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劳务承包中标公告
附件1 | 招标文件HTCL-ZB-217005.pdf |
一、项目编号:HTCL-ZB-217005(招标文件编号:HTCL-ZB-217005)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劳务承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普菲斯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703
中标(成交)金额:96.6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青岛普菲斯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劳务承包 | 食堂劳务承包 |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主要为学生提供保障用餐、为职工及单位提供工作用餐,现委托具有餐饮服务能力的公司进行管理,负责每日三餐及临时用餐的食材加工、卫生保洁、安全管理、人员薪酬等。 | 12个月 | 保质、保量提供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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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炳浩、崔怡娟、王戈、孙晓辉、陈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10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50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9号
联系方式:陈瑶 0451-86652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李冶 0451-8232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冶 刘文卿
电 话: 0451-82325005、82293900
1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劳务承包
招标编号:HTCL-ZB-217005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4 月 7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1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 18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27
第六章 投标格式文本 .................................................................................................. 31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劳务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
省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4月 28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L-ZB-217005
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劳务承包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98万元
采购需求: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主要为学生提供保障用餐、为职
工及单位提供工作用餐,现委托具有餐饮服务能力的公司进行管理,负责每日三
餐及临时用餐的食材加工、卫生保洁、安全管理、人员薪酬等。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
2.2投标人应当具备提供食堂劳务承包服务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
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4月 8日至 2021年 4月 14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00至 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七部
4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28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二楼 210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4月 28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
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29号
联系方式:陈瑶 0451-86652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号
联系方式:0451-82325005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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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区支行
账 号:451902390110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冶 刘文卿
电 话: 0451-82325005、822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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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一、用餐情况
1.用餐人数:每天约 300人用餐。
2.用餐形式:
每周 7天,每天早中晚三餐,大伙堂食,特殊情况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配餐,
售卖包装饮料、奶制品等。
每周定时提供熏酱制品,节庆日提供特色食品。
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临时用餐服务。
就餐时将主副食按份装在小盘内由用餐人员自由选取,统一结算。
3.参考用餐时间:
早餐:7:00-8:30
中餐:11:00-12:30
晚餐:16:30-18:00
注:实际用餐时间以服务需求为准。
4.配餐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早餐
主食:不少于四种 不少于一种粥 另外提供免费粥
蛋类:两至三种(如煮鸡蛋、煎鸡蛋、鸡蛋糕、茶蛋等)
炝拌菜:三至四种
咸菜:三至四种
豆制品:不少于一种(如豆浆、豆腐脑等)
明档:不少于一种(如面条、馄饨等)。
(2)中餐
菜品:不少于六种 荤素搭配 提供免费汤
面食:不少于三种
粗粮:不少于一种
明档:不少于一种(麻辣烫、米线等)
每周不少于两次熟食(如酱牛肉、酱肘子、酱骨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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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晚餐
菜品:不少于四种 荤素搭配 提供免费汤或粥
主食:不少于二种
二、承包形式
1.中标人承包食堂整体劳务服务,完成食品加工、销售及食堂管理等,劳务
服务产生的人员费如工资、保险、福利、培训、体检、疾病、工伤、劳保用品、
劳动防护用具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食堂承包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食堂所需食材、易耗品、餐具、厨具等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如有增加或
改进需要,双方协商处理。
4.食堂现有设备、设施,招标人无偿提供给中标人使用。
5.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食堂用途,不得超范围经营或租赁、招商第三方联合
经营。
6.因招标人临时增加就餐任务导致中标人超时工作,产生加班费双方协商解
决。
三、总体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地市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
2.本项目服务人员由中标人选派,服务期间发生的工伤、劳务纠纷等一切问
题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3.中标人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安全保
密、组织纪律、文明礼仪等,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中标人应定期对服务人员
进行考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经招标人同意后及时进行调整,服务人员在自行
离职或调离岗位前,中标人需重新安排合适人员接替,不得有岗位空缺。
4.中标人入场时应点交设备、物品等,并记录备案,双方签字。退场时验收,
点交,非合理损耗,应由中标人赔偿。
5.中标人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身体
健康(具有有效的哈尔滨市卫生系统的健康证明),满足食堂餐饮服务要求,满足
菜肴品种多样化需求,保证供餐服务水平。
6.中标人应规范管理,杜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与
中标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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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管理、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定期进
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满意度调查,对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进行跟踪调查和
反馈。
8.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仪表整洁、礼貌服务、五官端正。
9.服务人员应合理使用餐饮设施设备,保证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因工作
失误造成设施设备丢失或损坏,由中标人赔偿。
10.中标人可对厨房加工设施设备增加与改进或就餐环境美化布置与改进提
出合理建议,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处理。
11.因工作需要发生临时用餐服务或遇突发停水、停电、厨房设备故障等状况
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及时应对,全力保障供餐服务。
12.服务人员的人身伤亡,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进度保障措施等。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按周提前制定菜谱,报招标人审定备案并公示。
2.科学配餐,定期变换餐饮品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做到营养丰富,色
香味俱全,满足就餐需求。
4.确保使用新鲜食材,按时上报食材订单,接收食材做好验收,拒绝接收质
量不达标的食材。
5.做好餐食计划,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剩饭剩菜不超过出品量 2%,不得出现
剩饭剩菜重新加工的现象。
6.就餐统一使用餐卡结算,任何人员不得违规接受其他结算方式。
7.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食品留样。
8.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成本核算,确保食堂良性运行,定期配合招标人
核算运营情况,含食材、人员、低值易耗品、税费、管理费以及其他运营费用等
支出情况。
五、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配比不低于以下标准:
序号 职务 人数
1 项目经理 1
2 厨师长 1
9
3 厨师 3
4 主食/面点 3
5 切配 2
6 洗消 2
7 保洁 2
8 质检/营养配餐 1
合计 15
项目经理:具有 3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
厨师/面点:具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少于 1人具有高级中式烹调师证书,
不少于 2人具有中级中式烹调师证书。
2.中标人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男性须 60 周岁以下、女性须 50 周岁以下,身
体健康,持有健康证明。
3.具有职业道德、法制观念、政治可靠,无违法违纪前科。
4.技术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5.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语言得体,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知晓迎客、迎
宾礼仪,让客得体。
六、卫生要求
1.保洁、洗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
2.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清理污水,保证加工环境、用餐环境整洁卫生。
3.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清洁餐桌,营造良好就餐环境。
七、安全要求
1.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巡查等,消除安全隐患。
3.服务人员应具备适宜本岗的工作能力,杜绝出现人身安全事故。
4.规范加工食材,杜绝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5.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维护,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和履行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
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
10
法律责任。
3.中标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4.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 60日通知招标人,由此
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
九、服务方案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详细表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以往案例操作经
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运营服务方案:包括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
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
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
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
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说明材料等。
3.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及管理人员相关简历、证书等。
4.投标人准备添置的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用品清单。
5.优惠服务及其他服务承诺。
十、其他要求
中标人按合同额 10%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结算服务扣款后
招标人一次性不计息退返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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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
2、“投标人”系指报名成功后获取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项
目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3、“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
购活动的组织方。
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
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
支持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二)合格投标人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同一包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投标;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统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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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
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格式
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
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质疑提起与受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和采购文件模板之外的特殊需求使自己的权
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
模板(网上公开)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分别在收到质疑材料后 7 个工作日内
做出答复。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获取招标文件后,方有资格按照《质疑须知》的要求提交质疑材料;
2、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招标文件 5 个工作日,质疑受理期为招标公告的公
告期界满 7 个工作日内;
3、质疑的内容要事实清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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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内容;
4、质疑书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形式提交,同时提交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的,需要论证、取证延期答复书面通知质疑人的除外,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投诉。
6、处理程序
质疑投诉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
7、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同时报有关
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
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 3 种情形之
外的情形)。
8、本招标文件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投标无
效。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
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
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
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应标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办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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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4、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
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文件必须胶订成册:包括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封,页面不可抽取,
不得有活动页,无破坏不可拆分、编排页码,且页码连续。
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内容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
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如有)、价格部分和其
他部分组成。
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U 盘 1 份。若副本和正本内
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 A4 规格制作;建议投标文
件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三)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用户验收合格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
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折扣价格清单。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
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
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
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
须完全符合,且均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
绝。
5、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
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
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或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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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上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文件。
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劳务承包
招标编号:HTCL-ZB-217005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得启封
2、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未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收。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撤回。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接收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九)投标报价方式及要求
★1、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招标所需服务内容所
发生的所有费用。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
★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每一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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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5、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
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7、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十)禁止行为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评标结果产生后放弃中标;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中标人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其他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投标保证金金额:/。
(2)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转账、电汇、支票、汇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意事项:
1)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2)投标保证金到账以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南岗区支行,账号:451902390110302)专用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2、采购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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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招标代
理服务费。
a. 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本包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b.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
为中标服务费:
①中标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部分(含 100万元)按 1.5%费率收取;
②中标金额 100~5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 0.8%费率收取;
③中标金额 500~10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 0.45%费率收取。
④中标金额 1000~50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 0.25%费率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 = ①+②+③+④……
c. 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
d. 例:若中标金额为 2000万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
①100万元×1.5%=1.5万元
②(500-100)万元×0.8%=3.2万元
③(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④(2000-1000)万元×0.25%=2.5万元
合计收费=①1.5+②3.2+③2.25+④2.5=9.45万元。
(2)支付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 5天内,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
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招标机构一次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户名: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51902390110302
18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
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应签
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制。唱标开始前,由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就
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开标。
(三)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
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
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宣读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
予以考虑。
(四)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开
标一览表”的投标无效。
(五)唱标结束后,应打印《开标记录表》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代表进行核
对,核对无误后组织所有投标人代表统一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未在“开
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投标无效。
二、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
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会应推举一名组长主持现场评标活动。评
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0-1 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4-5 人)
组成,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
(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错误、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
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项目经办人要逐级请示批准后,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
购活动。
19
三、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A、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依法对投标文件
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B、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
出响应。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公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需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
件苛刻的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
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9)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
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0)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
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11)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的;
(12)投标文件没有胶订成册,封面或封皮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13)投标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条款的;
(1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20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
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得
参与投标的评价。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投标代表签字后提交。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
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5、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
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三)投标的评价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标方法和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
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时,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优劣顺序排
列,技术得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1)其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
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100
(2)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监狱企业产品的
价格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21
评审。
即: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招标文件附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中所属行业必须为餐饮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
方法。
(4)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本项目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22
评分细则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商务
部分
(14
分)
(一)业绩
(10分)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如政府机
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合同,且合同签
订时间在 2019年 1月 1日以后。
合同额≥100万,每提供一个得 3分;
50万≤合同额<100万,每提供一个得 2分;
20万≤合同额<50万,每提供一个得 1分;
合同额<20万,不计分。
如提供合同数量超过 5份,仅统计金额最大的 5
份合同;最多得 10分。
(提供合同备查,否则不得分,如合同未体现金
额,以结算发票或收款凭证金额为准)。
10
(二)认证
(4分)
投标人通过 HACCP、 ISO90001、 ISO22000、
ISO14001等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分。(提
供证书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技术
部分
(66
分)
(一)服务团队
(11分)
1. 烹调师(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团队中,每有一个高级中
式烹调师得 3分,每有一个中级中式烹调师得 1
分,最多得 5分。(提供投标人单位社会保险证
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5
2.面点师(5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团队
中,每有一个高级中式面点师得 3分,每有一个
中级中式面点师得 1分,最多得 4分。(提供投
标人单位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否则不
得分。)
4
3.营养师(2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团队
中,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得 2分,仅具有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得 1分(无论几人)。(提供投标人单位社会保险
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2
(三)服务方案
(55分)
1. 有食堂内部管理运营记录表格,齐全完善,
内容合理,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片佐证得 4分,
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不得分。
4
2. 有食堂设备设施操作指导书,齐全完善,内
容合理,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片佐证得 4分,不
4
23
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不得分。
3. 有人员岗位职责及相关管理制度,齐全完善,
内容合理,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片佐证得 4分,
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不得分。
4
4. 有人员标准作业流程,齐全完善,内容合理,
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片佐证得 4分,不提供或不
完善、不合理的该项不得分。
4
5. 有食品贮存温度、贮存时间等相关管理制度,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提供现有现场
公示照片佐证得 4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
的该项不得分。
4
6. 有开餐环节操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餐前准
备、餐中服务、餐后清理等流程,提供现有现场
公示照片佐证得 4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
的该项不得分。
4
7. 有日常管理量化考核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操
作间检查考核细则、过程操作检查考核细则、人
员考核标准细则等,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片佐证
得 4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不得分。
4
8. 有员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考
核、健康、卫生等管理制度,提供现有现场公示
照片佐证得 4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
项不得分。
4
9. 有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物防投
毒管理制度、投诉受理服务机制等,提供现有现
场公示照片佐证得 4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
理的该项不得分。
4
10. 有菜品研发相关制度,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
片佐证得 4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
不得分。
4
11. 有食品安全防控方案,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
片佐证得 3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
不得分。
3
12. 有消防应急预案,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片佐
证得 3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不得
3
24
分。
13. 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
片佐证得 3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
不得分。
3
14. 有工伤事故应急预案,提供现有现场公示照
片佐证得 3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
不得分。
3
15. 有针对本项目的成本管控合理化建议得 3
分,不提供或不完善、不合理的该项不得分。
3
价格部分(20分)
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中,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
评标基准值,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
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值/投标报价)×20,最终得分取小数点后
两位。
注: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最高限价的,否决
其投标。
2、对小型、微型企业、大学生创办的对小
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
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评标价)评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
料。
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
20
注:评分细则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开标携带原件备查,
评标委员会如需查验原件,投标人需立即提供,否则该项不得分。
3、企业信用记录现场核查
(1)核查内容: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首先核查报价为基准价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记录。评
分结束后核查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记录,如发现投标人三年
内有不良信用记录,则投标无效。
4、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
(3)资格审查合格;
(4)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25
(5)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和技术服务有保障;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采购人接受。
四、废标处理
在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定标
(一)中标无效
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财政部门依法处
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排序结果,推荐排在前三位的为中标候选人。
2、发布评标结果。项目经办人应当场向所有投标人发布评标结果。
3、现场异议处理。如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当场书面提出,
由评委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书面回复。
(三)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
六、授予合同
(一)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发布后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签订
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
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8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食堂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中国地震局
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委托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食堂进行管理,负责食堂餐食制作、售卖、保洁洗消等。每
周 7 天,每天早中晚三餐,大伙堂食,特殊情况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配餐,售卖
包装饮料、奶制品等。每周定时提供熏酱制品,节庆日提供特色食品。根据招标
人需要提供临时用餐服务。就餐时将主副食按份装在小盘内由用餐人员自由选取,
统一结算。
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二、服务标准
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三、服务团队
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四、服务期限
承包期自 2021年 5月 1日起至 2022年 4月 30日止,共计 12个月。
五、服务费
1.协议价款: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以预付方式按月支付合同款,付款时间不超
过每月 5号。
3.其他约定: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按合同额 10%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
同期满,结算服务扣款后一次性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合同执行期内,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
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费用,此时,为维持履约保证金
数额不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 日内向甲方补交差额履约保证金,否则乙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9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担食堂水、电、燃气费用。
2.甲方承担食堂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费用。
3.甲方承担餐具合理损耗产生的更换费用。
4.甲方承担特殊情况下配餐器具采买费用。
5.甲方承担低值易耗品及清洁用品采买费用。
6.甲方负责提供食品原材料。
7.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进行监督,审定乙方菜谱。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响应服务承诺,遵守甲方管理制
度,达到甲方和服务对象满意。
2.乙方有权自主招聘、调整、增加厨房工作人员。发生减员,须征得甲方同
意,且不能影响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对外转让或发包。
4.乙方应认真履行国家、地市及行业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
行操作,提供优质服务。
5.乙方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按时复检,保障人员身体健康。
6.遇停水、停电、停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乙方应全力保障甲
方用餐。
7.乙方应对菜品卫生、员工卫生、厨具餐具卫生、厨房环境卫生、餐厅环境
卫生等实行标准化管理,达到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要求。
8.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成本核算,确保食堂良性运行,定期配合甲方核算运
营情况,含食材、人员、低值易耗品、税费、管理费以及其他运营费用等支出情
况。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 严重浪费或私自替换甲方提供的食材。
2.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两次不合格。
3. 擅自改变甲方设备设施或房屋用途。
4. 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未按约定支付服务价款。
30
2.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等。
3.提供的设备、场地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提供不合格食材影响食品质量、安全。
八、其他约定
1.双方经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 60日通知对方。未按约定提前通知
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项目交接,应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
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移交时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完好。
3.服务人员的薪酬、工伤、保险、福利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出现用工纠
纷不能影响本项目正常进行。
4.甲方提供的物资(含设备设施、原材料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出现
丢失或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构成刑事
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出现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
律责任。
九、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由合同签署地法院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附件
1. 成交通知书。
2.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乙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4.双方签字确认的设备设施台账清单。
甲方: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乙方: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29号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签订时间:
31
第六章 投标格式文本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这些格式编
制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相对应的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32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食堂劳务承包
招标编号:HTCL-ZB-217005
投标人:(公章)
投标代表:
电话:
投标日期:
33
二、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正反两面复印件
......
(四)商务应答文件
1、
2、
3、
(五)技术应答文件
1、
2、
3、
(六)售后服务措施和内容
1、
2、
3、
34
三、投标函
致: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包号),
我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
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及副本 4 份及电子版 1 份:
(一)开标一览表
(二)费用清单表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明按
(六)投标保证金
(七)服务内容及措施
(八)资格证明文件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十三)供应 商 情 况 表
(十四)其他材料
售后服务承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
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
作。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天。
5. 投标保证金 元;
35
6.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名称: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日期:
36
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标总报价 投标声明 服务期限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37
五、费用清单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费用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
……
合计报价
日期: 年 月 日
38
六、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条款 投标文件响应条款 对应页码 偏离情况
日期: 年 月 日
39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授权(投标代表姓名)为投标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
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
投标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40
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1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附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42
十、服务内容及措施
43
十一、资格证明文件
44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5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6
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7
十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如声明不实,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48
十六、投 标 人 情 况 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201*年 月 日
49
十七、其他材料
1、招标文件中要求存放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
2、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材料。
2021-04-07T20:35:0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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