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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新桥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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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27

项目概况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新桥中学(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学校所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CCG2021031 ;

2.项目名称: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78.89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78.89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学校所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历天”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启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1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到政务中心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1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新桥中学;

联系人:陈进华;

联系电话:18706297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号楼508室;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8115810507。

3.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交易管理科;

联系人:陆峰均;

联系电话:0513-8106984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下载采购人信用承诺书.jpg

下载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CCCG2021031 采购单位:南通市新桥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日期:2021年4月27日 采购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1年4月27日 南通市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2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4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55 第六章 合同授予 61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62 第八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65 尊敬的供应商(以下称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为了保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请在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新桥中学(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学校所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CCG2021031 ; 2.项目名称: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78.89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78.89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学校所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历天”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启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1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到政务中心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1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新桥中学; 联系人:陈进华; 联系电话:18706297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号楼508室;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8115810507。 3.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交易管理科; 联系人:陆峰均; 联系电话:0513-81069848。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 2.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本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未提出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参与磋商。 6.本采购文件内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少于”,不包括本数。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8.供应商应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9.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1.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词语释义 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 3.本项目采购文件内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指响应磋商采购、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响应: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行为。 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6.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7.乙方(供应商):本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8.货物:系指乙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9.服务:系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11.天:日历日;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12.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13.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16.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采购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实地察看有关现场和对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询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供应商为响应本项目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作任何答复。 5.勘察现场的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八条第1点“采购人信息”。 6.踏勘时间: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至开启截止日期前,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北京时间)。 五、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补充并通知到供应商,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并通知到供应商。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资格后审材料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技术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共4部分组成,具体相关内容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 2.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修改错漏处,须经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自然人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3.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除【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外的,其余均为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 2.在每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文内容均由参与本项目的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或者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所有“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5.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外,其余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资格后审材料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技术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与【资格后审材料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技术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内,均不得含有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九、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 5.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总价包括:货物(含附配件)的价格、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检测费、质保期内维保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各类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 6.本磋商项目响应报价有现场最终(二次)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注:本项目有最后报价,如成交,则按比例计算到项目首次报价的各项明细价格中。 7.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8.如因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结算时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变。 9.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参加磋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成本中自行考虑。 8.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请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在成本中自行考虑。 (1)收取标准以最终成交价为基数。 (2)本项目中标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00元的,以?2000.00元计收。 成交金额 货物招标 50万(含)以下 10.5‰ 50-100万(含)以下 8‰ (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2600860901800026907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城北支行 9.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磋商处理。 十、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十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1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到政务中心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十四、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1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五、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需求总则 1.关于优先采购: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2)本次招标采购涉及产品如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关于招标项目涉及产品: (1)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2)若竞标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选择目录内产品(型号及参数),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江苏省省级或南通市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 (3)本项目磋商采购不接受全进口设备的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4)本次采购不接受负偏离产品应标。 二、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说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 1.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一旦成交中标,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与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不同,必须在逐一逐条响应的《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偏离的部分。 3.项目需求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自行调整,但必须保证“正偏离”。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可对提供的竞标产品涉及的技术参数进行对比参照,并具体提供以下材料: (1)指标排它性的证明材料; (2)产品调整对比表; (3)调整后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4)提供新参数的由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文件:①由制造商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②制造商的技术白皮书;③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 备注:提供前款①②③项原件的复印件且必须加盖制造商红章。 4.本项目磋商采购产品设备有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的档次。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产品”,也可以选择“非建议品牌产品”,但所选“非建议品牌产品”的档次须经评委一致认定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产品”档次,其产品技术参数须等于或优于“建议品牌产品”型号的技术参数,否则将作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供应商提供“非建议品牌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该竞标产品完整齐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视其为重大漏项,作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 (1)由产品制造商提交给相关机构出具的该产品检测报告; (2)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该产品技术白皮书; (3)产品制造商具有的生产许可证; (4)上述(1)(2)(3)项原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厂家红章,原件需放置在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携带至磋商评审现场,用于评审时的核查。 三、项目采购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采购人为学校所需厨房设备而提供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 项目需求的设备产品的规格、材质、数量、技术要求、设计和制造标准均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的全新合格产品,并且是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及质保的完整性产品项目。 四、需求产品的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新桥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清单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主厨加工区           双眼大锅灶 2200*1150*800 台 2 主材为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台面板采用1.5mm不锈钢拉丝板制作,侧板为1.2mm不锈钢拉丝板,后背板(背高450mm、150mm)为1.2mm不锈钢拉丝板,角架采用∠50*50角钢制作(防锈处理)。采用节能型鼓风式燃烧器、低噪音中压风机、专用开关、摇臂水龙头、名牌阀门、机械风门,面板冷却装置(25*13不锈钢管上钻孔)及优质隔热材料等(确保安全、可靠、快速、节能效果)。炉脚φ56*4mm钢管,外套φ63不锈钢管,脚用可调整脚。 建议品牌:金诚、金锡、飞月 单眼矮汤炉 700*700*800 台 1 主材为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炉灶台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拉丝板,侧板、灶面板为1.2mm不锈钢拉丝板,后背板(背高450mm、150mm)为1.2mm不锈钢拉丝板,角架采用∠50*50角钢(防锈处理)制作。采用自然风文火炉头、专用开关、名牌阀门,炉脚φ56*4mm钢管,外套φ63不锈钢管,脚用可调整脚。 订制调料台(一池一平) 600*1150*800 台 2 SUS304台面用1.2㎜不锈钢板制作,侧板、层板用1.2㎜不锈钢板制作,加强筋用Ц型1.2㎜不锈钢板制作,静音吊轮,上开门用1.2㎜不锈钢双层板制作,Ф38㎜不锈钢调节脚 脱排烟罩 9000*1200*550 米 9 罩体: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两侧板:SUS3042B不锈钢板 厚度1.0mm;烟罩采用500*500*50不锈钢油网;配防水型防爆灯,每节配油杯 工厂制品 双向移门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1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 下衬25mm高密度防火板;层板: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主框及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移门: 静音吊轮,有定位槽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工厂制品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下衬25mm高密度防火板,内包边30mm; 立柱:不锈钢方管不小于40*1.2;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加强筋不少于2档,下格栅间距不大于100mm。工厂制品 四层货架 1200*500*1800 台 1 1.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SUS3042B,50*50*1.2不锈钢方管。2.四层均分,排档间距50mm,底层离地150mm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双眼水池 1200*700*800 台 1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盆深:大于3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 挡水框H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四门冰箱   台 1 内置全铜管工作方式:直冷;温度范围:-6℃-+12℃,+2℃-+10℃;电压:220V-50HZ;输入功率:0.43KW。 全自动开水炉 9KW 台 1 外壳:SUS3042B 拉丝不锈钢板,板厚 1.0mm ;箱体:SUS3042B 拉丝不锈钢板板厚1.0mm ;加热:不锈钢电热管;来水:自动供水装置;配备:温度表、可视性水位仪;电压:380V 建议品牌:吉之宝、金城、新广顺 灭火装置系统   套 1 产品须能提供信号接点,可联至消防中控中心并能实现与燃气报警系统进行联动,且在设备启动时100%打开自来水进行降温处理,药剂灭火后只需要清水清洗即可,药剂保质期为8年以上。灭火装置控制箱内采用纯机械式自动启动无需任何电源即可工作,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全部使用SUS304不锈钢管,全部使用螺纹连接,可永久使用,无需更换。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SUS304的不锈钢管,3分管壁厚度不低于1.5mm;4分管壁厚度不低于2.0mm。不锈钢弯头、接头为SUS304材质 灶封板   m2 20 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0mm   洗地龙头   套 1 25m PVC软管,配置金属喷枪 建议品牌:TBS TTS PDS 荤蔬菜鱼类粗加工           单眼水池 1200*1000*800 台 4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盆深:大于3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挡水框H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全自动开水炉 9KW 台 1 外壳:SUS3042B 拉丝不锈钢板,板厚 1.0mm ;箱体:SUS3042B 拉丝不锈钢板板厚1.0mm ;加热:不锈钢电热管;来水:自动供水装置;配备:温度表、可视性水位仪;电压:380V 建议品牌:吉之宝、金城、新广顺 洗地龙头   套 1 25m PVC软管,配置金属喷枪建议品牌:TBS TTS PDS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3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下衬25mm高密度防火板,内包边30mm; 立柱:不锈钢方管不小于40*1.2;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加强筋不少于2档,下格栅间距不大于100mm。工厂制品 四层货架 1200*500*1800 台 3 1.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SUS3042B,50*50*1.2不锈钢方管。2.四层均分,排档间距50mm,底层离地150mm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切丝切片机   台 1 纯铜电机,不锈钢304,可切片、切丝 、切块,建议品牌:冀工、利宝达、华菱 冷冻冰箱   台 1 >350L 深冻(-18℃~-20℃),速冻(-20℃~-26℃),冷冻(-10℃~-18℃) 多功能绞切机   台 1 绞肉效率:180kg/小时;切片效率:360kg/小时;切丝效率:180kg/小时;用电功率:1.5kw*2;电压:220V;净重:66kg;建议品牌:恒联、恒宇 柳微 杀鱼台 1500*700*800 台 1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盆深:大于3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挡水框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垃圾桶   只 1 100L 材质:聚乙烯,实心橡胶轮胎   存放间           四门碗柜 1200*500*1800 台 5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层框及层板:38*25*1.2mm不锈钢型材,层板厚1.0mm;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移门: 静音吊轮,厚度1.0㎜,平开四门;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收货区         电子秤 300kg 台 1   四层货架 1200*500*1800 台 1 1.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SUS3042B,50*50*1.2不锈钢方管。2.四层均分,排档间距50mm,底层离地150mm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地架 1200*500*300 台 2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格栅:38*25*1.2mm不锈钢型材,间距150mm. 2.边框及四脚架:50*50*1.2mmSUS304不锈钢方管。工厂制品 平板车 900*700 台 1 1.面板: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1.2mm厚不锈钢板材。框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 脚轮:采用重负型,有滚珠轴承、防油脂橡胶及抽动装置,每个设备脚轮能承重50kg。 平板推手及框:采用38*1.5mm不锈钢管,圆弧固定。采用2只定向、2只万向4寸承重静音轮。 工厂制品 洁具间           拖把架 长1200 只 1 竖杆和横杆采用30*30的1.2壁厚的304不锈钢焊接,上横杆上焊接挂钩,支架底座采用40*30的1.2厚304不锈钢管与竖杆焊接,沥水托盘采用1.2后304不锈钢板制作 双眼拖把水池 1200*500*550 台 1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盆深:大于3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挡水框H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蒸饭间           四层货架 1200*500*1800 台 1 1.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SUS3042B,50*50*1.2不锈钢方管。2.四层均分,排档间距50mm,底层离地150mm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地架 1200*500*300 台 2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格栅:38*25*1.2mm不锈钢型材,间距150mm. 2.边框及四脚架:50*50*1.2mmSUS304不锈钢方管。工厂制品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下衬25mm高密度防火板,内包边30mm; 立柱:不锈钢方管不小于40*1.2;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加强筋不少于2档,下格栅间距不大于100mm。工厂制品 双门蒸饭车 120kg 台 2 120kg,24盘,24KW,380V,主材为SUS304/2B不锈钢板,饭车内胆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外壳为1.2mm不锈钢板,饭盘搁条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搁条焊接点要密,饭盘为1.0mm不锈钢板,蒸饭车内胆与外壳之间采用优质隔热材料隔热,蒸饭车采用浮球阀自动进水控制,脚轮采用铸铁脚轮。饭车可采用电加热,双边可独立操作。建议品牌:金诚、金锡、飞月 淘米水池 1200*1000*800 台 2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盆深:大于3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挡水框H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脱排烟罩 8000*1200*550 米 8 罩体:SUS3042B不锈钢板 厚度1.2mm;两侧板:SUS3042B不锈钢板 厚度1.0mm;烟罩采用500*500*50不锈钢油网;配防水型防爆灯,每节配油杯 工厂制品 洗地龙头   套 1 25m PVC软管,配置金属喷枪 建议品牌:TBS TTS PDS 洗消间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提供样品) 1380*940*1995 台 2 整体采用8个镍SUS304不锈钢,内、外胆采用1.2mmSUS304不锈钢板制作,中间采用耐高温整体发泡设计,箱内设置独立风道,循环风机把干烧电热管发出的高温在箱体内以达到均匀,箱内配置不锈钢篮筐,餐具之间具有一定间隙,使柜内热风充分循环,在餐具高温消毒的同时把餐具表面水份烘干,自动温控系统(0-140℃可调温度控制及140℃超温保护,可调时间控制),四根脚管为φ50mm×1.2mm不锈钢管,脚用不锈钢可调整脚。推车框架采用SUS304型号38mm×38mm×1.5mm不锈钢方管制作,每台一次可消毒900-1200只快餐盘(每台内配12只不锈钢快餐盘拉篮),电压/功率:380V/9.6kW。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下衬25mm高密度防火板,内包边30mm; 立柱:不锈钢方管不小于40*1.2;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加强筋不少于2档,下格栅间距不大于100mm。工厂制品 双层工作台 1500*700*800 台 1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下衬25mm高密度防火板,内包边30mm; 立柱:不锈钢方管不小于40*1.2;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加强筋不少于2档,下格栅间距不大于100mm。工厂制品 单眼水池(提供样品) 1000*700*800 台 5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盆深:大于3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 挡水框H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全自动开水炉 9KW 台 1 外壳:SUS3042B 拉丝不锈钢板,板厚 1.0mm ;箱体:SUS3042B 拉丝不锈钢板板厚1.0mm ;加热:不锈钢电热管;来水:自动供水装置;配备:温度表、可视性水位仪;电压:380V 建议品牌:吉之宝、金城、新广顺 洗地龙头   套 1 25m PVC软管,配置金属喷枪 建议品牌:TBS TTS PDS 二次更衣           挂衣架 长1200 只 1 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   双眼洗手池 1000*500*800 台 1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盆深:大于3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挡水框H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男、女更衣室           更衣柜 900*500*1800 张 5 铁皮板材使用1.0mm 厚度制作,上下两格,带锁 双眼洗手池 1000*500*800 台 2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盆深:大于3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挡水框H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副食库           四层货架 1200*500*1800 台 5 1.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SUS3042B,50*50*1.2不锈钢方管。2.四层均分,排档间距50mm,底层离地150mm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800 台 3 1.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SUS3042B,50*50*1.2不锈钢方管。2.四层均分,底层离地150mm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平板车 900*700 台 1 1.面板: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1.2mm厚不锈钢板材。框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 脚轮:采用重负型,有滚珠轴承、防油脂橡胶及抽动装置,每个设备脚轮能承重50kg。 平板推手及框:采用38*1.5mm不锈钢管,圆弧固定。采用2只定向、2只万向4寸承重静音轮。 工厂制品 主食库           四层货架 1200*500*1800 台 3 1.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SUS3042B,50*50*1.2不锈钢方管。2.四层均分,排档间距50mm,底层离地150mm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平板车 900*700 台 1 1.面板: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1.2mm厚不锈钢板材。框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 脚轮:采用重负型,有滚珠轴承、防油脂橡胶及抽动装置,每个设备脚轮能承重50kg。 平板推手及框:采用38*1.5mm不锈钢管,圆弧固定。采用2只定向、2只万向4寸承重静音轮。 工厂制品 地架 1200*500*300 台 2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格栅:38*25*1.2mm不锈钢型材,间距150mm. 2.边框及四脚架:50*50*1.2mmSUS304不锈钢方管。工厂制品 备餐间           单向移门工作台 1800*700*800 台 2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下衬25mm高密度防火板,内包边30mm; 立柱:不锈钢方管不小于40*1.2;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加强筋不少于2档,下格栅间距不大于100mm。工厂制品 双眼水池 1200*700*800 台 1 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盆深:大于3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挡水框H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四门碗柜 1200*500*1800 台 1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层框及层板:38*25*1.2mm不锈钢型材,层板厚1.0mm;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移门: 静音吊轮,厚度1.0㎜,平开四门;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四层货架 1200*500*1800 台 2 1.主材: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1.2mm 脚架:SUS3042B,50*50*1.2不锈钢方管。2.四层均分,排档间距50mm,底层离地150mm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工厂制品 五格保温台 1800*800*800 台 2 台面:SUS304 厚度1.2mm;层板:SUS304不锈钢板 厚度1.2mm;侧板:SUS304 厚度1.2mm;衬筋:SUS304/2B不锈钢板 厚度1.2mm;功率:2.5KW 电加热:可调温控器;分数盘:1/1*1.0mm"连盖,配5只;台脚: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自动供水及排污 保温汤桶车   台 3 主材采用50*50*1.5mm不锈钢型材。桶身: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配电热管,加热功率4KW/220V,可调温控器。底脚:脚轮采用重负静音型,配有滚珠轴承。 带排污阀 保温汤饭台 1200*700*800 台 3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下衬25mm高密度防火板,内包边30mm; 立柱:不锈钢方管不小于40*1.2;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加强筋不少于2档,下格栅间距不大于100mm。工厂制品 留样间           留样冰箱   台 1 90--120升(推荐品牌:海尔、熊猫、美的) 双层工作台 1500*700*800 台 1 台面: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下衬25mm高密度防火板,内包边30mm; 立柱:不锈钢方管不小于40*1.2;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加强筋不少于2档,下格栅间距不大于100mm。工厂制品 排烟系统           箱式风机 15kw 台 1 超低音,小于60分贝,配减震支架 建议品牌 格力达、应达、北沃 箱式风机 11KW 台 1 超低音,小于60分贝,配减震支架 建议品牌 格力达、应达、北沃 送鲜风风机 2.2KW m2 1 超低音,小于60分贝,配减震支架 建议品牌 格力达、应达、北沃 不锈钢烟管 600*600 m2 120 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0mm 工厂制品 送鲜风烟管 300*400 m2 56 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面板厚1.0mm 工厂制品 送风口   个 6   油烟净化器 20000风量 台 1 具备环保证书 建议品牌 华夏之星、京博、北沃 消声器   台 1 柜体:双层δ=1.0mm不锈钢板中层消音棉隔层。内层多孔不锈钢板及吸音棉,氩焊处满焊,打磨处理。 风机缺相保护装置   套 1   燃气表后安装   项 1     餐厅           8人餐桌 2000*520*700 张 125 1、采用抗倍特一体成型防水板,耐温、防水,浸水24小时后膨胀指数不多于0.01mm;面板四周CNC修边,四周倒角没有毛边;2、主结构钢架采用椭圆形钢管及圆形钢管,尺寸25*50*1.5mm椭圆钢管60.1*1.5mm,50.8*1.5mm,19.1*1.5mm,38.1*1.5mm圆管及25*50*1.5mm方管。满焊焊接,外表采用高温粉体烤漆;3、坐垫材质采用ABS耐冲击塑料一体射出成型,面板直径30cm,中间需有内凹设计;4、脚垫材质采用PP加纤维塑料一体射出成型,脚垫厚度8mm;5、轮子采用移动刹车轮,直径100mm,两个活动轮,两个固定轮。 功能:座椅可翻转收纳,餐桌收纳后可移至任何场地。 长洗手槽 4000*550*800 台 3 主材及脚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面板:1.2mm不锈钢板材,一次折板。衬筋: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厚度1.2mm;池深:大于250mm,下框料:38*25*1.2mm不锈钢管;挡水框H20mm及后背板高150mm 三面围板;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下水口设计在右侧,水龙头需安装在水槽上,共安装6只水龙头。 风幕机 1.5m 台 7   收碗车   台 3     本项目样品为(1)推车式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1380*940*1995mm)(2)单眼水池(1000*800*800m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至新桥中学西校区(原文苑中学)广场,样品接收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13921605710,样品接收时间:开标当日12:30-14:00。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样品不予接收。本项目样品评审为暗标评审,样品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如:品牌、制造商、型号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样品进行封存,所有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必须于开标结束后及时搬离样品存放区,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五、项目建设需求产品的质量要求 1.成交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本项目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成交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6.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全部责任。 六、项目建设实施 1.项目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 2.产品设备交付 (1)交货地点:采购人学校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2)货物装卸、运输涉及到的保险,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合同项目涉及到的需求产品设备交货时,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3.项目建设实施步骤 (1)项目建设产品设备到货及报验 项目建设需求的产品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前,应提前3天用函、电通知采购人做好准备,由采购人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产品设备清单,现场对项目需求产品进行点验收货。 (2)提供项目产品设备的安装、调试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进行产品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为此,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详细明确的安装标准,包含供货承诺、供货时间及具体安排,并根据用户需求提供详细明确的安装计划,其中含安装人员安排等。 (3)项目整体试运行 供应商在完成项目建设的安装、调试任务后,采购人应当对项目整体建设成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试运行。 七、验收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项目的整体标准,提供明确的验收方案。 1.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使用方有权中止合同,验收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 2.项目建设整体在通过专项验收时,供应商应对其中的产品设备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如双方因产品设备的质量问题对项目建设整体(含产品设备)的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可能有缺陷、故障的产品进行检测且以检测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4.对于涉及因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设备(批次),无条件退场,且采购人有权据此认定为是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导致该种结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项目的采购合同。 5.采购人有权拒收未通过验收而涉及到的产品设备。 6.项目建设整体验收合格的同时,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内涉及到的产品设备的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给采购人。 八、项目建设整体和产品设备的质保 1.质保期限:本次采购项目建设整体和涉及到的所有产品设备,其质保期限均至少为1年(即12个月)。 2.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项目整体的维护和产品设备的维修,包括非人为因素发生的产品设备修理、更换的费用。 九、售后服务要求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1.在质保期限内,免费维护维修(含维修的整机、零部件、辅配件)及技术支持,质保期限外提供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以及有偿的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商检、计量、运输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项目整体或产品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采购人的通知,须3小时内上门,48小时内解决问题。 3.质保期间或过质保期后,如设备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采购人保留追溯供应商责任的权利。 4.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支持,保证采购人的使用人员正常操作项目系统涉及的产品设备的各种功能。 5. 投标供应商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承诺在南通市设有维护招标物的专业机构,中标后一周内提供的相关证明:①如投标供应商注册在南通市范围内的本地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②如投标供应商注册在非南通市范围内的,自行设立常设机构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③如投标供应商注册在非南通市范围内,委托本地售后服务单位维保的,须提供售后服务单位针对本项目与投标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及代维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代维公司必须有专业的维保人员至少2名,其中至少1名维保人员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维修人员燃气具安装维修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证明文件如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技术响应要求 1.鼓励提供高配置产品,技术参数性能为最低要求须满足。技术参数性能实质性响应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需在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说明。 2.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明确竞标产品的制造商、产品品牌、型号、规格,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3.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需按照上述项目需求货物清单一览表中所有产品清单数量严谨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凡缺项、漏项的视作赠送。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5% 。 2.成交人可以选择以 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1)单位: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2)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汇丰支行 (3)账号:50030188000003292(打款时请备注: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履约保证金) 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15日内,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5.成交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履行完成该项目后(采购人验收报告出具之日。),采购人在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由于成交人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二、付款方式 注: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1.按照通财购[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第一条(九)款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预付款; 2.项目建设实施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验收报告出具之日。),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合同总价款的5%,以验收报告出具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形下,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清。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一、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相关法规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计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3.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评审会。 二、开启 1.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 2.开启时间:2021年05月13日14时00分整。开启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1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启并记录,及时处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回避申请。 4.开启后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将被视作失信行为而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开启后,采购人委托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含信用信息审查),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进入评审,参与项目的磋商技术响应、磋商价格响应磋商评审综合环节。 6.资格审查时间:本项目开启后当即开始。 7.资格审查中包含对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具体如下 (1)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 (2)不良信用记录指: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时期内查询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涉及的如网页、相关记录文件等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证查询核实的结果为准。 (5)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涉有的查询网站信息或记录文件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或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核对的依据。 三、评审 (一)评审事项 1.符合资格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2.评审时间:本项目资格审查后当即开始; 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审纪律。 (3)公布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竞争性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6)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 (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竞争性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核对评审结果,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4.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合格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可以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3)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确定成交人; (4)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磋商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磋商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磋商评审情况和磋商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磋商评审程序中的有关记录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5)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报告。 (6)磋商评委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7)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义务及责任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6.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参与项目评审活动前应当禁止的情形: (1)未将通讯工具交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2)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3)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确定参与本项目评审至评审活动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7.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参与项目评审活动过程中应当禁止的情形: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情形外,接受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提出的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6)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者有异议不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原因; (7)未要求报价明显偏低的供应商提供合理说明; (8)评审现场未对评分、供应商报价等重要数据履行核对义务; (9)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不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0)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未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8.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参与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后应当禁止的情形: (1)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本项目的评审资料; (3)在本项目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参加本项目重新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 (4)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5)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 9.除采购人代表、磋商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0.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1.竞争性磋商开启后,直到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严禁向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或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单位)泄露。 12.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在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竞争性磋商程序 1.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技术响应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比较评审: 序号 实质性响应评审内容 评审结论 1 提供的项目竞标产品的品牌、数量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是(√)否(×) 2 提供的项目竞标产品性能、技术参数,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 3 提供的项目供货安装及验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 4 响应项目的质保及售后服务方案,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 (2)在实质性响应磋商技术要求后,经首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进入磋商环节。 (3)关于首次报价的价格评审 ① 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首次评审内容包括分析项目需求产品单价是否合理,价格所含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错漏项。如果供应商的响应价格清单中有漏项并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的磋商处理。 ②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首次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首次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进入竞争性磋商环节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特别说明】最后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表)(注: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内,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在技术评分开始后发还给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打分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其后告知所有供应商的磋商技术响应得分,并同时唱报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9)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0)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1)已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进入综合评分评审阶段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会将仅对按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价和比较。 (2)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磋商项目进入到综合评分阶段中的技术和商务报价磋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①磋商技术响应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7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②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后商务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现场收取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表),其后告知所有供应商的磋商技术响应得分,并同时唱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7.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得分相加为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8.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并出具《磋商评审报告》。 9.评审时的特殊情况处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单位。 (三)政府采购政策 1.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第四条,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属于 货物 项目,其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 全部货物产品的制造商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工业”类的划型标准规定的,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工业”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第四条规定,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竞标的全部货物产品是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该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将给予评审时的价格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① 对符合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苏财购[2020]19号及通财购[2020]6号文件规定,以10%执行。)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后报价的评分,如果成交,则以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后报价作为成交价。 ②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符合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严格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文件要求,出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第四条(四)款第3点。); (3)在本次货物采购项目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将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第四条(四)款第4点。),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将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苏财购[2020]19号及通财购[2020]6号文件规定,以10%执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的评审,如果成交,则以其原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作为成交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针对监狱企业的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无格式,请自拟。)。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将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苏财购[2020]19号及通财购[2020]6号文件规定,以10%执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的评审,如果成交,则以其原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作为成交价。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针对绿色采购的采购政策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需求产品属于“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八章第四条(四)款第6点。)。 (2)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该产品报价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竞争性磋商响应总价并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的评审,如果成交,则以原产品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作为成交价。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无须提供产品属于“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其他约定 (1)本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一旦成交,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行为引发争议和影响本项目采购执行效率,应当按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在10 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本项目 全部货物产品 各个制造商出具的该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该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原件,用以核对,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作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且该情形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人的该行为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管的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其成交无效。 (2)本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一旦成交,因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行为引发争议和影响本项目采购执行效率,应当按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在10 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注:第四章第三条(三)款第2点(1)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以核对,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作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实,且该情形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人的该行为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管的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其成交无效。 (3)本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一旦成交,因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行为引发争议和影响本项目采购执行效率,应当按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在10 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本项目 全部货物产品 产权为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企业的证明材料原件,用以核对,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作提供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内容不实,且该情形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人的该行为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管的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其成交无效。 (4)本项目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一旦成交,因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行为引发争议和影响本项目采购执行效率,应当按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在10 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 属于“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全部货物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的原件,用以核对,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作提供的 “需求产品属于“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且该情形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人的该行为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管的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其成交无效。 (四)关于最后报价的价格评审 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入围最后报价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现场最后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经磋商后变更的技术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经磋商后变更的技术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服务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经磋商后变更的技术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性响应,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2.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入围最后报价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现场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入围最后报价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入围最后报价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 四、综合评分评审因素 1.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评审表:(7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分值 评分因素 1 资信 20分 (1) 竞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以下①、②中任意一项且具有消毒类卫生生产许可证的得2分 ①《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电加热食品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竞标产品具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提供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餐桌、燃气大锅灶、不锈钢水池、风机、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每提供1份得1分,该项最高得6分。 (3)投标商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得2分。 (4)供应商2018 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厨房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10分。提供①完整的合同文本;②对应合同金额的50%或以上金额的发票底联;③中标通知书;④验收报告。这4 份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者缺一不得分。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 产品性能、技术指标 1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功能及其他要求进行对比,投标响应应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有利于采购人的正偏离,每有一条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产品。 3 供货安装及验收 10分 评委综合比较各供应商的安装及验收方案(含实施方案、组织计划、时间进度、安装配送计划)按优良差分别评审,优秀:安装及验收方案完善,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得7-10分; 良:安装及验收方案基本完善,对本项目有一定针对性的得3-6分; 差:安装及验收方案不完善,对本项目内容与形式存在脱节的得0-2分; 4 质保及售后服务 10分 (1)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一年。承诺每延长一年(12 个月为单位)加2分,最高加4分; (3)提供安装售后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2020 年11月—2021 年4月连续6个月),每提供1 人得1 分,最多得3 分;维修人员具备维修资质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多得6分 5 样品(暗标评审) 20分 (1)推车式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1380*940*1995mm)(10分)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材质、生产工艺、技术参数等按优良差分别进行综合评定: 优: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生产工艺(满焊度、光滑度、牢固度、功能性、款式)先进、安全性高的的得7-10分; 良: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生产工艺(满焊度、光滑度、牢固度、功能性、款式)、安全性的得3-6分; 差:生产工艺(满焊度、光滑度、牢固度、功能性、款式)、安全性有所欠缺的得0-2分。 (2)单眼水池(1000*800*800mm)(10分)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材质、生产工艺、技术参数等按优良差分别进行综合评定: 优: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生产工艺(满焊度、光滑度、牢固度、功能性、款式)先进、安全性高的的得7-10分; 良: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生产工艺(满焊度、光滑度、牢固度、功能性、款式)、安全性的得3-6分; 差:生产工艺(满焊度、光滑度、牢固度、功能性、款式)、安全性有所欠缺的得0-2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后报价评审:(30分)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8.8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磋商处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定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后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30%×100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后报价“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10%执行。)”的价格扣除调整,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参与报价评分;如果成交,则以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后报价作为成交价。 3.评审磋商时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评审磋商细则若有争议,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委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应当在评审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磋商报告。 4.对落标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处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竞争性磋商报价内容的; 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6.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而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的; 9.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1.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恶意串通竞标,其磋商无效 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与其他的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事宜; 10.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1.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首次、二次(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三条(二)款第3点下的(9)、(10)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九、成交通知 1.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将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发布; 2.成交结果公告的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结束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且《成交通知书》是本项目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崇川区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采购单位(或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或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的采购结果、采购文件及乙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部分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第二部分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提供的标的物或服务,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执行期间按此服务标准执行。 第三部分 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1 乙方在服务期间,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 6.2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或服务符合合同规定。 第四部分 合同价款和支付 7.合同价款和支付 7.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7.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服务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合同款项。 7.2.1 合格的发票; 7.2.2 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7.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7.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甲方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取消货物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9.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乙方违约责任 10.1 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1.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六部分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2.合同的解除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合同的转让 13.1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二、合同特殊条款 1.合同标的物 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五条中的内容(可以将标的物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价格与支付 2.1(合同价格按本项目采购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圆(? 元)。 合同总价款包含所投项目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和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保管、现场安装、吊装、制作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 2.2付款方法: 2.2.1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2.2.1.1按照通财购[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第一条(九)款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圆(? 元)为项目建设实施的预付款。 2.2.1.2项目建设实施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验收报告出具之日。),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5%,即人民币 圆(? 元); 2.2.1.3合同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 圆(? 元),以验收报告出具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形下,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清。 2.3付款时乙方须提供合格发票。 2.4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3.服务承诺 3.1按照本合同项目计划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乙方在本合同项目计划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4.标的物产品的质量要求 4.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项目计划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4.2标的物产品的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3标的物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5乙方应保证其所供标的物产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4.6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全部责任。 5.合同履约期限和项目建设实施地点 5.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历天”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5.2供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的学校场所。 6.项目建设实施步骤 6.1项目建设产品设备到货及报验:标的物产品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前,应提前3天用函、电通知甲方做好准备,由甲方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产品设备清单,现场对标的物产品设备进行点验收货。 6.2提供项目产品设备的安装、调试: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进行产品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3项目整体试运行:乙方在完成项目建设的安装、调试任务后,应当有甲方对项目整体建设成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试运行。 7.验收 7.1.甲方在接到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使用方有权中止合同,验收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 7.2.项目建设整体在通过专项验收时,乙方应对其中的产品设备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3.如双方因产品设备的质量问题对项目建设整体(含产品设备)的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可能有缺陷、故障的产品进行检测且以检测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7.4.对于涉及因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设备(批次),无条件退场,且甲方有权据此认定为是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导致该种结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项目的采购合同。 7.5.甲方有权拒收未通过验收而涉及到的产品设备。 7.6.项目建设整体验收合格的同时,乙方需提供项目内涉及到的产品设备的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给甲方。 8.项目建设整体和标的物产品设备的质保 8.1质保期限:本合同采购项目建设整体和标的物产品设备,质保期限均为 年(即 个月)。 8.2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项目整体的维护和产品设备的维修,包括非人为因素发生的产品设备修理、更换的费用。 九、售后服务要求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1.在质保期限内,免费维护维修(含维修的整机、零部件、辅配件)及技术支持,质保期限外提供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以及有偿的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商检、计量、运输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项目整体或产品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采购人的通知,须3小时内上门,48小时内解决问题。 3.质保期间或过质保期后,如设备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采购人保留追溯供应商责任的权利。 4.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支持,保证采购人的使用人员正常操作项目系统涉及的产品设备的各种功能。 9.售后服务 9.1在质保期限内,免费维护维修(含维修的整机、零部件、辅配件)及技术支持,质保期限外提供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以及有偿的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商检、计量、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9.2项目整体或标的物产品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甲方的通知,须 小时内上门, 小时内解决问题。 9.3质保期间或过质保期后,标的物产品设备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甲方保留追溯乙方责任的权利。 9.4乙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支持,保证甲方的使用人员正常操作项目系统涉及的标的物产品设备的各种功能。 10.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第一条“一般条款”的约定执行。 11.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在乙方提交合同总价款的 5% ,即人民币 圆(? 元)给甲方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 11.1.2乙方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1.1.3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履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专项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1.1.4由于乙方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1.2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备案。 11.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本合同计划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且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备存。 12.合同争议 12.1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甲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2甲方因处理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乙方予以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车旅费等。 13.附则 13.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交易管理科各收执贰份,每份合同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14.未尽事宜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第六章 合同授予 一、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通财购[2020]39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项目的采购结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成交人、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交易管理科各执贰份。 其他存档备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备案。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成交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人串通或要求成交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 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七、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十五条与第五章第二条第3点。 八、合同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格式请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板块→“下载中心→质疑函”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点的约定提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不能就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投标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估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下载中心”栏内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被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估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关于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崇川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七、质疑、举报、投诉均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处理 质疑(《质疑函》、《质疑回复函》的事项)、举报、投诉均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处理,视情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八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一个密封包) 2.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3.竞争性磋商响应技术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4.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的内容 【特别提醒】未携带要求的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齐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原件(注: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无须提供。)。 2.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由被委托受权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或者自然人签名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的这两项原件(注:身份证可随身携带备查,无须放置在“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同时提供被委托受权人与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交纳的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这两项材料的原件(注:自然人委托授权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无须提供被委托的自然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上一年度(即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的原件;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自然人2021年的征信报告的原件。 4.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的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 (二)资格后审材料文件的内容(格式参见第八章)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无须提供。)。 2.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声明函;如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3.如为被委托受权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或者自然人签名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被委托受权人与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且盖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交纳的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这两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自然人委托授权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无须提供被委托的自然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4.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上一年度(即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自然人2021年的征信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并签名且按手印。 5.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6.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7.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8.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技术文件的内容 【特别提醒】以下竞争性磋商响应技术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磋商处理,亦可能直接影响技术磋商评审的得分。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程序和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技术文件。凡涉及材料原件的,须提供密封在“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以便评审核查。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的说明于描述 3、供货安装及验收方案 4、质保及售后服务 5、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 6、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的综合承诺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的内容 【特别说明】磋商价格响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采购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完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 2.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有,则提供);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有,则提供); 5.监狱企业的证明(如涉有,则提供); 6.绿色采购的产品明细清单及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如涉有,则提供)。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范例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对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相应填写: 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 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技术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 项目编号:CCCG2021031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全称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一个密封包) 1.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容清单表 序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明细 自行检查是否提供(√) 1 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原件(注: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无须提供。)。 2 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由被委托受权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或者自然人签名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的这两项原件(注:身份证可随身携带备查,无须放置在“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同时提供被委托受权人与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交纳的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这两项材料的原件(注:自然人委托授权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无须提供被委托的自然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 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上一年度(即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的原件;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自然人2021年的征信报告的原件。 4 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的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注:以上由供应商填写,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提供的材料原件清单目录。 (二)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1.资格后审材料包内容清单表 序号 资格后审材料包清单 自行检查是否提供(√) 1 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无须提供。)。 2 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声明函;如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3 如为被委托受权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或者自然人签名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被委托受权人与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且盖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交纳的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这两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自然人委托授权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无须提供被委托的自然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4 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上一年度(即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自然人2021年的征信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并签名且按手印。 5 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6 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7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8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且按手印)。 备注 要求提供原件查验,因携带原件不全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注: (1)以上由供应商填写,作为提供的“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内的资料首页清单目录。 (2)所有资格证明复印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供审查及留存! 2.资格后审材料相关格式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南通市新桥中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1)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投标,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无须放入“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 (2)自然人身份声明函 南通市新桥中学:   在此,我郑重声明:作为自然人,我以个人名义参加项目编号:CCCG2021031 的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活动。在本项目开启、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声明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声明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声明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1)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签名并按手印。 (2)如为自然人参加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无须放入“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新桥中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为被委托受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CCCG2021031 的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活动。被委托受权人在开启、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受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提供被委托受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启现场备查。 (4)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新桥中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自然人姓名)作为自然人,我以个人名义授权 (被委托受权自然人姓名)参加项目编号: CCCG2021031 的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活动。在本项目开启、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被委托受权人在开启、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受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自然人签字并按手印: 被委托受权自然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受权自然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被委托受权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提供被委托受权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启现场备查。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新桥中学: 我 (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郑重声明: 参加项目编号: CCCG2021031 的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5)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新桥中学: 我 (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愿就由贵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 CCCG2021031 的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 (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南通市新桥中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 CCCG2021031 的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项目,我单位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技术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南通市新桥中学: 依据贵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 项目编号:CCCG2021031 的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的邀请,我 (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授权 (姓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 (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声明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包括:货物(含附配件)的价格、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检测费、质保期内维保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各类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 (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方承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尊重评审小组所作评定结果,同时也清楚理解到磋商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2.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的说明于描述 (格式自定) 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产品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竞标产品设备标准,供应商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所提供产品的品牌、产地、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明细、样品图片、质量承诺、使用寿命承诺等。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与项目需求清单一致,清单中须注明项目内每种设备、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但不得出现报价; (2)产品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 ① 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针对产品设备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逐一逐条响应填写《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 ②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与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不同,必须在逐一逐条填写响应的《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偏离的部分。 《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备参数要求 所投设备 技术响应参数 偏离/响应 说明 1 …… 注:①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内的要求,逐一填写。②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不同的,必须在《技术响应一览表》上明示。③本项目需求产品所有技术规格参数要求,须实质性响应不接受负偏离。④该表不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对项目需求产品技术要求等的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⑤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一切可能的风险。⑥所投品牌型号,必须确定、唯一。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3. 供货安装及验收方案: (格式自定) (1)应提供明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① 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的详细说明; ② 安装及验收方案,对安装及验收方法措施(含实施方案、组织计划、时间进度、安装配送计划) 4.质保及售后服务 (1)在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三章的售后服务要求基础上提供相应具体的内容,清晰载明! 5、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的综合承诺表(格式,不得变动)。 序号 项目 采购文件条款要求 承诺响应 说明 1 质保期限 本次采购项目建设整体和涉及到的所有产品设备,其质保期限均至少为1年(即12个月)。多于1年的按投标人承诺。 该表为格式表,必须完全响应,仅接受正偏离不接受任何负偏离。 2 履约期限 30日历天 3 付款方式 1.按照通财购[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第一条(九)款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预付款; 2.项目建设实施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专项验收报告出具之日。),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合同总价款的5%,以专项验收报告出具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形下,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清。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1.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格式表)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格式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CCG2021031 项目名称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磋商报价(首次)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其中:符合绿色采购政策的产品累计总价 如涉有,请填具,否则,无须填具。 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后报价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 (2)响应报价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执行。 (3)“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后报价总价”将在开启现场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首次)总价”的报价。 (4)本磋商项目有最后报价,如成交,则按比例计算到项目首次报价的各项明细价格中。 2.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中的内容与项目需求一致)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CCG2021031 序号 项目(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金额 1 2 3 …… 合计 人民币(大写) ?: 备注:以上明细的综合单价包含项目建设实施的安装、调试、验收等费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注: (1)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须详细报出响应报价总表内总价组成部分的报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磋商报价(首次)总价”的相等。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如果按综合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新桥中学的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三条(三)款的规定内容。 (3)本项目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涉有,则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南通市新桥中学 的 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全部货物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全部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监狱企业的证明(如涉有,则提供);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绿色采购的产品明细清单及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如涉有,则提供)。 (1)绿色采购的产品明细清单 绿色采购的产品明细清单 项目名称:南通市新桥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CCG2021031 序号 符合绿色采购政策标的物产品名称 品牌、规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1 2 3 4 5 6=4*5 2 3 …… …… 合计 金额(小写) 元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2)绿色采购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 (对应上表产品,逐一提供) 注: (1)本“绿色采购的产品明细清单”,可根据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对应本项目需求产品自行添加,并提供该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如果按综合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不涉有,则无须提供“绿色采购的产品明细清单”。 ……全文结束…… 8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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