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4月26日 15:31
附件1 | 二餐厅公告.doc |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第二食堂餐饮集团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WYZB-202119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第二食堂餐饮集团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并按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2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项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关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执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相关营业范围(如餐饮服务、酒店管理等)。3、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方式: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报名成功后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联系方式:韩老师:0471-6609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联系方式:武艳斌/宿占英:18686099739/15389821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 0471-6609368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第二食堂餐饮集团招标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自治区团校第二食堂餐饮集团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第二食堂餐饮集团招标
采购文件编号:TX-WYZB-202119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1包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第二食堂餐饮集团招标
数量:1家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相关营业范围(如餐饮服务、酒店管理等)。
3、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到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供应商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以上资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他资料复印件两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5-8 上午9: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纸质文件递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0471-6609368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联系人:武艳斌
电 话:18686099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