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
| |||||||||
项目概况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LB-202115WLM 项目名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522800 最高限价(元):15228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嵊州市崇仁镇新街西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喆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839-80398 质疑联系人:王小姐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980398 名 称: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101号2楼 传 真:0575-81389228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黎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389228 质疑联系人:徐军 质疑联系方式:13606578487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张晏忠 监督投诉电话:0575-8139790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标)
项目编号: |
SZLB-202115WLM |
项目名称: |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
确认书号: |
嵊财采确【2021】924号 |
采 购 单 位: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目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257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
五、公告期限 4
六、其他补充事宜 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6
前附表 6
一、总 则 9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三、开标 15
四、评标 17
五、定标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3
一、总则 23
二、分值的计算 23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23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 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LB-202115WLM
2.项目名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元):1522800.00
4.最高限价(元):1522800.00
5.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
3 |
年 |
1522800.00 |
服务期3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50.76万元/年 |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7.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 至2021年4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元):0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3.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 14:00
4.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无法上传。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嵊州市崇仁镇镇南大道6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喆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980398
质疑联系人:王小姐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980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101号2楼
传 真:0575-81389228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黎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389228
质疑联系人:徐军
质疑联系方式:136065784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楼
传 真: /
联系人 : 张晏忠
监督投诉电话:0575-81397906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及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及数量 |
详见《招标公告》。 |
2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4.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转账账户 : 公司名称: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 号:19520601040003002 |
4 |
答疑与澄清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5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 |
6 |
样品 |
无。 |
7 |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
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的 CA 锁和制作投标文件的 CA锁需一致。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自愿提交,非强制性);用途: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如果提交,密封包装后(建议以邮寄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101号2楼,王黎明收,13777339331,以接收签收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自愿提交,非强制性): 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7.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投标文件。供应商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8.中标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9.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
8 |
招标结果公示 |
评标结束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中标公告。 |
9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0 |
付款方式 |
详见各商务条款。 |
11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各商务条款。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13 |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14 |
其他 |
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成本,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天之前以书面形式(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
15 |
项目属性 |
服务类 |
16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标的: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7 |
特别说明 |
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情形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 |
18 |
解释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包装、装卸、运输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1.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
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章);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特别提醒: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
(2)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1.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最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税务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最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最近一季度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请提供情况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9)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商务技术文件
(1)评分索引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及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
(5)投标人基本情况;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7)技术偏离表(格式附后);
(8)综合实力;
(9)成功案例;
(10)人员情况;
(11)食堂管理服务方案;
(12)餐饮经营内容组织方案;
(13)应急措施;
(14)安全方案;
(15)培训方案、管理体系;
(16)服务承诺;
(17)服务能力;
(18)廉政承诺书(格式附后);
(19)投标人认为与评分有关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附后);
(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必要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3.投标文件的形式
3.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3.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及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单位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3.不论投标报价文件中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投标报价采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七)“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八)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十) 投标截止时期
1.供应商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规定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十一)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未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十二)废标的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或评审期间,参加投标的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废标理由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三)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资信技术的评审工作。
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资信技术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审查
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四、评标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原则
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审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委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1. 评审前准备
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1.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资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3.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出质询或要求供应商书面确认的(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8.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评标办法”。
8.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九)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9.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9.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十)修改评审结果
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1.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内容的保密
1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3.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十四) 投标文件的澄清
1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十五) 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6.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第十六款规定以内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五、定标
(一) 定标
1.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1.2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1.3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供应商。
1.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二)合同签订及其他
1.中标通知书
1.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中标候选供应商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要求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3供应商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4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考虑与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进行签订合同或另行组织采购。
1.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将按照合同条款处罚。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后送一份至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3. 履约保证金(若本招标文件相关商务条款有约定需要提交的,按以下步骤进行)
3.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合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确认投标人无违约行为后15天内无息返还。
3.2 中标人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下一顺序单位商谈合同,或报请批准后另行采购。
3.3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交纳。
4.采购方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5.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5.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5.4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6.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技术分(8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及要求 |
分值 |
1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国家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
4分 |
2 |
成功案例 |
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单位食堂托管、承包经营类的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8分。需提供相关单位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中标网站截图,三者缺一不得分。 |
8分 |
3 |
人员情况 |
派驻食堂管理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食品检验师技能证书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社保证明扫描件。 |
4分 |
派驻食堂厨师具有中式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烹调师及以上等级证书得3分;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即原特一级--特三级)烹调师等级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烹调师等级证书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社保证明扫描件。 |
3分 |
||
根据拟派人员的年龄、综合素质、经验业绩、员工培训计划等情况综合打分。 |
5分 |
||
4 |
食堂管理 服务方案 |
(1)食品安全采购管理制度 0-3 分; (2)应对水电气等供应障碍的应急预案 0-3 分; (3)公司卫生、规范、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牌一览 0-3 分; (4)成本控制、成本核算 0-3 分; (5)管理制度 0-4 分(采用5S等餐饮管理办法附相关经营案例能体现卫生等管理效果实景照片10张以上) 。 |
16分 |
5 |
餐饮经营内容组织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早餐经营的品类及搭配、午餐及晚餐定位等方面情况综合打分。 |
5分 |
根据投标人组织公务接待或紧急用餐,加班餐的组织、协调等方面情况综合打分。 |
5分 |
||
6 |
应急措施 |
出现特殊、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如临时加菜、宴席、非工作日的加班) 等情况综合打分。 |
5分 |
7 |
安全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性,考察企业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等综合打分。 |
4分 |
投标人投保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总保额达到500万的得2分,每增加100万加1分,最多得4分,保额500万以下不得分。提供投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险单的原件扫描件。 |
4分 |
||
投标人具有雇主责任险的,投保50人及以上得1分,投保100人以上得2分。提供保单原件扫描件。 |
2分 |
||
8 |
培训方案、管理体系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织的人员培训合理性、管理体系合理性等情况综合打分。 |
5分 |
9 |
服务承诺 |
承诺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 |
2分 |
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工伤等纠纷。 |
3分 |
||
按双方签订的托管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需要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晚餐及加班时晚餐的供应(包含节假日),以及单位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工作。 |
3分 |
||
10 |
评委综合分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详实、条例清晰、有无错误、对应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评分要点准确设置关联点、文本图片清晰、前后有无矛盾等情况综合打分(0-2分)。 |
2分 |
(二) 价格分(20分)
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食堂托管服务,就餐人数约160人左右。
二、服务范围及服务人数
1.服务范围:嵊州市崇仁镇政府食堂。
2.服务人数:总人数拟定为8人。其中食堂管理人员1人,厨师2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和洗杂工4人。
三、人员配备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职务 |
数量 |
招标要求 |
1 |
食堂经理 |
1 |
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学历大专文凭以上,健康务实,有机关食堂管理经验。 |
2 |
厨师 |
2 |
45周岁以下,要求男性,有机关食堂从业经验,能吃苦,肯钻研。 |
3 |
面点师 |
1 |
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有面点制作技术,懂南北风味小吃、点心制作工艺。 |
4 |
服务组长 |
1 |
40周岁以下,要求女性,高中以上学历,懂酒店服务管理。 |
5 |
服务员、洗杂工 |
3 |
55周岁以下,要求女性,身体健康。 |
备注:以上人员配备由托管企业负责招聘、培训以及日常管理,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购买意外保险、发放节日福利;要求上岗人员身体健康,具备餐饮服务素养,基本档案信息交党政办备案。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二)岗位职责
A:食堂经理
1.负责菜品的开发、更新,菜品的成本核算。
2.根据餐厅菜肴的反馈及时对菜品质量进行合理分析,并提供改进措施。
3.负责把好菜品质量关,认真检查各部门的操作规范执行情况。
4.负责检查食堂每日所需食品原料的质量,把好食品安全关。
5.根据供餐单位人员饮食喜好,并结合时令季节,定期翻新菜肴,加强业务培训。
6.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操作,厨房推行目视管理(五常法管理)。
7.所有餐饮用具需保持干净、清洁、且每日高温消毒。
8.食堂地面无油污、积水,以防工作时发生危险,下班后要冲洗工作区域。
9. 搞好包干区域卫生,做好人、事管理工作。
10.按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后勤事项(如临时接待)。
B:厨 师
1.根据食堂用餐安排的要求,负责完成食堂菜品的烹调工作。
2.根据食堂用餐情况,准备隔天所需原料及领用当天使用的食品原料。
3.熟悉和掌握各种原材料的产地,旺、淡季节及原材料的起货成率,随时变换菜式品种。
4.有计划地保管和使用原材料,掌握新旧货源的先用、后用,及时处理存货,减少成本浪费。
5.熟练掌握烹调技术,勤练、勤钻研,不断提高烹调技术。
6.掌握冰箱性能和原材料存放情况,确保食品原料的新鲜度。
7.负责干货原料、听装原料的涨发、保管。
8.做到配菜执码准确,掌握成本核算。
9. 做好每天各项卫生工作,保管好货源,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10.按时完成食堂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C:面点师
1. 根据食堂用餐安排的要求,负责完成工作日期间早餐的制作工作。
2. 早餐品种安排上不少于10只/天,如:包子、馒头、炒面、炒年糕、蛋炒饭、鸡蛋、粥、豆浆、鸡蛋饼、汤包、汤面、水饺、玉米、番薯、榨面等。
3. 熟练掌握各类早餐品种的制作技术,勤练、勤钻研,不断提高制作工艺。
4. 有计划地保管和使用原材料,掌握新旧货源的先用、后用,及时处理存货,减少成本浪费。
5.做好每天各项卫生工作,保管好货源,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6.按时完成食堂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D:服务员、洗杂工
1.在食堂经理的带领下,作好各项服务工作,作到服从指挥,着装整齐规范,遵守规章制度,礼貌文明服务。
2.按标准的服务程序,向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保持热情,服务周到。
3.了解业主的需求,并提供热情温馨的服务。
4.接受业主投诉,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负责餐厅内卫生、摆台、餐具准备等工作。
6.负责就餐过程中顾客的服务管理工作,收集顾客的建议意见,及时汇报给上级,以便改进提高。
7.服从安排并积极完成上级所分配的各项工作。
8.洗餐具要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操作流程实施,减少餐具的破损率。
9.每天操作结束后的清洁卫生工作,对剩余原料妥善放置处理。
四、其他要求
1.食堂需提供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用餐模式为:早餐提供自助餐形式,食堂提供10个品种以上(要求定期更换品种)供就餐人员根据自需自由搭配选择,提倡早餐丰富营养、吃饱为原则,不外带。中餐提供自选制(食堂每餐提供二荤四素供就餐人员自主选择,标准为一荤二素),就餐人数按照最多180人配置,如遇人员就餐变动较大时,应及时沟通,避免浪费。晚餐提供桌餐(以家常菜为主),就餐人数10人左右。其他供餐服务,食堂安排技术过硬的家常菜烹饪厨师负责每日的招待餐工作,无条件的服从单位确定或临时性的就餐接待工作,产生的费用按50元/桌计算;食堂需提供工作人员负责周一晚餐(人数按最多180人计算,二荤四素自由选择)周六、日单位值班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人数为中、晚餐各10人左右,以桌餐家常菜为主,产生的费用不计算(属于工作范畴);如遇备勤或加班等特殊情况(如疫情防控,人大会议等),产生的费用按250元/天计算。
2.设备、原材料采购、日常清洁用品和水电气及餐余垃圾由委托方承担,菜肴原料(生菜)由委托方指定供应商提供,双方派员对菜肴原料进行数量及质量验收、登记。临时需要采购的材料,由委托方委托第三方进行采购,并进行数量质量核对。
3.综合管理:采购单位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好各种偶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
4.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伙食质量改善,菜品更新变换等。
5.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中标单位应确保其派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如确需调整,应征得业主单位同意。
7.中标单位聘用人员的养老、医保、失业等社保缴费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与业主方无经济联系。
8.中标单位应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系统培训,有资质要求的岗位,该岗位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食堂所有服务人员应办理健康证方能上岗,其聘用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与业主方无经济联系。
9.中标单位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动派遣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劳动派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0.工作人员的劳保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包括夏、冬工作服,专用工作帽,工作鞋等。
五、考核机制
每季度由采购人组织干部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约25人进行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若不满意率高于30%每次扣1000元,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每年度采购人进行一次综合测评,若不满意率高于30%,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六、商务要求
名称 |
相关要求 |
服务期限 |
三年。 |
履约保证金 |
贰万元整。 |
付款方式 |
1.按月支付方式:招标人在次月10号前支付给中标单位服务费(遇节假日顺延)。 2.每月由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以最终采购价款12个月分摊计算)向招标人结算,采购人凭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进行支付,若存在考核扣款,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
其他条款 |
1.中标单位须有充分的准备确保平稳过渡,顺利交接。根据中标金额,按实际交接时间结算服务费用,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报价应是食堂服务外包的全部工作内容和税收等所有费用的价格表现。投标报价须提供费用明细表,人工费用标准应严格执行相关劳动法规,若发现有违规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服务期3年((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正式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的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使用方)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年 (¥_______________万元/年)人民币。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服务人员配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考核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做好安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