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1年05月(至)2021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 物业管理服务 | 乙方服务范围及标准 (一)办公大楼服务范围及内容 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保持办公楼房屋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小损小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包括附属建筑物)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 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供电系统正常进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4.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公共部位及道路等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洁保养。 (二)、绿化养护管理 绿化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管理。 服务内容:办公楼树木、花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办公楼大院内绿地的养护管理等。 (三)会议服务 会议服务工作是对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卫生、烧水、茶水供应等会议服务工作。 服务内容:会议室清洁、茶杯清洁消毒,提前摆放好水(纸)杯,烧水、倒水,协助相关人员做好会前材料的发放、席位牌摆放,会后进行会议材料的回收销毁,席位牌的回收,做好会议保密工作。 (四)食堂管理标准 1、管理甲方干警食堂,负责供应甲方干警(早、午)用餐。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承接甲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餐,但严禁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2、负责食堂原料采购和管理、餐厅各种设备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安全管理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季度2021怒江州法院物业管理.doc | 104200 | 2021年05月 | 审判大楼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和《怒江州工程价格收费标准》,确定上述管理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104200元; 大写:壹拾万零肆仟贰佰元整。 本委托合同时限为3个月;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第二季度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共10人。 |
2 |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 物业管理服务 | 乙方服务范围及标准 (一)办公大楼服务范围及内容 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保持办公楼房屋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小损小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包括附属建筑物)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 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供电系统正常进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4.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公共部位及道路等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洁保养。 (二)、绿化养护管理 绿化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管理。 服务内容:办公楼树木、花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办公楼大院内绿地的养护管理等。 (三)会议服务 会议服务工作是对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卫生、烧水、茶水供应等会议服务工作。 服务内容:会议室清洁、茶杯清洁消毒,提前摆放好水(纸)杯,烧水、倒水,协助相关人员做好会前材料的发放、席位牌摆放,会后进行会议材料的回收销毁,席位牌的回收,做好会议保密工作。 (四)食堂管理标准 1、管理甲方干警食堂,负责供应甲方干警(早、午)用餐。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承接甲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餐,但严禁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2、负责食堂原料采购和管理、餐厅各种设备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安全管理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三季度2021怒江州法院物业管理.doc | 104200 | 2021年07月 | 审判大楼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和《怒江州工程价格收费标准》,确定上述管理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104200元; 大写:壹拾万零肆仟贰佰元整。 本委托合同时限为3个月;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第三季度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共10人。 |
3 |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 物业管理服务 | 乙方服务范围及标准 (一)办公大楼服务范围及内容 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保持办公楼房屋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小损小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包括附属建筑物)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 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供电系统正常进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4.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公共部位及道路等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洁保养。 (二)、绿化养护管理 绿化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管理。 服务内容:办公楼树木、花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办公楼大院内绿地的养护管理等。 (三)会议服务 会议服务工作是对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卫生、烧水、茶水供应等会议服务工作。 服务内容:会议室清洁、茶杯清洁消毒,提前摆放好水(纸)杯,烧水、倒水,协助相关人员做好会前材料的发放、席位牌摆放,会后进行会议材料的回收销毁,席位牌的回收,做好会议保密工作。 (四)食堂管理标准 1、管理甲方干警食堂,负责供应甲方干警(早、午)用餐。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承接甲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餐,但严禁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2、负责食堂原料采购和管理、餐厅各种设备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安全管理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四季度2021怒江州法院物业管理.doc | 104200 | 2021年10月 | 审判大楼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和《怒江州工程价格收费标准》,确定上述管理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104200元; 大写:壹拾万零肆仟贰佰元整。 本委托合同时限为3个月;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第四季度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共10人。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
2021年04月25日 |
合同登记编号: JQS2021-01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书
甲方: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乙方:怒江金巧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
机关事务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方)
乙方:怒江金巧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云南省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和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包审判大楼物业的管理服务及职工食堂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服务范围及标准
(一)办公大楼服务范围及内容
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保持办公楼房屋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小损小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
(1)服务范围:办公楼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办公室、诉讼服务大厅、法治广场、楼道、楼梯、通风道、卫生间、大小会议室、法官沙龙、各调解室、健身房、院史陈列室、地下车库、地下羁押室、地下淋浴室、各审判法庭、廉政教育室、阅览室、各党支部活动室、八楼地面及室外餐桌等日常养护维护。
(2)服务标准:确保办公楼房屋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维修时间(除特殊原因外)为上午8:20以前,中午12:00-14:00,下午17:00以后,重大或特殊的维修工作安排在双休日或节假日,不影响单位正常上班。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包括附属建筑物)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
(1)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水龙头、卫生间、排水管、室外排水管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2)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清洁,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畅通;发现供排水故障,马上解决,供排水零维修合格率100%,维修时间(除特殊原因外)为上午8:20以前,中午12:00-14:00,下午17:00以后,重大或特殊的维修工作安排在双休日或节假日,不影响单位正常上班。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供电系统正常进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1)服务内容:对办公楼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2)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供电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灯管、LED灯等,确保用电完全;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维修时间(除特殊原因外)为上午8:20以前,中午12:00-14:00,下午17:00以后,重大或特殊的维修工作安排在双休日或节假日,不影响单位正常上班。
4.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公共部位及道路等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洁保养。
(1)服务内容:办公楼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办公室、诉讼服务大厅、法治广场、楼道、楼梯、通风道、卫生间、大小会议室、法官沙龙、健身房、院史成列室、地下车库、地下羁押室、地下淋浴室、各审判法庭、廉政教育室、阅览室、八楼空中花园和室外餐桌、各党支部活动室,办公区域道路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等。
(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摆放垃圾桶,每天清除垃圾两次;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有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地下室、会议室、庭审室、内外墙面、停车场(库)、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有楼道,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摆放抽纸、卫生纸、吸水纸、毛巾、洗手液、香皂、肥皂。除特殊情况外,在法官干警正常上班时间不得打扫卫生,根据办公室卫生情况,对整个办公区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时间为节假日,及时清扫积水,确保办公区和卫生责任区容貌整洁。
(二)、绿化养护管理
绿化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管理。
1.服务内容:办公楼树木、花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办公楼大院内绿地的养护管理等。
2.服务标准: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及时培土和施肥,无枯枝干死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对枯死的树种及时补种,办公楼摆放的花草每半年更新一次。办公楼(区)花卉摆放及节假日装饰等美化服务,根据机关需求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三)会议服务
会议服务工作是对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卫生、烧水、茶水供应等会议服务工作。
1.服务内容:会议室清洁、茶杯清洁消毒,提前摆放好水(纸)杯,烧水、倒水,协助相关人员做好会前材料的发放、席位牌摆放,会后进行会议材料的回收销毁,席位牌的回收,做好会议保密工作。
2.服务标准:会议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会议室清洁两次(会前、会后各一次),无灰尘、无污染,提前15分钟烧好开水,会间每20分钟倒水一次,会后及时清洁茶杯,并进行消毒,对回收的会议材料及时进行销毁,席位牌定点摆放。若涉及特殊或保密会议,会议服务人员提前将开水摆放在会议桌上,方便参会人员自行倒水,会议服务人员在会议结束之前不得进入会场,更不得在室内和室外旁听。
(四)食堂管理标准
1、管理甲方干警食堂,负责供应甲方干警(早、午)用餐。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承接甲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餐,但严禁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2、负责食堂原料采购和管理、餐厅各种设备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安全管理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3、负责对每天配送食物进行验收,把好原料的质量关,保证食品新鲜及安全,以防食物中毒。
4、及时征集就餐员工的建议和意见,根据职工的饮食习惯、季节性等,组织厨师制定好每周配菜单或菜谱标准,做到有营养、味道好,不断改善伙食品种,尽量减少员工剩饭剩菜现象。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由院办公室负责监督和管理机关事务管理,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发现乙方服务内容和标准不达标要及时纠正。
2、乙方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务严重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要妥善保管好办公室机密文件、贵重物品,避免不必要的事件发生。
4、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服务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由甲方承当责任。
5、乙方服务人员应加强自身服务素质提升。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在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切实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微笑服务。
6、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干涉甲方内部工作人员及个人稳私,不得打听和传播甲方单位相关工作内容。
7、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应相互尊重,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为清洁人员而歧视和无故辱骂。
8、甲方要检查督促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乙方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视情况酌情扣除一定费用,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
9、甲方负责审核并按约定及时支付各项服务费用。
10、甲方提供服务员工工具房一间。
1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服务,不得增加本合同内容以外工作量。
三、审判大楼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和《怒江州工程价格收费标准》,确定上述管理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104200元; 大写:壹拾万零肆仟贰佰元整。
四、本委托合同时限为3个月;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人员配置共10人。
五、委托管理费用包括企业日常管理服务人员工资、食堂托管工资、清洁用品工具、设备损耗以及公共区域所需垃圾袋、企业管理费用、员工工资、保险和税金及各卫生间用手纸、洗手液。
六、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支付管理费为104200元,大写:壹拾万零肆仟贰佰元整;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以转账或者网银方式支付;乙方银行开户名:怒江金巧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怒江农业银行泸水市支行营业部;账号:24150101040011318。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办公楼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出现大面积损坏,及其他设施出现损坏,需要维修时应按实际工程量单独计费,不在上述报价中。
2、排水设备因时间久造成管道大量损坏,需重新跟换时需单独计费,不在上述报价中。
3、供电线路(20米以上)、电器设备(含变压器等)因其他原因造成损坏需要修复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灯泡、灯管等损坏的数量较少时由公司免费更换,数量较多时由甲方支付成本,更换由公司负责。
4、电梯出现严重故障,更换零配件时由甲方自行支付。
5、环境卫生包含整个办公区卫生,但不包含甲方承担的社会公益性卫生,若需公司负责,需单独协商收费。
6、绿化管理只针对现有的树木、草坪、盆景等进行维护和管理,需栽种新的树种,更换盆景等应报甲方决定,费用由甲方承当。
7、会议室设备、茶杯、盛水器、烧水器、消毒器由甲方购买,若需公司提供按购买成本另行计费。
8、乙方每月向甲方无偿提供10个工作日,由乙方自行支配使用。超过天数按每人每天180元收取劳务费。
9、甲方负责食堂操作人员(3人)的工资,提供食堂所用的场地和用具,乙方负责职工食堂的食品采购。食堂的原材料采购费用由乙方向就餐职工收取,自负赢亏。乙方承接甲方接待、会议、培训餐,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若甲方需求传达、代办服务,按双方协商的另行协商收费。
11、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发生本合同内容以外的相关业务,按照实际发生额另行结算。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调决定。
1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新城区碧江路59号 地址:泸水市山水蓝岸雅兰苑3-S-7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508868001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