3.2 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有关机构核准,采购人可书面向供应
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
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3.3 投标有效期内,包括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或成交人如果拒绝履行磋商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承诺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可能导致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4 、投标被拒绝的情形
14.1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 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4.3 向采购人提供虚假材料;
14.4 串谋投标、借用资格资质投标;
14.5 企图以明示或暗示或其他场外私自行为接触、沟通采购人、评委以获取中标的;
1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E、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
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将被拒绝。
16 、响应文件的提交
16.1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第 8 项所规定的地点和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16.2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17 、投标截止时间
17.1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
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17.2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 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
标,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选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8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
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18.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内外层响应文
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18.4 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F、磋商
19 、开标
19.1 本项目实施无直播不见面开标。
19.2 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
19.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9.3.1 电子文件未上传的;
19.3.2 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解密响应文件的;
19.4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开标时
都应予以解密、宣读“开标一览表”主要内容,供应商不承认响应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
内容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解密。
19.5 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0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不予受理:
20.1 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5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0.2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1、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在最终报价前与该供应
商进行磋商,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
的文件。经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不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为无效报价,磋
商小组将取消其最终报价资格。
22、磋商采用二轮报价形式。《报价函》作为第一轮报价,密封在响应文件中,第二轮
报价单在磋商会现场填写。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不能高于供应商自身的第一轮报价。(磋商
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变动的情况除外)。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必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
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G、评审
23、磋商小组及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 磋商小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3.2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从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
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
其他人泄露。
23.3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
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4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
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24.1 在没有进行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将对供应商进行开标后的资格后审。审查将根据
供应商按照本须知第 3.2 款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对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24.2 若供应商未能按照本须知第 3.2 款规定提交资格后审的必要资料,或投标资格证
明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完成后,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
和响应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由磋商
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25.1 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且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5.2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的;关键内容不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3 投标书涂改,涂改处又未加盖供应商印章的;
25.4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
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5.5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获取子账户)审查时不一致的;
25.6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5.7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25.8 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5.9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技术参数、付款方式、工期及适用法律
等其他内容,经认定在实质上不响应的;
25.10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成
交人,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均有充足的理由废除其中标,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25.11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的;
25.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以及其他影响采购公正的情形。
26、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或网上招投标系统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供
应商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供
应商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
清或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但是按照本须知
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 、错误的修正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是否有计算上或
累计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7.1 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7.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各分项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
应以各分项的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27.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
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8 、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8.1 磋商小组将仅对按本须知第 26 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
评价与比较。
28.2 当磋商小组认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选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8.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办法”)。
28.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8.5 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
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人。
28.6 本次评标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不宣布中标结果。
29 、定标
29.1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较低的一方排位靠前;得分且报价
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的得分依次顺序排序。
29.2 无论成交通知书书是否发出或合同是否签署、履行,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均有权
取消成交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9.2.1 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
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29.2.2 在合同签署前后或签署过程中被证实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
不良行为,或无力兑现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的。
H、授予合同
30 .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9.1 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31 .成交通知书
31.1 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31.2 发放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成交结果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32.2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
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
包)给他人。
第三章 服务要求
(一)餐厅概况:
餐厅位于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采购人提供相应设备,保证就餐人员
就餐。
(二) 服务范围:
职工工作日早、午餐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服务质量及后续政策满足且双方均同意情
况下,本合同续签,续签机制为 1+1+1,服务期最长三年。
期间成交人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
(三)经营方式:采购人监管,成交人自主经营。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人负责该餐厅的经营管理服务,具体包括管理费、人员配备、托管费、采购、配
菜、菜金、厨房(厨具损耗和日常设备更新及维修等费用)、餐厅的环境卫生、消耗物资费
(含一次性桌布、塑料袋、餐巾纸、洗手液、保鲜膜、洗洁精)等管理事项。
2.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原材料选择有质量保障的大品
牌供应商,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由于成交人食品不洁给客户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以
及法律责任。
4.成交人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理和消
毒工作。
5.成交人工作人员在承包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6.成交人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为全体工作人员供应早、中两餐服务,做到新鲜可口,
花样翻新,礼貌服务。
7.成交人必须提前一周将菜单给采购人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内公示。
8.成交人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
理,以保证达到采购人的卫生要求。
9.成交人每餐必须做好餐厅餐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10.成交人的工作人员由成交人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
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11.成交人负责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并承担相关
费用。
12.成交人保证经营区域卫生、整洁。
13.食堂内设备更新及维修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水电燃气等使用费由采购人负责。
14.成交人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各项直接或间接的成本,
各种食材(主副食品原材料)予以保证所供食物合理优质。
15.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廉价向就餐人员提供
用餐及相关服务。
16.成交人必须按以下标准予以供餐:荤素搭配适中,主食汤粥咸菜花样丰富。早餐提供
牛奶、鸡蛋、稀饭、4 款咸菜、3 款面食(其中每天必须包含油条、包子、火烧、面条等其
中的一款面食)。午餐要求菜品种不少于 3 荤 3 素,1 种水果或土特产品、2 种汤,米饭、
面食每周内不重样。每人从中选取三个不同菜品(两荤一素)。满足 200人就餐。
17.成交人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18.成交人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食堂内设备更新及维修费用(正常使用故障问题而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部分)等使用
费由成交人负责,水电燃气等使用费由采购人负责。
2. 餐费费用每月进行结算。
以上费用需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税额由成交人承担。
(六)质量保证
1.就餐方式为自助形式就餐,成交人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规定
的范围和种类。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成交人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2.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
面答复。
3.如果成交人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人承担。
4.采购人每周对就餐满意度做出测评,测评中差评人数占总测试人数的 1/3 及以上时,
采购人有权立即与成交人解除合同。
(七)食品质量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八)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
能准时开餐,成交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教。
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4.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成交人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
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其他要求
1.成交人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
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
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
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
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
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
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
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采购人将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及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
2.成交人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十) 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每天刷卡数量)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 30 日前结算上个月的服务费。乙
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十一)考核标准
食品安全检查表(一)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标准
分数
检查
得分
扣分原因
1 基础管理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2
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1
设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管理 1
工作人员健康证有效,备案后方可上岗 2
2
食品生产
经营过程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 4
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用具清洁干净,不用时加
盖保存
4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 4
食品或盛有食品的容器无着地放置 2
专人在操作间内进行熟食、冷食加工 1
操作用具、容器专用,使用前经有效消毒,并做好
记录
3
操作间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并做好记录 2
蔬菜、水果、原料未经清洗不进入操作间 3
3
餐饮具直
接入口食
品容器
餐饮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
毒、五保洁程序进行
5
建立餐饮具消毒登记本、记录规范 3
餐具保洁柜定期清洗,并有书面记录 3
清洗消毒水池与其他用途水池分开 2
消毒后餐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 3
4 个人卫生
操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手套口罩 3
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2
手部破损立即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 3
5
采购食品
及原料
索取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有效 3
使用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严格登记食堂外来人员 2
备注:满分为 100 分,85 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次罚款 500 元;连续三次检查得分低于 75 分,采
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标准
分数
检查
得分
扣分原因
6 食品储存
库房内存放的食品离地离墙 10cm 3
冷冻、冷藏、保温设施温度符合要求 3
食品储存时不存在生熟混放 3
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2
7 违禁食品
无超过保质期食品 3
无违禁生食水产品 2
无腐败变质食品 3
8 食品留样
售出饭菜留样工作按规定进行 2
建立食品留样书面记录本 2
9 环境卫生
餐厅环境卫生干净、整齐、无积油、积水 4
操作间环境清洁干净、无蚊蝇,无杂物,玻璃窗、
墙砖、地砖明亮
4
签订的泔水处置协议有效,提供处置记录 3
食堂固体垃圾按要求处理 3
10 安全操作
操作间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 1
下班前关闭水、电、气,餐后收尾工作有记录可查 1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健全
总分:
食品安全检查表(表二)
日期: 年 月 日
食堂卫生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等级评分
餐厅
卫生
好 较好 一般 差
洗碗池内无饭菜
餐桌干净无油腻
售饭菜台干净无油腻
门窗玻璃墙面地面干净无污垢
个人
卫生
穿统一工作服、帽、口罩
工作服干净整洁
无长须长发长指甲
更衣柜干净整洁
工作
区间
锅台灶具干净整洁
案台炊具干净卫生
地面干净无乱放
机器干净整洁
盛菜器具干净无油腻
切好的菜无黄叶杂物
洗碗池、洗菜池无残渣油垢
评分
标准
好给 4分,较好给 3分,一般给 2分,差给 1分。
备注:满分为 60分,达到 50分为合格,不予扣款;5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次罚款 500元;连续
三次检查得分低于 4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
如成交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采购人除在上述检查考核评分中予以相应扣分外,还将再
对供应商予以罚款。
1.上岗人员未有健康证,每人次罚款 300元。
2.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间饮酒和就餐,每人次罚款 200元。
3.在非采购人组织的各类各级检查中,因供应商原因被有关单位处罚的,所有责任(含
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采购人每次罚款 300-500元。
4.如因供应商人为原因造成餐厅火灾、爆炸、触电、烫伤等安全事件,所有责任(含法
律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每次罚款 1000元,并按合同其他约定执行。
5.坚持餐器具洗、消程序,不按程序或洗消不到位,每样次罚款 100元。
6.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原材料,使用过期食品或调配料等等,发现一
次罚款 1000元。
7.甲方不定期地组织或邀请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抽样检验结论不合
格的,每样次罚款 500元。
8.采购食材缺少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票等证明的,每样次罚款 100元。
9.职工餐和接待餐的原材物料严格分开,严禁将职工餐菜品用于接待餐,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11.出现直接责任事故,如饭菜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饭菜未熟、饭菜中异物,异味),
每发现一次罚款 300元。
12.严格按照甲方的开餐管理规定开餐、送餐,每晚开十分钟餐,每次罚款 100元(不可
抗拒力量影响除外)。
13.严禁将外观腐烂变质的菜品进入餐厅加工,每次罚款 400元。
14.严禁过夜食品再次出售,每次罚款 400 元。
15.因乙方原因造成误餐、停餐等责任事故的,出现一次罚款 500 元。
16.采购人定期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抽检,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每出现一件抽检
原材料样品不合格,罚款 300元。
采购人有权在工作过程中根据需要修改完善上述考核细则,有权在管理服务费中直接扣
除相关罚款。
(十二)附件: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
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承包单位负责人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人要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
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
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单位日常管理,全面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的
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
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
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
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
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
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
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
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
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
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
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
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
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物中毒事件达到 3人以上构成群体性事故,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服务,经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磋商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及补充通知文件;
(4)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5)甲方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技术资料。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一、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服务质量及后续政策满足且双方均同
意情况下,本合同续签,续签机制为 1+1+1,服务期最长三年。
二、服务范围:职工工作日早、午餐食堂餐饮服务;
三、经营方式 :甲方监管,乙方自主经营。
四、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1300000.00 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
五、服务要求
1.成交人负责该餐厅的经营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人员配备、托管费、采购、配菜、菜金、
厨房(厨具损耗和日常设备更新及维修等费用)、餐厅的环境卫生、消耗物资费(含一次性
桌布、塑料袋、餐巾纸、洗手液、保鲜膜、洗洁精)等管理事项。
2.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原材料选择有质量保障的大品
牌供应商,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由于成交人食品不洁给客户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以
及法律责任。
4.成交人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理和消
毒工作。
5.成交人工作人员在承包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6.成交人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为全体工作人员供应一顿午餐服务,做到新鲜可口,花
样翻新,礼貌服务。
7.成交人必须提前一周将菜单给采购人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内公示。
8.成交人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
理,以保证达到采购人的卫生要求。
9.成交人每餐必须做好餐厅餐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10.成交人的工作人员由成交人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
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11.成交人负责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并承担相关
费用。
12.成交人保证经营区域卫生、整洁。
13.食堂内设备更新及维修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水电燃气等使用费由采购人负责。
14.成交人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各项直接或间接的成本,
各种食材(主副食品原材料)予以保证所供食物合理优质。
15.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廉价向就餐人员提供
用餐及相关服务。
16.成交人必须按以下标准予以供餐:荤素搭配适中,主食汤粥咸菜花样丰富。早餐提供
牛奶、鸡蛋、稀饭、4 款咸菜、3 款面食(其中每天必须包含油条、包子、火烧、面条等其
中的一款面食)。午餐要求菜品种不少于 3 荤 3 素,1 种水果或土特产品、2 种汤,米饭、
面食每周内不重样。每人从中选取三个不同菜品(两荤一素)。满足 200人就餐。
17.成交人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18.成交人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六、费用及结算方式
1.食堂内设备更新及维修费用(正常使用故障问题而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部分)等使用
费由成交人负责,水电燃气等使用费由采购人负责。
2. 餐费费用每月进行结算。
以上费用需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税额由成交人承担。
七、质量保证
1.就餐方式为自助形式就餐,成交人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规定
的范围和种类。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成交人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2.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
面答复。
3.如果成交人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人承担。
4.采购人每周对就餐满意度做出测评,测评中差评人数占总测试人数的 1/3 及以上时,
采购人有权立即与成交人解除合同。
八、食品质量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九、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
能准时开餐,成交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教。
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4.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成交人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
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其他要求
1.成交人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
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
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
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
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
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
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
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采购人将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及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
2.成交人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十 一 、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如遇特殊情况确定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转让内容、转
让方式及第三方背景,业务能力等相关资料,经甲方对第三方考核合格后,出具书面同意文
件,才可实施转让。如乙方所推荐的第三方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受让的第三方。
十 二 、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甲方
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管理服务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如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食物中
毒和设备受损及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要客户投诉,给甲方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乙方应承
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
3.上述情况任何一款,甲方保留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合同的权利。
十 三 、争议处理
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
2.如从协商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
项目所在地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
3.在乙方出现重大变化、卷入诉讼或其他纠纷、违反协议及服务规范或出现其他甲方认
为不宜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 15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双方的债权债
务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甲方对此情形不负任何赔偿的责任。
十四、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 年。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代理机构备案 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甲方名称(签章): 乙方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餐
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
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
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上传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
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
和利益关联。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申报资
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
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
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
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
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
该投标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授权委托我 (投标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唯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4、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内容 第一轮总报价(元) 备注
1
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
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餐厅托
管服务采购
小写:1300000.00元;
大写:壹佰叁拾万元;
本项目执行统一预算
价格 130万元,报价不
参与评审。
2 服务期 一年
注:供应商若不执行统一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供应商简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机构代码等相关资质材料
6、拟派驻餐厅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入职岗位 现任职务
从事相关工
作年限
1
派驻餐厅经理
2 营养师
3 健康管理师
4 面点师
5 厨师
6 安全员
7 ······
8
9
10
附:人员执业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纳社会保险单据
上没有体现姓名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供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供应商 2018 年至今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
人姓名
合同金额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联系人 备注
1
2
3
注:须附同类项目工作业绩相关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9、企业业绩公示汇总表(模板)
(此表作为业绩加分填报使用)
序
号
公示内容
1
项目名称
采购人
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元)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2
项目名称
采购人
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元)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3 ......
4 ......
备注:
此表仅作为填报加分的业绩,要求详见第六章磋商办法,此表仅作为参考,供应商
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表格。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声明函(小微企业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从
业人员共 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为 ,
我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响应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至 年 月
日 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愿意接受潍坊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
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可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承诺书
(采购人) :
根据项目 (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的要求,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阅读
并根据要求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5、实施方案及服务措施承诺
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1:开标现场联系表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备注
投标人须认真填写此表并在 2021年05月11日14:00 至 14:20
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wftpzbdl@126.com),并保证从开
标时间开始至开评标会议结束(代理机构会电话通知)期间联
系人联络畅通,随时准备接听相关解释、澄清电话;不填写此
表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对于“不见面开标”
存在任何疑惑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6-8501971。
第六章 磋商办法
评分因
素
得分 评分标准
报价 0
本项目执行统一预算价格 130 万元,报价不参与评审,不按统一标准报价的,
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企业综
合实力
10
一、企业综合实力
1、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餐饮服
务项目,每提供 1 个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以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并将相应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
予计分 。
2、具体考核拥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情况、负债率等,须提供第三方机构
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情况在 2-5 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实施方
案
65
二、内部管理制度(20 分)
1、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在 2-5分范围内进行评
分;
2、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重视宣传工作,有员工培训计划,食堂管理规范,
在 2-5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3、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在 2-5分
范围内进行评分;
4、操作岗位单纯化、工序专业化、工业化、实现规范经营,各岗位操作程序
规范完善的,在 2-5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三、安全卫生(25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范企业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健
康证,在 2-5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2、实行集中招标,有规范正规的进货渠道,在 2-5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3、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每天检查食堂电、气、消防
等设备设施安全,在 2-5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职责、措施和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的,在 2-5分范围
内进行评分;
5、评委对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的统一性、安全性及完整性等进行综合评估,
在 2-5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四、食品质量(20分)
备注:
1、具体评审,由磋商小组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后汇总,根据综合得分排
出名次。期间,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有虚假内容,取消其成交候选资格,由
磋商小组按得分名次重新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报价
或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的情形进行复核,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
3、磋商小组在推荐拟成交候选供应商时,如 2 个及以上供应商总得分相同时,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施方案、服
务方案得分顺序推荐。
4、企业业绩、企业荣誉等证明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后附在响应文件中,以备磋
商后进一步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取消,并按相关
法律规定处理供应商。
1、根据供应商列出经营品种及营养配比说明,符合招标人规定,在 3-5分范
围内进行评分;
2、菜肴品种丰富高、中、低档搭配合理,在 3-5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3、食谱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 在 3-5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4、菜肴原料健康、绿色、无污染,在 3-5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服务方
案
25
五、服务承诺及经营方案(18分)
1、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在 3-6
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2、公布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在 3-6分范围
内进行评分。
3、根据供应商接待标准、经营模式理念和食谱的说明,评委酌情进行在 3-6
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六、合理化建议与优惠条件承诺(7 分)
针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提供的优惠条件在 4-7分范围内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