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2021年餐饮服务(二次)中标公告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附件2 | 中标公告(政府采购).docx |
附件3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2021年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发售版.pdf |
一、项目编号:GXTC-D-21870027(招标文件编号:GXTC-D-2187002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2021年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上品堂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6号
中标(成交)金额:503.98548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上品堂餐饮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2021年餐饮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2021年餐饮服务项目(二次)。由餐饮公司提供加工制作餐饮服务的形式,开展食堂管理工作。餐饮公司提供早、中、晚三餐。具体人数要求为:南华大街15号食堂11人;南华大街17号食堂7人;雁栖税务所食堂5人;桥梓税务所食堂2人;税收风险管理局食堂2人;第五税务所食堂2人;北房税务所食堂2人;渤海税务所食堂2人;汤河口税务所食堂2人,共计35人。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1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丽娟、侯瑛、张志佳、杜强、李建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价标准(服务类)以中标价格为基数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717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大街1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716308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徐伟哲、010-88354433-221/13810400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伟哲
电 话: 010-88354433-221/13810400257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2021 年
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XTC-D-21870027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14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33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42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70
2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2021 年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D-2187002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2021 年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 504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504 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2021 年餐饮服务项目(二次)。由餐饮公司提供
加工制作餐饮服务的形式,开展食堂管理工作。餐饮公司提供早、中、晚三餐。具体人数
要求为:南华大街 15 号食堂 11 人;南华大街 17 号食堂 7 人;雁栖税务所食堂 5 人;桥
梓税务所食堂 2 人;税收风险管理局食堂 2 人;第五税务所食堂 2 人;北房税务所食堂 2
人;渤海税务所食堂 2 人;汤河口税务所食堂 2 人,共计 35 人。
服务地点:北京市怀柔区。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5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
3
3.2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信
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3.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以下资格文件各 1 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
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
售价:500 元/本(包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国兴大厦 11 层国信招标集团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4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时,里面标注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
邮箱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主要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
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购买文件登记表”上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及按时查看邮箱。若相关潜在投标人由于自身原
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
4、购买登记表中潜在投标人的帐户信息请仔细填写,在投标过程中开据的所有发票
将以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潜在投标人也需要提供纳税人识
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验收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书标准要求,使本项目可以正
常运行。
6、代理机构汇款信息
户名: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帐号:3020609500927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大街 15 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7163080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徐伟哲、010-88354433-221/13810400257
3.项目联系方式
5
项目联系人:徐伟哲
电 话:010-88354433-221/13810400257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2021 年餐饮服务项目(二
次)
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 504 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将被视为无效
报价。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
限价
? 无
■ 有,金额:504 万元人民币
核心产品 无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大街 15 号
电话:13716308006
联系人:王先生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电话:13810400257
联系人:徐伟哲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7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
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
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
1. 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40 整
2.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大街 15 号
3. 其他:以上地点为集合地点,勘察联系人:王先生,联系
电话:13716308006。
6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2. 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
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 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
标准
7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分包
■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8
9
政府采购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期)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
购:信息安全认证
■ 否
□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节能产品(非强
制类)
本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10%,
微型企业扣除 10%。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小型微型企
业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
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10%。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监狱企业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
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扣除 10%。
■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其他优惠):残
9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即★
号条款,若不满足
此款要求将会导致
废标)
1.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本表第 4 条);
2.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
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提供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
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
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文件正本
中应为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
明原件);
5. 提供 2020 年 3 月至今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或相关证明(清晰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9.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0.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4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
他材料
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
同类型项目(餐饮服务项目)业绩(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
页、服务周期页、服务内容所在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复印件,
如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证明为同类型、无法识别签署时间则不
予认定)。
10
15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 15 日前。
16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会议室
17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会议室
18 其他唱标内容 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提交方式为下列形式之
一: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户名: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帐号:30206095009276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
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20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
电子文件 1 份(■扫描件,■ Word,请尽量以刻录光盘形式
递交)
2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文件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
11
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及投标保
证金(含保证金退还申请)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
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
时单独提交。
3.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并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
24 信用查询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
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
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
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
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
时间止。
25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
处理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
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
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12
■其他:若得分一致,按照服务实力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
择服务实力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总得分和服
务实力得分一致,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报价最
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6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中标人。
□2.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排
名第一的投标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确定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
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规定交货和
提供服务。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地点:招标文件中指定地点。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5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
28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
式及时间
支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
支付方式:支票或网银支付。
27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提交方式
为转帐支票、电汇等其中之一。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开户银行:工行怀柔支行
银行账号:0200012109008805111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
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将参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13
号文件计价标准(服务类)以中标价格为基数计算,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取时间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请投标人在测算
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成交金额:100 万以下:费率 1.5%,100 万—500 万:费率 0.8%,
500 万-1000 万:费率 0.45%,1000 万-5000 万:费率 0.25%。
29 其他规定
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
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
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澄清要求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澄清要求由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采
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
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设置评标索引页,以便专家进行评标,因未设置评标索引
页而导致的评标委员会未找到投标文件得分证明资料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全部成员均从财政部专家库中抽取。
14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
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
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
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
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16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
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
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
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
17
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
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 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
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
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
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
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
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
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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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
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
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 “不接受”
“无效” “不得” “必须” “应当” 等文字规定或标注“★” 符号的条款
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
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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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
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
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本项目人员配置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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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3)投标样品有任何标记机本公司字样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
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
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
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
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
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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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
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
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7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招标服务费而中标人未缴纳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
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
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
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
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
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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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
和副本应装订成册(左侧胶装)。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 或“副本”
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
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
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及
投标保证金(含保证金退还申请)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19.5 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并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
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
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
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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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
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
按本章第18、19、20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
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21.1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
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
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
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
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
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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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
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
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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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
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
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6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
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
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
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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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
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
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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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
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
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
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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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
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
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
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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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
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
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
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
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
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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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总则
1、评标办法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
号令)规定,本项目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
2、评标标准
2.1、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价格部分3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
2.2 评标程序
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
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
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
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
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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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三、评审因素(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 30 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
值
1 价格部分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30。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中的规
定。
30
商务部分 20 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
值
1 成功案例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同类型项
目(餐饮服务项目)业绩证明(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周
期页、服务内容所在页及签署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证明
为同类型、无法识别签署时间则不予认定)每提供1个合同得2分,
最多得12分。
12
2
投标人相
关证书
根据投标人认证情况打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 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8
33
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每拥有一项上述体系认证得 2 分,
最高得 8 分。
注: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 50 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
值
1
服务方案
(20 分)
1.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饭菜质量管理方案合理得 5分,饭菜质
量管理方案较合理得 4 分,饭菜质量管理方案一般得 3 分,饭菜
质量管理方案较弱得 1 分,未提供饭菜质量管理方案得 0 分;
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餐厅卫生管理方案合理得 5分,餐厅卫
生管理方案较合理得 4 分,餐厅卫生管理方案一般得 3 分,餐厅
卫生管理方案较弱得 1 分,未提供餐厅卫生管理方案得 0 分;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备实施维护方案合理得 5分,设备实施维
护方案较合理得 4 分,设备实施维护方案一般得 3 分,设备实施
维护方案较弱得 1 分,未提供设备实施维护方案得 0 分;
4. 投标人本项目食品卫生管理方案合理得 5分,食品卫生管
理方案较合理得 4 分,食品卫生管理方案一般得 3 分,食品卫生
管理方案较弱得 1 分,未提供食品卫生管理方案得 0 分;
20
2
应急预案和
保障措施
(10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详实和周密,可
行性强得 10 分,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比较详实和周密,
可行性较强得 8 分,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一般和周
密,可行性一般得 4 分,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较弱得 2 分,
未提供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的得 0 分。
10
3
工作进度计
划安排
(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完善有
效,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周期得 5 分;进度计划安排比
较合理可行,保证措施较完善有效,较能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周
期得 3 分;进度计划安排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
件服务周期得 2 分;未提供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得 0 分。
5
34
4
人员配备
(10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合理,经验丰富得 10分;
人员配备较合理,经验较丰富得 7分;
人员配备一般,经验一般得 4分;
人员配备较弱,经验有所欠缺得1分。
10
5
培训方案
(5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言行规范、
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培训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培训方案较为合理、较为可行得4分;
培训方案一般得3分;培训方案较弱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得0分。
5
三、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26.2。
四、价格扣除原则: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
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
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
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
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
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
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均需要加
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
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
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35
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服
务)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组成联合
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小型或微型
企业划型标准。
备注:价格不重复扣减。
36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餐 饮 服 务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一事,达成如
下一致意见:
一、服务时间及内容: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食
堂餐饮服务,指派不少于 名厨师、 名帮厨、 名服务员的服务人员提供服
务,乙方负责对所提供人员的日常、人事及劳资管理。
2、服务内容:乙方负责甲方食堂早餐、中餐、晚餐制作,工作餐的摆放,
客饭的服务,食堂内部卫生清洁,厨具餐具的刷洗消毒,同时做好节约食材,
杜绝浪费等工作。因食品安全和经费管理原因,由甲方负责提供食材。
二、餐饮服务费
1、餐饮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支付方式:服务费实行按月支付制,以 支票或转帐 方式支付,每月结
束后乙方服务达到合同标准并经甲方确认后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小写: 元)。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
37
拒绝付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对服务人员卫生健康情况
的监督。根据岗位需要和服务质量情况,提出对服务人员的调整意见。
3、有权调整乙方指定的餐厅供餐标准。
4、按合同约定按 度按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厨房、厨具、餐厅座椅等设备设施,及接通水、电、天
燃气等能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本合同
所涉及的餐饮服务,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务,当食堂就餐人数出现较
大变动时,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调整供餐。
3、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北京市有关规
定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
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符合 GB14934《食(饮)
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要求),并承担因乙方过错引起的事故责任。
4、指派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符合北京市公共卫生从
业人员健康标准,厨师、帮厨应具备相应等级证书及技能,应向甲方提供服务
38
人员体检合格证明、个人简历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且每一个工作年度组织一
次健康体检。
5、服务人员上岗后要做好个人卫生,穿工服上岗,保证衣帽整洁;保证食
堂内部卫生干净、食材清洗干净,食材分类,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
事故的发生。
6、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承担并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费以
及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服务人员发生受伤、致残、死亡或
给甲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负责服务人员的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对于甲方要求调换的人员,应在
48 小时内调换。
8、负责提供服务人员的工作制服。
9、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 24 小时内进行处理;
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72 小时内予以处理。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停止提供服务,不得转租、转包或采取与
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
11、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做好节水、节电、节燃气的工作,避
免资源浪费,如因乙方过错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或者资源浪费的,乙方应
承担赔偿责任。
五、食品安全
乙方负责食材的贮存、加工等服务,保证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
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即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
的密闭专业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g)。当甲方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
乙方负责人,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
39
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
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就餐人员发生的实际医疗费
用、误工损失等)。
当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应将同锅烹制的食品予以更换,并避免同
类问题再次发生。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
时甲方可视情节轻重扣减乙方的服务费,如甲方认为情节轻微的,可扣减服务费
元,如甲方认为情节严重的,可扣减服务费 元。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擅自停止服务的,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并视情况酌情扣减相应的服务费,乙方应赔偿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未付的餐饮服务
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撤出并按年服务费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1)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拒不改正,或整
改后仍不能达到规定(约定)标准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提供服务超过三日或停止服务期间给甲方
造成严重损失的;
3)乙方擅自将本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的;
4)乙方给甲方、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拒不赔偿的;
5)因乙方原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
6)全年考核合格不足三次的;
40
7)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4、在合同期内,如因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与乙方结清已服务期间的服务费用。
5、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年服务费总额的3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未付的餐饮服务费。
6、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拒不撤出本项目餐饮服务区域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立即撤出、拒绝支付未付的餐饮服务费,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元。
7、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全部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继续
追偿。
七、其他约定
1、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持续超过 10 日,双方均有权解
除合同。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
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续签的,双方应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代理公司执一份,经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42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1)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
附件6-2-2 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
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
标文件正本中应为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
件);提供2020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或
相关证明(清晰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6-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
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6-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43
附件6-2-5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
的提供);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附件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4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技术条款偏离表
三、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四、本项目人员配置表
五、其他资料
45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46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_ )的投标邀
请,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
称、地址)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 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
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 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
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 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份,副本___
份,电子文档__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_____份。
5. 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
所有条款。
6. 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 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
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 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
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
标保证金。
10. 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47
11.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 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
关信息保密。
13.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48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适用于法人单位投标)
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姓名、职务)授
权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
___________(项
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9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 以本人名义
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
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或盖章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0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1 项目编号
2 报价 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3 服务期 2021 年 5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
4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1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单位:元
说明:表格不足部分可自行扩充,需包括执行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
序号 内容 价格 备注
合计: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2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 标 编号:
项 目 名称
序
号
招标文件页码及条
目号
投标文件页码
及条目号
投标文件如
何响应
是否
偏离
偏离说明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注:
1.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和合同条款主要内容逐条响应,若该表中
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的内容有冲突,以本表内容为准。
2.“如何响应”详细描写投标文件中是如何描述的。“是否偏离”填“是”
或“否”;“偏离说明”填“正偏离”(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负偏离”(劣
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无偏离”。
3.未提供本表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53
★五、投标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 递交
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 已于_____年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
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4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 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55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6-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1、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
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文件正本
中应为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提供2020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或相
关证明(清晰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6-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6
★附件 6-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7
★附件 6-2-5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
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
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
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6-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
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8
★附件 6-3-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承诺函(需投标人提供承诺
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9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0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我单位(单位名称)为该文件中所指的由
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
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本单位参加 (招标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随函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本声明函无效。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2
附件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
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
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
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
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
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同类型项目(餐饮
服务项目)业绩(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周期页、服务内容所在页及合
同签署盖章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证明为同类型、无法识别签署时间则
不予认定)。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3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64
一、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投标人应根据第六章采购需求编写服务方案。投标文件中应包括
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全部内容,若存在缺失、遗漏的内容,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65
二、★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 标 编号:
项 目 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页码
及条目号
投标文件页码
及条目号
投标文件如何
响应
是否
偏离
偏离说明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注:
1.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逐条响应,若该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
件其他地方的内容有冲突,以本表内容为准。
2.“如何响应”详细描写投标文件中是如何描述的。“是否偏离”填“是”
或“否”;“偏离说明”填“正偏离”(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负偏离”(劣
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无偏离”。
3.未提供本表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若对应内容在技术分册中,需在备注处注
明。
66
三、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从业年限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备注: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 、社保缴纳证明及其他招标
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评标办法中要求的证明资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7
四、本项目人员配置表
本项目人员配置表
职务 人数
备注: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社保缴纳证明及其
他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评标办法中要求的证明资料,其中厨师长、厨师还
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8
五、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在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
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
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 (盖章)
公司公章: (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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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70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由餐饮公司提供加工制作餐饮服务的形式,开展食堂管理工作。餐饮公司提
供早、中、晚三餐。
二、服务地点
共 9个服务地点:
(一)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大街 15 号。(局机关)
(二)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大街 17 号。(局机关南华办公区)
(三)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范崎路与京加路交叉口路西。(雁栖税务所)
(四)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后桥梓村。(桥梓税务所)
(五)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3号。(第五税务所)
(六)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8号。(北房税务所)
(七)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三渡河村口。(渤海税务所)
(八)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大街 2号。(汤河口税务所)
(九)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桥梓村。 (税收风险管理局)
三、餐饮标准及要求
(一)服务说明:自主取餐,现场服务,实时清洁,桌面卫生,菜品补充
(二)菜系说明:以北京菜、山东菜、川菜、东北菜、湘菜为主
(三)餐点标准:
1.早餐要求:主食不低于 6种,粥、汤类 3种,咸菜、小菜类 4种。
2.午餐要求:主食不低于 4 种(包括粗粮 1 种),主荤大菜 2 种,炒菜 6
种(包括 2种素菜),凉菜 2种,汤、粥类 1种,季节性自制饮品 1种。
3.晚餐要求:主食 2种,菜类 4种,汤、粥类 1种。
(四)其他说明:
1.休息日提供值班、加班、保安人员早、中、晚餐;
2.会议培训用餐按标准提供;
71
3.清真按照专人专用工具制作;
4.每周更新菜谱。
四、人员配备
餐饮人员共需要配置 35 人。其中:南华大街 15 号食堂 11 人;南华大街 17
号食堂 7人;雁栖税务所食堂 5人;桥梓税务所食堂 2人;税收风险管理局食堂
2人;第五税务所食堂 2人;北房税务所食堂 2人;渤海税务所食堂 2人;汤河
口税务所食堂 2人。 配备的餐饮人员中应指定管理人员 1名(在局机关上岗),
需从事餐饮工作 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
组织、指挥能力。
五、食品储存、加工与供应
(一)食品应分类摆放,生熟分开,容易腐烂变质食品在加工前要特别做好
冷藏保鲜工作,所有食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二)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月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
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
(三)食品供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服务规范,改善服务方式,努力为干部
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干净舒适、秩序良好。
六、服务质量管理
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
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干部职工食堂的特点,
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
要科学搭配营养均行,搞出特色,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二)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供应等业务工作进
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
合起来。
(三)加强质量检查与考核,建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
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餐饮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
互查活动。
72
(四)每季度末 5日内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
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五)坚持对餐饮员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
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七、卫生与安全
(一)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1.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2)工作时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厨房吸烟。
(5)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2.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食品、餐具彻底清洗、消毒,洗碗机要专人负责。
(2)卫生区域责任到人,并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挂钩。
(3)食品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意外伤害工作。
八、 考核与评比
(一)食堂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日常管理、劳动效率、
安全与卫生等四个方面。(考核标准中标签约后附入大合同)
(二)食堂工作考核评比结果与餐饮招标合同考核指标直接挂钩。
九、其他
(一)餐饮服务期限:2021 年 5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
(二)承包费内容
主要包含:人工成本费、管理成本费、其他成本费。
(三)甲方提供工作餐,不提供住宿。
(四)参照法律法规
1.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3
本局对于投标人用工过程中发生的劳务纠纷及工伤等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应遵守相关行业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以上条款未尽事宜,需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下发的餐饮行业相关政策执行。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投标费用
★5.?授权委托
6.?联合体投标
7.?项目现场考察
8. 采购进口产品
9.?政策与其他规定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偏离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报价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3.?资格审查
24.?评标委员会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26.?评标程序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8.?废标
29.?保密
★30.?禁止行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2.?中标通知
33.?履约保证金
34.?签订合同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6.?询问、质疑、投诉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38.?其他规定。
39.?未尽事宜
40.?文件解释权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6-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附件6-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技术条款偏离表
三、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四、本项目人员配置表
五、其他资料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