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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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基地(巡特警支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泰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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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反恐基地(巡特警支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IANTDL2021-6
项目名称:反恐基地(巡特警支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3.084万元
采购需求: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训练基地食堂餐厅1间,面积约1100平方米,另有小包间1间。用餐天数为365天/年,工作日满足提供370餐次左右,节假日和周末120餐左右的就餐服务(含早、中、晚餐),工作日早餐用餐人数150人,周末及节假日早餐用餐人数50人;工作日中餐用餐人数250人,周末及节假日中餐用餐人数50人。工作日晚餐用餐人数100人,周末及节假日晚餐用餐人数50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地方法规;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每天上午 9时 至 12时 ,下午 14时 至 17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或将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468261159@qq.com)
售价: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 2021年4月14日9点00分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4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各供应商相关人员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示当日的“苏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若出现不服从现场管理者,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公安局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23-86322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523-8689801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反恐基地(巡特警支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JSJIANTDL2021-6 |
2 |
代理单位: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地址:泰州市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
3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
4 |
投标有效期:90天 |
5 |
投标书正本份数: 1 份 投标书副本份数: 2 份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另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将全套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拷贝至U盘中) |
6 |
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
7 |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
8 |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合同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
9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投标应由其法人或持法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
10 |
其它费用: 1、招标代理费:共计捌仟捌佰元整(不含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专家评审费:500元/位*3位(代收代付不提供票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以上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费用在中标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其费用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一)投标须知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地方法规;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投标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
四、投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又撤回其响应文件;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由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五、磋商文件的组成:
1、本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和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2、磋商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材料为准,口头答复一律无效。
六、磋商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解答的形式分发给所有供应商。
2、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七、磋商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磋商文件同等效力。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
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注明)。
(二)招标要求
八、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训练基地食堂餐厅1间,面积约1100平方米,另有小包间1间。用餐天数为365天/年,工作日满足提供370餐次左右,节假日和周末120餐左右的就餐服务(含早、中、晚餐),工作日早餐用餐人数150人,周末及节假日早餐用餐人数50人;工作日中餐用餐人数250人,周末及节假日中餐用餐人数50人。工作日晚餐用餐人数100人,周末及节假日晚餐用餐人数50人。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用(包括各种社会保险、加班费、福利费等,不含甲方派员费用),服装、工具、相关耗材费用,开办费、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均计入报价。供应商报价如有漏项或少计,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采购人在支付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款项后,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 93.084 万元,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5、服务期限:一年,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合同将自行终止,各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后期不得提出任何补偿:
(1)成交供应商如不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履约或履约情况不好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如在一个月内整改不到位,采购人将有权无偿终止并解除合同;
(2)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未续签的,合同将自行终止,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可重新组织招投标确定服务单位;
(4)如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将自行终止。
(5)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外包服务费。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应当于每月月底出具当月管理费发票,采购人最晚应当于收到发票的30日内付款。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解除合同。
7、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服务的任何费用,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响应文件
九、供应商应认真检查采购人发放的磋商文件等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发标后2日内向采购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依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
2、空白加盖公章的投标函(用于二次报价);
3、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4、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5、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投标偏离表;
7、服务方案;
8、服务承诺;
9、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11、根据磋商文件及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三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
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二、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封袋上必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磋商文件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在封袋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这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
十五、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磋商会议,并当众公布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等内容,宣读内容不涉及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开标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磋商会议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盖章的。
十七、供应商或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未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十条)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法人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的要求;
6、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和质保期的;
7、投标报价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8、磋商小组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10、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八、磋商活动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评标方法,具体见附件“评标定标办法”。
十九、磋商小组:
1、磋商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将对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二十、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1、资格后审: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资格条件的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有虚假行为、有不符合本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标准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得进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少于2家的,磋商小组应否决全部投标,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2、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初审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投标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二十一、响应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十二、评标过程保密:
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二十三、磋商程序:
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随机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自主决定磋商轮次直至与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达成采购人认可的磋商意见。
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该供应商首轮报价。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根据《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二十四、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前,中标结果将进行公示。
二十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二十三、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报告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3评审结束后,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并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供应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磋商活动。除此之外,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该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行政监督部门也将对该供应商的上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响应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供应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磋商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授予合同
二十六、合同授予标准:
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根据评标得分的情况,由高向低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十七、采购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1、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采购人授标时不得对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内容做实质性改变。
二十八、成交通知书: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供应商。
2、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说明的情况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报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按投标供应商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供应商按原投标价格承接本项目。
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十九、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违约条款:
由于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的项目违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最高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本次采购项目为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训练基地的餐饮服务外包,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如下:
一、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训练基地餐饮服务外包,用餐天数为365天/年,工作日满足提供370餐次左右,节假日和周末120餐左右的就餐服务(含早、中、晚餐)。
2、服务期限:一年。
3、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外包服务费。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应当于每月月底出具当月管理费发票,采购人最晚应当于收到发票的30日内付款。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解除合同。
4、人员要求:工作认真具有极强的工作责任心,所进驻员工年龄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除餐饮管理人员外),本项目共需工作人员9名,其中现场负责人1人、食品安全员兼仓库管理员兼服务员1人、厨师长1人、厨师1人、助厨1人、点心师1人、办公领班1人,帮工2人。每人每月做六休一,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
5、岗位要求:所有人员持食品安全健康证上岗;实行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制,高级厨师至少1人。
6、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定岗,但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泰州最低保障工资,并需要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缴纳相应社保及商业险。
7、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金、商业保险、福利费等法定费用为不可让利部分(不可竞争费用),须按项目总配置人数计算,投标总价不得低于上述相关费用的合计,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若现场服务人数及方式改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解决;若有外出服务需求,由采购人另行承担外出加班费用。
二、食堂简介和要求:
1、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训练基地食堂餐厅1间,面积约1100平方米,另有小包间1间。
2、餐饮供应时间:早餐:7:45——8:30,工作日用餐人数150人,周末及节假日用餐人数50人。中餐:11:30——12:30,工作日用餐人数250人,周末及节假日用餐人数50人。晚餐17:30——18:30,工作日用餐人数100人,周末及节假日用餐人数50人。特殊情况各餐就餐人数及开餐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餐饮运行模式:
采用委托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其中:采购人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并进行全面考核。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协助做好原材料采购、进出库管理及成本核算等工作。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外包单位费用。
四、销售模式:
早餐提供中式点心和面食,中餐和晚餐提供各类大荤、小荤和蔬菜。售卖对象为反恐中心在职工作人员,采用刷卡消费。
五、餐饮供应要求:
1、开饭时间、餐标和菜肴规格统一。
2、品质要求早餐每日提供鸡蛋、粥、点心、面条、干丝、油条,由就餐者零星自选。中晚餐提供以下选择:大荤3种,小荤3种,蔬菜3种,汤1例,水果/酸奶/粗粮/点心,采购人有需求可增加相应的品种和数量。
3、面食主要品种为面条、面川条、刀削面、拉面、馄饨等。
4、成交供应商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其它临时性服务(如紧急任务支援等)。
六、采购人提供条件:
1、采购人提供食物原材料、餐厅及厨房硬件设备、餐具、厨具、炊具、餐桌椅、排风设备、排污设备、洗碗设备、泔水、废油处理设备(设施),能源(水、电、气)、厨房餐厅虫害控制,一次性用品,清洁剂,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用品、洗碗机洗碗液等。采购人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成交供应商进驻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
2、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办公室(值班室)1间,员工更衣室2间、食品仓库1间、非食品仓库1间的使用权。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结束交回采购人上述设施设备和各类物品并保证其完整和完好性。
3、采购人对所供厨杂用品允许每年有低于8%(含8%)的合理损耗,超出部分的损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及时补齐。
4、成交供应商开具的采购食料和辅料清单,采购人审核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
5、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员工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资、供应商服务方案中法定节假日上班人数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任何费用,如发生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七、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1、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泔水、废油放置到采购人合同履行地点内指定地点、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和餐厅清洁(含仓库外走廊)。
2、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原材料搬运,配合采购人验收等工作。
3、供应商投标包括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及政策规定的人员成本、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运行所需要的管理费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
4、成交供应商是餐厅安全第一责任人,日常加强消防演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5、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餐厅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门卫有权例行检查,发现问题拒绝其出门。
6、成交供应商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人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7、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按食品验收程序规范操作,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成交供应商签收(采购人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成交供应商可拒收,并向采购人出具书面说明。
8、成交供应商每周四必须按采购单所提供的用餐人数、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采购人上报下周菜谱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
9、成交供应商要教育所属员工爱护食堂设施,爱护餐具及食堂用品,杜绝监守自盗、私自夹带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教育所属员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到各办公楼(区域)活动,不得泄露所知晓的警务秘密,违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八、餐企的具备条件和提供的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3、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4、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0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5、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6、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7、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每周发放服务周检评价表,听取意见,及时整改。服务周检评价表上应有采购人部门负责人签名,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每月到采购人所服务的部门发放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8、服务的满意度不得低于80%,如采购人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考核与服务费用的支付关系:成交后,按双方签订合同条款,成交供应商应当于每月月底出具当月管理费发票,采购人最晚应当于收到发票后的30日内付款。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0、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处理期间,在采购人后续单位到位前,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持不超过两个月期限的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撤走人员并与新单位办理交接。
九、其他说明: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采购人无偿提供成交供应商员工用餐,计9人。采购人不提供员工住宿和交通等条件。
3、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符合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外出需求除外)、法定税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公安工作特殊性(周末备勤和加班情况)餐饮保障、体检、管理、劳务、服装、培训、通讯、安全保卫、交通补贴、调整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即为合同价,不予调整。
4、食堂需维修、添置设备、设施,由成交供应商书面上报,费用采购人承担,如成交供应商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中冲抵)。
5、在成交供应商经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由此导致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工作的所属人员,负有政治、业务、健康的审核责任,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合同签订生效后,所有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以后更新人员还须经采购人同意。如果采购人对服务人员不满意,成交供应商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给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会保险费;为确保队伍的相对稳定,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一次性更换3名以上员工时,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需要承诺3个月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3个月内实际派驻的工作人员变动率不得超过10%,并且全年更换不得超过30%(采购人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如果超出,则按照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
7、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每日上班人员人数进行考核,费用按上班人数每月据实结算。
8、除采购人提供条件外,供应商所需其它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特殊装修、建造,供应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场地、厨具设备、各类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护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服务期满后,保证场地、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利用采购人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按法律程序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
十、有关说明:
1、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包定,不予调整。
2、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报价范围。
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供应商必须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
5、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泰州市。
6、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餐厅管理考核细则(满分100分)
一、服务人员
1、人员变动率3个月超过10%,全年超过30%(采购人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的扣5分。
2、着装整洁。在工作岗位上穿统一工作服,售卖处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等,未按规定扣1分。
3、个人要讲卫生。做到勤理发修胡须、勤洗澡、勤修指甲、勤换衣物。未按规定扣1分。
4、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吸烟、吐痰、闲聊等。未按规定扣1分。
5、员工请假超过3天,未及时重新安排人员上班,扣5分。
二、服务态度
1、未按规定时间开餐超过10分钟,扣2分。未按规定时间提前开餐,扣1分。
2、服务时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扣1分(要求做到微笑服务,和蔼可亲,热情大方,不卑不亢)。
3、服务时与就餐人员发生吵架对骂或是打架斗殴视情况扣3-10分。
4、员工之间发生吵架对骂或打架斗殴的视情扣3-10分。
三、日常保洁
1、餐厅、操作间、更衣室出现明显油渍、积灰、蜘蛛网等现象扣2分。
2、灶台及周围使用后没有打扫干净,地板、面板墩头使用后未打扫干净,油烟机未清理有油污的扣2分/次,影响食品卫生,造成不当后果,视情扣3-10分。
3、售饭菜窗口,餐桌、餐椅未打扫干净或摆放不整齐扣2分。
4、下水道不通外溢未处理,洗碗池有脏污扣2分。
四、餐饮卫生
1、出售的主副食有杂物(苍蝇、烟头、头发、清洁球丝等)或夹生扣2-5分。
2、油炸食品有异味扣2分。
3、出售霉烂变质食品扣20-50分。
4、生熟未分开存放或菜品被严重烧焦、炒糊、盐味过重等现象扣2分。
5、剩饭剩菜未及时处理或妥善保存造成损失的扣1分。
6、出售食品时不用专用工具直接用手接触的扣1分。
7、餐饮工具用后未清洗、消毒处理投入使用的扣1分。
8、荤、素菜等原料未清洗干净就烹饪的扣1分。
9、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扣50分。
10、未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品种的,每天扣2-5分。
11、原料、半成品、成品原则上做的日清,确有少量剩余应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妥善保管,未及时按规定存放的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明显浪费的扣5分。
五、台账记录
1、食品安全检查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
2、水电气日消耗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
3、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缺失扣1分。
4、固定资产及易耗品盘点记录不明的扣2分
5、成本核算、充值售券工作有失误,记录不明的扣5分,并承担相应后果。
六、安全管理
1、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扣5分。
2、贵重物品未按规定存放,保管造成损失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4、餐厅出现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处理的扣3分。
5、故意损害采购人财物设备的扣5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6、发生餐厅火灾、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7、按合同要求,全面完成餐饮任务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扣分。
七、节能管理
1、未能及时关闭水电气等设备的扣1-5分
2、未能计算成本合理供求造成原材料浪费的视情况扣2-10分。
3、私自乱拉乱接的扣1分。
4、原料采购、加工、保管等出现明显浪费的扣5分。
八、加分项目
服务出色,帮助采购人完成重大接待任务。避免重大损失等,酌情给与加分5-10分。
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
该项目评标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三人(含)以上的单数。经磋商小组初步确认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一、评标总则: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评比打分。
二、评标步骤:
(1)专家审阅:磋商小组成员阅读磋商文件,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有关响应文件。
(2)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
(3)专家打分:磋商小组成员按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三、评标分值设置:
(一)投标报价 1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经磋商小组评审去除废标后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
10分 |
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3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人员年龄要求 |
供应商所进驻员工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平均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上的得1分,平均年龄在40周岁(含)-45周岁(不含)的得3分,平均年龄在40周岁(不含)以下的得5分。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
2 |
项目负责人 |
现场项目负责人年龄45周岁以下(2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在大专(含)以上(2分,提供学历证明),具有餐饮相关部门或协会颁发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2分,提供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经验(2分,提供被服务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共8分。上述证明资料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仅需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8分 |
3 |
厨师长 |
厨师长持有三级(或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厨房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资格证书、被服务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
3分 |
4 |
厨师 |
厨师持有三级(或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的,有一名得1分,最多2分;上述人员中持有一级厨师、特级厨师或高级技师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2分;上述人员中持有国家级认证机构颁发的高级营养师证的,加2分;上述人员中个人参加过国家及以上厨师比赛获得过奖项或荣誉的,有一个加2分,最多加4分。共10分。(投标时须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
10分 |
5 |
点心师 |
点心师持有三级(或高级)点心师证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
2分 |
6 |
其他人员 |
投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配有认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1名,并提供相应培训证书(证书必须包含ISO9001质量管理、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IS014001环境管理等认证管理体系),得1分,如该内审员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加1分,共2分。(投标时须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
2分 |
三、企业综合实力 2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业绩 |
2016年1月以来,投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类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8分。日期根据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起计算,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无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承诺及被服务单位对其餐饮服务满意度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
8分 |
2 |
体系认证 |
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通过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资质(有效期内)得2分。(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
6分 |
3 |
荣誉 |
1、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自2017年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含协会类)颁发的与餐饮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荣誉的证明材料,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2、2019年1月以来,由投标单位经营食堂获得省级及以上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称号,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4分 |
4 |
应急能力 |
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重大活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情况下与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
2分 |
四、技术部分 4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服务方案(40分) |
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设计及实施方案(根据与用户现场的符合程序)(5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
5分 |
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5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登记制度、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等;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
5分 |
||
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5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
5分 |
||
供餐模式及品种方案(5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
5分 |
||
针对食品/消防安全的培训方案及实施细则(4分);优3-4分,良2分,一般1分。 |
4分 |
||
特色服务和创新服务方案(4分);优3-4分,良2分,一般1分。 |
4分 |
||
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4分);优3-4分,良2分,一般1分。 |
4分 |
||
投标单位可提供一套数字化后厨管理系统(4分) |
4分 |
||
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拥有自主研发的支付系统(4分) |
4分 |
注: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存在骗取中标等虚假行为,将依据法律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
2、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四、评标专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最高得分相同的情况,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或以抽签方式确定)。
五、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或选择重新组织招标。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经评标专家集体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评标办法的补充条款,并按本评标办法及补充条款评标。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反恐基地(巡特警支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
一、采购标的
1、服务名称:反恐基地(巡特警支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服务内容:参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
3、服务期限:参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
4、补充条款: 。
二、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参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充条款: 。
四、验收: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依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或总体验收。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指: ,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合同责任:
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
甲方指定联络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联络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
七、付款:
每月结算一次外包服务费。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应当于每月月底出具当月管理费发票,采购人最晚应当于收到发票的30日内付款。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解除合同。
八、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随意泄露、擅自使用。
如违反本条款规定,乙方应当承担如下责任: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九、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作如下 2 处理:
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泰州市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见证: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服务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十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三)中标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泰州市公安局(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反恐基地(巡特警支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并承诺本次报价不低于成本。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我们同意接受处罚。
投标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月) |
报价(元/年) |
报价(元/年) |
备注 |
1 |
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 |
明细详见下表(1) |
|||
2 |
服装费 |
||||
3 |
培训、体检等费用 |
||||
4 |
合理利润 |
||||
5 |
税金 |
||||
6 |
其他支出 |
||||
… … |
|||||
合计 |
|||||
服务期限 |
|||||
供应商是否小、微型企业 |
注:(1)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投标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人数配置 |
人员费用标准(元/月) |
合计费用(元/月) |
合计费用(元/年) |
备注 |
1 |
员工工资及福利 |
|||||
(1) |
项目经理 |
|||||
(2) |
XX人员 |
自行分行明确 |
||||
(3)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
(4) |
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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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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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计提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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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老保险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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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疗统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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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失业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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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伤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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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育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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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积金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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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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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1、以上人员费用须包括工资、社保、保险、公积金、加班费等内容,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2、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投标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投入本项目的低值易耗用品明细表
序号 |
物品名称 |
品牌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费用(元/月) |
合计费用(元/年) |
产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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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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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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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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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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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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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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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1、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上表可自行延长。
投标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供应商名称) 处 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2、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