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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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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4-27 19:01:57

项目概况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110468GC-BL037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浦中路1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贺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6804880

质疑联系人:彭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6804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徐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 真:/

联系人 :阮中义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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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项目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BITC-202110468GC-BL037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 购 人: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4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1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磋商采购资料表 10

第四部分 评定成交的 12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17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样本 19

第七部分 附件 23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110468GC-BL037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5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浦中路1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贺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6804880

质疑联系人:彭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6804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徐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    真:/

联系人 :阮中义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盖上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三);

4、供应商单位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四);

5、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五);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⑥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

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六);

7、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中要求提供的评分资料;

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七);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八);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第七部分 附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第七部分 附件”中标明盖章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七部分 附件”中标明签字的,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供应商单位授权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索引,以便于查询、审阅。磋商响应文件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提倡使用软封面。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磋商响应文件因模糊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90天。磋商有效期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所有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均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密封,并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均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在封套上写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子包号:

(4)供应商:(加盖公章)

(5)注明: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应密封完好。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载明在“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中,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须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修改的内容为准。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

十一、竞争性磋商小组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十二、竞争性磋商程序与评定成交的标准

详见“第四部分 评定成交的标准”。

十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十四、成交结果通知

磋商小组将根据“第四部分 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的评审方法和原则,按照磋商结果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推荐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如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十五、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六、保密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前,磋商小组名单应该保密。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磋商过程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十七、磋商服务费

确定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服务费16000.00元。

十八、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十九、磋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质疑的相关规定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第三部分 磋商采购资料表

本部分各条款是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与第二部分有矛盾的,应以此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574-56804880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4-87307605、87198579

3

供应商来源:本次磋商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 价 和 货 币

4

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服务所需的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员工体检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5

报价货币:人民币

6

采购预算:人民币120.00万元/3年,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作无效报价处理。

报 价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7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中文

8

资格标准: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9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0

磋商保证金形式:/

11

磋商有效期:90天

12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13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商 务 条 款 (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

14

合同期限: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15

付款方法和条件:

甲方每月5日支付乙方托管费用计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整),年合计元(大写:元整),该费用含乙方派遣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管理费。

竞 争 性 磋 商 其 它 约 定

16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

授 予 合 同

17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

磋 商 服 务 费

18

1、本代理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6000.00元。

2、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注意:本磋商文件中标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四部分 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开始磋商时间后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之,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

5、磋商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6、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二、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分;

3、每位评委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

4、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5、最终得分:计算各评委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按得分的高低次序排序;

6、推荐成交原则:推荐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最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抽签决定。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8、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为餐饮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承接企业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磋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10、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三、评审标准

详见本部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四、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资格条件审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1、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4、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五、评审过程中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认定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1、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未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的;

3、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

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6、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的;

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8、子包以赠送方式给予的,对一个子包提供两个方案的;

9、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标记)。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项目编号:NBITC-202110468GC-BL037

供应商

分值

分值

技术分67分

1、投标人承诺本次提供的服务,保证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的得5分,无服务承诺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5

2、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根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进行就餐的早、中、晚餐的服务方案、菜单、创新方案、特色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20分):

对就餐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就餐菜单配置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就餐创新方案(从菜肴、点心等创新思路及管理)进行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就餐特色服务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20

3、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公司具有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节能管理、培训管理、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人员职责、投诉处理等进行综合评审(20分):

对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供应商设施设备、节能管理、培训管理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供应商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人员职责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供应商处理投诉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20

4、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最高7分。

7

5、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公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临时性预订接待)进行综合评审,最高9分。

9

6、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来源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6分。

6

商务分23分

7、业绩(3分):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目前在托管的食堂就餐人数超200人的食堂数量。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上未能体现就餐人数,请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业主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3

8、管理团队:从人员的配置、素质、经验,管理方式、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6分):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管理食堂的工作经验的,得2分。(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文件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2)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公共营养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21年1月——2021年3月期间,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各项不得分。

6

9、证书(10分)

(1)投标单位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

(2)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6)具有3A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7)投标人所管理食堂获得县、市、区级部门或协会及以上所得的荣誉称号,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10

10、责任保险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持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的得2分。

投标单位持有雇主责任险保单的得2分

(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4

价格分10分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保留二位小数)

10

综合得分:

100

注:1、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2、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食堂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服务内容:食堂托管。

3、管理方式:乙方式。即: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项目主管、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负责主副食的采购、加工供应。采购人配有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 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设备设施。

(二)具体管理要求:

1、食堂管理基本情况:

1.1、工作日早餐形式为自助模式,人数约40位,餐标4.5元/位,品种提供不少于12种品类;午餐用餐形式以零售模式,人数约70位,明码标价,品种提供不少于15种品类;晚餐用餐形式以套餐模式,人数约10位以内,餐标10元/位,品种提供一大荤、一半荤、一素、一汤、一米饭;

特殊服务:凤凰社区约15人,提供中餐晚餐送餐服务,餐标12元/份,提供一大荤、一半荤、一素、一米饭。该服务工作按3000元/月定额补贴,需列入招标预算中。

1.2、其他:采购人承担场地、水、电、绿化环境布置费、设备维修以及承担灭四害等费用。中标方承担易耗、脱排清洗等费用。

2、综合管理: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 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方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设立一定数额考核奖;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

3、中标方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办理租借手续及交接清单,负责养护管理、遗损赔偿以及安全值班。

4、中标方在承包期内所用食品原料,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

5、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中标方落实专人对餐厅、厨房、加工间以及活动室等配套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落实“五常法”的管理和评比制度。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7、中标方自行办理健康证,费用自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 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中标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办理相关保险。

8、中标方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9、中标方必须按月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

10、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可按本招标文件的约定给予价格调整:如就餐人数超出70人,按20:1增加食堂工作人员,每增加一名食堂工作人员,甲方需另行支付乙方承包费的人均费用。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考核,如甲方满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核准后续签合同。

(三)人员配置要求:

1、管理团队人员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有≥5人的配置。

2、管理服务人员均应持证上岗。项目主管要求有管理200人以上食堂的经验,厨师均为高级(含高级)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拟任项目主管具有管理200人以上业主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

(四)中标服务商需负担的其它支出:

制服费用:承担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等费用,款式及颜色需经采购人认可,原则上,每年保持夏季二套、冬季二套,并保持清洁。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 发布的招投标文件(招标编号: )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食堂外包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托管方式

甲方提供场地、厨房和餐厅的全套设备、餐具;乙方提供专业团队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服务。

2托管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承接服务外包期限为三年( 日起计)。本服务外包的合同一年一签,本期托管期限自 日至 日止;期满后根据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伙食质量、卫生情况、服务态度和满意度综合测评等方面的考核情况,双方协商后另行续签托管合同。

3托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1)? 托管甲方支付乙方全年(12个月)托管服务费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服务费用包括 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奖金等。

(2)? 食堂现阶段就餐人数为70人,如服务项目增加或就餐人数超出 70 人,乙方按20:1增加食堂工作人员,每增加一名食堂工作人员,按年度人均服务费增加费用。

2结算方式

(1)? 乙方提供甲方每月就餐消费费用的明细,在次月初经双方确认后,开据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汇入乙方账户,发票产生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托管服务费用计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账户;

(3)? 因防讯抗台、应急工作、突发任务及临时会议餐饮接待等原因,形成食堂就餐人员增加或用餐时间延长的情形,甲方须支付乙方延时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工作日:最低工资/21.75/8时*1.5倍*延时服务小时数;周末以2倍标准计算,法定节日以3倍标准计算,加班费开票的税由甲方支付。

(4)? 乙方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托管服务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甲方食堂场地的管理,在甲方工作大楼内设立食堂管理处,按餐饮行业规定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素质较好、注意卫生、敬业精神强且能够胜任食堂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聘用员工必须具备健康证,其中:

(1)? 餐厅主管:餐饮相关管理工作经验1年以上。仪表端庄、做事勤快、热情大方。

(2)? 厨师长:从事烹饪工作5年以上,精通浙江菜系,并能重点掌握其他各菜系的烹饪知识及操作过程,熟悉厨房各项设备的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懂得成本核算、食品原料及食品营养知识;

2伙食要求

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自我搭配,食堂应分批出菜,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伙食品种供用餐人员选择,并且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3伙食标准及要求

工作日早餐形式为自助模式,人数约40位,餐标4.5元/位,品种提供不少于12种品类;午餐用餐形式以零售模式,人数约70位,明码标价,品种提供不少于15种品类;晚餐用餐形式以套餐模式,人数约10位以内,餐标10元/位,品种提供一大荤、一半荤、一素、一汤、一米饭;凤凰社区约15人,提供中餐晚餐送餐服务,餐标12元/份,提供一大荤、一半荤、一素、一米饭。

4卫生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食堂厨房、餐厅等整个环境及炊具、餐具、食材的清洁卫生,每周进行食堂全面消毒且做好相关记录。

5服务要求

乙方要本着为甲方服务的态度,对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合理解释并处理好,不能对甲方工作人员乱发脾气、板脸孔。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和标准服务。如乙方提供的伙食出现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可书面提出警告;

(2)? 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的厨房设备、餐具等,若需添置设,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指定专人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负责承担食堂所用的水、电、煤气及设施、设备的维修;

(4)? 甲方负责灭四害、垃圾清运的费用。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伙食质量、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考核;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甲方的餐饮标准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所采购的所有食品及用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应绝对保持饭菜卫生,不提供隔夜饭菜和变质食品;

(2)? 乙方承担食堂产生的易耗及脱排管道清洗。

(3)? 乙方应在保证伙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自行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规定办理和缴纳社保;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乙方应自行组织员工进行管理、培训、安全教育。在服务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劳资纠纷的,均由乙方或乙方人员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4)? 乙方应保证在规定用餐时间内甲方所有工作人员均可用餐;

(5)? 乙方做好每日菜肴出品的留样工作,若甲方员工出现食物中毒,以备检验食物来源,并出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

(6)? 乙方负责食堂厨房、餐厅等整个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厨具、餐具、食材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无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清理记录;

(7)? 食堂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上岗,注意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和操作规范,必须具备健康证方可上岗,并且须每年体检一次,着装费与体检费由乙方承担。对不适应工作需求的食堂管理人员及其员工乙方应及时调整。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8)? 食堂的垃圾须按照宁波市垃圾分类标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处理垃圾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9)? 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厨房设备、餐具、水、电、燃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或未及时对厨房设备进行日常维护,造成乙方无法及时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各阶段就餐大致人数或未及时通知有较大人员变动造成甲方人员无法正常就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需按实赔偿。

6合同终止和解除

1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依据每餐留样检测且经相关权威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提供的伙食出现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经甲方书面警告两次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检,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关于终止合同:

(1)? 合同提前解约情况:甲乙双方如果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2)? 合同到期后不续约情况: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取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无须承担相关责任。

(3)? 自动续约情况:如合同到期前30天未通知对方解除的,视为自动续约。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仑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8其他

(1)? 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单位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 (填写所有参与的子包号) 进行报价,在此:

1、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并承诺所提交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都是真实的。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载明的投标报价。报价为“报价一览表”载明的报价;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本项目应纳的税金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 本报价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

(3)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保证在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 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

(7)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110468GC-BL037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人数

服务期限

1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投标报价(1年)

小写(总价):

大写(总价):

总价(3年)

小写(总价):

大写(总价):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110468GC-BL037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岗位

人员配备

月度工资费用

社保

……

月小计

用工年小计

管理费

年合计

合同总价

(服务期三年)

1

2

3

4

5

6

7

合计

说明: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此表,内容仅供参考。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四

供应商单位授权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负责人 (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代表本单位处理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后附: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五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方

关于贵方对项目编号为NBITC-202110468GC-BL037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发出的投标邀请,本单位申明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后附)。

供应商一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110468GC-BL037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 话:

联 系 人:

5

传 真:

电子信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从业人员数量

10

营业收入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110468GC-BL037

序号

磋商要求

供应商响应

备注

1

服务期限: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

付款方法和条件:甲方每月5日支付乙方托管费用计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整),年合计元(大写:元整),该费用含乙方派遣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管理费。

3

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4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