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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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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329-1068

二、项目名称:2021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2021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4133235.00元上海凌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5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2021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2021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本项目需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共有 7 个办公地点,分别为支队机关(外滩消防站)白渡路 66 号、车站消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京西路 295 号)、河南消防站(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家阙路 2 号)、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卢湾消防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提供一日三餐的炊事保障。详见招标文件一年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良,马军,胡兆强,王佳毅,张海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6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凌泰餐饮公司对服务需求理解较深,对应的服务措施、配餐计划与业主方的实际需求较吻合,可操作性较强。 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请供应商注意自行查收。(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代理机构处领取关于未中标原因告知单的纸质版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上海

联系方式:021-23033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联系方式:021-63353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君雅

电 话:021-63353221


2021年04月26日


2021年03月30日


附件信息:

  • 2021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pdf

    1.2M

项目编号:SHXM-00-20210329-1068 2021 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 化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白渡路66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 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采购。 一、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20210329-1068 3、预算编号:0121-W00021 4、预算金额:4200000 元,最高限价:420 万元 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概况:本项目需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共有 7 个办公地点,分别为支队机关(外滩消防站)白渡路 66 号、车站消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京西路 295 号)、河南消防站 (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家阙路 2 号)、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 卢湾消防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提供一日三餐的炊事保障。早餐每日上午 07:00~08:00,午餐每日 11:30~13:00,晚餐每日 18:00~19:00。根据甲方工作任 务,随时进行调整, 用餐结束后,应尽快完成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工作。(详见项 目需求); 2) 项目需求总人数为:33人。 3) 服务期限:一年。 项目属性:服务类。 6、交付地址:按采购人要求 7、交付日期:按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9、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和规范”。) 10、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安排踏勘,相应踏勘要求及信息详见“第三 章 招标需求”。)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 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 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6 三、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非面向特定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5)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 时 间 : 2021-03-302021-03-30 至 2021-04-08 2021-04-08 , 每 天 上 午 00:00:00~11:00:0009:30:00~12:00:00,下午 13:00:00~17:00:0012:00:00~16: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3) 方式:网上获取,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政府 采购网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无需到现场,不进行报名审核,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4) 售价(元):0(本项目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4-22(周四)北京时间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4-22(周四)北 京时间 09:3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 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 801 号 505 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 书(CA 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 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2)提交 5 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 标文件一致的并且加盖企业公章纸质文件,(此文件不作为评审评分依 据)(3)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公章,(5)如对本项目无疑问请携带好无疑问函原件。 六、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1-04-22(周四)北京时间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 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4-22(周四)北京时间 09:30:00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 801 号 505 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 801 号 505 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 知,请供应商关注。九、其他事项 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 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 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 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400-881-7190;(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渡路66号 地址:瞿溪路 801 号 505 室 邮编: 200010 邮编:200023 项目联系人:王佳毅 项目联系人:李君雅 联系方式:23033812 联系方式:63353221 传真:63326976 传真:63353221*840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2021 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10329-1068 预算编号:0121-W00021 2 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 801 号 505 室 3 投标保证金:免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九十(90)天 5 投标文本的份数:5 份 正本数量:1 份 副本数量:4 份密封 在正本内。 6 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 801 号 505 室。 7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21-04-22(周二)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 截止前半小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8 开标日期和时间:2021-04-22(周四)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 801 号 505 室 。 9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10 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两方合同 11 付款方式:根据具体委托协议合同由具体服务委托单位支付 第二部分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投标供应商须知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的项目的采购。 1.2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定最合适的中标人。 1.3 本项目招标法律依据 ? 本项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 2. 定义 2.1 “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预算单位”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即业主方:上海市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投标邀请,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2.4 “项目”系指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要求内的所有内容。 3.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1 经代理机构资质校验合格的,且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接受招标邀请均为合格的投标供应 商。 3.2 投标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条例。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是阐明招标的项目范围、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原则、中标条件和相 关的合同条款的文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供应商须知 (3) 项目需求 (4) 评标方法 (5) 主要协议条款及格式 (6)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5.2 招标文件用简体汉语编印。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6.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修改 6.1 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提问,应于投标邀请函所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来信或传真形式) 并加盖公章,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招标文件澄清会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 文件的供应商。 6.2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代理机构有权以修改书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 即以传真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若供应商拒绝回复,视作供应商已确认此事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 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4 为使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文件修改书的有关内容,代理机构可能酌情推迟递 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6.5 若供应商没有收到任何澄清纪要或补充通知,也有义务在澄清时间截止后向代理机构主动询 问,以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公平。 7. 踏勘现场 7.1 若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 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 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编制 8. 总体要求 8.1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完全的、实质性响应,且此种响应必须是唯一 的。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 报价 9.1 报价编制的一般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条件信息,结合投标企业自身的特点,参照有关的收费标 准,进行合理的投标报价。 以表格或其他直观的形式列出各部分明细,涉及经验估算或预测的需提供详实的案例 以及合理的测算/计算过程,涉及计提项目、摊销项目均应列出计算式。 (2) 投标供应商认为费用支出中不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代扣代缴的费用,应分别以表格或其 他直观的形式列明并进行汇总,未列明的均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承担。 (3) 有关服务工具以及其他消耗品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业主方实际耗用量及自身管理经 验进行估算,本项应计入投标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应编制具体目录明细,消耗品规格、报价清单并按照每 年度产生费用计算。 (4) 投标价按元/年报价,精确到“元”,计算错误由投标供应商承担,代理机构按投标总价确定,大小写不 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5) 投标供应商对每项指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9.2 本项目报价编制的特别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9.3 若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特别要求与 9.1 条矛盾,以“项目需求”为准。 10. 投标文件内容 10.1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一般包括以下常规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总表 (3) 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应详列各类费用的具体标准) (4) 拟投入项目人员明细表; (5) 项目负责人说明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学历证书等); (6) 近三年企业获奖情况一览表(近三年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及近三年相关项目一览表; (7) 服务承诺一览表(服务质量目标);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 投标文件应提供下列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经年检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B:税务登记证 C:企业各类资质证书; (10) 投标方须提供近几年由相关审计部门审计通过的财务报告(包括利润表、损益表等) (11)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 违反记录、无负面影响记录(投标方须在标书中作出承诺); (12)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要求; (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10.2 本项目投标方案编制的特别要求:详见“项目需求”章节。 10.3 若“项目需求”中的特别要求与 10.1 条矛盾,以“项目需求”章节为准。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11.2 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划表格填报,但相关内容不得缺省,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 其投标。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12.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 期。投标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代理机构既不要求 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章,加盖法人章、单位公章装 入信封并密封。 13.2 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 文件的签署人签字确认。 13.3 下列张页应加盖公章; (1) 投标函 (2) 法人授权书 (3) 投标报价 (4) 报价明细表各页(亦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5) 各种承诺书 14.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供应商应将除投标保证金、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书以外的所有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要 求的顺序装订成册。 14.2 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用信封密封,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 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3 标书要求密封并打印装订成册,外形尺寸统一为 A4 纸规格(包括封面,图纸不受此限,但应折叠成 A4 纸规格装订在其中)。 14.4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保证金(免) 15.1 投标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 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现金支票形式。 15.3 在开标时,凡没有根据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未中标通知书后五(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15.7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已进入上海政府采购网中小企 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免予交纳投标保证金。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 16.2 代理机构一般于开标当天开始接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6.3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都必须按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 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至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16.4 因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文件修改书规定的时间递交 投标文件。 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18.1 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18.2 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 14 和第 15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 18.3 投标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五、 开标和评标 19. 开标 19.1 代理机构在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委托人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并签到证明 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投标供应商自动退出投标。 19.2 开标时,代理机构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开启标书。唱标时只需宣读“投标 报价汇总”的内容。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由市政府采购专家以及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专家随机抽取产生。 21. 询标 21.1 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有可能对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向投标供 应商进行询问。 21.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1.3 此书面文件将构成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1.4 投标人若迟到、缺席、拒绝询标,则自行承担落标、废标的风险。 22. 评标 22.1 评委会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 地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评委会将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所列各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分析投 标供应商的各项指标择优定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22.2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 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 22.3 在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2.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 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22.5 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授予资格 23. 定标原则 23.1 本 项 目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评 标 , 详 见 评 标 办 法 ( 第四章) 。 23.2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4. 资格后审 24.1 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前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被国家行政机关吊销执照、取消资质或严重丧失信誉, 采购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 25. 中标通知 25.1 评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26.履约 保证金 26.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用采购人认可的方式(支票或银行保 函)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6.2 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可能将取消原中标决定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选择重新组织招标。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后果自负。 27.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采购文件,均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27.3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与招标文件规定相反的意见,如代理机构不予认可而中标人坚 持不变的,代理机构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8. 废标条款 28.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将作无效标处理: (1) 投标书未密封,未按规定装订成册; (2) 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 授权书格式未法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企业公章,授权书上未提供法人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 (4) 投标承诺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字)。 (5)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无法评标; (6) 投标书逾期送达; (7) 投标书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完全的、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无效; (8)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文件遗失或损坏的。 (9) 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28.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代理机构可以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1 年黄浦区消防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 服务期为:1 年; 人员数量:33 人。 预算金额:4200000 元 服务概况: 本项目需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共有 7 个办公地点,分别为支队机关(外 滩消防站)白渡路 66 号、车站消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 京西路 295 号)、河南消防站(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家阙路 2 号)、 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卢湾消防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提供一日 三餐的炊事保障。早餐每日上午 07:00~08:00,午餐每日 11:30~13:00,晚餐 每日 18:00~19:00。根据甲方工作任务,随时进行调整, 用餐结束后,应尽快 完成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工作。 (一) 主要要求: 1. 2021 年需餐饮岗位工作服务人员: 总人数为 33 名。 二、炊事岗位工作人员服务项目需求 1) 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每月留取 5%当月合同金额作为月度绩效考核,相关考核 细则与合同一并签订。年终绩效考核作为衡量社会化服务保障质量标准。 1、提供一日三餐的炊事保障。早餐每日上午 07:00~08:00,午餐每日 11:30~13:00,晚餐每日 18:00~19:00。根据甲方工作任务,随时进行调整。 2、用餐结束后,应尽快完成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工作。 3、人员年龄男小于 50 周岁、女小于 40 周岁,大于 18 周岁,保证人员稳 定。 4、厨房人员配置与就餐人员比例应大于 1:15 5、厨房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取 得饮食行业健康证。 2) 厨房管理规定 一、炊事员管理 第一条 炊事员必须遵守考勤打卡制度,按规定着装戴帽保持整洁上岗,不得 无故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条 炊事员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禁私自串班,有病(或事)假需要向支 队司令部门请假的同事必须向后勤部门报备,超过三天病(或事)假必须以书面形 式提出申请(病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经中队批准上报支队后勤部门备案。 第三条 厨房内严禁会客,禁止吸烟、饮酒及偷吃、偷用厨房食品和用具。 第四条 厨房间应在工作结束后要妥善处理和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认真做好 各自管理自己的卫生区域的清洁工作。 第五条 工作期间,穿戴整洁,坚持洗手后操作,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戴戒指加工食品。二、厨房卫生管理 第六条 汤桶、调料罐、蒸饭箱等必须每天清洗换水,汤料必须洗净并且焯水, 方可吊汤。烹调中文明操作,调味后必须净勺,排菜须用筷子,抹布经常搓洗, 保持洁白。 第七条 灶台随时冲刷直无污物,每天午饭过后擦洗灶台一次(用钢丝球和洗 涤净)使灶台光亮无污。晚上下班前,全部灶台及油烟机等表面均用抹布擦净, 全部物料用品归类归位。 第八条 冰箱每天清理两次,每天早上清理主要是清除隔夜原料,水发原料换 水,擦洗冰箱内外。晚上清理包刮各种原料分类归置,定期除霜。全部进入冰箱 和回笼间。抹布经常搓洗,保持洁净。砧墩用后及时刮净,不留血污。 第九条 废料盆及时清理,每天早上十点,下午两点更换垃圾桶。每天午饭过 后,晚上下班前清洗案板和砧墩,案板洗后全部擦净,砧墩洗后刮净竖起晾干。 第十条 整个厨房间地面冲洗两次,中午一次,晚上临下班一次,平时要保 持厨房环境的整洁。第十一条 灶台上的用具及各种调料要摆放整齐,不使 用时,应罩上防尘、防蟑螂、防鼠设施。第十二条 下水道、水池每日进行 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第十三条 保持厨房墙壁及电器、餐具、炊具无油渍并分类保存;保持厨房及餐 厅地面无垃圾杂物, 保证无积水、干净、整洁;厨房、餐厅、窗明几净,墙壁清 洁,无油渍。 三、食物冷藏和清洗加工 第十四条 食物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第十五条 冰箱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 味。 第十六条 食物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冰箱 内,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不准放入冰箱。 第十七条 蔬菜按一挑、二洗、三切的 顺序加工。 第十八条 清洗加工过的蔬 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第十九条 肉类食品、自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腐败变质食品不加工。 第二十条 肉类加工后无血、无毛、无污物,水产做到无鳞、 无腮、无内脏。 第二十一条 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净毛 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杀、不加工。第二十二条 工 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分开使用。 四、中队分管干部和厨房值班员职责 第二十三条 中队分管后勤的干部负责对厨房各项工作进行不定期,不定点、 不定项的抽查;检查内容包括炊事员着装、炊事员考勤、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 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出菜速度、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工作等项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 计划卫生; 纪律检查:每月一次,包括厨房纪 律,考勤考核;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食品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出品安全质量、 标准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 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第二十五条 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 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正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四、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绩效考核范围为本规定前二十二条及《炊事员绩效考核细则》之 内容。 第二十七条 绩效考核每月一次,由支队后勤装备处进行督导检查。中标单位 需在中标后每月留取 5%当月合同金额作为月度绩效考核,相关考核细则与合同一 并签订。年终绩效考核作为衡量社会化服务保障质量标准。 3) 服务承诺 1. 组织承诺 (1) 项目负责人具有管理、协调、沟通、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2) 项目负责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针对性地组建本项目团队,团队中的人员应具有丰 富的 类似工作经验。 (3) 岗位人员必须遵守招标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管理,积极、主动配合招标方做好各 类创 建、检查活动的准备工作。 (4) 及时对严重违反招标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职业素养低下,不尊老敬老的工作人员予以清 退并重 新安排相应人员补缺。 2. 管理承诺 采用“定期巡检”和“主动抽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每个人员的岗位 工作进行检查,力争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岗位工作的详细记录,定 期提供服务报告。 3. 响应承诺 重要事件和任务 5 分钟内提供响应,视情况需要,可 1 小时内 提供现场服务。 4.质检条款 (1)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国家 和地方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 (2)所加工食品实行留样制度,留样 48 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3)自觉接受招标方以及卫生、防疫、市场监管部门等的检查,对于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必 须做出相应 的整改。 (4)提供的餐饮服务须接受招标方的日常监督考核,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5)其他说明 设施设备、水、电、燃气、易耗品、场地和餐具等固定资产由招标方免费提 供。 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 他公司或个人。 中标方派遣的炊事岗位工作人员进驻 10 个工作日后由招标方进行验收检 查,验收合格方可正式入用。 中标方派遣的炊事岗位工作人员需在招标方用餐的,按照招标方的伙食费标准向 中标方收取搭伙费。 三、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竞标思路及管理措施: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书、计划、标准、工作措施、管理办 法、队伍建设(房产证明材料:在沪或外地企业需提供驻沪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 赁合同】)、人员培训方案、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等应急方案)、工作规范、人员稳定措施、监管措施 等相关管理制度,提高辅助队伍的素质及减少人员的流动性; 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清单、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姓名 和资历等,投标书商务部分应包括:投标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计算依据、投标报价清单; 3. 费用说明: 1) 辅助队伍的员工薪资及按国家最新规定的养老金等费用(需考虑 2021 年度法定薪资的社保调 整的因素); 2) 高温费、人员服装费、人员福利、国定假日加班费、人员管理、所需设备的配置费、各类耗材等 (按照国家规定的劳防费用); 3) 管辖区域的公众责任险等; 4) 企业利润; 5) 税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 注意:报价内容包含整个区域内辅助人员的全部费用,中标后采购人 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各项收费因素。 4.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已完成一定数量、性质、规模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为准); 5. ★投标人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清晰 扫描件); 6. ★社保证明(清晰扫描件) 7. ★缴税证明(清晰扫描件) 8. 投标人需负责从业人员所有安全工作等的相关事宜; 9. 投标人在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有义务配合招标单位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10.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11. 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 12. 其他信誉、信用等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重要提示: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条件必须满足,若无法满足,作 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需求制作索引表(格式 1),不提供的在评分方法中的“招标需求索引表”项内得 0 分。 序号 名 称 技术指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 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以上资 质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2、投标函:请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样式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所含的全部 内容,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1 资格性审查要求 (由采购人审 核) 3、法人代表授权书: 授权书格式要求:法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企业 公章,授权书上必须提供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 4、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 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 用记录进行甄别。 2 符合性审查要求 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标情形: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串标、围 标、违反劳动法等情形 四、咨询服务费及专家费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服务的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中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成交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及本项目的 专家费(专家费用以实际为准,专家费用不开发票)。 成交服务费以转账形式或现金形式支付。 成交金额( 万元) 服务类招标费率 货物类招标费率 工程类招标费率 100 以下 1.5 % 1.5% 1.0% 100-500 0.8 % 1.1% 0.7% 500-1000 0.45 % 0.8% 0.55% 1000-5000 0.25 % 0.5% 0.35% 由于项目进度关系,如新的中标单位无法及时确定,则由原服务单位上海强丰理有限公司 继续服务至本项目中标结果产生为止,该期间的服务费用,按(本次中标价/365 天)*实际天 数支付,由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上海凌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1 年黄浦区消防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 服务期为:1 年; 人员数量:33 人。 预算金额:4200000 元 服务概况: 本项目需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共有 7 个办公地点,分别为支队机关(外 滩消防站)白渡路 66 号、车站消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 京西路 295 号)、河南消防站(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家阙路 2 号)、 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卢湾消防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提供一日 三餐的炊事保障。早餐每日上午 07:00~08:00,午餐每日 11:30~13:00,晚餐 每日 18:00~19:00。根据甲方工作任务,随时进行调整, 用餐结束后,应尽快 完成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工作。 (一) 主要要求: 2. 2021 年需餐饮岗位工作服务人员: 总人数为 33 名。 二、炊事岗位工作人员服务项目需求 1) 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每月留取 5%当月合同金额作为月度绩效考核,相关考核 细则与合同一并签订。年终绩效考核作为衡量社会化服务保障质量标准。 1、提供一日三餐的炊事保障。早餐每日上午 07:00~08:00,午餐每日 11:30~13:00,晚餐每日 18:00~19:00。根据甲方工作任务,随时进行调整。 2、用餐结束后,应尽快完成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工作。 3、人员年龄男小于 50 周岁、女小于 40 周岁,大于 18 周岁,保证人员稳 定。 4、厨房人员配置与就餐人员比例应大于 1:15 5、厨房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取 得饮食行业健康证。 2) 厨房管理规定 一、炊事员管理 第一条 炊事员必须遵守考勤打卡制度,按规定着装戴帽保持整洁上岗,不得 无故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条 炊事员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禁私自串班,有病(或事)假需要向支 队司令部门请假的同事必须向后勤部门报备,超过三天病(或事)假必须以书面形 式提出申请(病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经中队批准上报支队后勤部门备案。 第三条 厨房内严禁会客,禁止吸烟、饮酒及偷吃、偷用厨房食品和用具。 第四条 厨房间应在工作结束后要妥善处理和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认真做好 各自管理自己的卫生区域的清洁工作。 第五条 工作期间,穿戴整洁,坚持洗手后操作,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戴戒指加工食品。二、厨房卫生管理 第六条 汤桶、调料罐、蒸饭箱等必须每天清洗换水,汤料必须洗净并且焯水, 方可吊汤。烹调中文明操作,调味后必须净勺,排菜须用筷子,抹布经常搓洗, 保持洁白。 第七条 灶台随时冲刷直无污物,每天午饭过后擦洗灶台一次(用钢丝球和洗 涤净)使灶台光亮无污。晚上下班前,全部灶台及油烟机等表面均用抹布擦净, 全部物料用品归类归位。 第八条 冰箱每天清理两次,每天早上清理主要是清除隔夜原料,水发原料换 水,擦洗冰箱内外。晚上清理包刮各种原料分类归置,定期除霜。全部进入冰箱 和回笼间。抹布经常搓洗,保持洁净。砧墩用后及时刮净,不留血污。 第九条 废料盆及时清理,每天早上十点,下午两点更换垃圾桶。每天午饭过 后,晚上下班前清洗案板和砧墩,案板洗后全部擦净,砧墩洗后刮净竖起晾干。 第十条 整个厨房间地面冲洗两次,中午一次,晚上临下班一次,平时要保 持厨房环境的整洁。第十一条 灶台上的用具及各种调料要摆放整齐,不使 用时,应罩上防尘、防蟑螂、防鼠设施。第十二条 下水道、水池每日进行 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第十三条 保持厨房墙壁及电器、餐具、炊具无油渍并分类保存;保持厨房及餐 厅地面无垃圾杂物, 保证无积水、干净、整洁;厨房、餐厅、窗明几净,墙壁清 洁,无油渍。 三、食物冷藏和清洗加工 第十四条 食物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第十五条 冰箱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 味。 第十六条 食物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冰箱 内,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不准放入冰箱。 第十七条 蔬菜按一挑、二洗、三切的 顺序加工。 第十八条 清洗加工过的蔬 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第十九条 肉类食品、自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腐败变质食品不加工。 第二十条 肉类加工后无血、无毛、无污物,水产做到无鳞、 无腮、无内脏。 第二十一条 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净毛 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杀、不加工。第二十二条 工 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分开使用。 四、中队分管干部和厨房值班员职责 第二十三条 中队分管后勤的干部负责对厨房各项工作进行不定期,不定点、 不定项的抽查;检查内容包括炊事员着装、炊事员考勤、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 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出菜速度、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工作等项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 计划卫生; 纪律检查:每月一次,包括厨房纪 律,考勤考核;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食品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出品安全质量、 标准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 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第二十五条 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 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正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四、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绩效考核范围为本规定前二十二条及《炊事员绩效考核细则》之 内容。 第二十七条 绩效考核每月一次,由支队后勤装备处进行督导检查。中标单位 需在中标后每月留取 5%当月合同金额作为月度绩效考核,相关考核细则与合同一 并签订。年终绩效考核作为衡量社会化服务保障质量标准。 3) 服务承诺 4. 组织承诺 (5) 项目负责人具有管理、协调、沟通、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6) 项目负责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针对性地组建本项目团队,团队中的人员应具有丰 富的 类似工作经验。 (7) 岗位人员必须遵守招标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管理,积极、主动配合招标方做好各 类创 建、检查活动的准备工作。 (8) 及时对严重违反招标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职业素养低下,不尊老敬老的工作人员予以清 退并重 新安排相应人员补缺。 5. 管理承诺 采用“定期巡检”和“主动抽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每个人员的岗位 工作进行检查,力争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岗位工作的详细记录,定 期提供服务报告。 6. 响应承诺 重要事件和任务 5 分钟内提供响应,视情况需要,可 1 小时内 提供现场服务。 4.质检条款 (1)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国家 和地方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 (2)所加工食品实行留样制度,留样 48 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3)自觉接受招标方以及卫生、防疫、市场监管部门等的检查,对于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必 须做出相应 的整改。 (4)提供的餐饮服务须接受招标方的日常监督考核,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5)其他说明 设施设备、水、电、燃气、易耗品、场地和餐具等固定资产由招标方免费提 供。 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 他公司或个人。 中标方派遣的炊事岗位工作人员进驻 10 个工作日后由招标方进行验收检 查,验收合格方可正式入用。 中标方派遣的炊事岗位工作人员需在招标方用餐的,按照招标方的伙食费标准向 中标方收取搭伙费。 三、其他要求 10.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竞标思路及管理措施: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书、计划、标准、工作措施、管理办 法、队伍建设(房产证明材料:在沪或外地企业需提供驻沪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 赁合同】)、人员培训方案、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等应急方案)、工作规范、人员稳定措施、监管措施 等相关管理制度,提高辅助队伍的素质及减少人员的流动性; 1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清单、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姓名 和资历等,投标书商务部分应包括:投标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计算依据、投标报价清单; 12. 费用说明: 1) 辅助队伍的员工薪资及按国家最新规定的养老金等费用(需考虑 2021 年度法定薪资的社保调 整的因素); 2) 高温费、人员服装费、人员福利、国定假日加班费、人员管理、所需设备的配置费、各类耗材等 (按照国家规定的劳防费用); 3) 管辖区域的公众责任险等; 4) 企业利润; 5) 税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 注意:报价内容包含整个区域内辅助人员的全部费用,中标后采购人 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各项收费因素。 1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已完成一定数量、性质、规模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为准); 14. ★投标人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清晰 扫描件); 15. ★社保证明(清晰扫描件) 16. ★缴税证明(清晰扫描件) 17.投标人需负责从业人员所有安全工作等的相关事宜; 18.投标人在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有义务配合招标单位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10.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13. 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 14. 其他信誉、信用等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重要提示: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条件必须满足,若无法满足,作 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需求制作索引表(格式 1),不提供的在评分方法中的“招标需求索引表”项内得 0 分。 序号 名 称 技术指标 1 资格性审查要求 (由采购人审 核)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 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以上资 质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2、投标函:请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样式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所含的全部 内容,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 授权书格式要求:法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企业 公章,授权书上必须提供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 4、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 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 用记录进行甄别。 2 符合性审查要求 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标情形: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串标、围 标、违反劳动法等情形 四、咨询服务费及专家费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服务的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中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万元) 服务类招标费率 货物类招标费率 工程类招标费率 100 以下 1.5 % 1.5% 1.0% 100-500 0.8 % 1.1% 0.7% 500-1000 0.45 % 0.8% 0.55% 1000-5000 0.25 % 0.5% 0.35% 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成交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及本项目的 专家费(专家费用以实际为准,专家费用不开发票)。 成交服务费以转账形式或现金形式支付。 由于项目进度关系,如新的中标单位无法及时确定,则由原服务单位上海强丰理有限公司 继续服务至本项目中标结果产生为止,该期间的服务费用,按(本次中标价/365 天)*实际天 数支付,由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上海凌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章 评分方法 一、评标依据: 1、本项目评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作为本次招标选定中标人的依据。 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 评标前,采购人和采购机构依法组建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 评审专 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 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3、评审程序: (1)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投标无 效;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满三家,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2) 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符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3) 详细评审: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满足三家以上,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需保存归档。 4、评审原则、方法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各评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份投标文件进行商 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 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 定的 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 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 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5、注意事项: (1) 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评标的项目,以投标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并作为评审对象。 (2) 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 (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财政预算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做无效标处理。 二、资格性审查: 序号 资格性检查条件 投标文件要求 检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 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 作无效标处理。 2 投标函 请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样式填写,必 须包括该样式所含的全部内容,并 按要求签署、盖章。 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 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 的,投标无效。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授权书格式要求:法人签字并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企业公 章,授权书上必须提供法人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 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 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 的,投标无效。 4 信用记录查询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 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结束前,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 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文记录名单的,投标无 效。 三、符合性审查: 序号 符合性检查条件 投标文件要求 检查内容 1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的无效标情形 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串标、围标、 违反劳动法等情形 评委会认定违法违规现 象后作无效标处理 四、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 内容 分 值 范 围 1 报价分 1) 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甄别确认,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的合理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 确定其他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打分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10%)×100,分值计算保留 一位小数点。 3)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作为计分依据。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中相关规定。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该报价单位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2 报价依据的 充分性和合 理性 人员工资、 福利、保险等是否符合规定;能够依据沪保协最新年度 人力防范最低合同指导价,提供各类报价名细。综合打分: 2-4 分。 2-4 3 客观分 1) 投标索引表:投标人必须按照需求制作索引表,根据索引 表 内容完整性、准确性、可检索性进行综合评价,完整无误得 3分, 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不得分。 2) 业绩: 根据各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 件)。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7 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在上海有固定服务点的相关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租 租赁合同)0-2 分,未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租租赁合同的不得分。 0-12 4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针对性强、设想全面、定位明确、可行。有明确的服 务内容;特色响应;详细方案(日常工作、人员分配等);实 现各项指标的措施等综合打分:15-30 分 30 5 管理机构与 考核制度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 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管理机构实际操作性强;针对服务所做的规 划客观、明确。检查验收有据可依。综合打分: 5-10 分。 10 6 安全管理制 度 有针对性的策划安全管理方案、危险源控制与应对措施、事故 控制处理预案等安全制度,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综合打分: 4-10 分。 10 7 突发事件处 理应急预案 各类应急预案针对性强,检查验收有据可依。综合打分:3-8 分。 3-8 8 人员配备 1)项目责任人资质情况(2-5 分) 现场主管是否有相关工作管理经验,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职 业能力应、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进行综合评定:2-5 分。2) 其他人员配备情况(2-5 分) 整体配备、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是否合理;上岗证的证明材料 和数量是否齐全。进行综合评定:2-5 分。 10 9 企业综合实 力 根据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信誉程度、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 报表、各类荣誉证书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3-6 分。 3-6 分 合计 100 包 1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共有 7 个办公地点,分别为支队机关(外滩消防站)白渡路 66 号、车站消 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京西路 295 号)、河南消防站(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 家阙路 2 号)、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卢湾消防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提供一日三餐的炊事 保障。早餐每日上午 07:00~08:00,午餐每日 11:30~13:00,晚餐每日 18:00~19:00。根据甲方工作任 务,随时进行调整, 用餐结束后,应尽快完成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工作。(详见项目需求) 1.1 服务地址:(外滩消防站)白渡路66 号、车站消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京西路 295 号)、 河南消防站(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家阙路 2 号)、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卢湾消防 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 1.2 服务范围/内容概况:(外滩消防站)白渡路66 号、车站消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京 西路 295 号)、河南消防站(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家阙路 2 号)、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卢湾消防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 1.3 乙方投入管理和服务的总人数为 人,人员的岗位和分工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如乙方派 出人员没有达到上述额定人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扣 除缺额人员的工资;(此数量为炊事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投入人数,实际需根据 甲方情况进行调整,最后按实际投入炊事岗位工作人员人数进行结算。) 1.4 合同总价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 元整人民币,大写 [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元整人民 币。 2、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服务期为:[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一年。 2.2 考核标准 2.2.1 各月合同金额中的 5%为绩效考核金额,对应考核情况进行奖罚。考核平均分90分以上全额发放 绩效,平均分89-70分发放绩效金额的80%,平均分69-60分发放绩效金额的60%,平均分60分以下则不发放 本月绩效。 2.2.2 单项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低于 60 分,建议餐饮公司辞退相关责任人员。 2.2.3 考核总得分连续三次出现 60 分或以下时,立刻终止与厨房服务社会化公司的合同。 2.2.4 绩效考核每月一次,由支队后勤装备处进行督导检查。 2.2.5 扣发金额作为奖励,按照各消防站推荐发放到工作勤恳、表现优秀的餐饮人员或管理人员。 3、管理质量和目标 3.1 管理目标: 3.2 质量要求: 4、委托管理的任务和要求 5、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相关区域的服务工作,乙方对区域范围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具有使用权,区域所 有资产处理权属于甲方及相关业主。 5.1.2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检查权,发现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中的问题,可向乙方指出,乙方应认真改正 并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对违纪又不改正错误或甲方认为不适宜从事本项目管理的员工应立即予以调换;乙 方如需调换主要骨干人员应事先通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1.3 甲方将根据现有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管理条件,如办公用房、值班室及仓库等。 5.1.4 测评服务接管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商量决定 5.1.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区域地图及相关资料。 5.1.6 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 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和支持乙方服务人员履行职责。 5.1.7 甲方有权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2.1 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所担负特殊岗位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无违法犯罪前 科。在合同履行期间,遇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要求时,乙方应予以酌情考虑。 5.2.2 为服务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装备,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 5.2.3 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 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 件。 5.2.4 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 理。 5.2.5 乙方对所服务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或改变使用功能。 5.2.6 乙方管理处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认真教育乙方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定期做好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工作。 5.2.7 如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涉。 5.2.8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能续签合同,则乙方在合同期满( )天前必须把所有服务管理的 技术资料(含培训资料)和档案资料、甲方属有的管理相关物品(如对讲机、 电脑、工具、办公用品) 和乙方控制使用的管理费中的日常消耗材料费的结 余部分移交给甲方。 5.2.9 如果乙方或者乙方员工出现任何损害甲方、甲方员工、出入服务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权益、人身权 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10 乙方员工的人身伤害险由乙方自理,对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 任。 5.2.11 因为服务不当以及责任心不强导致的责任事故的,投诉服务态度不佳等纠纷的责任承担条款。 6、合同付款方式:财政付款金额( ) 按季度付款: (一) (二) (三) (四) 进度 乙方应向甲方 提交的资料 乙方应向采管办 提交的资料 合同款的支付 7、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依法成立,签约各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按以下方式赔偿: 7.2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 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7.3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4 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 偿。 7.5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发出要求更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乙方在收到甲 方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多支付的管理 费退还甲方(如有),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其他 8.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乙方制定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的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 8.3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8.4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之内,打印一份交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 办公室备案,如有财政付款。 8.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8.6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请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可诉讼至区人民法院。 其他: 1、 2、 3、 4、 (以下无正文)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 甲 方 ( 采 购 人): 地址: 邮 政 编 号: 电 话: 传 真 : 联 系 人: 乙 方 ( 投 标 人): 地址: 邮 政 编 号: 电 话: 传 真 : 联 系 人: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项目名称:2021 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 组织形式:公开招标 包件号: 包件名称:2021 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 目 预算编号:0121-W00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共有 7 个办公地点,分别为支队机关(外滩消防站)白渡路 66 号、车站消 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京西路 295 号)、河南消防站(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 家阙路 2 号)、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卢湾消防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提供一日三餐的炊事 保障。早餐每日上午 07:00~08:00,午餐每日 11:30~13:00,晚餐每日 18:00~19:00。根据甲方工作任 务,随时进行调整, 用餐结束后,应尽快完成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工作。(详见项目需求) 1.5 服务地址:(外滩消防站)白渡路66 号、车站消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京西路 295 号)、 河南消防站(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家阙路 2 号)、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卢湾消防 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 1.6 服务范围/内容概况:(外滩消防站)白渡路66 号、车站消防站(南车站路 500 号)、北京消防站(北京 西路 295 号)、河南消防站(天津路 271 号)、复兴消防站(黄家阙路 2 号)、嵩山消防站(淮海中路 193 号)、卢湾消防站(中山南一路 499 号) 1.7 乙方投入管理和服务的总人数为 人,人员的岗位和分工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如乙方派 出人员没有达到上述额定人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扣 除缺额人员的工资;(此数量为炊事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投入人数,实际需根据 甲方情况进行调整,最后按实际投入炊事岗位工作人员人数进行结算。) 1.8 合同总价为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 2、服务期限 2.3 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2.4 考核标准 2.4.1 各月合同金额中的 5%为绩效考核金额,对应考核情况进行奖罚。考核平均分90分以上全额发放 绩效,平均分89-70分发放绩效金额的80%,平均分69-60分发放绩效金额的60%,平均分60分以下则不发放 本月绩效。 2.4.2 单项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低于 60 分,建议餐饮公司辞退相关责任人员。 2.4.3 考核总得分连续三次出现 60 分或以下时,立刻终止与厨房服务社会化公司的合同。 2.4.4 绩效考核每月一次,由支队后勤装备处进行督导检查。 2.4.5 扣发金额作为奖励,按照各消防站推荐发放到工作勤恳、表现优秀的餐饮人员或管理人员。 3、管理质量和目标 3.3 管理目标: 3.4 质量要求: 4、委托管理的任务和要求 5、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5.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相关区域的服务工作,乙方对区域范围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具有使用权,区域所 有资产处理权属于甲方及相关业主。 5.3.2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检查权,发现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中的问题,可向乙方指出,乙方应认真改正 并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对违纪又不改正错误或甲方认为不适宜从事本项目管理的员工应立即予以调换;乙 方如需调换主要骨干人员应事先通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3.3 甲方将根据现有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管理条件,如办公用房、值班室及仓库等。 5.3.4 测评服务接管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商量决定 5.3.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区域地图及相关资料。 5.3.6 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 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和支持乙方服务人员履行职责。 5.3.7 甲方有权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 5.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4.1 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所担负特殊岗位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无违法犯罪前 科。在合同履行期间,遇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要求时,乙方应予以酌情考虑。 5.4.2 为服务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装备,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 5.4.3 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 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 件。 5.4.4 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 理。 5.4.5 乙方对所服务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或改变使用功能。 5.4.6 乙方管理处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认真教育乙方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定期做好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工作。 5.4.7 如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涉。 5.4.8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能续签合同,则乙方在合同期满( )天前必须把所有服务管理的 技术资料(含培训资料)和档案资料、甲方属有的管理相关物品(如对讲机、 电脑、工具、办公用品) 和乙方控制使用的管理费中的日常消耗材料费的结 余部分移交给甲方。 5.4.9 如果乙方或者乙方员工出现任何损害甲方、甲方员工、出入服务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权益、人身权 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4.10 乙方员工的人身伤害险由乙方自理,对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 任。 5.4.11 因为服务不当以及责任心不强导致的责任事故的,投诉服务态度不佳等纠纷的责任承担条款。 6、合同付款方式:财政付款金额( ) 按季度付款: (一) (二) (三) (四) 进度 乙方应向甲方 提交的资料 乙方应向采管办 提交的资料 合同款的支付 7、违约责任 7.6 本合同依法成立,签约各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按以下方式赔偿: 7.7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 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7.8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9 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 偿。 7.10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发出要求更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乙方在收到甲 方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多支付的管理 费退还甲方(如有),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其他 8.7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乙方制定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的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8.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 8.9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8.10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之内,打印一份交黄浦区政府采购 管理办公室备案,如有财政付款。 8.1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8.12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请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 或调解不成的,可诉讼至区人民法院。 其他: 1、 2、 3、 4、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投标参考格式 (本表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在报名阶段已上传的资料,仍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七条; 2、满足招标公告中除以上要求以外的资质; 3、参考“投标人须知”章节中关于投标文件制作的常规事项; 4、满足“项目需求”章节中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5、根据“评标办法”章节中的内容,自行组织有利于中标的材料; 6、通用格式下载:“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1、招标需求索引表(本表必填、不填作扣分处理) (需显示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响应条件”、“符合性审查响应条件”与“评 分方法”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显示对应位置的(页码)), 序号 资格审查响应条件 索引目录(页码) 无效标项(根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逐条响应位置 法人代表授权书清晰扫描件 页至页 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页至页 页至页 …… …… 页至页 序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条件 索引目录(页码) 审核项 投标文件逐条响应位置 小微企业 页至页 …… …… 页至页 序号 评分响应条件 索引目录(页码) 评分方法(根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逐条响应位置 页至页 页至页 页至页 页至页 页至页 …… …… 页至页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公 章): 日期:年月日 2、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采购) 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 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 ,通过“上海 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我方同意,如 果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或有矛盾的, 以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为准。 2、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政府采购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拟投标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公司具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本投标文件提 交之日起,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有效的。 5、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 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 责任和义务。 7、如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采购人要求向其提供与“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 标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且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文件。 8、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对资 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的任何投标。 10、如果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在评标结束、接到贵方通知后两周内,我方到 指定地点收回样品, 逾期未能收回的样品,视作放弃,可由贵方自行处置。 11、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 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 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12、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 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 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 录内容无异议。 投标人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通 讯地址:邮政编码: 投标联系人:移动电 话: 固定电话:联 系传真: 电子邮 件: 日期:年月日 3、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 务)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支队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 理针对上述项目 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 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 责任。 在贵支队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 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 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此处粘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有照片的一面) 此处粘帖: 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有照片的一面) 日期: 4、投标人基本情况(本表必填、不填作扣分处理) 致: : 我方基本情况如下: 1) 投标人名称: 2)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公司性质: 5)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 注册资本: 7)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8) 上一年度税收缴纳金额:万元。 9) 上一年度社保缴纳金额:万元。(另行附表) 10) 上一年度社保缴纳人数:人。 11) 现有从业人数情况:本单位现有从业人员总数:人,其中:在职:人,聘用:人;具有高级职 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其他人。 正在实施的项目一览表(可另行附表) 内容 业主 日期 配备从业人员数 合同金额 12)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 投标人(公 章): 日期:年月日 5、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投标供应商确认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行业类型: ;从业人 员数量: ;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 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 章): 日 期: 附件:上一年度的企 业年报注: (1) 上述“从业人员数量”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2) 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 团体 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 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 章): 日期: 2021 年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社会化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人员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最终报价 (总 价、元) 7、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名 称: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人员数量 服务期限 总报价 备注 注:1、总价应包括各项费用,即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保留到整数位。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 公 章): 日期: 年月日 7.1 投标报价分类汇总表 (本表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项 目 名 称: 包 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月小计 年费用 备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合计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 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 报价分类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公 章): 日期:年月日 7.2 投标报价明细表(本表必填、不填作扣分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 项 目 名 称: 包 号: 序号 内容 单价(元) 服务期限 (月) 小计 备注 工资 详见明细( ) 社保金 详见明细( ) 公积金 详见明细( ) 残疾人保障金 详见明细( ) 国定假日加班费 详见明细( ) 高温费 详见明细( ) 服装劳防 详见明细( ) 培训考证 详见明细( ) 带薪公休 详见明细( ) 退工补偿 详见明细( ) 费用小计 详见明细( ) 用工成本 详见明细( ) 营业税金 详见明细( ) 月度小计 详见明细( ) 年底合计 详见明细( ) 企业酬金 详见明细( ) …… …… …… 报价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 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 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4) 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投标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公 章): 日期:年月日 7.3 报价分类汇总表 (本表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投标人名 称: 投标 编号: 序 号 服务内容 月小计 年费用 备 注 一 人员工资 详见明细( ) 二 人员福利 详见明细( ) 三 人员管理 详见明细( ) 四 其他材料 详见明细( ) 五 其他费用 详见明细( ) 六 企业利润 详见明细( ) 七 税金 详见明细( ) 八 合计 ------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公 章): 日期:年月日 7.3.1 分类明细表(例) (本表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表一、人员工资 编号 岗 位 基本工资 人数 小计 表二、人员福利 编号 内 容 标 准 数量 小 计 表三: ........ 明细表编制说明: 表一;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置、基本工资、岗位人数等 表二:包括但不限于职工社保、国定假日加班、高温津贴、退工补 偿、员工服饰劳防等; 表三、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耗材、通讯杂费、 培训教育、公众责任保险等; 表四: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折旧、耗 用材料等; 表五:投标方认为其他必 需的费用; 表六:利润的提取比例与计 算依据; 表七:税金的提取 比例与计算方法; 计算结果 与分类汇总表保持一致。 8、相关证书一览表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序号 获 得 时间 证书名称 签发机构或个 人 证书号 有效期 在标书中 的页次 1 2 3 4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公 章): 日期:年月日 (1) 项目负责人说明表 项目名称: 9、拟从事本项目人员及其技术资 格一览表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改)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一寸照 毕 业 院 校 和 专 业 执业资格 颁 发 机 构 证书编号 从事物业 管理工作 年限 技 术 职 称 聘任时间 政治面貌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成绩、荣誉: 主 要工作特点、优势: 在 管其他项目: 在本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安排: 每周在本项目现场工作时间: 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前提和客观原因: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原则: 替代项目负责人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 替代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公 章): 日期:年月日 (2) 主要服务人员名册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改)(项目如分包,请标明包件号) 填 报 单 位 ( 公 章) :第 页 共 页 在 本 项 目 中 担 任 的 职务 工 种 姓名 年 龄 政治 面貌 有无违 法刑事 记录 学 历 技术 职称 进入本 单位时 间 在 本 行 业 从 事 年限 持 何 资 格 证书 证 书 复 印 件 序 号 与 本 单 位 劳 动 人 事 关系 填报人:填报日期: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满足填报需要,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报必须完 整,表格中应包括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资料。 2、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与录用所有人员签订正式合同。 3、特殊岗位的人员应附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10、各类方案,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 目 名 称: 招 标编号: 包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公 章): 日期:年月日 — 75 — 11、相关案例一览表 (近年(按招标文件要求)来业绩一览表,需附合同扫描件,合同 包括关键页) 序 号 年份 项目名称 项目概述 合同号 证明人 在标书中 的页次 1 2 3 4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签字: 投 标 人 ( 公 章): 日期:年月日 mark PO_12771_PM001 PO_12771_PM002 PO_15528_PM026 PO_15528_PM030 PO_12771_PM001SHPF009 PO_12771_PM001SHPF011 PO_12771_PM008 PO_12771_PM009 PO_12771_PM010 PO_12771_PM011 PO_12771_PM001SHPF017 PO_PURCHASE_REQUIREMENT_FILE2140 PO_12771_PM001contract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TITLE_5e1f12943 PO_11599_CC001contract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Name PO_11599_CC001supNam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Area PO_11599_CC001supArea PO_11599_CC001purZCode PO_11599_CC001supZ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Phone PO_11599_CC001supPhone PO_11599_CC001purFax PO_11599_CC001supFax PO_11599_CC001purchaserContact PO_11599_CC001supContact PO_1000000619_CC001totalPrice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Big PO_1000000619_CC001dateValid PO_11599_CC001signTime PO_1000000619_CC001signTime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FILE_5e1f129434 PO_12771_PM001SHPF020 PO_5e1f129434c823db1OPEN_TABLE_TITLE PO_5e1f129434c823db1OPEN_TABLE_TABLE 2021-03-29T17:52:10+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3-30T09:16:06+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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