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政采-卤阳湖开发区-2021-00002、XHLJZC-WN2021-018
二、项目名称: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富平县红都中汇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莲湖路东段
成交 金额 : 1,880,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报价明细清单.jpg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陈燕、徐芳英 | 王媛嫄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22,0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地址:渭南卤阳湖开发区创业大楼
联系电话:0913-33380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孙乐
电话:029-82521869、029-89183511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联系方式:029-82521869、029-89183511
十、附件:
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doc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8日
政府采购项目
项 目 编 号:XHLJZC-WN2021-018
政采-卤阳湖开发区-2021-00002
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3151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0
第四章 采购内容 24
第五章 评审标准 35
第六章 合同范本 37
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42
第二部分 报价一览表 44
第三部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48
第四部分 供应商资格声明文件 50
第五部分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52
第六部分 业绩证明文件 53
第七部分 供应商承诺书 54
第八部分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55
第九部分 磋商方案说明 56
第十部分 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57
第十一部分 附件(如有) 58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58
二、监狱企业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9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0
第八章 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6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6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采-卤阳湖开发区-2021-00002、XHLJZC-WN2021-018
项目名称: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97474.00元
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1897474.00元,项目概况: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简要技术、用途:用于餐厅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11 00:00:00至2022-05-1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供应商交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21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本项目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无需现场报名购买。
3.请在规定的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经办人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368380031@qq.co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及采购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4.采购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018项目文件费用”。5.供应商填写并支付完成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文件购置费缴纳凭据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368380031@qq.co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请及时查收。
4.采购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018项目文件费用”。
5.供应商填写并支付完成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文件购置费缴纳凭据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368380031@qq.co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请及时查收。
6.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尽量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4-26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渭南卤阳湖开发区创业大楼
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0913-33380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孙乐
电 话:029-82521869、029-8918351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
2 |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孙乐 029-82521869、029-89183511 xinhualianjian1@163.com |
3 |
项目名称 |
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政采-卤阳湖开发区-2021-00002、XHLJZC-WN2021-018 |
5 |
采购内容 和要求 |
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 |
6 |
预算金额 资金性质 |
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柒仟肆佰柒拾肆元整 (?1897474.00元) 财政资金 |
7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
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本项目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无需现场报名购买。 2.请在规定的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经办人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368380031@qq.co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及采购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018项目文件费用”。 4.供应商填写并支付完成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文件购置费缴纳凭据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368380031@qq.co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请及时查收。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018项目文件费用”。 4.供应商填写并支付完成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文件购置费缴纳凭据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368380031@qq.co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请及时查收。 5.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尽量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
8 |
磋商保证金 |
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元) 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本票、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交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是陕西省财政厅认定的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 交纳时请注明018项目保证金 保证金开户名称: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软件园支行 账 号:9120 1158 0000 1913 48 |
9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6日14:00-14: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14:30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6日14:30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会议室 注:邀请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
10 |
密封封条上 写明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2021年4月26日14:30前不得开启。 |
1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从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
12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本次服务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且考核合格,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管理没有异议后续签合同。 |
13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1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注:为了节约成本,鼓励各供应商双面打印本项目响应文件 |
14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标准 |
15 |
磋商轮次 |
2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 最后一轮报价时间:磋商中通知 |
16 |
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供应商交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为必备资格要求,开标现场请单独携带(未注明复印件的须携带原件),单独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欠缺其中任何一项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7 |
付款方式 |
全年费用分四次支付,每个季度初供应商提供上季度发票后支付服务费用。 |
18 |
代理服务费 |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0.8%收取。 |
19 |
信用信息查询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若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网站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
20 |
其他未尽事宜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方式及定义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采 购 人”系指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采购管理机构”系指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 应 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适用法律
本次磋商文件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2、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的内容与要求
(1)磋商内容: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在其中选项,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2)供应商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⑤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供应商交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为必备资格要求,开标现场请单独携带(未注明复印件的须携带原件),单独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欠缺其中任何一项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磋商文件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内容
(5)评审标准
(6)合同范本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8)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不组织统一踏勘,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及需要,自行组织踏勘。
(3)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3、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各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编写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响应文件格式
①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②报价一览表;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④供应商资格声明文件;
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⑥业绩证明文件;
⑦供应商承诺书;
⑧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⑨磋商方案说明;
⑩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如有)。
6、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供应商应按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7、报价
(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
(2)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的全部内容,并达到采购人及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服务费、管理费、加工费、清洗费、消毒费、垃圾清运费、卫生费、货物费、配送费、检查费、检验费、税金及风险等所有费用,任何错报、漏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若因踏勘现场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任;
(4)供应商须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完整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各项费用项目,若磋商时未报,采购人将按这些费用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对待;
(6)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7)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当磋商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应作废标处理;
(8)磋商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8、响应文件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9、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1)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2)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10、响应方案
(1)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及功能逐项作出响应;
(2)供应商的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的标准;
(3)提供供应商有关本次采购的服务方案、人员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餐厅卫生保障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
(4)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11、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元)
(2)供应商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时请注明018项目保证金;
(3)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转账、支票、本票、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是陕西省财政厅认定的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
(5)凡没有随附保证金凭证的响应文件,视为非响应性磋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6)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退还;
(7)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两份合同原件,以便及时退还保证金)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各供应商应按照给定的式样,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分别密封,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页码。
3、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响应文件除各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别密封,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在2021年4月26日14:30前不得开启等内容。
(4)如果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别递交,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任何资料和文件。
(3)在响应文件递交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的扉页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4)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5)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六、磋商与评审
1、磋商会议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文件评审。
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
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即作为无效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工作。内容如下:
(1)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2)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必备资格,资格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规定;
(3)响应文件、响应函未加盖单位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4)响应文件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
(5)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6)供应商针对同一服务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7)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8)明显不符合商务、技术要求,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磋商程序:
磋商的全过程分为供应商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查验、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过程、第二次报价及综合评审等阶段。
(1)供应商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2)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查验: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共同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3)开启响应文件:依据陕财办采资[2016]53号文件;
(4)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5)磋商过程、第二次报价及综合评审
①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供应商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③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④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⑤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⑥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⑦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⑧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⑨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至少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7、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8、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政策性扣减
(1)小微企业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本项目中,若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成交、询问及质疑
1、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并发放《成交通知书》。
2、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质疑函应以书面方式递交。(格式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质疑函递交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9-82521869、029-89183511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3、采购代理机构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八、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成交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成交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0.8%收取。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章 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述
1、餐厅概况:日常就餐办卡人数约363人,接待用包间6个。
2、餐厅管理模式:供应商派遣管理人员及厨师团队对采购人机关餐厅进行运营管理(劳务制)
3、供应商保障餐厅设备完善,负责餐厅大型设备的正常运转及维护保养,确保运转良好。如空调、桌椅、通风系统、排油烟系统、炒锅、蒸箱、货架、和面机、压面机、不锈钢案板、洗碗机、消毒柜、保洁柜、大冰柜、售卖卡机系统等;小型的易耗类设备由服务方根据操作的需要自行添置。
二、服务要求: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食品原料采购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
2.采购人对服务方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的服务要求、权利与义务
1.正常工作日(含特殊情况加班)每天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2.餐厅供应模式为早、午、晚分段供应;早餐供应稀饭(不固定种类及数量,品种多样)、牛奶、馒头、鸡蛋、包子、葱花饼等主食,不少于四个主菜,其中凉拌菜2个(纯素1个,半荤1个),热炒菜2个(荤素各一个),小菜1-2个(咸菜、豆腐乳及腌渍菜,可根据口味进行配备);中餐供应六菜一汤(根据要求可增加菜品),其中荤菜2个(纯荤1个,半荤2个,鱼、虾、牛肉等类菜每周至少一次),素菜2个(素菜类1个,豆制品类或菌类菜1个),并安排米饭、馒头、面条等主食和水果,饺子月供至少一次。晚餐供应四个主菜稀饭(不固定种类及数量,品种多样),荤菜1个,素菜3个:若临近节假日,可在上述基础之上增加特色小食。每日更新菜单,饭菜不重样。
3.必须充分认识到餐厅工作的特殊性与重要性,以维护采购人稳定和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安全为前提;同时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与地方各级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及反兴奋剂部门下发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规定,建立一个能使用餐人员和采购人认同的餐饮服务保障体系,并有义务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完成其布置的任务,营造文明、卫生、舒适、优雅的就餐环境。
4.食堂通过IC卡及聚合支付系统收费或微信收费,不允许收取现金。
5.按照管理目标,在与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不相冲突的情况下,有权制定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有权调配所属员工与招聘、辞退人员、及用工工资标准制定。
6.严格后厨管理,为用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招聘职工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必须加强餐厅员工的管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凡在经营过程中员工出现的一切问题(如员工的安全、纠纷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后果,采购人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按照双方约定的奖罚办法标准,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与处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按标准化食堂的要求成立管理服务机构,在短期内协助采购人搞好食堂各项服务工作的质量管理。
9.在食堂内设立意见箱,及时解决和处理服务中所出现的问题。
10.所有参加餐饮工作的员工(含管理、操作人员)须仪表端庄、衣冠整洁,经国家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并报采购人处备案后,统一工作服上岗。
11.所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国家法律、政策和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在合作期间,如发生违法乱纪事件及人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与后果;合作期间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加强餐饮管理,细化制度建设。
12.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人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服务热情周到,服从管理。
13.餐厅、操作间、楼梯、外墙玻璃等均属于供应商管理范围,应承担餐厅及附属场地的日常卫生保洁,产生的泔水和垃圾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放入指定位置。
14.供应商因食堂需要购置新设备或更换、维修单笔费用超过500元时,资金另行申请报销。
三、管理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科学管理,安全文明,讲求社会效益,以用餐环境干净卫生、提供菜品多样、质优价廉的优质餐饮服务为首要目标,能满足职工餐饮的基本要求。
2.不得在餐厅大厅进行烧烤、火锅等产生油烟的项目。
3.餐厅内部房屋不得作为员工宿舍,不得安排人员住宿。
4.建立健全消毒、留样、抽排清洗、餐厨垃圾处置、废弃油脂处置、食品添加剂、灭四害等台账。
(二)出品质量指标
1.讲究烹调技艺,色、香、味、形、营养俱佳;
2.主食:必须大小均匀,发面干湿度适当,发酵正常,无伤、缺碱,大小均匀,份量准确,洁白松泡,米饭软硬适度;
3.副食:保证高、中、低档菜的服务,注重菜肴的色、香、味、型,扩大蒸、炸、煮、卤、炒、溜、炖、煎的菜肴品种;
4.主、副食无异味,色泽正常;
5.刀工、火候俱佳,味美可口,菜品中无杂质,主配料合理;
6.菜肴品种质量,以中锅菜为主,实行多锅小炒,满足不同层次消费水平要求,提高烹饪技术,保证伙食质量;
7.不断创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多风味,适应广大职工干部要求。
(三)卫生指标
1.食品卫生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把食材安全关,坚决抵制过期及含有违禁成分的食材。保证食品无毒、无害、无霉变、无违禁成分等,杜绝食物中毒及兴奋剂事故的发生;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生、熟食品进行分类加工,分类存放,保证菜肴内无泥沙、无杂物、黄叶及腐烂变质物等。
2.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卫生清洁制度,加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并确保食品、原料、餐具、炊具等不受药剂污染;严禁使用未经环境部门许可的消毒剂、洗涤剂。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地面见本色,排水沟见底;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定期对操作间及售饭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运营区域卫生。
3.个人卫生
炊管人员必须坚持“四勤”,必须按规定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注重仪表美;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符合餐饮要求的体检合格证,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四)服务状态指标
1.热情、耐心、细致接待就餐者,说话和气,礼貌待人;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者发生吵架、打架等纠纷;
3.上岗开餐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干净、卫生,注意仪表美、语言美,不得开玩笑,聊天、吃东西、抽烟等;
4.树立服务意识和高尚道德观念,主动征求意见,为就餐者排忧解难;
5.按时开饭和收堂,不得任意提前收堂。
(五)食品安全要求
1.厨房、主副食库房、水箱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管理,杜绝投毒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建立每日主副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时间符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监督部门的要求。
3.建立食品安全追查溯源制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渠道,健全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原始凭证、台帐。
4.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反兴奋剂条例》和《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培训。把好饮食安全关、卫生“四关”、“三白”、“二消毒”、“—留样”。四关,即进货关、拣洗关、烹饪关和消毒关;三白,即窗口和加工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帽子、口罩和工作服;二消毒,即洗手消毒和抹布消毒;一留样,即熟食留样记录。食品和环境卫生,必须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六)消防安全管理
1.供应商必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及应急措施,供应商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不得私拉乱接天然气,不得私自增加用气点;
3.至少每月定期清理、清洗厨房油烟抽排管道及风机设备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维护蒸饭柜、压力锅、冷冻库及其他压力器具和大功率电器设施,杜绝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具体要求:
1.为餐厅配送日常食材,保证餐厅正常开餐。保障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备勤时期的食材供给。
2.配送食材及时间:采购人前一天通知。
3.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4.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5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16规定。
5.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35-2017大豆油规定。
6.蛋禽必须保证新鲜,猪肉采购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规定。
7.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污染,农药残留达到GB2763-2012标准规定。
8.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9.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0.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规定。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
对不符合检测标准的配送食材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并按照规定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注: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项目 |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
备注 |
肉禽类 |
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
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
蔬菜类 |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
|
蛋类 |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
|
豆制品 |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
|
水果 |
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水果须保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
|
米线 面条 |
米线、鲜面条、干面条、饵丝;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
|
大米 |
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 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国家标准,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 |
|
面粉 |
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
大豆油 |
符合国家标准GB/T1535-2017大豆油标准,质量等级一级;有合格检验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 |
|
水产品 |
草鱼、黑鱼、桂鱼、鲈鱼等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
|
冻品 |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 |
|
调料 |
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 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
|
副食及 其他 |
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
五、食材配送及验收
1.原材料配送
1.1蔬菜类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人书面(传真或邮件)菜单为准,采购人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供应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供应方保证当日7点前将各类蔬菜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肉禽蛋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肉禽蛋类供应商肉禽蛋类需求计划,供应商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肉禽蛋类供应商根据菜谱上的每日需求,当天配送。
1.3水产类配送方式同肉禽蛋类配送方式。
1.4干货、调味品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2日内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采购人准备情况,每月根据需要配送当月产品。
注:如遇采购人所属单位出现紧急任务或加班备勤等突发状况时,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食品原材料配送到位。
2.原材料验收
2.1原材料验收由采购单位业务管理方、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经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2.1.1肉类必须保证提供为当日生产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同时出具加盖政府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鲜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注水,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2.1.2禽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皮无疤痕,大小匀称、肉质紧至,码放整齐;
2.2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2.3蛋类须新鲜,不超过三日以上产品,大小均匀,外壳无破裂,光洁饱满的产品,周转箱堆放 。
2.4豆制类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2.5水果类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无异味,无挤压、虫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匀称等,表面无疤痕,果体光洁饱满。
2.6米、面、油类 大米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高筋面粉达GB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Q/JHMF01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Q/JHMF01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验收粮、油时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具的该批次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批量粮、油到货后,必须抽样打开包装仔细检查,要求供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货物净重量须与外包装标明的重量一致,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产品。
2.7水产品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
2.8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2.9调料类须保证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2.10副食及其他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牛奶,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六、供应责任
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1.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人员工餐厅正常开餐的,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当日损失,同时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2.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必要的货源组织,提供种类明细与价格。
5.为与采购人合作成立独立小组或团队、项目经理介绍与组织架构设计。
6.货源组织、配货、配送、验货、会计等专业对口人员的安排与职责划分。
7.确保原材料新鲜、安全、及时的各类措施或组织管理办法。
8.供应商对于自身原材料生产、外部原材料的采购、销售,其合格标准与检验标准。
9.供应商对于可能的违约责任或食品安全责任的责任承担说明。
七、食品卫生监督
1.供应商应接受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部门及我省反兴奋剂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
2.采购人通过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及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管理者对餐饮系统的服务运营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及时整改,对于严重的食品卫生与安全问题,要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有效保障和提高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八、劳动保障及人员管理
1.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的人身安全由供应商负责。
2.所聘人员必须符合省、市有关用工相关规定,应持身份证、健康证、外来人员用工证、暂住证齐全,遵纪守法。
九、资产管理及功能区管理
1.采购人每年对资产清点盘查一次,以确保投入资产的安全。
2.设备未到使用年限已不能继续使用或因技术性能落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3.食堂现有各区域包括厨房均已按工作流程进行设置,为保持其合理性,供应商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功能区的用途。确需改变的,须报采购人批准。
十、人员要求
1.厨师
序号 |
职位名称 |
数量(人) |
1 |
热菜头火厨师(兼主管) |
1 |
2 |
热菜砧板(切配) |
1 |
3 |
凉菜大厨 |
1 |
4 |
凉菜砧板(切配) |
1 |
5 |
面点大工 |
2 |
6 |
面点小工 |
2 |
7 |
配菜工 |
1 |
8 |
洗碗工 |
2 |
9 |
厨杂工 |
1 |
10 |
保洁工 |
2 |
2.餐厅服务人员
序号 |
职位名称 |
数量(人) |
1 |
餐厅服务主管 |
1 |
2 |
服务员 |
3 |
十一、其他
履约期间涉及餐厅外包及食材供应相关的工作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增加相关服务。
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第五章 评审标准
磋商 报价 |
20分 |
价格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0%)×100 |
商务 部分 |
2分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对商务要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计2分。 |
技术 响应 72分 |
服务 方案 20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人员培训计划、食堂管理措施、安全卫生保障措施、验收制度管理、运行管理等)。 服务方案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得15~20分; 服务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具有一定操作性,得7~14分; 服务方案简单,不具备操作性,得1~6分。 |
人员 配置 14分 |
提供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组成情况。(需提供相关证书、健康证) 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可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计10~14分; 分工较明确、可提供基础服务,计5~9分。 分工不明确、不能提供基础服务,得1~4分。 |
|
食品安全管理13分 |
提供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厨房及餐厅保洁方案、食材管理及保存管理措施方案、配餐方案等。 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可行得10~13分; 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规范、具有一定合理性得5~9分; 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得1~4分。 |
|
应急 预案 13分 |
针对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异常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餐饮正常供应等。 应急处置方案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0~13分; 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5~9分; 应急处置方案不全面、不合理,得1~4分。 |
|
餐厅卫生保障措施12分 |
提供卫生保障措施,确保就餐环境干净、舒适。 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得8~12分; 保障措施较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4~7分 保障措施不科学、不合理,得1~3分。 |
|
服务 承诺 |
2分 |
承诺上岗人员固定不随意更换,若出现服务人员因事、病等不能工作的,及时调整其他服务人员补充,确保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 |
业绩 |
4分 |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原件以备查验(评审专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核查合同原件,需要核查合同原件而未提供合同原件的,该业绩不进行计分),每份2分,满分4分。 |
注:
(1)磋商小组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磋商小组成员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列,推荐出成交候选单位。