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2021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23221P30184
二、项目名称:栖霞区2021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溧水产业新城科创中心
金额:53.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栖霞区2021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栖霞区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连锁超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华、莫祥银、顾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不低于捌仟元),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0.80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润平
联系电话:025-85313226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03室
联系方式:王希稳 025-86633685,17705161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希稳
电 话:025-86633685,17705161691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018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0184-栖霞经营环节风险排查-发布稿-0415-双面黑白胶2订2.pdf
栖霞区 2021 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023221P30184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5
第三章 评标标准...........................................................................................................................13
第四章 采购需求...........................................................................................................................1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18
第六章 附 件...............................................................................................................................22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栖霞区 2021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 e 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023221P30184
1.2 项目名称:栖霞区 2021 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采
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 :54.00万元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 :54.00万元
1.6 采购需求:
为了加强和完善栖霞区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工
作,保证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
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拟对栖霞区单位食堂(600 户)、餐饮服务经营
者(2300 户)、连锁超市(100 户)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开展重
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技术服务(约 50 天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
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或磋商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
料或者情况说明:
无
2.4 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
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3.2地点:登录 e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
3.3 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陆 e 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
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 500 元,下载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
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平台服务费 100
元。
(三)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
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
3
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
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
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
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
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
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客服 1:17715954011,客服 2:18994760904,
客服 3:18961474638、客服投诉电话:13306118316。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
支付、下载等操作。
(六)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
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
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 500 元,平台服务费 100 元,下载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26 日 14:00(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 120 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
文件接收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 13 点 30 分-2021 年 4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4.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一般
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
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
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4 月 26 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 120号江苏成套大厦 16 楼 16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7.2 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包”开启、评标。
4
7.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润平
联系电话:025-85313226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王希稳
联系电话:025-86633685,17705161691
联系传真:025-83301003
邮箱:wangxw@jcec.cn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120 号江苏成套大厦 1603室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希稳
电 话:025-86633685,17705161691
5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2.3“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
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
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
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
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
3.4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
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
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
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5 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
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
证书。
6
3.6进口产品政策
(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
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
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4.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
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
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4.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
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4.4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
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5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
电话、传真等。
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
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5.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5.3 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
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4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
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
-(6)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供应商的
投标):
(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申请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7
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证明文件;
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证明文件;
(4)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如需要);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如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要求提供);
(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5.5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
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文件。
(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
(2)《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5.6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
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
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
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中注明。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
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5)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
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
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5.7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
他相关文件组成。
8
6、磋商保证金
无。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
7.1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须
加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
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
对。
7.2 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7.3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
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8、联合体
8.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8.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8.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
9、磋商组织
9.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
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9.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0、磋商程序
10.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
商程序。
10.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
9
价格进行磋商。
10.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
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10.6 最后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
(“*”)、“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
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0.9 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
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1、评分方法和标准
1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
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11.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业绩、投标响应性等。
11.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0
12.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
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
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2.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
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
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
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
还,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并予以通报。
12.6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2.7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3、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4、签订合同
14.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4.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
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4.4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质疑与投诉
15、质疑
1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15.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
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
11
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5.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5.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
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5.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
提出。
15.6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
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7 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5.8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
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9 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
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16、投诉
16.1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6.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
质疑事项的范围。
16.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6.4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
16.5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
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6.6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
12
系电话:025-86636139(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联系人:陈葵花)、025-86636853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汪朝阳)
六、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
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
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7.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
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
以处罚。
17.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七、磋商费用
1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2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不低于捌仟元),向采购代理机构支
付招标服务费。
13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
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
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审细则 分值
1 价格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报价最
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响应报价)×10(小数点保留
两位)
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
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提供、填写,
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10
2 项目方案
风险隐患排查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风险隐患排查方
案,评委对比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完善性、针对性等方面进
行评分。
实施方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可行性强,优秀 16 分;
实施方案较为科学完善,针对性可行性较强,良好 13 分
实施方案比较科学完善,针对性可行性一般,一般 10 分
实施方案不够科学完善,针对性可行性差,差 7 分
缺少实施方案不得分。
16
培训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详细的技术培训实施方
案,评委对比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完善性、针对性等方面进
行评分。
培训方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可行性强,优秀 10 分;
培训方案较为科学完善,针对性可行性较强,良好 8 分
培训方案比较科学完善,针对性可行性一般,一般 6 分
培训方案不够科学完善,针对性可行性差,差 4 分
缺少培训方案不得分。
10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应提供相关风险分析及隐患排查临时紧急服务
等方面的书面承诺,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诺具备在 24
小时之内出具初步分析报告的能力等,本项满分 5 分,未提供或提供
不全不得分(提供上述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其格式和内容自
拟)。
5
3 项目团队
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专职评估人员中具备食品安全相关高级职称/务的
有 1 人得 2 分,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中级职称的有 1 人得 1分,最高 8
分。(提供人员相关社保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否则不
得分)
8
项目成员在中文期刊发表过食品质量管理、食品风险等相关文章的得
2 分/篇,该项最高只能加 4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资
料不完整或不一致的不计分)
4
14
4 机构实力
(1)开展培训的食品检测实验室,在江苏省内有实验室的加 3 分,
该实验室有CMA资质加 3 分,有CNAS认可资质加 3 分,有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加 3分,该项最高只能加 12分。
12
(2)具有完善的现场检查管理系统,能通过终端现场评价。有信息
统计功能的得 4 分,有在线检查表填写并能上传问题照片功能的得 4
分,有现场评定分数功能的得 4分,有商家整改情况上传功能的得 4
分,全部功能实现,该项最高得 16分。(提供检查系统所有权证明材
料及系统功能截屏图)
16
(3)供应商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食品风险评估相关国家
级(科技部)科研项目的得 10 分;承担过省部级食品风险评估相关
科研课题研究的得 5 分;承担过市(局)级食品风险评估相关科研
课题的得 3分。分数不累加,该项最高只能得 10分。
(提供承担课题的合同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5 机构业绩
供应商完成过经营环节食品安全评估类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
印件,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提供合同、协议
或发文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6
供应商完成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技术服务
类项目,得 3 分。(提供合同、协议或发文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
6
信誉
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诚信档案为三星级的得 1 分,四星级的得 2分,
五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
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
5
说明: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
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给予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3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3.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4.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5.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5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了加强和完善栖霞区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工作,
保证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环节食
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拟对栖霞区单位食堂(600 户)、餐饮服务经营者(2300
户)、连锁超市(100 户)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开展重大活动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技术服务(约 50 天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成交供
应商将承担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组织开展的经营环节食品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
采购预算:54万元
最高限价:单位食堂250元/户;餐饮服务单位150元/户;连锁超市(150元/户);
重大活动保障3万元;
单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总价超过单包预算价均按无效处理。
二、项目实施周期
(1)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2)采购人负责对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审查和验收。
三、时间要求
所有工作均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服务要求(该部分内容要求供应商逐条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列明响应情况)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
范和程序。
2、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
益。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审计、调查、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
三方。
4、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能提供相关风险分析
及隐患排查临时紧急服务。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
员,提供相关人员清单等基本信息。项目组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原则上不得调整。
5、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提供相应的评
分资料。
6、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辖区单位食堂、餐饮单位、
16
连锁超市(含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标准化技术检查服务。根据甲方要求,
每月完成特定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7、依据《食品安全法》等,从流程、布局、内部管理等全方面进行排查、分析、
评估,并协助开具整改建议书;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指导其整改到位。
8、出具分析评估报告,所有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连锁超市排查工作结束
后提交栖霞区食品经营行业分析报告(一式)两份,并对所出具报告的真实性、正确性、
合理性负责。重点包括栖霞区食品经营行业概况、风险隐患主要问题及今后监管工作建
议等。
9、指导单位食堂、餐饮单位、连锁超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10、负责栖霞区2021-2022年度内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
照《江苏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手册》的要求,协助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
进行标准化检查服务。对提供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就餐点提供至少两名专业人员进行事前
风险隐患排查,审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具有承担重大活动保障能力,进行全程风险监控
和驻点排查,全年不少于50天次。
11、对单位食堂、餐饮单位(连锁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负
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学时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
12、为本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
者(连锁超市)风险隐患排查、培训服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
内容,其中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连锁超市)风险隐患排查分析需包含:需求分
析、思路理念、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具体内容。培训服务需包含:培训组织实施具体
内容,且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要求等,培训场次不少于16场,培训
人数不少于800人次(培训对象为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时总计不
少于40学时.培训场地及相关便利由采购人负责,培训师资由供应商负责,协助对参训
人员进行考核。
13.所做的工作底稿及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
准确、结论清楚;出具检查记录,对记录承担责任。记录应涵盖企业获证情况、生产、
检验、采购、仓储等内容。
14.与被检查企业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或者鉴定事项的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或
有其他直接利益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查证事项的应予以回避。
五、费用结算
1、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 70%作为项目
17
预付款。
2、项目完成,经审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 30%合
同款。
六、违约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并扣减或拒付相关费用,视情节
轻重解除协议:
1、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隐瞒检查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查单位串通舞弊,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
3、利用受聘工作拉业务或从被查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5、拒绝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的;
6、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义务的;
7、其他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等。
1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栖霞区 2021 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使用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2021 年 月 日
19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栖霞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评估单位:(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18 号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栖霞区 2021 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分析和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等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各项目服务单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
1 单位食堂
2 餐饮服务单位
3 连锁超市
4 重大活动保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价款按实际完成检测批次与项目结算。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费
用支付以投标报价中的综合报价为基准,按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检测批次结算。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
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
规定。
第六条 交付使用和验收
1、乙方应当收到每批次委托任务后在规定时间里完成规定数量和检测品种。采购文件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甲方自行组织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并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等。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20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 70%作为项目
预付款。
(2)、项目完成,经审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 30%合
同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
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
逾期交付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
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
4、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
任。
5、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
少于合同总价 30%违约金。
6、乙方出现违约行为,乙方应除应免费整改直至符合合同要求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
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
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主
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
方按合同总价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21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
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委托方):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2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3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24
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总报价为(大写) 元。
3、我们的报价产品中 (有或无)进口产品(服务)。
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
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
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
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
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5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
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
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6
附件三、报价表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
备注
投标总价 合计
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服务时间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
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27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如果有,格式自拟)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8
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9
附件六、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格式
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0
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及
专业
执业
资格及
证书号
技术
职称
相关工作
年限及工
作经历
拟担任本项目
何种工作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1
附件八、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
方式
工作主要
内容
合同
金额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2
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3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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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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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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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十二、项目技术说明或实施方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项目实施周期
四、服务要求(该部分内容要求供应商逐条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列明响应情况)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
2、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审计、调查、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
4、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能提供相关风险分析及隐患排查临时紧急服务。投标人应
5、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提供相应的评分资料。
6、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辖区单位食堂、餐饮单位、连锁超市(含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
7、依据《食品安全法》等,从流程、布局、内部管理等全方面进行排查、分析、评估,并协助开具整改建议书;对排
8、出具分析评估报告,所有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连锁超市排查工作结束后提交栖霞区食品经营行业分析报告
9、指导单位食堂、餐饮单位、连锁超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10、负责栖霞区2021-2022年度内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江苏省重大活动食品安
11、对单位食堂、餐饮单位(连锁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重大活动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
12、为本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连锁超市)风险隐患排查
13.所做的工作底稿及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出具检查记
14.与被检查企业
五、费用结算
六、违约处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