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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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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项目(项目十五)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黔西县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项目(项目十五)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1-522401-P82-D03-2960

项目概况

黔西县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项目(项目十五)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93ZC2021A258

2、项目名称:黔西县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项目(项目十五)

3、预算金额:428400元

4、最高限价(如有):/

5、采购需求:

项目

培训项目

培训人数

培训天数

培训经费标准

项目预算金额(元)

备注

项目十五

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电子商务师、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美容、美发等)

120

10-30

培训补贴:110元/人/天
鉴定补贴:270元/人

428400

补贴拨付方式和拨付标准按照黔人社通〔2021〕39号文件执行

6、服务时间或交货时间:2021年11月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其他组织机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公章)。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⑴中小企业声明函;⑵需在响应文件 “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

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其他职业培训相关办学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5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8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09: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

1.1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1.2 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2.投标保证金交纳:供应商必须在2021年05月18日09:00前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仟元整(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1年05月17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财务部 ;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1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2.2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3采购活动询问或质疑方式: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2.4 采购活动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

名 称: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黔西县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57-4246102

3 招标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40号宏泰世家22楼D号

项目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851)-85503530

4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黔西县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57-4246102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采购文件(项目十五).pdf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93ZC2021A258 项目名称:黔西县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项目(项目十五 ) 2021年04月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9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 第四章 采购程序......................................................................................................30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63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 黔西县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项目(项目 十五)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1-522401-P82-D03-2960 项目概况 黔西县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项目(项目十五)招标项目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93ZC2021A258 2、项目名称:黔西县 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项目(项目十五) 3、预算金额:428400元 4、最高限价(如有):/ 5、采购需求: 项目 培训项目 培 训 人 数 培训 天数 培训经费标准 项目预 算金额 (元) 备注 项目十五 生活服务类工种培 训(电子商务师、 客房服务员、餐厅 服务员、中式烹调 师、美容、美发等) 120 10-30 培训补贴:110 元/人/天 鉴定补贴:270 元/人 428400 补贴拨付方式和拨付标准按照黔 人社通〔2021〕39号文件执行 6、服务时间或交货时间:2021年 11月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其他组织机构提供 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至今 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自行声明)(加盖公章)。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 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 企业。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 则不予价格扣除:⑴中小企业声明函;⑵需在响应文件 “中小企业 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 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其他职业 培训相关办学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04月 27日至 2021年 5月 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下午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 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 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 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05月 18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时前按照系统要求 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 09: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 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 才能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 CA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 1.1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1.2 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 2.投标保证金交纳:供应商必须在 2021年 05月 18日 09:00前 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仟元整(人民 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 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按 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 2021年 05月 17日 17:30前到账并 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财务部 ;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1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 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 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 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 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 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 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 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 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 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相关的指南)。 2.2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 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3采购活动询问或质疑方式: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 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 部令第 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 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2.4 采购活动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 名 称: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黔西县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57-4246102 3 招标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40号宏泰世家22楼D号 项目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851)-85503530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 4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黔西县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57-4246102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 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 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 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符合 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9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0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黔西县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共分为15个包,采购15家技能培训机构入围黔西县2021 年职业定点培训项目,按培训有关要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每家 投标供应商可投多个包,但仅能中一个包。 三、实施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辖区内。 四、培训对象: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培训的各类群体。 五、业务分配:培训业务的生源按各招投标的项目人数开展培训,由 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学校)自行到县辖区各乡镇(街道)组织 参训学员按季度开展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职业或工种范围 应严格按照办学资质证书规定的培训范围执行,办学资质证书上未明 确规定能承担的培训工种将视为不能承担该工种培训),每个招投标 项目中标一家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十二、项目十三、项目十四、项目 十五只能开展相应项目工种的培训。如入围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完成 (经采购人认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培训任务或考核被评定为差 等的,终止该培训项目并取消其培训资格。 六、服务要求 (一)培训机构 1、参加招投标的培训机构需提供培训机构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及2020年度培训机构年检情况。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1 2、入围的培训机构开展中长期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需采取集中 式(集中住宿、集中学习、集中管理)管理开展培训,统一安排参训 学员免费食宿;中长期项目培训时指培训天数为10天以上(不含10 天)的培训,培训后需组织参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鉴定合格 人员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考核证书。 (二)培训内容 定点培训机构根据采购人需要和参训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要求 开展培训。培训时间按照黔人社通〔2021〕39号文件的学时开展教学, 其中理论课时与实操课时比例不高于3:7(即实操课程学时一般不得 少于 70%)。培训机构应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材。同时,对参 训学员要实行实名制管理,要建好档案(一人一档,含学员身份证复 印件、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资料、培训合格证(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 能力考核证书)、就业跟踪服务台账等相关资料)。 (三)培训督查 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培训机构需安装连接省、市、县职业技 能培训监控系统,培训组织部门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同时派出专人到 现场抽查、通过现场点名并核实培训人员身份、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 作情况等,并如实记录。除实时视频监控外,培训机构还应对培训班 每次上课的情况进行录像保存(每个课时至少录制10分钟),并提供 影像资料。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培训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该培训班的培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承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承担。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2 ①、因培训组织管理混乱,要求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 ②、擅自改变培训计划和培训条件; ③、他人代替参加培训或随意更换授课教师的; ④、同一培训班次被要求整改超过 2 次的; ⑤、培训期间存在弄虚作假等相关问题的。 (四)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时,培训机构应组织学员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技能鉴定 或专项能力考核。对考核或鉴定合格的学员,核发技能等级证书或专 项能力考核证书。 (五)系统管理 定点培训机构要按照人社部门的要求,安排专人将培训的班次、 学员等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 (六)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培训补 贴申报资料,并及时申报相关补贴。申报资料中有以下情形的,取消 该班次培训补贴发放。 1、私自修改、涂改相关部门现场检查监管表的; 2、考勤表、考勤记录遗失或有逻辑错误不能解释清楚的; 3、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等相关规定,达不到相关 要求的; 4、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七、定点培训机构管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3 (一)定点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岗位需求,分职 业(工种)编制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培训方案,选用适用的教材, 并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保证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课时和学习内容完成,确保培训效果。 (二)定点培训机构要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地做好各类人员培 训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及统计表的填报工作,并将原始 资料保存5年,以备核查、确认。 (三)定点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乱收费,一经发现并 查实,将责令其退还所收费用。 (四)考核及退出 1.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定点 培训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培训开展情况、培训效果等情况。 被考核不合格的定点培训机构下一年度自然退出我县定点培训机构 招标范围。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 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辖区内定点培训机构招标或遴选。 ①培训期间存在转包培训、虚报培训人数的; ②违规收取学员费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③培训中有严重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骗取培训补贴的; ④年度内被取消培训班次2 次及以上的; ⑤培训中煽动、鼓动学员参加不正当活动,传播不当言论的; ⑥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4 (五)就业服务 入围定点培训机构要按照“谁培训、谁服务”的原则,收集县内 外适配岗位,负责做好学员的就业推荐及后续服务工作。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5 第二节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表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 投标报价和货币 1 投标报价为:包括货物和服务价格以及其他费用在内的交货价,即投标报 价包括:产品、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材料、安装、包装、税金、 国内运输、保险各种税费等直至货物达到使用要求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 2 投标货币:人民币。 3 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勿需到现场,但中标方需中标 后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 商务条款 4 服务期:2021年11月底 5 服务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辖区内 6 付款方法:每第一期培训结束后60日内按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交培训补贴申 请资料采购单位按黔人社通〔2021〕39号文件拨付条件拨付培训补贴 7 验收标准:按黔人社通〔2021〕39号文件有关短期项目制培训和中长期项 目制培训要求予以审核拨付 。 8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按中标金额10%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9 投标有效期:90天 10 其他要求:无 授 予 合 同 11 合同签订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 他 12 投标供应商的代替方案:不接受 13 调价原则:投标供应商所投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 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6 一、 说明 1 合格的供应商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 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2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1.3 联合投标时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 并承担投标及履行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当联合投标时,须向采购方提交 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 律上均有约束力。同时,全权代表一方自身的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应符合投标资 格要求。联合投标按资质较低的一方考核和审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对供应商进行后期资格审查。 2 投标费用 2.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 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4 项目配合:招标人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做好协调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5 招标人保留审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候选 人的技术、经营状况、规模、资格、人员、证件、场地等方面的真实性进 行核实或现场考察。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 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备注 本采购文件中所指“天”数,除有明确说明外,均指“日历天”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7 3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质疑 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 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 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标后质疑采购文件的,一律不予接纳。 3.2 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中标结 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 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3.3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 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4 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 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 3.5 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 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6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4 采购文件的修改 4.1 投标截止期十五(l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8 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4.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在指定媒体。 4.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和开标日期。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5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标准 5.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 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 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如未翻译的,则视为无效资料。 5.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 法定计量单位。 6 投标报价和货币 6.1 供应商对投标服务的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投标报价 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只接受唯一报价,不接受可变、可选择报价包括有条件 的折扣)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投标报价应按“投 标须知表”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 额,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2 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各种税、费。 6.3 对于非标准服务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 供应商自行设计或按规定填写)。 7 迟交的投标文件 7.1 在“投标须知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9 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 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8.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 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9 履约保证金 9.1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采 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有效的履约保证金,其金额见投标须知表,为人民 币形式。 9.2 如果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中任一条款,采购人可撤回授标,履约保证 金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并按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10 投标文件的审查 10.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 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0.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内容 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合计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体投标文 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0.4 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 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采购文件要 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 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11 签订合同 11.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 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1.2 “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 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11.3 中标供应商如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其中标通知书,并另选择中标供应商或 另行采购。 11.4 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予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概算)保证金的,取 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成交 供应商,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且采购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至 3 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3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等)和商务因素(如 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 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打分。 二、评分标准 (项目十五: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电子商务师、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 中式烹调师、美容、美发等))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序 号 评分因素 评价指标和分值 1 价格 (10分) 实行统一报价,需按照具体项目预算金额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不 得低于或高于具体项目预算金额) 商务条 件(62 分) 教学培训 经验 20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1个的,得4分, 最多得20分。 提供培训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资料提供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得分。 资料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培训机构 实力 20分 1、培训机构提供1个专职老师的加2分,最高 得10分。(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 件);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4 2、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育管理人员,应具备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职业培训工种的得5分, 每增加一名专职管理人员的加2.5分,满分为 10分(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身份证、 社保证明) 教学人员 配置 12分 提供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师资要求:至少配 备专业性教师两名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老师 的加2.5分,满分为12分。(需提供相关教师 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身份证)。 教学设施 5分 能提供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教学设备(包括 但不限于清单、图片)得5分。 教学场地 5分 培训机构已在项目实施地有办公及教学场地 的得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承诺中标后在 项目实施地可满足教学场地条件(包括食宿) 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 3 技术部 分(28 分) 教学规章 制度 8分 1、有健全的学员管理办法、教师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的,计6 分,有缺漏项、不合理 的,每项扣1 分,扣完 6 分为止。 2、有执 行制度考核记录的,计2分(培训机构需提供 考核记录表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培训服务 8分 针对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提出相关服务培训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5 方案 方案的合理性、逻辑性及可行性进行评分: 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服务整体方案合理性、 逻辑性及可行性0-2分 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服务生源方案合理性、 逻辑性及可行性0-2分 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服务职业能力鉴定方案 合理性、逻辑性及可行性0-2分 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就业保障方案合理性、 逻辑性及可行性0-2分 生活服务类工种培训后期相关跟踪服务方案 合理性、逻辑性及可行性0-2分 投标文件 制作质量 5分 本项基本分为5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 编制整齐、标注清楚、目录详尽、内容完整、 文字简练且针对性强等因素进行评价,每有 一处细微偏差扣1分,扣完为止。 服务承诺 5分 培训机构近三年未在培训过程中出现劳资纠 纷或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资金等违反培训文件 相关规定的,承诺得 5 分,不承诺不得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6 第三节 废标条款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 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作废标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 (2)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报名或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真实; (三)投标函无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的; (四)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五)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六)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 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 签字的; (七)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 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及以上报价; (八)供应商与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 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 (九)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 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十)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7 明材料的(是否明显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评判); (十一)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 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十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投标; (十三)依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8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1.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4. 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5.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6. 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7.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9 9. 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4. 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0 第四章 采购程序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1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毕节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 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 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2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一、购买时间 同公告发布时间 二、购买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同公告一致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同公告一致 三、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3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包十五为柒仟元整(7000元)人民币、 (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 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1)保证金绑定方式使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 保证金缴纳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 后自动完成绑定。投标保证金未自动绑定的,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3)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 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录毕节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 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 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 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4 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 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6)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相关的指南。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5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 同公告发布时间 二、递交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无需到达现场) 三、递交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书》按系统按要求进行 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 (2)投标人只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绑定成功后,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投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因 投标 人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专家无法辨认,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符合性审 查不通过或不 能得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响应文件注意细则 (1)投标人没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2)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项内容不齐全或资格审查 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3)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书》中,符合性审查项内 容不齐全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 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6 (5)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提供承诺及格式要求编制 的,视为 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7 第五节 开标 一、开标时间 同公告发布时间 二、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三、开标流程 3.1 开标前1小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3.2 评标委员会、监督人员登录系统签到。 3.3 主持人宣布本次开标开始,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 部门人员,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宣读《评标纪律》(播放录音)。 3.4 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和监督人员熟悉招标文件,并就不清楚的地方向 本公司询问,本公司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 3.5 开技术与商务标: 3.5.1 各供应商解密投标文件后,中心解密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开启技术商务标; 3.5.2 评标委员会评技术与商务标: 3.6 投标文件审查: 3.6.1 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具 备投标资格,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3.6.2 技术与商务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各投标人 《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 认投 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的《投 标书》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8 3.7 比较与评价: 3.7.1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对符 合要求的《投标书》进行技术与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独立评出各 投标 人的技术与商务分。评分完毕提交汇总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 商务分(每 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8 开标唱标: 3.8.1 解密《投标报价书》进行在线唱标; 3.9 投标报价书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报价书》 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认投标人《投标报价书》 是 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响应。对通过审查的《投标报价书》系统自动计 算报 价分。 3.10 汇总报价符合性审查结果和综合得分。汇总统计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 报价得分(系统计算)和综合得分,汇总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席签 名确 认。 3.11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综合得分排序编写《评标报告》,列出中标候选人 和 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部门代表和主持人签名确认; 3.12 公布中标候选结果及中标结果; 3.13 开标、评标结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9 第六节 评标细则 一、评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依法组成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或毕节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并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7名。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 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 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 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0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询标与澄清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 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询标, 要求供应商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须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 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 放弃澄清。 (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 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 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 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1 第七节 发布中标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毕节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 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 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2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参考《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 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等文件规定下浮60%向中标供应商按照分包中 标金额分别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可由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中标人另行商定。 二、支付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签收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可采取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账户信息 账户名: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 账号:10510120030013511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3 第九节 签订采购合同 一、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合同内容 本项目拟签订的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有关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 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 采购合同。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4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承诺登记内容及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并授权委托毕节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项目交易保证金; 2.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法应退未退 的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提供暂缓退还 书面情况说明的,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四十三条规定退还至供应商原帐户; 3.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保 证金退还通知书后于1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 金; 4.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超过37日的,依法应退未退 的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提供暂缓退还书 面情况说明的,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 十三条、四十三条规定退还至供应商原帐户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 方的款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 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 装、调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 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6.卖方:系指投标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 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 现场并承担一切费。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场” 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标资 料表”中的合同条款资料中指明。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 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 合技术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 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7 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 规格附件(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 投标文件的“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10.标准 10.1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 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10.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11.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 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 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 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1.2除了合同本身外,11.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 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 12.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 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 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包装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 行业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 损,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 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110% 办理产品运抵现场的“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8 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费 由买方负责。 15.技术资料: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 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 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 示意图寄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6.质量保证 16.1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 定,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 或行业的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 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 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 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6.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 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 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 形式通知卖方。 16.3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 做出响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 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检验和考核验收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9 17.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 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 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 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7.2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 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产 品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 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投保/托运方负责 交涉索赔事宜;或 产品运抵现场后,由卖方的代表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监督卖方代表的检查, 所有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的不符,包括运输中的损坏、丢失均由卖方 负责。 17.3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 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 出索赔。 17.4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 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 该事先作出安排。 17.5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 定对合同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如果合同附件规定的所有保证 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已达到,双方的被授权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5日内签署合同 产品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证书签署日应视为安装完成日亦即完 成终交验收。 17.6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 同附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17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0 18.伴随服务 1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 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 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 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8.2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 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9.备件 19.1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 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 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 纸和规格。 20.索赔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1 20.1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 准自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0.2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能考 核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双方 可通过协商,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 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 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 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 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 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 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 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2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 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 按照第17.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 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买 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20.4当属于17.2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日内 提出的,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2 21.延期交货 21.1卖方应按照“招标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 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1.3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并加以违约损失 索赔和/或终止合同。 22.误期赔偿 22.1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 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产品或 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但违约赔 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 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3.不可抗力 2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 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 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 应延长。 2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 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 面通知终止合同。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3 24.税费 24.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4.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4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5.履约保证金 25.1卖方在收到的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日起三十天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 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产品完 成安装调试,用户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 2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 费用由卖方负担。 2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 偿。 26.违约终止合同 26.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买 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 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 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 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 除外),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 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26.2在买方根据第23.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4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卖 方应对买方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 止的部分。 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7.1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 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 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7.2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 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8.转让和分包 28.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28.2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 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8.3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 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29.1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 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产 前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5 (3)卖方提供的服务。 29.2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 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30.争端的解决 30.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 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 仲裁和诉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 30.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 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0.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 继续执行。 31.通知 31.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 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31.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 日期为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6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供签约参考)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ZFCG- ) 的 公开招标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所需货物 1.1 货物名称:(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1.2 型号规格:(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1.3 技术参数:(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1.4 数 量:(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二)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验收标准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详见供应商递交的投标 文件报价表) 2.2本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内容的和价进行包干。如超出 本次招标范围(货物增减)时,以货物单价(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单价)为基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7 计实结算。 三、技术资料、协调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 中所耽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 3.3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 安装进度计划安排。 3.4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 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 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 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 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 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和质保金 6.1 质保期个月(自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 甲方 接到乙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8 七、供货安装期:按投标承诺期。 八、货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 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使甲方能很好的使用。 9.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 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 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 达甲方现场。 9.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 一切费用。 9.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 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 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 物内。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9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48小时前通 知甲方,以准备验收货物。 10.4 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十一、调试和验收 11.1 甲方对乙方每个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 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 求的,给予签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 11.2 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 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1.3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 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 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4 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 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 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 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 五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 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0 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 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竣工验收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 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 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 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 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 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 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十四、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五、诉讼 15.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 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1 一部分。 16.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函(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6.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一切以和业主签订为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3 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4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 户网站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①、投标文件由《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书》两部分文件构成; 特 别敬告:《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不得出现投标报价(指针对本项目标的物报 出的 任何单价或总价),否则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符合性审查项) ②、投标人须承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否 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由于投标人提 供的资格证明或技术 商务材料不清晰,导致资格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或相应的技术商务不 能得分 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 投标 文件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印章。 所有承诺要求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供应商盖电子公章,响应文 件格式或审查项有要求的,按格式和审查项要求盖章,没有要求的加盖供应商 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项)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5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一、此次采购投标文件类别 服务类投标文件。 二、组成 投标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以毕节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为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6 第三节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一切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在××××××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文件 (请在此位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 2021年 月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7 目 录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投标报价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表 第二 资格性文件 (一) 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二) 资格证明文件 (三) 响应性文件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8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投标报价函 一、投标报价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投 标总报价为(大写): ,小写:元。本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 含产品、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材料、安装、包装、税金、国内运输、 保险各种税费等直至货物达到使用要求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报价在 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服务期:。 3.服务地点:。 4.投标有效期:。 5.付款方法:。 6.履约保证金:。 二、递交资料 本项目为电子标。 三、相关承诺 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 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 意,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9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 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 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0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包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2 3 ?? 服务期 优惠及其它 ?? 投标报价合计 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申明: 注:1.投标报价单价合计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 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 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载明。“开标一览表” 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1 (三)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如有)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2 第二 资格文件 (一)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 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 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3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或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 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 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4 (二)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投标企业是合法的、有投标资格的并在中标后有能力履行 合同的文件和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注明;以下为 投标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其他组织机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三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加盖公章)。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 其他职业培训相关办学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5 第三 响应性文件 (一)采购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内容 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付款方式 服务 期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商务实质性条款逐 一列明 *投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所涉及的产 品 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 实质性条款逐一列明 数据信息来源:1.投标文件技术实质性响应内容:来源于投标文件册,第页,佐证材料 投标人注意事项:1.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投标供应商:(公章) 2021年 月 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6 (二)商务部分 主要内容应包括:相关人员职称等内容。供应商自拟格式,写入每份投标文件中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7 (三)技术部分 主要内容应包括:服务方案等内容。供应商自拟格式,写入每份投标文件中。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8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自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9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0 (五)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 格式自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1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2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 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 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 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3 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 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 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 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4 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5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 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中 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 提 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 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 发挥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 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6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 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 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 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 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 应当根据符合 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 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加大对监狱企 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 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为做好监狱企 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7 声明函格式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8 (六)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材料(格式自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9 (七)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到帐的依据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线交纳保证金后,可自行在系统中“保证金到帐查询及 打印”一栏, 打印保证金到帐信息回执,需加盖公章。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90 招标代理服务费确认书 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国家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本次 (采 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若我单位中标,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费率向贵单位支付招标服务费。 注:中标供应商开具招标代理费发票:□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请勾选 发票类型) 如需开具发票的供应商请在项目开标结束后15日内联系代理机构; 如需开具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请如实填写下列信息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2、单位电话: 4、开户行: 5、账号: 6、纳税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供应商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代理服务费确认书”为投标文件的附件请一同放入投标文件中。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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